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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8日-西城隐捷敏亚-塞维堡——
“最近哈梅尔商会真是霉星高照,居然搅出这么大的乱子。”
贝姆特-瓦托鲁帝一边嚼着黑面包,一边浏览报纸。虽然是前天的报纸,但他已经算早得到消息,诺因一直到下个月七号才从吉西安手里接过这份报纸。
“吃饭时不要看报,会消化不良。”一只拿着汤勺的纤手敲上他的后脑勺。
“是!”贝姆特反射性地放下报纸,转过头时愣了愣,“什么呀,是你!”
“嘿,嘿,你以为是伊莉娜对吧。”
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细致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哪个贼竟是隐捷敏亚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潼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想出那个办法。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隐捷敏亚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隐捷敏亚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隐捷敏亚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隐捷敏亚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
不等他说完,轩风就击了下掌:“我明白了!虽然当城主只要武力就可以,但是不完成城主的义务的话,马上就会被踢下来。”贝姆特微笑了一下:“你如果有武力,也许会成为隐捷敏亚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城主。”
“你夸奖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拐弯抹角?”轩风斜睨他,“像上次夸我像马戏团的狮子,老实点会死啊!”还是只对女生这样,奇怪的男人!
贝姆特干咳一声,瞄到桌上的空碗,灵机一动举起来:“这个,请再给我一点汤。”
“哼!”生气归生气,轩风还是很有责任感地舀了一勺热汤倒进碗里。
“啊!不要芋艿!要光汤、光汤!”
“少废话!芋艿比你的馒头好吃多了,又有营养,吃下去!不然我告诉伊莉娜你挑食!”轩风刻意盛了一大堆芋艿给他,很为贝姆特的苦瓜脸感到快意,不过她终究不若冰宿记仇,一会儿就动了侧隐之心:“好啦,面包拿来,我多涂点蜂蜜给你。”
当了好几天贝姆特专门厨子的轩风很清楚:这个男人非常讨厌软绵绵的食物,比如豆腐、芋艿,却又喜欢吃甜食,就和他的人一样,不刚不柔,不软不硬。
年轻的城主心满意足地吃着涂了厚厚蜂蜜的面包,不再介意碗里扑扑满的芋艿。少女也给自己舀了碗汤,坐到他对面,开始享用早餐,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停在对方脸上:“换作我,就先吃芋艿,再吃面包。”
“为什么?”贝姆特诧异地望着她。轩风用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先苦后甜呗。”
贝姆特轻笑了声,笑声有着微量的嘲讽。
“这是有甜可吃的人才有的想法。如果你尝过无米可食、无水可饮、辛苦耕耘数年的田地却依旧寸草不生的滋味,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轩风满脸通红:“对不起。”
“不……”贝姆特反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懊悔说了重话,顿了顿,他问道,“你后悔来到这样一个贫穷的城市吗?”轩风扑哧一笑:“喂,我还没过到没饭吃没水喝的日子耶。”贝姆特一窒。
“也许当我尝到那种无论如何努力也得不到回报的日子,我会恨把我掳来这里的你。”轩风一手支颊,眺望窗外微泛晨光的天空,“毕竟我来自一个富足的世界,但我知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为什么?”
少女转过头,笑着注视他写满问号的灰眸:“因为你是个好城主啊。”
这回轮到贝姆特满脸通红。
“这个……没有这回事。”
“嗳呀,你是在害羞吗?”轩风惊讶地睁大眼,“我头一次知道你是个脸皮薄的人!”贝姆特慌忙稳住阵脚,竭力用平静的语调道:“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未自封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当然称不上‘好城主’了。”
“哦。”轩风漫应,依旧盯着他不放。
“……”拜托你可不可以别再盯着我!?贝姆特在心里哀嚎,感觉脸颊愈来愈烫。
“噗哈哈哈……”轩风终于忍不住爆笑,抱着肚子趴在桌上,断断续续地道,“你…你真应该多脸红的,超——卡娃伊!哇哈哈!”
贝姆特叹了口长气,认命地继续啃面包,不去做恼羞成怒的人常做的傻事,而是静静地等,等对方笑累自己停下来,他很有经验,拜他十个姐姐所赐。
果然,不一会儿,轩风就停住笑,抬起红通通的俏颜似笑非笑地瞅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冲我大吼大叫呢。”贝姆特惊讶地回望她:“男人怎么可以冲女人发火。”
“呵呵。”少女笑起来,笑了很久,直到笑出两行眼泪。
“喂……”青年心脏漏跳一拍,直觉那不是喜悦的泪水。
“是啊,男人不应该冲女人发火,尤其是那种毫无道理的发火。”轩风抬手擦拭眼睛,低声道,“可是我的父亲却总是如此对待我母亲和我。”
贝姆特沉默片刻,不自在地别开眼:“我…我不太明白,因为我的父母感情很好。”
“真幸运。”
轩风垂下手,笑嘻嘻地道。脸上完全看不出伤心的影子。见状,贝姆特松了口气,也感到些许莫名的心疼。
“也不是。隐捷敏亚都是这样的家庭,因为光是生存就竭尽全力了,根本没有吵架的闲情,夫妻俩相互激励,彼此扶持,努力维持一家的生计,所以不稀奇。”
“是吗?那我也许会爱上这里呢。”轩风习惯性地撑住脸颊,温柔地凝视对座的男子,勾起一抹微带怅然的浅笑:可惜,如果不是异世界的人……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在异世界,才能遇见这么实在的男人,地球,算了吧!
这时,门口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两人转过头,看见一大群衣衫不整的佣兵走进餐厅。
“早!首领,大姐头!”
“早……”与众人精力充沛的声音截然相反,贝姆特和轩风的回应有气无力,尤其是后者,美丽的脸蛋乌云罩顶。
那天也是这样,几个士兵一边嚷饿一边走进食堂,撞见她不顾青年的抗议往他碗里倒豆腐汤的情景,先是目瞪口呆,接着一拥出去大喊:[大家快来看!不!快放鞭炮!首领开荤啦!我们有大姐头了!]那是声号角,令整座要塞为之沸腾,对少女而言却无疑为丧钟,宣布她身为“首领的女人”,即强盗婆的生活拉开帏幕。
之后,她走到哪儿,“大姐头”的称呼就跟到哪儿,任她百般解释也无用。当厨役们把她直呼贝姆特名字的事说出去后,几名佣兵团长也加入了相信谣言的圈子,除了金雀花佣兵团长,因为轩风告诉了她实情并拜托她澄清,莱拉却拒绝了,理由是:[你假装首领的女人比较好,这样就没人会骚扰你。]
我知道!但我宁愿被人骚扰,也不愿被人大姐头来大姐头去!
