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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初升,树梢草尖上露珠点点,在朝阳光中闪烁着,犹如千万颗小宝石,把山坡旷野点缀的无端多了一份富贵的气象。
在山丘之后,一座庄院,恰好建筑在宽广的山谷中央,除了庄后那面是陡峭的岩壁之外,左右两边小山,都是树木郁苍,松涛如海,甚是悦目。
翻过左面的山头,却是个长满了青草的山谷,一群骏马,闲散地在啃着肥茂的青草。
谷中央一棵高大的榆树,横杈上坐着一个少年,衣服破旧,头发散乱地垂下来,差点儿便遮住眼睛。
这少年年纪才不过十六七岁,那只攀在树干上的手掌,指节粗大,筋络浮现,显然自小便是干那粗笨的工作。
这刻他却一手揽着树干,一手持着书卷,正入神地阅读着。垂下来的两只赤足,微微地在摇晃。
山头上人影一闪,转眼之间,已飞坠下谷,身形之迅速,逾于飞鸟,并且这一泻数丈,势子劲急之极,犹如行云流水,使人能够立刻感受出此人余力犹存而动止由心的那种从容样子。
眨眼工夫,那人沿着谷中的大树,疾走了十余个圈子,身形之快,使人目眩神摇。
树上的少年丝毫没有察觉,还在津津有味地埋首书中。在他头顶微微摇摆。
这人身形骤止之后,面目便看得清楚,只见他一条大辫盘在头顶上,五官端正,称得上漂亮两个字。年纪在三旬之间,身上披着一件白色上等丝绸的长衫,此刻却掖在腰间。
他的面色可有点骇人,那是一种特别惨白的颜色,隐隐泛出死人的味道。一双眸子中,光芒凌射,配起那惨白的面色来,极为骇人。
那少年乃是坐在丈许高的横枝上,那横枝少说也有尺许粗细,树下的人仰面瞧着他,过了一会,他仍不曾觉察。
树下那人鼻孔中微哼一声,先将腰间掖着的长衣服放下,晨风过处,杉角飘飞。
他的面色渐渐变好,眨眼间已和普通人一般,只是双眸中仍然流露出威凌煞气。
他蓦然一抬臂,单掌往上面虚虚一斫。掌锋离横枝还有尺许之远,冷风一拂即过。只见那掌锋所向的材干,蓦然浮现一圈白痕。
这人一掌斫出之后,身形跟着飘然后退丈许远。
片刻工夫,横枝克嚓暴响一声,忽然坠折下来。所断之处,正是那圈有白痕的地方。
横枝上的少年,冷不妨直坠下地“啊哟”大叫一声,整个跌在地上。幸亏地面俱是丰茂的青草,没有跌伤什么地方。
这少年的书本在他跌坠时,平空飞起,正巧落在那人面前。书页合拢处,书面正好向上,原来是部史记。
枝叶乱响声中,那少年爬起身,身材甚是魁梧,一只手向腰间叉住,显然是被巨大的树干硬碰了一下,十分疼痛的神气。
当他抬眼一瞧那人,立刻瑟缩地垂头拱背,又是怯惧又是狼狈的模样。
那人背负着双手,屹立在晨风之中,轻轻的长衫飘飘直飞,神情甚是潇洒。
他道:“你读史记么?”声音出口,却是冷酷得令人心惊胆颤。和那潇洒的风度,一点也不相称。
少年生涩地道:“正是史记,小的正翻到游侠列传”
那人双眉一轩,道:“这敢情好,咱们白骨门的榆树庄,竟然要出这么一位大侠客。”
虽是冷嘲热讽,声音仍不改其冷酷。少年畏怯地驼背拱腰,却因身材伟岸,适其厥状甚丑。
那人又道:“喂,你的小命儿快要送给书卷啦,你可知我十数匹马何等宝贵,全是上佳的千里驹脚程,别说有个三长两短,折损了一根马毛,你的性命还抵偿不上”
他口中一面说着话,一面飘然走近去。那少年忽然混身发抖,竟是十分害怕光景。
那人倏然抖袖一拂,话声未歇,那少年“啊”地大叫一声,身躯被他软软的长袖拂过,竟自横飞开去,叭地摔在丈许外的草地上。
这一跌并不比方才坠下地时摔得重,但是那少年却爬不起来,全身犹自颤抖。敢情他是害怕得双腿都软了。
耳边听到那人的声音道:“记得看住马匹啊!”语意是叮嘱他记住此事,但声音仍是冷酷之极。
少年抬起头时,这山谷中再没有半个人影。
差不多过了大半个时辰,他才敢走近那卷史记旁边。低头凝视了好一刻,终不敢弯腰去拾。
可是在这瞬息间,心中却涌起无数思潮。起初是在忖想那位声音冷酷得异乎寻常的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会不会还在附近,但立刻便想到眼光所注视的史记,里面所记载的游侠们,那种一诺千金,虽死不顾的豪情胜慨。
他觉得自己好像更渺小了:“他们为什么没有惧怕呢?死本是一件很寻常的事啊,可是我”
唇角浮现出微笑,却是那么可怜的苦笑。之后,他缓缓俯下身躯,将那卷史记拾起来。
腰间疼痛得很,使他赶快坐在草地上。草尖上的露珠,尚未被朝阳晒干,沾触上他肌肤,传来一阵凉沁沁的感觉。
草地的泥土很柔软,他可以很舒服地坐着,尤其是四下野草甚是丰茂,他只须俯下头,便可整个儿埋在草丛中,和外面的世界隔离开。
他最喜欢独个儿躲在一些极僻静的地方,不管看书也好,遐思也好,总之,只要没有人打扰他,他便十分满足地沉溺在自己那冥想宇宙中。故此,他最恨那报时的角声,尤其是吃饭时刻的角声。
