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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星期六很快即到。宜室迫不及待穿上新做的百褶洋裙,再配上清新的淡蓝色长风衣和红围巾,越显得她活泼可爱,魅力无穷。
“哈哈,哈哈哈——”
宜室挽着沈兰香的手,两人像双胞胎一样,穿着同样的衣服,系着同色的红围巾。连肩上的包,脚上的鞋都是一样。
女孩们好起来的时候就是如此,什么东西都要你一份,我一份,仿佛对方就是衍生的另一个我,非要一模一样才能显出亲密来。
宜室是真的喜欢兰香,她在兰香身上找到了在家里找不到的陪伴,也找到没有的了解。兰香是懂她的人,一蹙眉,一叹息,就知道她在想什么。那些荒唐的想法和行为,只有和兰香讲才能得到支持和释放。
尽管兰香是转学生,从关外的学校转来不到一年。两人却很快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无话不说。宜室所有的心事和小秘密都说给兰香知。她常常想,如果能早一点认识兰香就好了,快乐一定会多很多倍。
因为是周末,黄昏的长街上,行人比往时要多许多。两个女孩在大街上簇簇拥拥,嘻嘻笑笑。她们沉浸在一种逃出家长、学校管束的快乐里,平常循规蹈矩惯了,偶尔的犯规让她们兴奋不已,早忘记老师教导的学生要沉静平和的话。
她们走到造山书店门口,宜室紧张地抓住兰香的手,嚷道:“兰香、兰香,怎么办?我好紧张,待会见到他该说什么?我怕我什么都说不好!”
“别紧张!”兰香鼓励道:“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请他喝咖啡,看电影都可以。记住一定不要再害羞了。如果再什么都不说,下次见面可不知要到什么时候。”说到这里,兰香促狭地眨着眼睛,笑道:“再说,女追男隔层纱……“
“什么,女追男啊?”宜室打着好友的肩膀,笑道:“你别胡说,我就是——就是想和他做个朋友。”
兰香吐吐舌头,明显是不相信。
“你真是——讨厌!”
她们肆意笑着,大声喧哗着,相偕撞进街边的造山书店。书店的玻璃门被她们撞得巨响,哗啦啦像融化倒塌的冰山。
一进书店,聒噪的小女生相视一笑,飞快安静下来,像沸水泼到冰上,瞬间冷却。
书店里书架森森,书架上整齐的排列着许多书籍。三三两两的青年人在书架间,有的在徘徊、有的在挑选、有的在阅读。书屋中央升着火盆,红通通的炭火把书屋烘烤得春意融融。掌柜戴着眼镜窝在柜台后记录着账目,他的大花狸跳在躺椅,团团身子把自己裹在软被中。柜台上摆放的水仙抽出花心,百花黄蕊,花势爱人。花甜香融合着油墨的清香,沁人心脾。
宜室心跳跳的,脸红红的,不由地先把绕在脖子上的红围巾解下来。匀匀胸中的热气。
沈兰香走到书架间随意抽出本书,用书遮着脸,露出两只琥珀色的眼睛。她左右环顾,突然,用皮鞋踢踢宜室的脚后跟,在她耳边提醒道:“吶,他在那儿!”
宜室顺着兰香的目光看过去,娇羞又惊喜地轻嚷,“讨厌!”
“呦,害羞啦!”沈兰香笑着推她,“快去吧!再不去,他就要走了!”
王焕之站在书架前,慢慢地翻开一页。他低头看着书页,心思却不在书本上。
身后的传来一阵阵某人独有的香味,清远幽长。淡淡的,由远及近萦绕在他身旁,慢慢的像纱帐从天而降缓缓慢慢把他整个人笼住。
味道太香,太迷人。像天边浮起的云,又像海面上紫色的雾。
他的脑子怎能看进去一个字,书本索然无味。他猛地把书合起来,捧在手里,指尖微微颤抖。
宜室站在他身后,一时也有些手足无措。没见时,有许多话想对他说,现在见到了,那些话又变得无关紧要了。
几天不见,他比记忆中削瘦一点。不过这样越发显得他身长如玉。这么冷的天,也不见戴手套和围巾,双手和双耳冻得红通通的,像小兔子一样可爱。
把他和小兔子来做比,宜室光想想就忍不住笑起来。
王焕之把收起书,仿佛是要离开。
她情急之下挡在他的面前,不自然地说道:“……嗨,王……焕之,你好。好……好巧啊。”
王焕之抬起头看着她,扯了扯嘴角,露出笑容,“确实好巧。宜室小姐,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是……啊……”
他的目光扫来,宜室脸红心热,身体燥热。她拼命告诉自己要多说话,要把王焕之留下。可说什么好呢?她没有能言善辩的口才,一点都不知道如何讨好人,更不用说去挽留男人。慌张中看到他手中拿的书,似一本日本诗歌,傻气的问:“你……喜欢外国文学?”