贝姆特小声道:“你别再叫我名字了,叫我首领,这样大家就不会误会。”轩风瞪眼:“才不要!我又不是你部下!”不知为何,她只觉这话听在耳里一阵不舒服。
“那你叫我老板好了。”
“你哪里像老板啊!?”
那边已就座的佣兵们高声道:“大姐头!待会儿再跟首领打情骂俏,我们快饿扁了!”轩风一瞬间涌起叫贝姆特老板的冲动。
幸好这时躲在暗处偷看两人的其他伙夫奔出来,帮轩风分担了工作,门口也陆陆续续涌进更多的人,几位佣兵团长也在其中,诺大的食堂很快热闹起来。
“早,外公,莱拉姐姐,达留恩,费路迪亚,费路迪尔。”
不等五人就座,轩风就俐落地端来早点,笑靥如花地摆在桌上。铁甲佣兵团长和金雀花佣兵团长回以长辈的温厚笑容,三个青年精神地道早。但瞄了眼托盘,炎狼佣兵团长不平地叫起来:“为什么凯渥鲁夫老爹和莱拉的菜色跟我们三个差这么多!?”白凤和黑龙两名佣兵团长也不满地附合。
“呵呵,谁叫他们是我的干外公和老师呢。”轩风毫不愧疚地笑道,视厚此薄彼和拍马屁为天经地义的行为。凯渥鲁夫笑得合不拢嘴。莱拉扯开一抹阴险的笑。
“好过份……”三人哀怨不已。轩风俏皮地吐吐舌,加了几块熏肉给他们,才哄得三人破啼为笑。
“大姐头!面包!”好几个方向同时响起催命的要饭声,少女只得火烧**地赶过去。五个佣兵团长不舍地目送她。把他们的表情看在眼里的贝姆特知道:麻烦来了。但出乎他意料,第一个开炮的竟是一向最沉稳公正的老佣兵凯渥鲁夫,看来他已经彻底被轩风一声声甜甜的“外公”融化了。
“首领,给轩风换个工作吧,做厨役对她委实太辛苦了。”
“是啊是啊!你看她端着那么大口汤锅的样子,干脆让她只负责烧菜!”双胞胎异口同声。莱拉点头赞同:“嗯,而且她还要练习剑术,的确应该给她减轻点负担。”
达留恩皱眉道:“什么减轻负担,根本就不该让她工作!她是大姐头耶!首领,你也真是的,竟然让自己的女人干活,还是那么重的粗活!你是不是想操死她?”
“轩风不是我的女人。”
闻言,心中有愧的莱拉低下头。其他四人瞪起眼,一脸死也不相信的表情。贝姆特叹了口长气,知道自己是跳进迪诺河也洗不清了。可是真搞不懂,他和那个少女从未有过亲昵的举动,不过直呼对方的名字而已,为何这帮人就一口咬定他们有暧昧?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搜寻谣言的另一主角,很快就在不远处找到她。她正轮流为一桌佣兵舀汤。
“大姐头,我不要芋头!”好几人纷纷嚷。
“好好。”轩风不厌其烦地捞走他们碗里的芋艿,再去别桌加汤。
贝姆特呆了好半晌,低头瞧自己碗里堆成小山的芋艿,直觉反应是差别待遇!过了会儿,他若有所悟,忍不住再次看向少女忙碌的身影,一股淡淡的异样情绪贯穿他心口。
“知道了,过段时间,我会减轻她的工作量。”
青年端起碗喝汤。余人大喜,随即不解:“为什么要过段时间?”
“因为本人现在不愿意。”确切的说,是不敢。
五名佣兵团长面面相觑,交换了个困惑的眼色。
******
用完早饭,贝姆特一如往常上城楼巡视,兼任城防官的凯渥鲁夫跟在他身后。
望见远处米亚古要塞沉黄色的岩壁,青年清澈的灰眸浮起复杂的波动。
“首领。”
“嗯?”贝姆特回过神,朝部下投以询问的目光。凯渥鲁夫犹豫片刻,道:“最近大家不满的情绪涨得很厉害,甚至出现一些责怪你过于谨慎的言论。”
“……”
“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大家拼死拼活打了个大胜仗,却因为卡萨兰军杀出来,什么好处也没捞着,自然恨得牙痒痒的。现在诺因城主和大部份军队都在凡尔加平原,正是攻击的大好时机,你却按兵不动……”
“现在攻击中城,又能得到什么呢?”
“咦!”凯渥鲁夫一愣,凝视主君的背影。秋风卷起西城城主灰色的斗篷下摆,透出淡淡的萧瑟和沧桑,一如他隐露疲惫的声音:“秋收还没到,就算攻下米亚古,也得不到一粒米,反而会丢下一堆尸体。”
凯渥鲁夫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
“贪心不足蛇吞象,我们已经得到凡尔加平原,就休息一阵子吧。”
“可是,这么好的机会……”
贝姆特轻笑起来,转头瞅着他:“凯渥鲁夫,我头一次发现你是个性急的人。”铁甲佣兵团长老脸一红,呐呐道:“不、不是的,我只是觉得不该放过这样好的作战时机。”
“的确,用兵最忌误时,但如果得不偿失,时机再好也枉然。不能拿好时机做出战的借口。”贝姆特摆摆手,转过身,语气低沉下来,“再说,让德修普离开米亚古有得是办法。”凯渥鲁夫惊讶地瞪大眼:“不可能吧!”
“最简单的,我向亚拉里特低头,假装承认下属地位,捧得他飘飘然,再趁机撬边。只是上贡的礼物一时还没筹集到。”
“怎么可以!”凯渥鲁夫激动地喊道,“你绝不可以这么做!隐捷敏亚是独立的城市,绝不归属于任何人!”贝姆特回头睨了他一眼,皱眉道:“这只是权益之计。”
“那也不行!我们绝不向国王叩首,也绝不允许你向他叩首!”凯渥鲁夫单膝跪地,仰视他,一字一字道,“首领,虽然你一直不承认你是隐捷敏亚的城主,但我们早就认定你是了!你也是隐捷敏亚唯一的统治者,我们绝不认同其他人,包括国王!”
……自尊比胜利更重要吗?也许吧,就像那个少女认为她的自尊比生命更重要。贝姆特垂下眼,低声道:“抱歉。”
“没关系,你明白就好。”凯渥鲁夫起身,露出欣慰之情,“出兵一事,就到此为止,大家那边我会去安抚。”他还是有点不放心。
“麻烦你了。”
“没什么麻烦的。说是安抚,其实没有人真的埋怨你,大家都信任你的决断。”凯渥鲁夫咧嘴笑道,意外看见对方脸上闪过痛苦自责的阴影。
“……首领,我们信任的不止是你个人,也因为你的决断总是正确的。”
“嗯。”
凯渥鲁夫望着主君再度转过身,再看看远处巍峨耸立的要塞,一个长久以来的怀疑在心底盘旋良久,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首领,你…是不是认识诺因城主?”
