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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姐妹,都互为兄弟姐妹,正因为如此,也一概互为夫妻。兄弟姐妹的关系,在家庭的这一阶段上,也包括相互的*关系,并把这种关系看作自然而然的事”。
通过长期的生活实践,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紊乱的性关系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与社会秩序的安定,从而逐步建立了婚姻制度。这种情况延续了二三百万年,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近亲相交,其生不繁”的道理,于是逐渐限制了*范围,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为原始群的分裂、*群体一步步地宿小创造了条件。随着意识的觉醒和生产力的提高,开始了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禁止婚配。这种婚姻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是由血缘婚发展而来。一般实行不同胞族、氏族之间。亚洲、欧洲、美洲在历史上都存在过这种婚姻形式。
史料表明:不仅在北京周口店,还有其他地区发现的许多猿人颅骨上都有用棍棒或锋利石器暴力击打的痕迹。通过对南非的南方古猿研究,学者们认为在这些古猿群体中曾发生过频繁的流血冲突。苏联学者谢苗诺夫谢苗诺夫认为,出现这种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原始人群实行杂乱性关系和雄性成员之间对雌性成员的争夺。这种因混乱的性关系引起的冲突影响了正在形成中的原始社会群体,对集体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威胁。集体内部的秩序、关系都面临着被涣散和甚至被瓦解的威胁,集体的经济活动也由此陷入了混乱状态,狩猎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将狩猎集团中的全部女子排除出狩猎集团就成为禁忌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全部女子都被排除出了狩猎集团后,男子就便于遵守性禁忌规范。即使在当时这种混乱的群婚中,也存在着原始的性禁忌,也是一种与性关系有关的禁规,例如禁止男女之间在狩猎前发生性关系,以及对氏族内部性关系的严格禁止等。在性禁忌规范下,原始人群就逐步划出了男、女各自组成的两个相对独立的集团,男的外出从事狩猎,女的从事其它生产活动。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意识到了由混乱的群婚而导致的近亲结合的危害性后,“普那路亚家庭”的模式出现了,它禁止在本族内通婚,于是随之便诞生了母权制度社会。在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公社曾经一度空前繁荣,群婚模式的婚姻制度转入了对偶婚制,出现了一种相对稳定却并不固定的成对夫妻的模式,但是担任族长的依然是女人。群婚与杂交的全盛时期是在母系社会,母系社会正是建立在群婚与杂交、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基础上的。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男子在生产中逐渐居于统治地位,母系社会逐渐转为父系社会。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和生活资料的占有逐渐被男人掌握并支配,母权的慢慢丧失使女人的地位也开始下降并让最终位给了男。这时,男子为了把自己的财产传给有自己血统的子女,“性禁忌”也越来越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有新的限制。所以对妻子的贞*开始要求严格,这样,群婚杂交逐渐归于消亡,一夫一妻制开始建立。这也是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自然过渡过程,是人类最早期的家庭革命。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革命的首要原因。
性禁忌的出现,表明即便是原始人也都不是纯粹受生物本能的支配的,而是受着某种超越于生物本能的东西支配。这种超乎本能的东西从心理学意义上看,也是人类对自身行为、活动与后果之间关系的初步领悟,体现了人类思维意识的初级发展水平。它在实质上就是通过这种强制性的禁忌对原始的性本能实行调节,使之无害于或有利于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另外,恩格斯还对未来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学的预见,断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后,必将出现与新的时代相适应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事实的发展证实了恩格斯的推断群婚制经历了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人口质量也因逐步排斥近亲通婚而有所提高,这些意识都为后来对偶婚姻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也是今天一夫一妻制的实践前提。群婚制经历了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人口质量也因逐步排斥近亲通婚而有所提高,这是人口再生产的社会过程能动地作用于其自然方面的极好的例证。谢苗诺夫和我国学者蔡俊生都认为,原始社会中男女集团的分工由此正式稳定地确定下来。人类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群婚与杂交到一夫一妻制的过程,即从群婚制向专偶制*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在漫长的岁月里性禁忌的不断产生,*对象一步步地受到限制,*范围一步步地缩小而发展的。
参考书目: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972年。谢苗诺夫在《婚姻和家庭的起源》