他从来没有起过反抗的念头,不但对那位心狠手辣,杀人无算的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如此,便是碰着庄中许多同样身份的下人,虽然被侮辱或吃了亏,也都忍气吞声,不敢计较。
现在,他的幻想又在自己的宇宙中驰骋。
他是只剩下这么一个世界可供他暂时逃避,此外,不论他是呆在庄中与否,反正,以他这种柔懦的个性,到哪都会受到欺凌,最多是程度上有所差别而已。
最可怕的还是在自己,有一种孤僻与世相违的习气,这一点常常影响到不能和一些好心肠的人建立密切往来的关系。
自从他有记忆以来,便已没有了父母,也不知故乡何处,幸运的是他仍然有个极好的姓名韦千里,虽然这个姓名是否真是他的,仍然不知道。
他自小便到处流浪,偶然在一家书斋当书童时,却认会了不少字,以后,他糊里糊涂地到了这豫鄂交界的榆树庄来。
一晃过了数年,干的全是最粗贱之事,这以往短促的人生中,唯一的嗜好和快乐,便是读点书,不拘是哪一种书,只要得到,便会废寝忘餐地阅个不休,直到念得烂熟,整部书再没有疑义,这才暂时收手。由于这个习惯,也就得了书呆子的雅号。
当然,那位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也知道他的外号,因此,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他看书而杀死他。
可是这位小阎罗曲士英的确早就以手段残酷,驰名江湖。几乎有压倒现今老庄主白骨双凶老大七步追魂董元任即他的师父及老二铁掌屠夫薄一足当年震惊天下的声誉之势。
以他这么一位武林惊骇的人物,怎会为此小故而杀死庄中之人,可是,韦千里仍是打心里害怕,别说小阎罗曲士英的声音是天生特别冷酷,便是那对眼睛,也能教韦千里看一眼后,打上几个寒噤。
这榆树庄内真个是藏龙卧虎,大庄主七步追魂董元任,二庄主铁掌屠夫薄一足,并称白骨双凶。
炼成白骨门绝毒功夫,数十年来横行天下,为黑道上第一人物。这榆树庄正当南七北五省当中之地,显然成为黑道群魔之首。
小阎罗曲士英乃是七步追魂董元任的首徒,年纪虽仅在三旬之间,但已尽得白骨双凶真传,尤其那天生毒辣诡毒的心肠,最得双凶欣赏。成为本庄自双凶之下的第一位人物。
那董元任有一儿一女,儿子董绍宗,年纪和小阎罗相若,可是却没有从黑道方面发展以继承父位,却改习文字,从仕途出身,如今已放了湖南邵阳知县。
女儿董香梅,今年芳龄十四,反而深得老父之传,武功极佳。便是那小阎罗曲士英当今世上唯一的克星。
因为她年纪尚小,天真未凿,即恃自己是七步追魂董元任身边唯一的骨肉,哪怕他什么师兄?而小阎罗曲士英体承师意,只好处处都让她三分。
至于白骨双凶的老二铁掌屠夫薄一足,相貌不但没有师兄七步追魂董元任那么威严甚至十分骇人,面目以至身材,都是那么尖尖瘦瘦,加上面色煞白,使人有如睹鬼魅之感。他一足已断,胁下常年夹着一根镔铁拐杖,却是动作如飞,迅疾无比,一点也没有残废人那种猥琐模样,他只有独自一人,没有家室,脾气之坏,天下久已驰名。
榆树庄中来往的人,自然都是黑道巨擘,居常可以见到血淋淋的人头,韦千里也曾埋过数次首级,那种血淋淋瞪眼突牙的可怖模样,叫他常常在梦中惊叫而醒。
那时候的滋味最是难受,窗外黑沉沉的夜,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可能是刮风,下雨
周围鬼气森森,黑影幢幢,向他包围着作出舞爪的姿态。于是,他只能埋首被中,连眼睛也不敢睁开。
日子像连接而来的噩梦般,来得匆遽,去的迟缓,现实上的一切,对他都变成其重难荷的重担。
只有那么一点儿片刻的乐趣,便是当他沉迷在书本中的世界,或在幻想中的宇宙时,他总算稍微可以透一口气。
他埋首坐在草丛中,动也不动,好像是恐怕身躯一动,这种温柔而易逝的片刻乐趣,便会惊跑似的。
忽然一股风声从他头上飘过,这股风来得这么突然和强劲,使他头发向上直翻飞起来,耳朵也刮得生疼。
他吓得一惊,抬眼望处,丈半之外,一个白衣人,站在那里,却是以背向着他。
这白衣人身材矮小玲珑,两条乌亮的大辩,垂在肩后。乍看来整个人宛如精巧玲珑的香扇坠,惹人喜爱。
可是韦千里一见是她,面上更加多添一种失措的神色。
微风迎面吹来,夹带着一种香味。韦千里不自觉地深深吸一口,但是随即又像连这香味也害怕似的,赶紧吐一口大气。
她徐徐转身,最先吸引人注意的,便是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上面长长的眉毛,再下面是纤巧而挺直的鼻子,红润丰满的嘴唇。
“哦,是什么人啊?”她装出瞧不见他的样子,用清脆的声者问韦千里全身哆嗦一下,没有站起来。
她款款走过来,面上带着稚气而迷人的笑容,又道:“只有蛇才喜欢躲在草里,那儿可是条大蛇么?”