一阵凉风吹来,卷起青年雪白的头巾尾端。
“不认识。”
回荡在风里的声音,坚毅而单薄,沉重而飘渺,宛如一个哀伤的叹息。
果然……无论如何隐藏,存在的东西还是存在,绝对抹杀不了,也藏不了一辈子。听见背后的老者默默退下的脚步声,贝姆特自嘲一笑,情不自禁地伸手入怀,攥住一样物事,紧紧地,像要捏碎般攥着。
[花?喂,现在是冬天耶,哪来的花!]
[冬天没有花吗?]
[废话!隐捷敏亚还真是穷得鸟不拉屎——对了。]
[这是什么?]
[香包,我妹妹送的,看,里头有花……哎呀,枯掉了!算了,枯掉的花也是花,喏,拿去,我一个大…咳咳,我不喜欢这种东西,送你好了。]男扮女装的美少年一脸慷慨。
清晰一如昨日的记忆经过刻意的驱逐,渐渐化为氤氲消失在脑海深处。
“我认识的不是‘诺因城主’,是‘诺因’。”贝姆特微微一笑,“他也是。”
******
洗完碗,结束了上午的工作后,轩风抱着洗衣篮去井边,半途遇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咦,外公,你不是和贝姆特去城楼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自从被误会为大姐头后,就有人自动通知她贝姆特的去向。所以现在除了清晨一段空白,轩风对西城城主每日的行程是一清二楚,连他何时上厕所,何时在树上打盹不小心掉下来都知道。看众人的热乎劲,似乎是期待她这个大姐头和他们的头儿及早突破最后关卡,在光天化日下上演活春宫。但轩风搞不懂:为什么他们尽是指望她去袭击贝姆特,而不是贝姆特袭击她?一般这种事应该由男方主动吧!
铁甲佣兵团长慈蔼地瞧着干孙女,道:“不,我有事先下来,首领还在城头上。你在洗衣服啊?”
“嗯。外公要不要洗?我帮你!”轩风殷勤地道。凯渥鲁夫连连摇头:“不不,不用了,你已经够忙了。”轩风嗔道:“哎呀,我也不是很忙!再说孙女帮外公洗衣服是天经地义的事,您就甭跟我客气了。”
推辞不过,凯渥鲁夫只得答应:“这…好吧,不过我今天没有脏衣服,以后再麻烦你。”轩风精神地道:“是!那就这么说定咯!不许耍赖,我会监督你的。”
“你这孩子。”凯渥鲁夫忍不住摸摸她的头顶,眼中充满了疼爱,接着,他露出犹豫的表情,“那个,轩风,我问你件事,不,是拜托你一件事。”
“好啊,你尽管吩咐。”
“你能不能劝劝首领,叫他别再钻牛角尖?”
轩风惊讶地瞪大眼:“钻牛角尖?贝姆特?”怎么可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可以肯定,那个男人绝不是多愁善感或自寻烦恼的人,相反,他的眼神清澈明朗,十有十是个达观的人。
凯渥鲁夫也诧异地回视她:“你不知道?首领没告诉你?”轩风眼珠一转,狡滑地道:“等等,你是在说哪件事?他告诉我的事太多了,我一时搞不清楚,而且他从来没向我吐过苦水。”对不起啦,贝姆特,就让我听听你的烦恼吧,说不定我还能开导你呢。
“是吗?唉,首领也太逞强了,在你面前也不示弱。”凯渥鲁夫毫不起疑,叹了口气,“来,我们边走边说。”轩风点点头,跟着迈步。
“其实这件事我也是猜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怀疑首领和诺因城主是旧识。”
“什么!”轩风大吃一惊。
凯渥鲁夫抓抓抓半白的后脑勺,转向她:“首领没跟你说这件事?那大概是我猜错了。”轩风急忙掩饰讶色,心念电转:“不,我想想,他好像…好像是没提过这件事,不过我们最近刚刚确认彼此的心意,还来不及吐露许多心事,您就跟我讲讲,说不定我有些线索。”她毫不脸红地撒着弥天大谎。
“原来如此。嗯,那是九年前的事了,当时除了克劳德——月影佣兵团长之外,我们几个还没认识首领,所以我不清楚具体经过,是听克劳德在喝醉时说的。那个时候首领只有十七岁,就已经得到翔鹰佣兵团长埃尔克斯的赏识,成为他的副手。可是埃尔克斯却被团里一个叫阿古达的不屑败类谋害,那个败类还逃到中城,伙同一帮和他一样的宵小干起人口贩卖的营生。为了替老团长报仇,首领带着克劳德和其他部下潜进中城,寻找阿古达的下落。”
“后来呢?”轩风听得入神,兴致勃勃地催促。凯渥鲁夫吞吐起来:“呃,后来我就不清楚了,因为克劳德那时已经醉得一踏糊涂,不知所云了。”
“那个不知所云就是经过!不是有句话叫‘酒后吐真言’!”轩风咄咄逼问,“你就把他不知所云的东西告诉我,我来组织!”
抵抗不住她的气势,凯渥鲁夫只好屈服。
“这个,好吧。不过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事隔多年,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他说……[阿古达真是造孽,坑了老团长不够,还坑新团长,真该把他的尸体让秃鹰分食];[首领真可怜,那么宝贵的初恋];[我早该想到的,诺因!我对不起你,首领];[那个臭丫头,不,臭小子,就算是为了卧底,也不该……而且还穿丝袜!混帐啊混帐];[不过他的剑术真好,难怪首领对他另眼相看];[唉,我早该起疑的,女人哪有这么好的剑术,而且杀起人来狠得像豺狼似的];[为什么呢?为什么是男人?那么清秀可人的小女孩];[不过阿古达也看走眼了,要他做压寨夫人];[不对!这么一来,首领和阿古达岂不成了情敌?诺因城主,我和你势不两立,你这个变态人妖]……”凯渥鲁夫偷瞄对方越睁越大的双眼,越说越小声,终于打住,澄清道:“呃,轩风,你别当真,这些应该都是克劳德的无聊醉语……”
“不。”
“轩风?”
少女捂住咧到耳根的嘴,眼神阴险地道:“我想,是真的。”
******
第二天早上,轩风瞅准青年喝汤的时候,好柔和好柔和地问道:
“贝姆特,你喜欢诺因城主是不是?”
