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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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圆双臂,一头扎进教堂里忏悔起来。事后不久,他向父亲宣布,他希望去当牧师。他的父亲闻言惊恐不已,对这种大逆不道别无它法,只好把这邪恶缠身的逆子送往巴黎。谁知到巴黎后,他童贞顿失,在这条路上就愈走愈远。同时,正如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他有意识地密切注意宗教问题。查尔斯看出,当时英国国教改革中的所谓“牛津运动”表面上颇有些诱惑力,骨子里不过是罗马天主教的教义而已。他才不愿意谨小慎微地将典型的英国气质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国气质一半是讽喻现实,一半是遵从传统,也就是说一半是要消极,一半是要安逸。他后来返回伦敦以后,粗略研究了当时的十多种宗教理论,结果一无所获,最后变成了一个响当当的不可知论者。生活中并没有上帝,他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圣经。倘若早出世一百年,他或许成为一位自然神论者,甚至泛神论者。他有时为了陪伴别人才去做礼拜天早祷,但他是很少单独前往的。
833年至84年,牛津大学代表贵族利益的一些保守分子刊印了九十本小册子,发动了一个竭力恢复旧制的运动,主张在教义、仪式和教会规章上大量保持天主教传统,鼓吹维持教会的较高权威地位,被称作高教会派。与此对立的“低教会派”观点倾向于清教徒的新教。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恶的城市里混了六个月后,回到了英国。三个月后,他的父亲一命归天。查尔斯将贝尔格拉瓦街的大宅子出租,自己住到肯星顿街一座不大的寓所里。一个年轻的单身汉住这样的寓所倒更合适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仆、一名厨子和两名侍女。有他那样的社会关系和巨大财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仆人未免过于寒酸,但他自己倒觉得没有什么不便;再说,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游山玩水,也用不着多少仆人。有时他也偶然命笔,写写边远地区的游记,投给流行杂志。有一次他在葡萄牙旅游九个月,有位雄心勃勃的出版商居然约他写一本书,但查尔斯觉得写出来未免“有**份”再说写书这玩意儿必然要集中精力,劳心费神。他踌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决定作罢。其实,他近十年来就是一直这样举棋不定。
英国当时一般文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被上流社会瞧不起。
虽说查尔斯在发展缓慢的维多利亚时代随波逐流,但他本质上并非是个绔绔子弟。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个了解他祖父癖好的人,这才知道当初老人为什么夜以继日地监督着一伙懵懵懂懂的乡下人大挖石头;这件事,只有他家里的人才视为笑料;而实际上,别人都把查尔斯史密逊爵士尊崇为对罗马人征服英国以前的时期进行考古的先驱。大英博物馆里至今还珍存着他收集的文物。查尔斯不知不觉地发现,自己的性情倒很象祖父,而不象祖父的两个儿子。近三年来,他越发觉得自己对古生物学热心起来,最后打定主意,干此一行。他经常到地质学会走走,参加各种学术讨论会,还经常手拿楔形榔头,挎着收集包,兴致勃勃地离开温斯亚特庄园,外出收集标本。对此,他的伯父以为大谬不然。在他看来,一个绅士去乡下,手里拿的最得体的东西应当是马鞭或猎枪。不过,退一步说,拿榔头和拎挎包总比到讨厌的图书室去读那些讨厌的书本好些。
而且,查尔斯对另一件事情也毫无兴趣,这也使他的伯父怏怏不快。黄缎带和水仙花是自由党的标记,这些东西在温斯亚特庄园被视为旁门左道,应受诅咒。老头子是保守党的虔诚信徒而且对保守党的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他想让侄子竞选议员,可查尔斯总是婉言拒绝。他声称自己没有任何政治信仰,但私下里他对格拉斯通倒是极有好感。在温斯亚特庄园,格拉斯通却是最大的叛逆者,是一文不值的小人。这样,尊贵的家世和懒于社会事务的习性轻易地断送了对他来说本应是顺理成章的锦绣前程。
懒散大概是查尔斯最突出的特点了。他象自己的许多同代人一样,发觉那一世纪早期那种重视义务的风尚正转向对自我的关心;推动新的英国前进的力量已经不再是献身精神,而是一种把自己变成尊贵人物的日趋强烈的**。他知道自己有过于挑剔、举棋不定的毛病,可是究竟干什么好呢?在历史界,刚刚出了个麦考莱2,谁还能写出更好的史书?说到小说与诗歌创作,英国文学史上已是人才济济,再写点东西又谈何容易?在科学界,莱尔3和达尔文依然健在,谁还能成为一名有创见的科学家?要想搞政治吧,迪斯雷利4和格拉斯通两个山头对峙,各霸一方,谁能与之争雄?