他赶紧答腔道:“不,是小的”
话声中有点儿摇颤,并且一面伸手拨开面前的青草。
她咯咯笑道:“幸亏你赶快出声,否则我以为真是条大蛇,就像上几次般打疼你,那才冤呢!”她稍微顿一下,然后提高声音道:“你坐着干么,你不快点站起来?”
后面的两句话,口气已变为主奴之间的口吻,并非刚才说笑时那样子。
韦千里如响斯应,赶快站起来。
她立刻又放救声音,道:“喂,你看这是什么?”说着,举起一只手,手中持着一支小旗,颜色只有黑白两种,却是夺目之极,光采眩人。
这支小旗乃是三角形那种令旗,旗边镶着白色的花边。旗中央是一个白色的骷髅头和两根交叉的白色骨头,此外全部都是黑色,连旗杆也是黑色。通体长不过尺半,旗杆尖顶是块三角形的锋锐矛头,乌光泛射。
韦千里一见这支令旗甚是可怖,连多看一眼的心思也没有,垂目摇头道:“小的不知道这是什么!“
她高兴地嚷道:“这是我白骨门中的至宝”下面的话,忽然咽住了,面色也立刻沉下来,道:“哼,你这个呆子真是,枉你长得这么高大,老是这么没胆,呸,天生的贱骨头”
她没有往下骂,四面一看,又诧异道:“你怎么把这儿弄成这样子?爹爹要知道你弄毁了这榆树谷的榆树,怕会打折你两条狗腿,快点,快弄干净”
提起爹爹两字,敢情连她也有点儿肃然。
韦千里本是呆鸟般木立不动,这时全身震动一下,不暇分辩,连忙迈开腿,冲过去将地上的断杆抬起一头,用力拖走。
到他回来时,已经额上流汗,一双手按着早先碰疼了的腰部,慢慢地在喘息。
她随口问道:“你的腰怎么啦?”
他道:“刚才少庄主经过这儿,那树忽然折断,小的摔下来,便撞着这儿,被少庄主骂了两句,把我摔一跤,就像小姐你以前打大蛇般摔出老远”
她不觉笑了起来,身形一闪,倏忽已到了他身旁,风声一拂,那支令旗已拂向他身上。
韦千里啊了一声,身形横飞开去,摔在丈半之外,弄出叭哒大响。
他半晌没敢爬起来,生怕她又来摔他,可是等了一会,她并没有说话,而且那边风声呼呼。抬眼望时,只见她在榆树遮荫上下,正在舞动手中短小的令旗,发出极响的风声。而且黑的漆黑,白的惨白,分外怵目惊心。
她越舞越快,旋风将周围一丈内的草都吹得完全偃贴地上,至于一丈以外的茂草,也都向外披俯。
黑白两种颜色,霎时已分辨不出,而且连她的面目也瞧不清楚,只觉得是条灰色的人影在移动之下,可是那种灰色,死气森森,甚为刺眼。
不过乍看起来,她像是舞得很快,其实舞得并不太快,只是那支令旗颜色,也不知是什么质料所制,舞动时光采便流动泛射,使人发生错觉。
转眼间她越舞越慢,倏然娇喝一声,罩体惨灰色的光华倏地化为一道匹练般,疾射向那株数人合抱般大的树身上。哧地微响一声,光华尽敛。
韦千里在她身后瞪目凝视,见她俏生生站在老地方,美丽的面庞上笑容未收,双手空空如也,已不见那令旗踪迹。
再移眼向那树上看时,只见树上露出一点乌光,但这还是仔细瞧时才见,否则连这一点乌光也瞧不到,整支令旗都深嵌人树身中,只露出一点儿旗柄矛头。
她道:“喂,呆子,我的令旗呢?快还给我”
他猛吃一惊,冲近树边,口中却连声答道:“小的这就还给小姐到了树身边,不由得心中叫苦,原来那支令旗整支儿就像小心卷住地嵌人树身似的,树皮连裂缝也没一条,光是露出三分许的令旗柄尖至外面,如何拔得出来?