“扑——”一如少女预计,年轻的城主喷出嘴里的箩卜汤,随即趴在桌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轩风遗憾地望着他的后脑勺,她就是为了看他那个面红耳赤的可爱表情,才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她很快就如愿了。
“你……”贝姆特抬起呛咳得通红的脸庞,狼狈地道,“你说的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轩风一脸无辜地道:“没有啊,我是很认真地问你,是不是喜欢诺因城主?”贝姆特露出快昏厥的表情:“我和他……”
“别说‘我和他是敌人’这种话,只会让我更肯定你是在欲盖弥章。”轩风笑嘻嘻地打断,“放心,我不会以为你是同性恋的,因为你喜欢上的是男扮女装的诺因城主。”
“……你怎么知道的?”
迎视对方镇定的视线,轩风明白他没有被套话,而是真的打算承认,不禁勾起唇角,心道:真是个坦荡的男人。
“猜的。那天,你们俩当众吵架,你不是骂他‘女装癖’吗。”不过,“性无能”是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傲慢的黑发帅哥因为贝姆特没有侵犯他,就那么骂?
贝姆特瞥了她一眼,道:“凯渥鲁夫告诉你的?”
“呃!”
“是吗,他还是知道了。”青年轻轻叹息,合上眼。轩风又惊又急,还没开口,贝姆特先一步道:“别撒谎了,知道这件事的唯有克劳德,而能从他嘴里挖出来的只有凯渥鲁夫。单凭那次争吵,你根本不可能猜出我和诺因的真正关系!”
沉默片刻,轩风低声道:“你别怪外公,是我缠着他问的,他原本是想叫我劝劝你。”贝姆特睁开眼,牵起一个笑容:“你是真的在担心凯渥鲁夫吗?”轩风一怔,不假思索地道:“当然,他是我干外公耶。”话音刚落,她悟出对方的言下之意,打了个寒噤:“我是……”
贝姆特凝视她别开的小脸,许久,淡淡地道:“我不会怪凯渥鲁夫的,你不必担心。”轩风这才转过头,暗暗松了口气,嗯了一声。
“凯渥鲁夫不可能相信我喜欢诺因,一定是你自己揣摸的。”
“是我揣摸的。”轩风强调,心安后,她的好奇心又冒出来:“而且,我猜的没错,对吧?”
“我们是朋友。”贝姆特平静以对,“虽然我是曾经对他有好感,但在我知道他是男性时,这点好感就烟消云散了。”轩风惋惜地道:“为什么!男人也可以谈恋爱嘛!”
“……那你和伊莉娜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发展恋情?”
“我和伊莉娜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对对方一点那种好感也没有,但你不同,你已经对诺因城主产生好感了,哪能说散就散?”轩风头头是道地分析。
贝姆特斜睨她:“你为什么硬要把我们俩扯在一起?”轩风吐吐舌,俏皮一笑:“嘿嘿,好玩嘛。”
好玩?他烦恼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的一段情谊,竟然被她看成这样?青年胸中怒火翻腾,强自压抑,最后化为深深的疲倦沉淀下来。
“你生气了?”注意到他脸上一闪即逝的怒色,轩风脸色一变。
“你不必在意,我不会对你发火,也没有对你发火的理由。”贝姆特微一苦笑,自言自语,“好玩吗?也对,对异世界的人而言,这个世界的人际关系大概就这么点感触。”
“不是的!”轩风拍案而起,满脸懊悔,“对不起,贝姆特,我的确想捉弄你,但绝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我明白,没关系。”
轩风颓然坐下,十分沮丧,在心里痛骂自己:笨蛋!得意忘形!因为对方大度,就不管分寸胡乱挑衅,活该尝到苦头,这下完了,要怎么做他才会消气?
贝姆特盯着她,缓缓启口:“轩风,你不必将我看成遮阳伞。”
“!?”少女抬起头。
“隐捷敏亚和梅迪不同,只要你有自身的价值,就算我不罩你,你也能活得很好,所以不用害怕,不用讨好周围的人,你这样,对凯渥鲁夫他们很过份,对你自己也很过份。”
“……”
望着对方再次低下去的小脑袋,青年的声音柔和下来:“我答应了伊莉娜姐姐照顾你,就一定会遵守诺言,我以人格担保,绝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轩风叹息般吁了口气,以耳语的音量道:“你这个人啊……”
“嗯?”
“没什么。”轩风微微一笑,抬起头,诚挚地道,“谢谢,还有,对不起。”
贝姆特点点头。
“我一直做噩梦。”轩风垂下眼,神情一黯,双手紧紧揪住衣摆,“梦见被押上绞刑架的情景,还有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我很害怕,很不安……明明想重新开始的,想不再骗人,可就是禁不住害怕!害怕恶梦重演!我好想向伊莉娜倾诉,但是她不在,只剩下你我可以信任,可以不用战战兢兢,生怕得罪,可是我终究无法完全信任你,毕竟我们只认识了这么段的时间,所以我只在你面前放松,没把心事告诉你。”
“现在好些了吗?”
“嗯。”轩风擦擦眼睛,冲他绽开笑靥。贝姆特歉然道:“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我抱你去客房时,你就呓语得很厉害,一副做恶梦的样子。”
轩风一愣:“那天……抱我的人是你?”
“是,怎么了?”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
“没什么。”轩风笑了笑,再度露出恶作剧的表情,“贝姆特,你真的不喜欢诺因城主吗?”年轻的城主深吸一口气,咬牙道:“如果你指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
“是吗。”
轩风翘起唇角,很高兴地笑了。
******
“真奇怪,为什么贝姆特那么好的男人,竟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听到轩风的自言自语,在厨房帮佣的少女一齐停下手边的活,面面相觑,奇道:“不是有一个吗?你!”
“呃,我是说除了我之外啦。”轩风虚笑。众人睨视她:“你什么意思,竟要自己的男人三心二意,是不是想背着首领红杏出墙?”
“不是啦!我只是奇怪,贝姆特那么好,为什么都没人喜欢他?除了我。”
“喜欢他的人多勒!我们就是。”
“啊!”轩风张口结舌,瞪视众人,“你们喜欢贝姆特?全部?”一个少女笑道:“放心,我们不会嫉妒你的,因为你是首领选择的人。”
轩风怔了一下,若有所悟:“你们对贝姆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吧?不然不可能不嫉妒。”众人对望一眼,脸露微笑:“不愧是大姐头,跟首领一样厉害。”
“别叫我大姐头!”