we格拉斯通(809—898),英国政治家,曾三度任英国首相。他曾是保守党领袖,后来领导了新成立的自由党。
2麦考莱(800—859),英国政治家、历史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詹姆士二世登极后的英国史、古罗马歌曲等。
3查尔斯莱尔(797—875),英国地质学家。
4本杰明迪斯雷利(804—88),英国政治家、文学家,曾两度任英国首相。
读者们将会看到,查尔斯有好高鹜远的毛病。聪明的懒汉为了证明自己懒得有理,总是要好高鹜远的。总而言之,查尔斯有着拜伦式的游手好闲,却没有拜伦那些发泄情感的途径:作诗和寻花问柳。
虽说查尔斯对自己今后的前程心中无数,但他还是个讨人喜欢的青年。很遗憾,国外的游山玩水磨掉了一些他那极度庄重正经的外表(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把这种庄重正经叫作热情、道德严正、诚实等名目繁多的假名堂),当时作为一名英国绅士必须具有那种风度。乍一看,他的确有些玩世不恭,肯定受到旧的腐朽道德的侵蚀。可是在社交场合,他总是得到母亲们的青睐、父亲们的亲近和姑娘们的秋波。查尔斯对窈窕淑女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不顾惜使姑娘们和她们雄心勃勃的父母到头来落得个竹篮打水的结果。于是他得了个清高、冷漠的名声。这一名声对他的行为不能说不是一种有益的报偿到三十岁时,他在婚姻问题上还是象鸡貂求偶一样:嗅一嗅诱饵,然后转身离去,避开在他前进路上设下的婚姻陷阱中的钓钩。
伯父时常催促查尔斯早日考虑终身大事。可是,查尔斯动辄反唇相讥,说伯父也一辈子未婚,于是老头子就卡了壳,无言以对。在这种情况下,伯父便咕哝着说:
“我从来没找到过合适的女人呀。”
“瞎说,您从来就没有找过。”
“谁说我没找?我在你这个年纪时”
“您只惦记着猎狗,只晓得什么季节去打野鸡。”
于是,老头子便满腹愁肠地望着眼前的葡萄酒发呆。他对自己未曾娶妻并不怎么感到遗憾,可是膝下无子,买了骏马、猎枪来给谁呢?这是最伤脑筋的事。他看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就要不留痕迹地消失了。
“我真糊涂,真糊涂。”
“亲爱的大伯,我可并不糊涂。别难过了。我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姑娘,但还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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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圆双臂,一头扎进教堂里忏悔起来。事后不久,他向父亲宣布,他希望去当牧师。他的父亲闻言惊恐不已,对这种大逆不道别无它法,只好把这邪恶缠身的逆子送往巴黎。谁知到巴黎后,他童贞顿失,在这条路上就愈走愈远。同时,正如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他有意识地密切注意宗教问题。查尔斯看出,当时英国国教改革中的所谓“牛津运动”表面上颇有些诱惑力,骨子里不过是罗马天主教的教义而已。他才不愿意谨小慎微地将典型的英国气质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国气质一半是讽喻现实,一半是遵从传统,也就是说一半是要消极,一半是要安逸。他后来返回伦敦以后,粗略研究了当时的十多种宗教理论,结果一无所获,最后变成了一个响当当的不可知论者。生活中并没有上帝,他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圣经。倘若早出世一百年,他或许成为一位自然神论者,甚至泛神论者。他有时为了陪伴别人才去做礼拜天早祷,但他是很少单独前往的。
833年至84年,牛津大学代表贵族利益的一些保守分子刊印了九十本小册子,发动了一个竭力恢复旧制的运动,主张在教义、仪式和教会规章上大量保持天主教传统,鼓吹维持教会的较高权威地位,被称作高教会派。与此对立的“低教会派”观点倾向于清教徒的新教。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恶的城市里混了六个月后,回到了英国。三个月后,他的父亲一命归天。查尔斯将贝尔格拉瓦街的大宅子出租,自己住到肯星顿街一座不大的寓所里。一个年轻的单身汉住这样的寓所倒更合适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仆、一名厨子和两名侍女。有他那样的社会关系和巨大财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仆人未免过于寒酸,但他自己倒觉得没有什么不便;再说,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游山玩水,也用不着多少仆人。有时他也偶然命笔,写写边远地区的游记,投给流行杂志。有一次他在葡萄牙旅游九个月,有位雄心勃勃的出版商居然约他写一本书,但查尔斯觉得写出来未免“有**份”再说写书这玩意儿必然要集中精力,劳心费神。他踌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决定作罢。其实,他近十年来就是一直这样举棋不定。