他用尽全身之力去拔,可惜全无半点着力之处,否则他是有一身惊人的牛力。
只听她催道:“怎么?呆子想赖么?快点儿啊,我不耐烦等啦“韦千里冷汗都急出来了,他原本在拖那折断的树干时,因用力和腰间疼痛之故,出了满头大汗,如今又急出冷汗,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当下转身询问似地向董香梅一瞥。
董香梅屹立不动,他下意识地伸手抹汗,把覆额的乱发都拨上去,因有点粘之故,一时不曾坠下。
这刻方是露出庐山真面目,全榆树庄的人,大概没有人曾经在见到她时,不是乱发压眉的污垢模样。
董香梅年纪虽小,情窦未开,但对于眼前的人,也禁不住多望一眼。
原来当韦千里一拨起乱发,那丰隆的额便全部露出来,肉色甚自特别长的眼眉,几有斜飞人鬓之势。
那双眼睛,白的是白,黑的是乌亮,嘴巴微嫌小些,线条也甚柔软,少了大丈夫那种坚毅的特色。但幸而鼻挺颐丰,恰好补回这缺点。
一个人由极难看骤然变得英俊漂亮,这感觉犹如一个本来和善的人突然发怒一样,特别使人惊讶而产生过份的反应。
董香梅怔视他一眼,冲口道:“呀,你长得真好看”
韦千里本是惊惶未定,这时偏生听得清楚,又加上一惊,只觉得她这句话,在耳边不停地响,那颗心儿不知摆在什么地方,再也寻不出下落。
董香梅究竟是从特别的家世出来的人儿,心窍玲珑得像块水晶,猛觉得自己失言,不禁玉面一红,霍地大大转个身。
眼光一闪,只见靠着榆树庄那边的山头人影一闪,她脚尖一动,已移前丈许。
山头那人现出身形,却是庄中的一个得力助手,江湖人称黑蝙蝠秦历,此人也是黑道上有名的杀星,生平积孽难以胜数。
那蝙蝠秦历俯视谷中一眼,恰好望不到树后的韦千里,他振吭叫道:“小姐,老庄主出来啦”
这句话,把谷中两个少年男女全都吓一惊,韦千里更是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董香梅立展轻功,眨眼间已上了山头,倏忽已和那蝙蝠秦历去了。
山头上风吹草动,树木萧萧,韦千里从树后探头一望,赶快又缩回去,以为那是老庄主七步追魂董元任的身影,连大气都不敢多透。
要知道这位白骨双凶之一的七步追魂董元任,生平是杀人不眨眼睛,心肠如铁,对于地位身份,更是讲究得一板一眼,不许稍为差错。
去年董香梅和一个年轻的庄丁嬉笑,被七步追魂董元任亲自所睹,立刻下令将那庄丁杀死,还将首级悬示全庄一天,至于董香梅也受了重责。是以董香梅虽然也是性格坚强之极,但在这种场合,委实害怕她父亲出现。
韦千里坐着不动,心中空空洞洞,早先那卷史记,已不知丢在什么地方。
角声忽鸣,响彻群山,余音袅袅,直欲越峰凌虚。这大概又是哪位高手,偶然兴动,寄意画角声中。
他如梦方醒,怯怯站起来,尽力将自己掩蔽在树身之后地向后面走去。
散处山谷中的马群,有几匹马忽然昂首长嘶,在阳光照耀之下,披垂的马鬃闪闪发光,直似是鸣嘶长风远逝天边。马嘶之声和那画角之声相应和,在山谷间回荡往复,十分雄壮动人。
他一点不理会这些,一径走过小岗,岗后一道清澈的溪流,在林下流淌着,潺潺泉声,久久不绝于耳。
在溪边一块大石上,他蹲下身躯,双手掬水洗面。清凉澄澈的溪水,濯涤在面上,一种愉快的刺激,使他很快便定下心神。
他蹲在石头上,等到波纹涟漪都平静了,便徐徐俯首自照。
溪上倒映出清楚的人影,他看了许久,丝毫发觉不出自己有什么好看。然而,她那句话,一径在心底盘旋回响着。
他不敢多看,自卑感已紧紧笼罩紧压着他,使得他根本没有任何判断力。只有一份莫名的悲哀,然而这悲哀之中,却隐隐有一点愉快。
那是一种欣赏悲剧的愉快,韦千里自己当然不知道,他故意地让自己沉溺在这悲哀之中。
他将俯蹲地的姿势,改为俯卧在石上,一只胳膊滑下溪水中,他便让那手臂浸在水里。
近日榆树庄中,有点儿特别,底下人都知道老庄主七步追魂董元任,将要金盘洗手,隐退江湖。
他们对于老庄主的去处,哪不敢过问,也不关心,只在议论能继任的庄主是哪一位?白骨双凶的老二铁掌屠夫薄一足?抑是小庄主小阎罗曲士英?