“好好,轩风。”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合。轩风好奇地问:“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
“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一个少女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
“噗!”众人喷笑,“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就是这样才好啊!”几个少女抗议,“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
“嗯!”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趴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
“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众人很有经验地道,“为了让你不甩他。”
少女笑道:“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地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
“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 -->>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8日-西城隐捷敏亚-塞维堡——
“最近哈梅尔商会真是霉星高照,居然搅出这么大的乱子。”
贝姆特-瓦托鲁帝一边嚼着黑面包,一边浏览报纸。虽然是前天的报纸,但他已经算早得到消息,诺因一直到下个月七号才从吉西安手里接过这份报纸。
“吃饭时不要看报,会消化不良。”一只拿着汤勺的纤手敲上他的后脑勺。
“是!”贝姆特反射性地放下报纸,转过头时愣了愣,“什么呀,是你!”
“嘿,嘿,你以为是伊莉娜对吧。”
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细致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哪个贼竟是隐捷敏亚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潼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想出那个办法。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隐捷敏亚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隐捷敏亚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隐捷敏亚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隐捷敏亚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
不等他说完,轩风就击了下掌:“我明白了!虽然当城主只要武力就可以,但是不完成城主的义务的话,马上就会被踢下来。”贝姆特微笑了一下:“你如果有武力,也许会成为隐捷敏亚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城主。”
“你夸奖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拐弯抹角?”轩风斜睨他,“像上次夸我像马戏团的狮子,老实点会死啊!”还是只对女生这样,奇怪的男人!
贝姆特干咳一声,瞄到桌上的空碗,灵机一动举起来:“这个,请再给我一点汤。”
“哼!”生气归生气,轩风还是很有责任感地舀了一勺热汤倒进碗里。
“啊!不要芋艿!要光汤、光汤!”
“少废话!芋艿比你的馒头好吃多了,又有营养,吃下去!不然我告诉伊莉娜你挑食!”轩风刻意盛了一大堆芋艿给他,很为贝姆特的苦瓜脸感到快意,不过她终究不若冰宿记仇,一会儿就动了侧隐之心:“好啦,面包拿来,我多涂点蜂蜜给你。”
当了好几天贝姆特专门厨子的轩风很清楚:这个男人非常讨厌软绵绵的食物,比如豆腐、芋艿,却又喜欢吃甜食,就和他的人一样,不刚不柔,不软不硬。
年轻的城主心满意足地吃着涂了厚厚蜂蜜的面包,不再介意碗里扑扑满的芋艿。少女也给自己舀了碗汤,坐到他对面,开始享用早餐,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停在对方脸上:“换作我,就先吃芋艿,再吃面包。”
“为什么?”贝姆特诧异地望着她。轩风用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先苦后甜呗。”
贝姆特轻笑了声,笑声有着微量的嘲讽。
“这是有甜可吃的人才有的想法。如果你尝过无米可食、无水可饮、辛苦耕耘数年的田地却依旧寸草不生的滋味,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轩风满脸通红:“对不起。”
“不……”贝姆特反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懊悔说了重话,顿了顿,他问道,“你后悔来到这样一个贫穷的城市吗?”轩风扑哧一笑:“喂,我还没过到没饭吃没水喝的日子耶。”贝姆特一窒。
“也许当我尝到那种无论如何努力也得不到回报的日子,我会恨把我掳来这里的你。”轩风一手支颊,眺望窗外微泛晨光的天空,“毕竟我来自一个富足的世界,但我知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为什么?”
少女转过头,笑着注视他写满问号的灰眸:“因为你是个好城主啊。”
这回轮到贝姆特满脸通红。
“这个……没有这回事。”
“嗳呀,你是在害羞吗?”轩风惊讶地睁大眼,“我头一次知道你是个脸皮薄的人!”贝姆特慌忙稳住阵脚,竭力用平静的语调道:“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未自封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当然称不上‘好城主’了。”
“哦。”轩风漫应,依旧盯着他不放。
“……”拜托你可不可以别再盯着我!?贝姆特在心里哀嚎,感觉脸颊愈来愈烫。
“噗哈哈哈……”轩风终于忍不住爆笑,抱着肚子趴在桌上,断断续续地道,“你…你真应该多脸红的,超——卡娃伊!哇哈哈!”
贝姆特叹了口长气,认命地继续啃面包,不去做恼羞成怒的人常做的傻事,而是静静地等,等对方笑累自己停下来,他很有经验,拜他十个姐姐所赐。
果然,不一会儿,轩风就停住笑,抬起红通通的俏颜似笑非笑地瞅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冲我大吼大叫呢。”贝姆特惊讶地回望她:“男人怎么可以冲女人发火。”
“呵呵。”少女笑起来,笑了很久,直到笑出两行眼泪。
“喂……”青年心脏漏跳一拍,直觉那不是喜悦的泪水。
“是啊,男人不应该冲女人发火,尤其是那种毫无道理的发火。”轩风抬手擦拭眼睛,低声道,“可是我的父亲却总是如此对待我母亲和我。”
贝姆特沉默片刻,不自在地别开眼:“我…我不太明白,因为我的父母感情很好。”
“真幸运。”
轩风垂下手,笑嘻嘻地道。脸上完全看不出伤心的影子。见状,贝姆特松了口气,也感到些许莫名的心疼。
“也不是。隐捷敏亚都是这样的家庭,因为光是生存就竭尽全力了,根本没有吵架的闲情,夫妻俩相互激励,彼此扶持,努力维持一家的生计,所以不稀奇。”
“是吗?那我也许会爱上这里呢。”轩风习惯性地撑住脸颊,温柔地凝视对座的男子,勾起一抹微带怅然的浅笑:可惜,如果不是异世界的人……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在异世界,才能遇见这么实在的男人,地球,算了吧!
这时,门口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两人转过头,看见一大群衣衫不整的佣兵走进餐厅。
“早!首领,大姐头!”
“早……”与众人精力充沛的声音截然相反,贝姆特和轩风的回应有气无力,尤其是后者,美丽的脸蛋乌云罩顶。
那天也是这样,几个士兵一边嚷饿一边走进食堂,撞见她不顾青年的抗议往他碗里倒豆腐汤的情景,先是目瞪口呆,接着一拥出去大喊:[大家快来看!不!快放鞭炮!首领开荤啦!我们有大姐头了!]那是声号角,令整座要塞为之沸腾,对少女而言却无疑为丧钟,宣布她身为“首领的女人”,即强盗婆的生活拉开帏幕。
之后,她走到哪儿,“大姐头”的称呼就跟到哪儿,任她百般解释也无用。当厨役们把她直呼贝姆特名字的事说出去后,几名佣兵团长也加入了相信谣言的圈子,除了金雀花佣兵团长,因为轩风告诉了她实情并拜托她澄清,莱拉却拒绝了,理由是:[你假装首领的女人比较好,这样就没人会骚扰你。]
我知道!但我宁愿被人骚扰,也不愿被人大姐头来大姐头去!
