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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名将戚继光在阳历1588年1月17日离开了人间,按照阴历计算,为万历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如果这消息已为皇帝所获悉,则多半是出于东厂中秘密警察的劳绩,因为政府的正式档案中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情。
三个月以前,戚继光的名字最后一次在御前提出。一位监察御史上疏建议起用这位已被罢免的将领。这一建议使皇帝深感不悦,建议者被罚俸三月,以示薄惩。戚继光是本朝最有才能的将领,其被劾罢官三年以后仍不能见谅于万历,原因全在于他和张居正的关系过于密切。
但是通观本朝武将的经历,其不幸似乎又不仅止于戚继光一人。甚至可以说,戚继光的谢世纵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荣誉,然而他在生前所受到的重视,仍然大大超过了其他将领。他的朋友,另一位名将俞大献,和戚继光一样,具有再造本朝军事力量的宏图,但却屡被参劾并受到申斥,难酬壮志。另外几位高级将领,卢锋先被拘禁,后遭斥革;汤克宽被拘释放,命令他戴罪立功,最终在塞外为国捐躯。戚继光部下的将领胡守仁、王如龙、朱任、金科等人也受到革职或戍边的处分。惟一的例外则是与他同时的刘显,虽然屡被参劾,却能岿然不动。这并不是朝廷对他特别垂青,而是他负有征剿四川“士蛮”的重任,这一战争旷日持久,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取代他的指挥权。刘显去世以后,他的儿子刘组被誉为跨灶之儿,继之而成为万历一朝的名将,但也迭经革调,1619年和努尔哈赤作战,在仓碎进兵的情况下力战而死。
这些令人同情的遭际,在本朝带有普遍和必然的性质。探本溯源,还必须从本朝文官和武将之间的关系说起。
概括说来,武将领兵作战,和文官集团的施政原则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能平衡,冲突激化,以政治手段调剂无效,通常就会导致战争。有时候严重的天灾造成大面积的饥荒,百姓面对死亡的威胁,也会铤而走险,诉诸武力。但是我们帝国的文官,则一贯以保持各方面的平衡作为施政的前提,如果事情弄到动用武力,对他们来说就是失败的象征。他们具有一种牢不可破的观念,即上自国家,下至个人,不能把力量作为权威。如果一个地区有什么特殊的经济利益,那么就应当加以压抑而不是提倡。至于天灾足以引起战争,则尤为无知妄说,因为从道德观念来说,天下的事物无不可以共同分配,灾民的暴动,乃是小人犯上作乱的劣根性使然。
但是就武将来说,他们所受到的训练和战争的经历却养成了和文官截然不同的气质。他们需要具备难确的选择能力和决心,着眼点在于取得实效而不避极端:冲锋陷阵,要求集中全力,对敌人的重点作猛烈打击;退守防御,考虑的是地形的险要和工事的完善,如不可守就要断然放弃;战斗胜利,就一心扩张战果,而不为其他问题而犹豫。在一般情况之下,他们把自己和部下的生命视为赌博场中的筹码,必要的时候可以孤注一掷。而大多数文官则以中庸之道为处世的原则,标榜稳健和平。武人在刀剑夫石之中立下的汗马功劳,在文官的心目中不过是血气之勇,即使克敌制胜,也不过是短暂和局部的成功而已。
在维持军队给养的问题上,同样表现了帝国政府重文轻武的风气。让军人自己组织和管理后方勤务,根本不能考虑;即使是在文官管辖之下,把仓库的地点按照战略需要来作适当的配置,也被看作有悖于平衡施政的原则。这种风气还使军人退伍以后不能得到正常的社会地位。本朝治理农民的根本方针是保持他们的淳朴无知,一个士兵退伍还乡,就等于增加j个无业游民,因为他在军队里所学到的技术和养成的起居习惯,已经难于再度适应农村的生活,事情的复杂性就会因之而增加。军官退伍以后所引起的问题更为严重。在别的国家里,一个退伍军官通常都受到应有的尊敬,如果担任民政职务,他的管理经验也能保证他胜任愉快。然而事情适得其反,我们的军官在长期训练中所培养的严格和精确,退伍以后竟毫无用武之地。他会发现在军队以外,人们所重视的是安详的仪表、华丽的文辞、口若悬河的辩才以及圆通无碍的机智。——总而言之,和他已经取得的能力恰恰相反。