他们这些底下人当然没有肯定的,可是他们不须要说出口来,也有一个共同的默认,便是这两... -->>
旭日初升,树梢草尖上露珠点点,在朝阳光中闪烁着,犹如千万颗小宝石,把山坡旷野点缀的无端多了一份富贵的气象。
在山丘之后,一座庄院,恰好建筑在宽广的山谷中央,除了庄后那面是陡峭的岩壁之外,左右两边小山,都是树木郁苍,松涛如海,甚是悦目。
翻过左面的山头,却是个长满了青草的山谷,一群骏马,闲散地在啃着肥茂的青草。
谷中央一棵高大的榆树,横杈上坐着一个少年,衣服破旧,头发散乱地垂下来,差点儿便遮住眼睛。
这少年年纪才不过十六七岁,那只攀在树干上的手掌,指节粗大,筋络浮现,显然自小便是干那粗笨的工作。
这刻他却一手揽着树干,一手持着书卷,正入神地阅读着。垂下来的两只赤足,微微地在摇晃。
山头上人影一闪,转眼之间,已飞坠下谷,身形之迅速,逾于飞鸟,并且这一泻数丈,势子劲急之极,犹如行云流水,使人能够立刻感受出此人余力犹存而动止由心的那种从容样子。
眨眼工夫,那人沿着谷中的大树,疾走了十余个圈子,身形之快,使人目眩神摇。
树上的少年丝毫没有察觉,还在津津有味地埋首书中。在他头顶微微摇摆。
这人身形骤止之后,面目便看得清楚,只见他一条大辫盘在头顶上,五官端正,称得上漂亮两个字。年纪在三旬之间,身上披着一件白色上等丝绸的长衫,此刻却掖在腰间。
他的面色可有点骇人,那是一种特别惨白的颜色,隐隐泛出死人的味道。一双眸子中,光芒凌射,配起那惨白的面色来,极为骇人。
那少年乃是坐在丈许高的横枝上,那横枝少说也有尺许粗细,树下的人仰面瞧着他,过了一会,他仍不曾觉察。
树下那人鼻孔中微哼一声,先将腰间掖着的长衣服放下,晨风过处,杉角飘飞。
他的面色渐渐变好,眨眼间已和普通人一般,只是双眸中仍然流露出威凌煞气。
他蓦然一抬臂,单掌往上面虚虚一斫。掌锋离横枝还有尺许之远,冷风一拂即过。只见那掌锋所向的材干,蓦然浮现一圈白痕。
这人一掌斫出之后,身形跟着飘然后退丈许远。
片刻工夫,横枝克嚓暴响一声,忽然坠折下来。所断之处,正是那圈有白痕的地方。
横枝上的少年,冷不妨直坠下地“啊哟”大叫一声,整个跌在地上。幸亏地面俱是丰茂的青草,没有跌伤什么地方。
这少年的书本在他跌坠时,平空飞起,正巧落在那人面前。书页合拢处,书面正好向上,原来是部史记。
枝叶乱响声中,那少年爬起身,身材甚是魁梧,一只手向腰间叉住,显然是被巨大的树干硬碰了一下,十分疼痛的神气。
当他抬眼一瞧那人,立刻瑟缩地垂头拱背,又是怯惧又是狼狈的模样。
那人背负着双手,屹立在晨风之中,轻轻的长衫飘飘直飞,神情甚是潇洒。
他道:“你读史记么?”声音出口,却是冷酷得令人心惊胆颤。和那潇洒的风度,一点也不相称。
少年生涩地道:“正是史记,小的正翻到游侠列传”
那人双眉一轩,道:“这敢情好,咱们白骨门的榆树庄,竟然要出这么一位大侠客。”
虽是冷嘲热讽,声音仍不改其冷酷。少年畏怯地驼背拱腰,却因身材伟岸,适其厥状甚丑。
那人又道:“喂,你的小命儿快要送给书卷啦,你可知我十数匹马何等宝贵,全是上佳的千里驹脚程,别说有个三长两短,折损了一根马毛,你的性命还抵偿不上”
他口中一面说着话,一面飘然走近去。那少年忽然混身发抖,竟是十分害怕光景。
那人倏然抖袖一拂,话声未歇,那少年“啊”地大叫一声,身躯被他软软的长袖拂过,竟自横飞开去,叭地摔在丈许外的草地上。
这一跌并不比方才坠下地时摔得重,但是那少年却爬不起来,全身犹自颤抖。敢情他是害怕得双腿都软了。
耳边听到那人的声音道:“记得看住马匹啊!”语意是叮嘱他记住此事,但声音仍是冷酷之极。
少年抬起头时,这山谷中再没有半个人影。
差不多过了大半个时辰,他才敢走近那卷史记旁边。低头凝视了好一刻,终不敢弯腰去拾。
可是在这瞬息间,心中却涌起无数思潮。起初是在忖想那位声音冷酷得异乎寻常的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会不会还在附近,但立刻便想到眼光所注视的史记,里面所记载的游侠们,那种一诺千金,虽死不顾的豪情胜慨。
他觉得自己好像更渺小了:“他们为什么没有惧怕呢?死本是一件很寻常的事啊,可是我”
唇角浮现出微笑,却是那么可怜的苦笑。之后,他缓缓俯下身躯,将那卷史记拾起来。
腰间疼痛得很,使他赶快坐在草地上。草尖上的露珠,尚未被朝阳晒干,沾触上他肌肤,传来一阵凉沁沁的感觉。
草地的泥土很柔软,他可以很舒服地坐着,尤其是四下野草甚是丰茂,他只须俯下头,便可整个儿埋在草丛中,和外面的世界隔离开。
他最喜欢独个儿躲在一些极僻静的地方,不管看书也好,遐思也好,总之,只要没有人打扰他,他便十分满足地沉溺在自己那冥想宇宙中。故此,他最恨那报时的角声,尤其是吃饭时刻的角声。