贝姆特小声道:“你别再叫我名字了,叫我首领,这样大家就不会误会。”轩风瞪眼:“才不要!我又不是你部下!”不知为何,她只觉这话听在耳里一阵不舒服。
“那你叫我老板好了。”
“你哪里像老板啊!?”
那边已就座的佣兵们高声道:“大姐头!待会儿再跟首领打情骂俏,我们快饿扁了!”轩风一瞬间涌起叫贝姆特老板的冲动。
幸好这时躲在暗处偷看两人的其他伙夫奔出来,帮轩风分担了工作,门口也陆陆续续涌进更多的人,几位佣兵团长也在其中,诺大的食堂很快热闹起来。
“早,外公,莱拉姐姐,达留恩,费路迪亚,费路迪尔。”
不等五人就座,轩风就俐落地端来早点,笑靥如花地摆在桌上。铁甲佣兵团长和金雀花佣兵团长回以长辈的温厚笑容,三个青年精神地道早。但瞄了眼托盘,炎狼佣兵团长不平地叫起来:“为什么凯渥鲁夫老爹和莱拉的菜色跟我们三个差这么多!?”白凤和黑龙两名佣兵团长也不满地附合。
“呵呵,谁叫他们是我的干外公和老师呢。”轩风毫不愧疚地笑道,视厚此薄彼和拍马屁为天经地义的行为。凯渥鲁夫笑得合不拢嘴。莱拉扯开一抹阴险的笑。
“好过份……”三人哀怨不已。轩风俏皮地吐吐舌,加了几块熏肉给他们,才哄得三人破啼为笑。
“大姐头!面包!”好几个方向同时响起催命的要饭声,少女只得火烧**地赶过去。五个佣兵团长不舍地目送她。把他们的表情看在眼里的贝姆特知道:麻烦来了。但出乎他意料,第一个开炮的竟是一向最沉稳公正的老佣兵凯渥鲁夫,看来他已经彻底被轩风一声声甜甜的“外公”融化了。
“首领,给轩风换个工作吧,做厨役对她委实太辛苦了。”
“是啊是啊!你看她端着那么大口汤锅的样子,干脆让她只负责烧菜!”双胞胎异口同声。莱拉点头赞同:“嗯,而且她还要练习剑术,的确应该给她减轻点负担。”
达留恩皱眉道:“什么减轻负担,根本就不该让她工作!她是大姐头耶!首领,你也真是的,竟然让自己的女人干活,还是那么重的粗活!你是不是想操死她?”
“轩风不是我的女人。”
闻言,心中有愧的莱拉低下头。其他四人瞪起眼,一脸死也不相信的表情。贝姆特叹了口长气,知道自己是跳进迪诺河也洗不清了。可是真搞不懂,他和那个少女从未有过亲昵的举动,不过直呼对方的名字而已,为何这帮人就一口咬定他们有暧昧?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搜寻谣言的另一主角,很快就在不远处找到她。她正轮流为一桌佣兵舀汤。
“大姐头,我不要芋头!”好几人纷纷嚷。
“好好。”轩风不厌其烦地捞走他们碗里的芋艿,再去别桌加汤。
贝姆特呆了好半晌,低头瞧自己碗里堆成小山的芋艿,直觉反应是差别待遇!过了会儿,他若有所悟,忍不住再次看向少女忙碌的身影,一股淡淡的异样情绪贯穿他心口。
“知道了,过段时间,我会减轻她的工作量。”
青年端起碗喝汤。余人大喜,随即不解:“为什么要过段时间?”
“因为本人现在不愿意。”确切的说,是不敢。
五名佣兵团长面面相觑,交换了个困惑的眼色。
******
用完早饭,贝姆特一如往常上城楼巡视,兼任城防官的凯渥鲁夫跟在他身后。
望见远处米亚古要塞沉黄色的岩壁,青年清澈的灰眸浮起复杂的波动。
“首领。”
“嗯?”贝姆特回过神,朝部下投以询问的目光。凯渥鲁夫犹豫片刻,道:“最近大家不满的情绪涨得很厉害,甚至出现一些责怪你过于谨慎的言论。”
“……”
“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大家拼死拼活打了个大胜仗,却因为卡萨兰军杀出来,什么好处也没捞着,自然恨得牙痒痒的。现在诺因城主和大部份军队都在凡尔加平原,正是攻击的大好时机,你却按兵不动……”
“现在攻击中城,又能得到什么呢?”
“咦!”凯渥鲁夫一愣,凝视主君的背影。秋风卷起西城城主灰色的斗篷下摆,透出淡淡的萧瑟和沧桑,一如他隐露疲惫的声音:“秋收还没到,就算攻下米亚古,也得不到一粒米,反而会丢下一堆尸体。”
凯渥鲁夫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
“贪心不足蛇吞象,我们已经得到凡尔加平原,就休息一阵子吧。”
“可是,这么好的机会……”
贝姆特轻笑起来,转头瞅着他:“凯渥鲁夫,我头一次发现你是个性急的人。”铁甲佣兵团长老脸一红,呐呐道:“不、不是的,我只是觉得不该放过这样好的作战时机。”
“的确,用兵最忌误时,但如果得不偿失,时机再好也枉然。不能拿好时机做出战的借口。”贝姆特摆摆手,转过身,语气低沉下来,“再说,让德修普离开米亚古有得是办法。”凯渥鲁夫惊讶地瞪大眼:“不可能吧!”
“最简单的,我向亚拉里特低头,假装承认下属地位,捧得他飘飘然,再趁机撬边。只是上贡的礼物一时还没筹集到。”
“怎么可以!”凯渥鲁夫激动地喊道,“你绝不可以这么做!隐捷敏亚是独立的城市,绝不归属于任何人!”贝姆特回头睨了他一眼,皱眉道:“这只是权益之计。”
“那也不行!我们绝不向国王叩首,也绝不允许你向他叩首!”凯渥鲁夫单膝跪地,仰视他,一字一字道,“首领,虽然你一直不承认你是隐捷敏亚的城主,但我们早就认定你是了!你也是隐捷敏亚唯一的统治者,我们绝不认同其他人,包括国王!”
……自尊比胜利更重要吗?也许吧,就像那个少女认为她的自尊比生命更重要。贝姆特垂下眼,低声道:“抱歉。”
“没关系,你明白就好。”凯渥鲁夫起身,露出欣慰之情,“出兵一事,就到此为止,大家那边我会去安抚。”他还是有点不放心。
“麻烦你了。”
“没什么麻烦的。说是安抚,其实没有人真的埋怨你,大家都信任你的决断。”凯渥鲁夫咧嘴笑道,意外看见对方脸上闪过痛苦自责的阴影。
“……首领,我们信任的不止是你个人,也因为你的决断总是正确的。”
“嗯。”
凯渥鲁夫望着主君再度转过身,再看看远处巍峨耸立的要塞,一个长久以来的怀疑在心底盘旋良久,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首领,你…是不是认识诺因城主?”