英国当时一般文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被上流社会瞧不起。
虽说查尔斯在发展缓慢的维多利亚时代随波逐流,但他本质上并非是个绔绔子弟。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个了解他祖父癖好的人,这才知道当初老人为什么夜以继日地监督着一伙懵懵懂懂的乡下人大挖石头;这件事,只有他家里的人才视为笑料;而实际上,别人都把查尔斯史密逊爵士尊崇为对罗马人征服英国以前的时期进行考古的先驱。大英博物馆里至今还珍存着他收集的文物。查尔斯不知不觉地发现,自己的性情倒很象祖父,而不象祖父的两个儿子。近三年来,他越发觉得自己对古生物学热心起来,最后打定主意,干此一行。他经常到地质学会走走,参加各种学术讨论会,还经常手拿楔形榔头,挎着收集包,兴致勃勃地离开温斯亚特庄园,外出收集标本。对此,他的伯父以为大谬不然。在他看来,一个绅士去乡下,手里拿的最得体的东西应当是马鞭或猎枪。不过,退一步说,拿榔头和拎挎包总比到讨厌的图书室去读那些讨厌的书本好些。
而且,查尔斯对另一件事情也毫无兴趣,这也使他的伯父怏怏不快。黄缎带和水仙花是自由党的标记,这些东西在温斯亚特庄园被视为旁门左道,应受诅咒。老头子是保守党的虔诚信徒而且对保守党的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他想让侄子竞选议员,可查尔斯总是婉言拒绝。他声称自己没有任何政治信仰,但私下里他对格拉斯通倒是极有好感。在温斯亚特庄园,格拉斯通却是最大的叛逆者,是一文不值的小人。这样,尊贵的家世和懒于社会事务的习性轻易地断送了对他来说本应是顺理成章的锦绣前程。
懒散大概是查尔斯最突出的特点了。他象自己的许多同代人一样,发觉那一世纪早期那种重视义务的风尚正转向对自我的关心;推动新的英国前进的力量已经不再是献身精神,而是一种把自己变成尊贵人物的日趋强烈的**。他知道自己有过于挑剔、举棋不定的毛病,可是究竟干什么好呢?在历史界,刚刚出了个麦考莱2,谁还能写出更好的史书?说到小说与诗歌创作,英国文学史上已是人才济济,再写点东西又谈何容易?在科学界,莱尔3和达尔文依然健在,谁还能成为一名有创见的科学家?要想搞政治吧,迪斯雷利4和格拉斯通两个山头对峙,各霸一方,谁能与之争雄?
we格拉斯通(809—898),英国政治家,曾三度任英国首相。他曾是保守党领袖,后来领导了新成立的自由党。
2麦考莱(800—859),英国政治家、历史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詹姆士二世登极后的英国史、古罗马歌曲等。
3查尔斯莱尔(797—875),英国地质学家。
4本杰明迪斯雷利(804—88),英国政治家、文学家,曾两度任英国首相。
读者们将会看到,查尔斯有好高鹜远的毛病。聪明的懒汉为了证明自己懒得有理,总是要好高鹜远的。总而言之,查尔斯有着拜伦式的游手好闲,却没有拜伦那些发泄情感的途径:作诗和寻花问柳。
虽说查尔斯对自己今后的前程心中无数,但他还是个讨人喜欢的青年。很遗憾,国外的游山玩水磨掉了一些他那极度庄重正经的外表(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把这种庄重正经叫作热情、道德严正、诚实等名目繁多的假名堂),当时作为一名英国绅士必须具有那种风度。乍一看,他的确有些玩世不恭,肯定受到旧的腐朽道德的侵蚀。可是在社交场合,他总是得到母亲们的青睐、父亲们的亲近和姑娘们的秋波。查尔斯对窈窕淑女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不顾惜使姑娘们和她们雄心勃勃的父母到头来落得个竹篮打水的结果。于是他得了个清高、冷漠的名声。这一名声对他的行为不能说不是一种有益的报偿到三十岁时,他在婚姻问题上还是象鸡貂求偶一样:嗅一嗅诱饵,然后转身离去,避开在他前进路上设下的婚姻陷阱中的钓钩。
伯父时常催促查尔斯早日考虑终身大事。可是,查尔斯动辄反唇相讥,说伯父也一辈子未婚,于是老头子就卡了壳,无言以对。在这种情况下,伯父便咕哝着说:
“我从来没找到过合适的女人呀。”
“瞎说,您从来就没有找过。”
“谁说我没找?我在你这个年纪时”
“您只惦记着猎狗,只晓得什么季节去打野鸡。”
于是,老头子便满腹愁肠地望着眼前的葡萄酒发呆。他对自己未曾娶妻并不怎么感到遗憾,可是膝下无子,买了骏马、猎枪来给谁呢?这是最伤脑筋的事。他看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就要不留痕迹地消失了。
“我真糊涂,真糊涂。”
“亲爱的大伯,我可并不糊涂。别难过了。我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姑娘,但还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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