他从来没有起过反抗的念头,不但对那位心狠手辣,杀人无算的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如此,便是碰着庄中许多同样身份的下人,虽然被侮辱或吃了亏,也都忍气吞声,不敢计较。
现在,他的幻想又在自己的宇宙中驰骋。
他是只剩下这么一个世界可供他暂时逃避,此外,不论他是呆在庄中与否,反正,以他这种柔懦的个性,到哪都会受到欺凌,最多是程度上有所差别而已。
最可怕的还是在自己,有一种孤僻与世相违的习气,这一点常常影响到不能和一些好心肠的人建立密切往来的关系。
自从他有记忆以来,便已没有了父母,也不知故乡何处,幸运的是他仍然有个极好的姓名韦千里,虽然这个姓名是否真是他的,仍然不知道。
他自小便到处流浪,偶然在一家书斋当书童时,却认会了不少字,以后,他糊里糊涂地到了这豫鄂交界的榆树庄来。
一晃过了数年,干的全是最粗贱之事,这以往短促的人生中,唯一的嗜好和快乐,便是读点书,不拘是哪一种书,只要得到,便会废寝忘餐地阅个不休,直到念得烂熟,整部书再没有疑义,这才暂时收手。由于这个习惯,也就得了书呆子的雅号。
当然,那位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也知道他的外号,因此,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他看书而杀死他。
可是这位小阎罗曲士英的确早就以手段残酷,驰名江湖。几乎有压倒现今老庄主白骨双凶老大七步追魂董元任即他的师父及老二铁掌屠夫薄一足当年震惊天下的声誉之势。
以他这么一位武林惊骇的人物,怎会为此小故而杀死庄中之人,可是,韦千里仍是打心里害怕,别说小阎罗曲士英的声音是天生特别冷酷,便是那对眼睛,也能教韦千里看一眼后,打上几个寒噤。
这榆树庄内真个是藏龙卧虎,大庄主七步追魂董元任,二庄主铁掌屠夫薄一足,并称白骨双凶。
炼成白骨门绝毒功夫,数十年来横行天下,为黑道上第一人物。这榆树庄正当南七北五省当中之地,显然成为黑道群魔之首。
小阎罗曲士英乃是七步追魂董元任的首徒,年纪虽仅在三旬之间,但已尽得白骨双凶真传,尤其那天生毒辣诡毒的心肠,最得双凶欣赏。成为本庄自双凶之下的第一位人物。
那董元任有一儿一女,儿子董绍宗,年纪和小阎罗相若,可是却没有从黑道方面发展以继承父位,却改习文字,从仕途出身,如今已放了湖南邵阳知县。
女儿董香梅,今年芳龄十四,反而深得老父之传,武功极佳。便是那小阎罗曲士英当今世上唯一的克星。
因为她年纪尚小,天真未凿,即恃自己是七步追魂董元任身边唯一的骨肉,哪怕他什么师兄?而小阎罗曲士英体承师意,只好处处都让她三分。
至于白骨双凶的老二铁掌屠夫薄一足,相貌不但没有师兄七步追魂董元任那么威严甚至十分骇人,面目以至身材,都是那么尖尖瘦瘦,加上面色煞白,使人有如睹鬼魅之感。他一足已断,胁下常年夹着一根镔铁拐杖,却是动作如飞,迅疾无比,一点也没有残废人那种猥琐模样,他只有独自一人,没有家室,脾气之坏,天下久已驰名。
榆树庄中来往的人,自然都是黑道巨擘,居常可以见到血淋淋的人头,韦千里也曾埋过数次首级,那种血淋淋瞪眼突牙的可怖模样,叫他常常在梦中惊叫而醒。
那时候的滋味最是难受,窗外黑沉沉的夜,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可能是刮风,下雨
周围鬼气森森,黑影幢幢,向他包围着作出舞爪的姿态。于是,他只能埋首被中,连眼睛也不敢睁开。
日子像连接而来的噩梦般,来得匆遽,去的迟缓,现实上的一切,对他都变成其重难荷的重担。
只有那么一点儿片刻的乐趣,便是当他沉迷在书本中的世界,或在幻想中的宇宙时,他总算稍微可以透一口气。
他埋首坐在草丛中,动也不动,好像是恐怕身躯一动,这种温柔而易逝的片刻乐趣,便会惊跑似的。
忽然一股风声从他头上飘过,这股风来得这么突然和强劲,使他头发向上直翻飞起来,耳朵也刮得生疼。
他吓得一惊,抬眼望处,丈半之外,一个白衣人,站在那里,却是以背向着他。
这白衣人身材矮小玲珑,两条乌亮的大辩,垂在肩后。乍看来整个人宛如精巧玲珑的香扇坠,惹人喜爱。
可是韦千里一见是她,面上更加多添一种失措的神色。
微风迎面吹来,夹带着一种香味。韦千里不自觉地深深吸一口,但是随即又像连这香味也害怕似的,赶紧吐一口大气。
她徐徐转身,最先吸引人注意的,便是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上面长长的眉毛,再下面是纤巧而挺直的鼻子,红润丰满的嘴唇。
“哦,是什么人啊?”她装出瞧不见他的样子,用清脆的声者问韦千里全身哆嗦一下,没有站起来。
她款款走过来,面上带着稚气而迷人的笑容,又道:“只有蛇才喜欢躲在草里,那儿可是条大蛇么?”