弟姐妹,都互为兄弟姐妹,正因为如此,也一概互为夫妻。兄弟姐妹的关系,在家庭的这一阶段上,也包括相互的*关系,并把这种关系看作自然而然的事”。
通过长期的生活实践,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紊乱的性关系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与社会秩序的安定,从而逐步建立了婚姻制度。这种情况延续了二三百万年,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近亲相交,其生不繁”的道理,于是逐渐限制了*范围,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为原始群的分裂、*群体一步步地宿小创造了条件。随着意识的觉醒和生产力的提高,开始了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禁止婚配。这种婚姻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是由血缘婚发展而来。一般实行不同胞族、氏族之间。亚洲、欧洲、美洲在历史上都存在过这种婚姻形式。
史料表明:不仅在北京周口店,还有其他地区发现的许多猿人颅骨上都有用棍棒或锋利石器暴力击打的痕迹。通过对南非的南方古猿研究,学者们认为在这些古猿群体中曾发生过频繁的流血冲突。苏联学者谢苗诺夫谢苗诺夫认为,出现这种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原始人群实行杂乱性关系和雄性成员之间对雌性成员的争夺。这种因混乱的性关系引起的冲突影响了正在形成中的原始社会群体,对集体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威胁。集体内部的秩序、关系都面临着被涣散和甚至被瓦解的威胁,集体的经济活动也由此陷入了混乱状态,狩猎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将狩猎集团中的全部女子排除出狩猎集团就成为禁忌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全部女子都被排除出了狩猎集团后,男子就便于遵守性禁忌规范。即使在当时这种混乱的群婚中,也存在着原始的性禁忌,也是一种与性关系有关的禁规,例如禁止男女之间在狩猎前发生性关系,以及对氏族内部性关系的严格禁止等。在性禁忌规范下,原始人群就逐步划出了男、女各自组成的两个相对独立的集团,男的外出从事狩猎,女的从事其它生产活动。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意识到了由混乱的群婚而导致的近亲结合的危害性后,“普那路亚家庭”的模式出现了,它禁止在本族内通婚,于是随之便诞生了母权制度社会。在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公社曾经一度空前繁荣,群婚模式的婚姻制度转入了对偶婚制,出现了一种相对稳定却并不固定的成对夫妻的模式,但是担任族长的依然是女人。群婚与杂交的全盛时期是在母系社会,母系社会正是建立在群婚与杂交、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基础上的。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男子在生产中逐渐居于统治地位,母系社会逐渐转为父系社会。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和生活资料的占有逐渐被男人掌握并支配,母权的慢慢丧失使女人的地位也开始下降并让最终位给了男。这时,男子为了把自己的财产传给有自己血统的子女,“性禁忌”也越来越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有新的限制。所以对妻子的贞*开始要求严格,这样,群婚杂交逐渐归于消亡,一夫一妻制开始建立。这也是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自然过渡过程,是人类最早期的家庭革命。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革命的首要原因。
性禁忌的出现,表明即便是原始人也都不是纯粹受生物本能的支配的,而是受着某种超越于生物本能的东西支配。这种超乎本能的东西从心理学意义上看,也是人类对自身行为、活动与后果之间关系的初步领悟,体现了人类思维意识的初级发展水平。它在实质上就是通过这种强制性的禁忌对原始的性本能实行调节,使之无害于或有利于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另外,恩格斯还对未来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学的预见,断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后,必将出现与新的时代相适应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事实的发展证实了恩格斯的推断群婚制经历了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人口质量也因逐步排斥近亲通婚而有所提高,这些意识都为后来对偶婚姻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也是今天一夫一妻制的实践前提。群婚制经历了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人口质量也因逐步排斥近亲通婚而有所提高,这是人口再生产的社会过程能动地作用于其自然方面的极好的例证。谢苗诺夫和我国学者蔡俊生都认为,原始社会中男女集团的分工由此正式稳定地确定下来。人类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群婚与杂交到一夫一妻制的过程,即从群婚制向专偶制*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在漫长的岁月里性禁忌的不断产生,*对象一步步地受到限制,*范围一步步地缩小而发展的。
参考书目: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972年。谢苗诺夫在《婚姻和家庭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