一阵凉风吹来,卷起青年雪白的头巾尾端。
“不认识。”
回荡在风里的声音,坚毅而单薄,沉重而飘渺,宛如一个哀伤的叹息。
果然……无论如何隐藏,存在的东西还是存在,绝对抹杀不了,也藏不了一辈子。听见背后的老者默默退下的脚步声,贝姆特自嘲一笑,情不自禁地伸手入怀,攥住一样物事,紧紧地,像要捏碎般攥着。
[花?喂,现在是冬天耶,哪来的花!]
[冬天没有花吗?]
[废话!隐捷敏亚还真是穷得鸟不拉屎——对了。]
[这是什么?]
[香包,我妹妹送的,看,里头有花……哎呀,枯掉了!算了,枯掉的花也是花,喏,拿去,我一个大…咳咳,我不喜欢这种东西,送你好了。]男扮女装的美少年一脸慷慨。
清晰一如昨日的记忆经过刻意的驱逐,渐渐化为氤氲消失在脑海深处。
“我认识的不是‘诺因城主’,是‘诺因’。”贝姆特微微一笑,“他也是。”
******
洗完碗,结束了上午的工作后,轩风抱着洗衣篮去井边,半途遇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咦,外公,你不是和贝姆特去城楼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自从被误会为大姐头后,就有人自动通知她贝姆特的去向。所以现在除了清晨一段空白,轩风对西城城主每日的行程是一清二楚,连他何时上厕所,何时在树上打盹不小心掉下来都知道。看众人的热乎劲,似乎是期待她这个大姐头和他们的头儿及早突破最后关卡,在光天化日下上演活春宫。但轩风搞不懂:为什么他们尽是指望她去袭击贝姆特,而不是贝姆特袭击她?一般这种事应该由男方主动吧!
铁甲佣兵团长慈蔼地瞧着干孙女,道:“不,我有事先下来,首领还在城头上。你在洗衣服啊?”
“嗯。外公要不要洗?我帮你!”轩风殷勤地道。凯渥鲁夫连连摇头:“不不,不用了,你已经够忙了。”轩风嗔道:“哎呀,我也不是很忙!再说孙女帮外公洗衣服是天经地义的事,您就甭跟我客气了。”
推辞不过,凯渥鲁夫只得答应:“这…好吧,不过我今天没有脏衣服,以后再麻烦你。”轩风精神地道:“是!那就这么说定咯!不许耍赖,我会监督你的。”
“你这孩子。”凯渥鲁夫忍不住摸摸她的头顶,眼中充满了疼爱,接着,他露出犹豫的表情,“那个,轩风,我问你件事,不,是拜托你一件事。”
“好啊,你尽管吩咐。”
“你能不能劝劝首领,叫他别再钻牛角尖?”
轩风惊讶地瞪大眼:“钻牛角尖?贝姆特?”怎么可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可以肯定,那个男人绝不是多愁善感或自寻烦恼的人,相反,他的眼神清澈明朗,十有十是个达观的人。
凯渥鲁夫也诧异地回视她:“你不知道?首领没告诉你?”轩风眼珠一转,狡滑地道:“等等,你是在说哪件事?他告诉我的事太多了,我一时搞不清楚,而且他从来没向我吐过苦水。”对不起啦,贝姆特,就让我听听你的烦恼吧,说不定我还能开导你呢。
“是吗?唉,首领也太逞强了,在你面前也不示弱。”凯渥鲁夫毫不起疑,叹了口气,“来,我们边走边说。”轩风点点头,跟着迈步。
“其实这件事我也是猜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怀疑首领和诺因城主是旧识。”
“什么!”轩风大吃一惊。
凯渥鲁夫抓抓抓半白的后脑勺,转向她:“首领没跟你说这件事?那大概是我猜错了。”轩风急忙掩饰讶色,心念电转:“不,我想想,他好像…好像是没提过这件事,不过我们最近刚刚确认彼此的心意,还来不及吐露许多心事,您就跟我讲讲,说不定我有些线索。”她毫不脸红地撒着弥天大谎。
“原来如此。嗯,那是九年前的事了,当时除了克劳德——月影佣兵团长之外,我们几个还没认识首领,所以我不清楚具体经过,是听克劳德在喝醉时说的。那个时候首领只有十七岁,就已经得到翔鹰佣兵团长埃尔克斯的赏识,成为他的副手。可是埃尔克斯却被团里一个叫阿古达的不屑败类谋害,那个败类还逃到中城,伙同一帮和他一样的宵小干起人口贩卖的营生。为了替老团长报仇,首领带着克劳德和其他部下潜进中城,寻找阿古达的下落。”
“后来呢?”轩风听得入神,兴致勃勃地催促。凯渥鲁夫吞吐起来:“呃,后来我就不清楚了,因为克劳德那时已经醉得一踏糊涂,不知所云了。”
“那个不知所云就是经过!不是有句话叫‘酒后吐真言’!”轩风咄咄逼问,“你就把他不知所云的东西告诉我,我来组织!”
抵抗不住她的气势,凯渥鲁夫只好屈服。
“这个,好吧。不过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事隔多年,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他说……[阿古达真是造孽,坑了老团长不够,还坑新团长,真该把他的尸体让秃鹰分食];[首领真可怜,那么宝贵的初恋];[我早该想到的,诺因!我对不起你,首领];[那个臭丫头,不,臭小子,就算是为了卧底,也不该……而且还穿丝袜!混帐啊混帐];[不过他的剑术真好,难怪首领对他另眼相看];[唉,我早该起疑的,女人哪有这么好的剑术,而且杀起人来狠得像豺狼似的];[为什么呢?为什么是男人?那么清秀可人的小女孩];[不过阿古达也看走眼了,要他做压寨夫人];[不对!这么一来,首领和阿古达岂不成了情敌?诺因城主,我和你势不两立,你这个变态人妖]……”凯渥鲁夫偷瞄对方越睁越大的双眼,越说越小声,终于打住,澄清道:“呃,轩风,你别当真,这些应该都是克劳德的无聊醉语……”
“不。”
“轩风?”
少女捂住咧到耳根的嘴,眼神阴险地道:“我想,是真的。”
******
第二天早上,轩风瞅准青年喝汤的时候,好柔和好柔和地问道:
“贝姆特,你喜欢诺因城主是不是?”