他赶紧答腔道:“不,是小的”
话声中有点儿摇颤,并且一面伸手拨开面前的青草。
她咯咯笑道:“幸亏你赶快出声,否则我以为真是条大蛇,就像上几次般打疼你,那才冤呢!”她稍微顿一下,然后提高声音道:“你坐着干么,你不快点站起来?”
后面的两句话,口气已变为主奴之间的口吻,并非刚才说笑时那样子。
韦千里如响斯应,赶快站起来。
她立刻又放救声音,道:“喂,你看这是什么?”说着,举起一只手,手中持着一支小旗,颜色只有黑白两种,却是夺目之极,光采眩人。
这支小旗乃是三角形那种令旗,旗边镶着白色的花边。旗中央是一个白色的骷髅头和两根交叉的白色骨头,此外全部都是黑色,连旗杆也是黑色。通体长不过尺半,旗杆尖顶是块三角形的锋锐矛头,乌光泛射。
韦千里一见这支令旗甚是可怖,连多看一眼的心思也没有,垂目摇头道:“小的不知道这是什么!“
她高兴地嚷道:“这是我白骨门中的至宝”下面的话,忽然咽住了,面色也立刻沉下来,道:“哼,你这个呆子真是,枉你长得这么高大,老是这么没胆,呸,天生的贱骨头”
她没有往下骂,四面一看,又诧异道:“你怎么把这儿弄成这样子?爹爹要知道你弄毁了这榆树谷的榆树,怕会打折你两条狗腿,快点,快弄干净”
提起爹爹两字,敢情连她也有点儿肃然。
韦千里本是呆鸟般木立不动,这时全身震动一下,不暇分辩,连忙迈开腿,冲过去将地上的断杆抬起一头,用力拖走。
到他回来时,已经额上流汗,一双手按着早先碰疼了的腰部,慢慢地在喘息。
她随口问道:“你的腰怎么啦?”
他道:“刚才少庄主经过这儿,那树忽然折断,小的摔下来,便撞着这儿,被少庄主骂了两句,把我摔一跤,就像小姐你以前打大蛇般摔出老远”
她不觉笑了起来,身形一闪,倏忽已到了他身旁,风声一拂,那支令旗已拂向他身上。
韦千里啊了一声,身形横飞开去,摔在丈半之外,弄出叭哒大响。
他半晌没敢爬起来,生怕她又来摔他,可是等了一会,她并没有说话,而且那边风声呼呼。抬眼望时,只见她在榆树遮荫上下,正在舞动手中短小的令旗,发出极响的风声。而且黑的漆黑,白的惨白,分外怵目惊心。
她越舞越快,旋风将周围一丈内的草都吹得完全偃贴地上,至于一丈以外的茂草,也都向外披俯。
黑白两种颜色,霎时已分辨不出,而且连她的面目也瞧不清楚,只觉得是条灰色的人影在移动之下,可是那种灰色,死气森森,甚为刺眼。
不过乍看起来,她像是舞得很快,其实舞得并不太快,只是那支令旗颜色,也不知是什么质料所制,舞动时光采便流动泛射,使人发生错觉。
转眼间她越舞越慢,倏然娇喝一声,罩体惨灰色的光华倏地化为一道匹练般,疾射向那株数人合抱般大的树身上。哧地微响一声,光华尽敛。
韦千里在她身后瞪目凝视,见她俏生生站在老地方,美丽的面庞上笑容未收,双手空空如也,已不见那令旗踪迹。
再移眼向那树上看时,只见树上露出一点乌光,但这还是仔细瞧时才见,否则连这一点乌光也瞧不到,整支令旗都深嵌人树身中,只露出一点儿旗柄矛头。
她道:“喂,呆子,我的令旗呢?快还给我”
他猛吃一惊,冲近树边,口中却连声答道:“小的这就还给小姐到了树身边,不由得心中叫苦,原来那支令旗整支儿就像小心卷住地嵌人树身似的,树皮连裂缝也没一条,光是露出三分许的令旗柄尖至外面,如何拔得出来?