这种观念上的南辕北辙,使文官不仅在精神上对武官加以轻视,而且在实际作战中,他们也常常对高级将领提出无理的指责。如果将领当机立断,指挥部队迅速投入战斗,那是贪功轻进,好勇嗜杀;要是他们暂时按兵不动,等待有利的战机,那又是畏总不前,玩敌养寇。兵士抄掠百姓,该管的长官自然要受到处分,然而事情的背景却常常是军切积欠过久。军切由文官控制,然而一旦发生事故,他们却可以毫不承担责任而由将领们代人受过。
也许是有鉴于唐朝藩镇的跋扈,本朝从洪武开始,就具有这重文轻武的趋向。大约经过了一百年,文官集团进入了成熟的阶段,对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到历史上的最高点;换句话说,也就是武官的社会地位下降到历史上的最低点。这种畸形的出现,原因在于本朝的政治组织为一元化,一元化的思想基础则是两千年来的孔孟之道。如果让军队保持独立的、严格的组织,和文官集团分庭抗礼,这一元化的统治就不可能如所预期的成长、发展,以至于登峰造极。这种制度既经固定,将领们即使出生入死,屡建奇功,其社会影响,也未必抵得上一篇精彩的大块文章。死。这种制度和风气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早已被事实所证明。本朝的军事蔬败尽人皆知,但其败坏的程度却出人意外。北方的边境每年都为俺答所入侵,被掳走的人民和劫去的财物不可胜计。1555年戚继光调赴浙江新任的时候,东南沿海也迭经倭寇的蹂躏。正当悲观和惶惑遍布于滨海各省,一股50至70人的海寇竟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们登陆后深入腹地,到处杀人越货,如入无人之境,竟超过杭州北新关,经淳安入安徽朗县,迫近芜湖,围绕南京兜了一个大圈子,然后趋袜陵关至宜兴,退回至武进。以后虽然被歼,但是被他们杀伤的据称竟有四千之多。而南京为本朝陪都,据记载有驻军12万人。这样的军事行动,在世界战争史上亦当称为罕见。
面对这样令人焦虑的局面,戚继光的任务决不仅止于单纯地击败倭寇。他首先要组织一支新型的军队。从他的军事著作纪效新书中可以看到如何有条不紊地实施他的建军方案:宣布招兵的办法,规定月值的数字,拟订分配列兵职务的原则,明确官兵的职责,设计队、哨、局的组织,统一武器的规格,颁发旗帜金鼓这一类通讯器材,等等。建军方案的核心部分是确立铁一般的军法。军法的精神在于“集体负责”即所谓“连坐法”一队和一哨的官兵要互相保证在作战中勇往直前,不得退却。一人退却则一人被斩首,全队退却则队长被斩首,队长殉职而全队退却则全队被斩首。
纪效新书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甚至还记载了一种制作干粮的方法。然则这部著作的出现,也正好在另一个角度上反映出了当时的军训军令都没有固定的准则,专门研究军事技术的学校从未成立。如果部队手册、战斗纲要、编制表、后勤补给图解和军法条文等为军中必需的文字材料曾经存在,那么,它们不是没有付诸实施,就是早已不合现状,所以戚继光才会在他的书里不厌其详地作出规定和阐述。
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戚继光个人的意向如何,他所组织的新军就不可能不带上个人的色彩,所以人们就恰如其分地称之为“成家军”值得注意的是,这支新军在建立30年之后,仍然还是成继光的个人部队。这自然又和文官集团的平衡原则大相凿辆。在文官们的心目中,戚继光的军队不是社稷的干城而是国家的威胁,加之他又和张居正关系极为密切,所以必须对他作严厉的弹劾。
在16世纪中叶,日本这一个岛国能够严重威胁本朝东海沿岸各省的安全,这种现象是很难理解的。合乎逻辑的倒是本朝的士兵应该超海进攻日本。因为当时的日本不仅地狭人稀,而且几十年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内战频仍,法律和纪纲可谓荡然无存。本朝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被一个极有组织的文官集团所统治,中央指挥地方如身之使臂,极少发生抗命的事情。同时我们这个帝国在名义上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常备军,人数多达200万。