“扑——”一如少女预计,年轻的城主喷出嘴里的箩卜汤,随即趴在桌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轩风遗憾地望着他的后脑勺,她就是为了看他那个面红耳赤的可爱表情,才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她很快就如愿了。
“你……”贝姆特抬起呛咳得通红的脸庞,狼狈地道,“你说的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轩风一脸无辜地道:“没有啊,我是很认真地问你,是不是喜欢诺因城主?”贝姆特露出快昏厥的表情:“我和他……”
“别说‘我和他是敌人’这种话,只会让我更肯定你是在欲盖弥章。”轩风笑嘻嘻地打断,“放心,我不会以为你是同性恋的,因为你喜欢上的是男扮女装的诺因城主。”
“……你怎么知道的?”
迎视对方镇定的视线,轩风明白他没有被套话,而是真的打算承认,不禁勾起唇角,心道:真是个坦荡的男人。
“猜的。那天,你们俩当众吵架,你不是骂他‘女装癖’吗。”不过,“性无能”是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傲慢的黑发帅哥因为贝姆特没有侵犯他,就那么骂?
贝姆特瞥了她一眼,道:“凯渥鲁夫告诉你的?”
“呃!”
“是吗,他还是知道了。”青年轻轻叹息,合上眼。轩风又惊又急,还没开口,贝姆特先一步道:“别撒谎了,知道这件事的唯有克劳德,而能从他嘴里挖出来的只有凯渥鲁夫。单凭那次争吵,你根本不可能猜出我和诺因的真正关系!”
沉默片刻,轩风低声道:“你别怪外公,是我缠着他问的,他原本是想叫我劝劝你。”贝姆特睁开眼,牵起一个笑容:“你是真的在担心凯渥鲁夫吗?”轩风一怔,不假思索地道:“当然,他是我干外公耶。”话音刚落,她悟出对方的言下之意,打了个寒噤:“我是……”
贝姆特凝视她别开的小脸,许久,淡淡地道:“我不会怪凯渥鲁夫的,你不必担心。”轩风这才转过头,暗暗松了口气,嗯了一声。
“凯渥鲁夫不可能相信我喜欢诺因,一定是你自己揣摸的。”
“是我揣摸的。”轩风强调,心安后,她的好奇心又冒出来:“而且,我猜的没错,对吧?”
“我们是朋友。”贝姆特平静以对,“虽然我是曾经对他有好感,但在我知道他是男性时,这点好感就烟消云散了。”轩风惋惜地道:“为什么!男人也可以谈恋爱嘛!”
“……那你和伊莉娜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发展恋情?”
“我和伊莉娜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对对方一点那种好感也没有,但你不同,你已经对诺因城主产生好感了,哪能说散就散?”轩风头头是道地分析。
贝姆特斜睨她:“你为什么硬要把我们俩扯在一起?”轩风吐吐舌,俏皮一笑:“嘿嘿,好玩嘛。”
好玩?他烦恼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的一段情谊,竟然被她看成这样?青年胸中怒火翻腾,强自压抑,最后化为深深的疲倦沉淀下来。
“你生气了?”注意到他脸上一闪即逝的怒色,轩风脸色一变。
“你不必在意,我不会对你发火,也没有对你发火的理由。”贝姆特微一苦笑,自言自语,“好玩吗?也对,对异世界的人而言,这个世界的人际关系大概就这么点感触。”
“不是的!”轩风拍案而起,满脸懊悔,“对不起,贝姆特,我的确想捉弄你,但绝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我明白,没关系。”
轩风颓然坐下,十分沮丧,在心里痛骂自己:笨蛋!得意忘形!因为对方大度,就不管分寸胡乱挑衅,活该尝到苦头,这下完了,要怎么做他才会消气?
贝姆特盯着她,缓缓启口:“轩风,你不必将我看成遮阳伞。”
“!?”少女抬起头。
“隐捷敏亚和梅迪不同,只要你有自身的价值,就算我不罩你,你也能活得很好,所以不用害怕,不用讨好周围的人,你这样,对凯渥鲁夫他们很过份,对你自己也很过份。”
“……”
望着对方再次低下去的小脑袋,青年的声音柔和下来:“我答应了伊莉娜姐姐照顾你,就一定会遵守诺言,我以人格担保,绝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轩风叹息般吁了口气,以耳语的音量道:“你这个人啊……”
“嗯?”
“没什么。”轩风微微一笑,抬起头,诚挚地道,“谢谢,还有,对不起。”
贝姆特点点头。
“我一直做噩梦。”轩风垂下眼,神情一黯,双手紧紧揪住衣摆,“梦见被押上绞刑架的情景,还有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我很害怕,很不安……明明想重新开始的,想不再骗人,可就是禁不住害怕!害怕恶梦重演!我好想向伊莉娜倾诉,但是她不在,只剩下你我可以信任,可以不用战战兢兢,生怕得罪,可是我终究无法完全信任你,毕竟我们只认识了这么段的时间,所以我只在你面前放松,没把心事告诉你。”
“现在好些了吗?”
“嗯。”轩风擦擦眼睛,冲他绽开笑靥。贝姆特歉然道:“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我抱你去客房时,你就呓语得很厉害,一副做恶梦的样子。”
轩风一愣:“那天……抱我的人是你?”
“是,怎么了?”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
“没什么。”轩风笑了笑,再度露出恶作剧的表情,“贝姆特,你真的不喜欢诺因城主吗?”年轻的城主深吸一口气,咬牙道:“如果你指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
“是吗。”
轩风翘起唇角,很高兴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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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为什么贝姆特那么好的男人,竟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听到轩风的自言自语,在厨房帮佣的少女一齐停下手边的活,面面相觑,奇道:“不是有一个吗?你!”
“呃,我是说除了我之外啦。”轩风虚笑。众人睨视她:“你什么意思,竟要自己的男人三心二意,是不是想背着首领红杏出墙?”
“不是啦!我只是奇怪,贝姆特那么好,为什么都没人喜欢他?除了我。”
“喜欢他的人多勒!我们就是。”
“啊!”轩风张口结舌,瞪视众人,“你们喜欢贝姆特?全部?”一个少女笑道:“放心,我们不会嫉妒你的,因为你是首领选择的人。”
轩风怔了一下,若有所悟:“你们对贝姆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吧?不然不可能不嫉妒。”众人对望一眼,脸露微笑:“不愧是大姐头,跟首领一样厉害。”
“别叫我大姐头!”
“好好,轩风。”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合。轩风好奇地问:“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
“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一个少女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
“噗!”众人喷笑,“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就是这样才好啊!”几个少女抗议,“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
“嗯!”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趴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
“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众人很有经验地道,“为了让你不甩他。”
少女笑道:“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地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
“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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