他用尽全身之力去拔,可惜全无半点着力之处,否则他是有一身惊人的牛力。
只听她催道:“怎么?呆子想赖么?快点儿啊,我不耐烦等啦“韦千里冷汗都急出来了,他原本在拖那折断的树干时,因用力和腰间疼痛之故,出了满头大汗,如今又急出冷汗,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当下转身询问似地向董香梅一瞥。
董香梅屹立不动,他下意识地伸手抹汗,把覆额的乱发都拨上去,因有点粘之故,一时不曾坠下。
这刻方是露出庐山真面目,全榆树庄的人,大概没有人曾经在见到她时,不是乱发压眉的污垢模样。
董香梅年纪虽小,情窦未开,但对于眼前的人,也禁不住多望一眼。
原来当韦千里一拨起乱发,那丰隆的额便全部露出来,肉色甚自特别长的眼眉,几有斜飞人鬓之势。
那双眼睛,白的是白,黑的是乌亮,嘴巴微嫌小些,线条也甚柔软,少了大丈夫那种坚毅的特色。但幸而鼻挺颐丰,恰好补回这缺点。
一个人由极难看骤然变得英俊漂亮,这感觉犹如一个本来和善的人突然发怒一样,特别使人惊讶而产生过份的反应。
董香梅怔视他一眼,冲口道:“呀,你长得真好看”
韦千里本是惊惶未定,这时偏生听得清楚,又加上一惊,只觉得她这句话,在耳边不停地响,那颗心儿不知摆在什么地方,再也寻不出下落。
董香梅究竟是从特别的家世出来的人儿,心窍玲珑得像块水晶,猛觉得自己失言,不禁玉面一红,霍地大大转个身。
眼光一闪,只见靠着榆树庄那边的山头人影一闪,她脚尖一动,已移前丈许。
山头那人现出身形,却是庄中的一个得力助手,江湖人称黑蝙蝠秦历,此人也是黑道上有名的杀星,生平积孽难以胜数。
那蝙蝠秦历俯视谷中一眼,恰好望不到树后的韦千里,他振吭叫道:“小姐,老庄主出来啦”
这句话,把谷中两个少年男女全都吓一惊,韦千里更是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董香梅立展轻功,眨眼间已上了山头,倏忽已和那蝙蝠秦历去了。
山头上风吹草动,树木萧萧,韦千里从树后探头一望,赶快又缩回去,以为那是老庄主七步追魂董元任的身影,连大气都不敢多透。
要知道这位白骨双凶之一的七步追魂董元任,生平是杀人不眨眼睛,心肠如铁,对于地位身份,更是讲究得一板一眼,不许稍为差错。
去年董香梅和一个年轻的庄丁嬉笑,被七步追魂董元任亲自所睹,立刻下令将那庄丁杀死,还将首级悬示全庄一天,至于董香梅也受了重责。是以董香梅虽然也是性格坚强之极,但在这种场合,委实害怕她父亲出现。
韦千里坐着不动,心中空空洞洞,早先那卷史记,已不知丢在什么地方。
角声忽鸣,响彻群山,余音袅袅,直欲越峰凌虚。这大概又是哪位高手,偶然兴动,寄意画角声中。
他如梦方醒,怯怯站起来,尽力将自己掩蔽在树身之后地向后面走去。
散处山谷中的马群,有几匹马忽然昂首长嘶,在阳光照耀之下,披垂的马鬃闪闪发光,直似是鸣嘶长风远逝天边。马嘶之声和那画角之声相应和,在山谷间回荡往复,十分雄壮动人。
他一点不理会这些,一径走过小岗,岗后一道清澈的溪流,在林下流淌着,潺潺泉声,久久不绝于耳。
在溪边一块大石上,他蹲下身躯,双手掬水洗面。清凉澄澈的溪水,濯涤在面上,一种愉快的刺激,使他很快便定下心神。
他蹲在石头上,等到波纹涟漪都平静了,便徐徐俯首自照。
溪上倒映出清楚的人影,他看了许久,丝毫发觉不出自己有什么好看。然而,她那句话,一径在心底盘旋回响着。
他不敢多看,自卑感已紧紧笼罩紧压着他,使得他根本没有任何判断力。只有一份莫名的悲哀,然而这悲哀之中,却隐隐有一点愉快。
那是一种欣赏悲剧的愉快,韦千里自己当然不知道,他故意地让自己沉溺在这悲哀之中。
他将俯蹲地的姿势,改为俯卧在石上,一只胳膊滑下溪水中,他便让那手臂浸在水里。
近日榆树庄中,有点儿特别,底下人都知道老庄主七步追魂董元任,将要金盘洗手,隐退江湖。
他们对于老庄主的去处,哪不敢过问,也不关心,只在议论能继任的庄主是哪一位?白骨双凶的老二铁掌屠夫薄一足?抑是小庄主小阎罗曲士英?
他们这些底下人当然没有肯定的,可是他们不须要说出口来,也有一个共同的默认,便是这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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