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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到时候见。”
“嗯,到时候见。”
一个发出邀请,一个答应出席。该说的,该答应的已经圆满完成。两人站在风中一时沉默,红着脸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们……去坐公车,我请你去吃料理好不好?我知道有家日本料理不错,你应该会喜欢。”
“今天不……不行,我答应过大嫂看完兰香就要回去。”
“我送你。”
“好——”
宜室话音未落,一辆小车直接冲停到他们身边。车上下来跳下几个男人。他们一下车,直向宜室而去。
宜室惊恐退后两步,王焕之向前一步把她拉到身后。
“你们要干什么?”他拔高声音,试图喝退来者。
“这不关你的事!”一个男人推开王焕之,另外两个男人把宜室直接从腋下架起。
“你们想干什么,要干什么?”
“别害怕,宜室小姐,你一位朋友想请你去做客。”
“谁,谁啊?”
宜室心中的恐惧达到极点。她的双脚离开地面,像小鸭子一样乱踢乱划。转眼被塞到路边停着的小车上。
“宜室——”
“焕之!”宜室大叫,透过车窗,看见王焕之和男人纠缠在一起。
他们拳脚相向,缠斗间,王焕之未落下风。
“王焕之!王焕之!”宜室挣扎着,猛力拍着车窗。
“我哪也不去,我要下车!”
“这可由不得你!”
小车像炮弹一样飞驰出去,窗外的王焕之渐渐变成小小的一个圆点。
————————
盛永伦从不认为自己不聪明,自负智商至少是中等偏上。不,应该说是超过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和女人。从小到大,他在读书上使的劲不多,也顺顺利利考上大学。嘴巴乖甜,颇得长辈喜欢。家里家外,三亲六眷里没吃过亏。十六岁开了荤,女人就是一日三餐桌上的点心,环肥燕瘦总是不缺。
今天是纯情少女,明儿是风情少妇,哪怕是自梳女,也勾上手过几回。偏偏遇到上官宜室,马上就感到脑力明显不足,嘴巴不够用。追女的百般伎俩通通使上,也不见宜室多给他半分笑脸。
都说好女怕缠男,他的水磨功夫到她这全偃旗息鼓。她防他如同防色狼一样。明明是请她吃饭,她非的把沈兰香推来。她又不是不知道,他喜欢的人是谁。
盛观恒瞧他是真的喜欢,把家里祖传的翡翠项链做了聘。没想到,以为是十拿九稳的事,结果被退了回来。
他放不下这份执恋,也咽不下这口气。就想亲口问一问上官宜室,比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王焕之,自己到底差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被她讨厌,为什么就是不能得她喜欢?
为了这口气,他从饭店跑出来。他不是头脑发热,被美色冲昏头。是深刻知道这件事,终究是他和宜室两个人的事,谁也帮不了他们。伯父也好、上官厉也好、沈兰香也好越多的人参与,事情就变得越复杂。他想要越过这些复杂,直接去和宜室谈,剥开自己的心,把所有对她的爱都摊在阳光下。
他也是拿她没有办法了。宜室不是不和他见面吗?他就来硬的,直接把她绑了来再说!
他在街上请几个车夫混混帮他逮人。说辞堂而皇之,抓逃婚的媳妇儿!众人见他仪表堂堂,说话有礼有节,不像满嘴胡说的信口雌黄。再加上不菲的酬劳。效劳者众多。
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很快有人帮他把人绑来。只等着他带钱去“验货”。
墙壁上的钟一格一格跳动得欢快,如同他雀跃的心。现在,只要推开那扇窄小的门,宜室就会出现在他视线之内。尘埃落定,他反而不像先前那么着急。
不是不紧张,是他要把想说的话在肚子里酝酿好。务必要解除宜室对他的误会。想来想去又觉得自己真的可笑,她都在眼皮子底下了,他有长长的时间同她讲。
“那我们到时候见。”
“嗯,到时候见。”
一个发出邀请,一个答应出席。该说的,该答应的已经圆满完成。两人站在风中一时沉默,红着脸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们……去坐公车,我请你去吃料理好不好?我知道有家日本料理不错,你应该会喜欢。”
“今天不……不行,我答应过大嫂看完兰香就要回去。”
“我送你。”
“好——”
宜室话音未落,一辆小车直接冲停到他们身边。车上下来跳下几个男人。他们一下车,直向宜室而去。
宜室惊恐退后两步,王焕之向前一步把她拉到身后。
“你们要干什么?”他拔高声音,试图喝退来者。
“这不关你的事!”一个男人推开王焕之,另外两个男人把宜室直接从腋下架起。
“你们想干什么,要干什么?”
“别害怕,宜室小姐,你一位朋友想请你去做客。”
“谁,谁啊?”
宜室心中的恐惧达到极点。她的双脚离开地面,像小鸭子一样乱踢乱划。转眼被塞到路边停着的小车上。
“宜室——”
“焕之!”宜室大叫,透过车窗,看见王焕之和男人纠缠在一起。
他们拳脚相向,缠斗间,王焕之未落下风。
“王焕之!王焕之!”宜室挣扎着,猛力拍着车窗。
“我哪也不去,我要下车!”
“这可由不得你!”
小车像炮弹一样飞驰出去,窗外的王焕之渐渐变成小小的一个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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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永伦从不认为自己不聪明,自负智商至少是中等偏上。不,应该说是超过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和女人。从小到大,他在读书上使的劲不多,也顺顺利利考上大学。嘴巴乖甜,颇得长辈喜欢。家里家外,三亲六眷里没吃过亏。十六岁开了荤,女人就是一日三餐桌上的点心,环肥燕瘦总是不缺。
今天是纯情少女,明儿是风情少妇,哪怕是自梳女,也勾上手过几回。偏偏遇到上官宜室,马上就感到脑力明显不足,嘴巴不够用。追女的百般伎俩通通使上,也不见宜室多给他半分笑脸。
都说好女怕缠男,他的水磨功夫到她这全偃旗息鼓。她防他如同防色狼一样。明明是请她吃饭,她非的把沈兰香推来。她又不是不知道,他喜欢的人是谁。
盛观恒瞧他是真的喜欢,把家里祖传的翡翠项链做了聘。没想到,以为是十拿九稳的事,结果被退了回来。
他放不下这份执恋,也咽不下这口气。就想亲口问一问上官宜室,比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王焕之,自己到底差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被她讨厌,为什么就是不能得她喜欢?
为了这口气,他从饭店跑出来。他不是头脑发热,被美色冲昏头。是深刻知道这件事,终究是他和宜室两个人的事,谁也帮不了他们。伯父也好、上官厉也好、沈兰香也好越多的人参与,事情就变得越复杂。他想要越过这些复杂,直接去和宜室谈,剥开自己的心,把所有对她的爱都摊在阳光下。
他也是拿她没有办法了。宜室不是不和他见面吗?他就来硬的,直接把她绑了来再说!
他在街上请几个车夫混混帮他逮人。说辞堂而皇之,抓逃婚的媳妇儿!众人见他仪表堂堂,说话有礼有节,不像满嘴胡说的信口雌黄。再加上不菲的酬劳。效劳者众多。
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很快有人帮他把人绑来。只等着他带钱去“验货”。
墙壁上的钟一格一格跳动得欢快,如同他雀跃的心。现在,只要推开那扇窄小的门,宜室就会出现在他视线之内。尘埃落定,他反而不像先前那么着急。
不是不紧张,是他要把想说的话在肚子里酝酿好。务必要解除宜室对他的误会。想来想去又觉得自己真的可笑,她都在眼皮子底下了,他有长长的时间同她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