“喔,这个啊——拿错了。”王焕之不自在地看一眼书皮,马上把书塞回书架上,选了一本古代的章回体小说。
“你很喜欢看书吗?”她问。
“谈不上喜欢,书可以帮我打发无聊的时间。”
宜室莞尔,嫣然笑道,“我二哥也常让我们多读书,他说不管读什么,只要肯读就是好的。我的哥哥们喜欢俄国小说,我和妹妹们也常看书,不过……我们就只喜欢电影画报和女性杂志。和你比起来,真是差远了。”她一口气说... -->>
时光飞逝,星期六很快即到。宜室迫不及待穿上新做的百褶洋裙,再配上清新的淡蓝色长风衣和红围巾,越显得她活泼可爱,魅力无穷。
“哈哈,哈哈哈——”
宜室挽着沈兰香的手,两人像双胞胎一样,穿着同样的衣服,系着同色的红围巾。连肩上的包,脚上的鞋都是一样。
女孩们好起来的时候就是如此,什么东西都要你一份,我一份,仿佛对方就是衍生的另一个我,非要一模一样才能显出亲密来。
宜室是真的喜欢兰香,她在兰香身上找到了在家里找不到的陪伴,也找到没有的了解。兰香是懂她的人,一蹙眉,一叹息,就知道她在想什么。那些荒唐的想法和行为,只有和兰香讲才能得到支持和释放。
尽管兰香是转学生,从关外的学校转来不到一年。两人却很快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无话不说。宜室所有的心事和小秘密都说给兰香知。她常常想,如果能早一点认识兰香就好了,快乐一定会多很多倍。
因为是周末,黄昏的长街上,行人比往时要多许多。两个女孩在大街上簇簇拥拥,嘻嘻笑笑。她们沉浸在一种逃出家长、学校管束的快乐里,平常循规蹈矩惯了,偶尔的犯规让她们兴奋不已,早忘记老师教导的学生要沉静平和的话。
她们走到造山书店门口,宜室紧张地抓住兰香的手,嚷道:“兰香、兰香,怎么办?我好紧张,待会见到他该说什么?我怕我什么都说不好!”
“别紧张!”兰香鼓励道:“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请他喝咖啡,看电影都可以。记住一定不要再害羞了。如果再什么都不说,下次见面可不知要到什么时候。”说到这里,兰香促狭地眨着眼睛,笑道:“再说,女追男隔层纱……“
“什么,女追男啊?”宜室打着好友的肩膀,笑道:“你别胡说,我就是——就是想和他做个朋友。”
兰香吐吐舌头,明显是不相信。
“你真是——讨厌!”
她们肆意笑着,大声喧哗着,相偕撞进街边的造山书店。书店的玻璃门被她们撞得巨响,哗啦啦像融化倒塌的冰山。
一进书店,聒噪的小女生相视一笑,飞快安静下来,像沸水泼到冰上,瞬间冷却。
书店里书架森森,书架上整齐的排列着许多书籍。三三两两的青年人在书架间,有的在徘徊、有的在挑选、有的在阅读。书屋中央升着火盆,红通通的炭火把书屋烘烤得春意融融。掌柜戴着眼镜窝在柜台后记录着账目,他的大花狸跳在躺椅,团团身子把自己裹在软被中。柜台上摆放的水仙抽出花心,百花黄蕊,花势爱人。花甜香融合着油墨的清香,沁人心脾。
宜室心跳跳的,脸红红的,不由地先把绕在脖子上的红围巾解下来。匀匀胸中的热气。
沈兰香走到书架间随意抽出本书,用书遮着脸,露出两只琥珀色的眼睛。她左右环顾,突然,用皮鞋踢踢宜室的脚后跟,在她耳边提醒道:“吶,他在那儿!”
宜室顺着兰香的目光看过去,娇羞又惊喜地轻嚷,“讨厌!”
“呦,害羞啦!”沈兰香笑着推她,“快去吧!再不去,他就要走了!”
王焕之站在书架前,慢慢地翻开一页。他低头看着书页,心思却不在书本上。
身后的传来一阵阵某人独有的香味,清远幽长。淡淡的,由远及近萦绕在他身旁,慢慢的像纱帐从天而降缓缓慢慢把他整个人笼住。
味道太香,太迷人。像天边浮起的云,又像海面上紫色的雾。
他的脑子怎能看进去一个字,书本索然无味。他猛地把书合起来,捧在手里,指尖微微颤抖。
宜室站在他身后,一时也有些手足无措。没见时,有许多话想对他说,现在见到了,那些话又变得无关紧要了。
几天不见,他比记忆中削瘦一点。不过这样越发显得他身长如玉。这么冷的天,也不见戴手套和围巾,双手和双耳冻得红通通的,像小兔子一样可爱。
把他和小兔子来做比,宜室光想想就忍不住笑起来。
王焕之把收起书,仿佛是要离开。
她情急之下挡在他的面前,不自然地说道:“……嗨,王……焕之,你好。好……好巧啊。”
王焕之抬起头看着她,扯了扯嘴角,露出笑容,“确实好巧。宜室小姐,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是……啊……”
他的目光扫来,宜室脸红心热,身体燥热。她拼命告诉自己要多说话,要把王焕之留下。可说什么好呢?她没有能言善辩的口才,一点都不知道如何讨好人,更不用说去挽留男人。慌张中看到他手中拿的书,似一本日本诗歌,傻气的问:“你……喜欢外国文学?”
“喔,这个啊——拿错了。”王焕之不自在地看一眼书皮,马上把书塞回书架上,选了一本古代的章回体小说。
“你很喜欢看书吗?”她问。
“谈不上喜欢,书可以帮我打发无聊的时间。”
宜室莞尔,嫣然笑道,“我二哥也常让我们多读书,他说不管读什么,只要肯读就是好的。我的哥哥们喜欢俄国小说,我和妹妹们也常看书,不过……我们就只喜欢电影画报和女性杂志。和你比起来,真是差远了。”她一口气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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