但是这种假想的逻辑并不适用于现实。本朝的军制规定,常备军由200万“军户”提供,每户出丁男一人,代代相因不变。设立军户的目的,既在于保证官兵的来源,又在于保障“民户”不致因战争动员而受征兵的骚扰。这制度开创伊始,流弊即随之而来。民户被编入军户,大部出于强迫;即或出于自愿,也常常是基于权宜之计,时过境迁,当初的应带就不能矢守不渝。所以各个驻兵的卫所刚刚成立,士兵逃亡和换籍的事件即已层出不穷。时经一百多年,各卫所的土地,不少都为各军户抵押和出卖。长年以来,除了西北边境,绝大部分地区都承平无事,所以,一个卫所的实际兵员往往远较规定的编制为少,在退化最严重的卫所中,竟仅为规定编制的百分之二或三。对而且这些有限的士兵还常常被军官当作营造和运输的劳工,再不然就是留在家里充当仆役。
和这种每况愈下的情形相始终的是补给制度。本朝的军事供应和政事参合为一元。军队的粗钢补给,来源于地方政府的侧面供应。按理说,户部是国家财政的中枢,应该统筹全局,但实际上却类同于一个大型的会计机构,只是在账目上监督各个机关和各个地方政府的出纳。各个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数额把给养直接运交附近的军事单位,军区和中级以上的后勤机构。一个府县,可能输送食粮及银两于十几个不同的小单位;一个卫所,也可能接受十几个府县送来的粮食和银两。这种方法一经成为定制,就如盘根错节,任何高级单位也无法把补给点和补给线作合理的通盘改组,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于是供应不能足额的情况就时有发生。试想,由十几个单位分别按固定的数量供应,总难免有个别单位由于意外的情况而不能如额缴纳;而其他单位则并不负有补足缺额的义务,即或有这样的义务,也不见得就有这样的能力。所以在开国一百余年以后,书面的规定早已和实际的详情格格不入。纵使有局部的调整,充其量也不过见效于暂时而终于不免捉襟见肘。
如果查阅官方的史籍,书上都明确无误地记载了全国的补给已由中央统筹分配,而实际的执行却全赖直不相属的下级机构。地方政府和地方军队之间的补给关系已如上述,即使是运往北京的治粮,其运输的情况也十分奇特。所谓港粮,就是从南方大多数府县中征收田赋所得的,通过大运河而运往北京的粮食。按明文规定,清运由专业化的军上负责运送,运送的军士即称之为运军。全部运军有官兵12万人,分驾运粮船12000艘。但是这个庞大的队伍却没有一个统筹后勤的机构来做周密的安排,以使其秩序井然地运转。粮船直接在江南的水滨接受纳税者所缴纳的谷米,然后解线北运。一艘粮船由一个下级军官管理,并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在所运的粮食送达北京附近的张家湾仓库以前,粮船上全体官兵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甚至妻子儿女,都等同于保证这次运输安全的抵押品。因为除此而外,别无更好的方法可以作有效的管理。至于粮船的制造,也同样表现了散漫和缺乏组织的特性。这些粮船的法定使用期限为10年,过期就需要重新建造。在淮河沿岸设有“船厂”一处,是全国最大的造船场所,其产量的高峰为年产700股以上。然而这个所谓船厂实际上由82个小型船厂拼合凑拢,各厂之间各自经理。虽有一个类似于总管理处的机构,它却无统一调度人力和物资的权能,自然也更谈不上有效的技术分工。
不消多说,组织上的低能必然造成装备上的落后。本朝并不完全缺乏这方面的能工巧匠,但是他们都被集中到皇城里,专门为皇帝的禁卫军制造精美的甲胄。一般的野战军只能服用树以小铁片的棉布袄,或者由纸筋搪塞而成的“纸甲”至于士兵们使用的武器,也大多是由各地府县作为赋的一个部分制造缴送,质量既有欠精良,规格也谈不上标准化。
以上种种落后的情况,使本朝野战军的战斗力几乎与农村的民兵相去无几。与这种情况相一致的,是对于将领的选拔。在当权者看来,一个将领所应该具备的素质是勇敢粗豪而不在于头脑清晰。上文所提到的刘挺,外号人称“刘大刀”根据夸大了的描写,他所用的按铁大刀重120斤,可以在马上“轮转如飞”和刘级同在辽东战役中牺牲的杜松更为粗蛮卤莽。他在作战时身先士卒,可是一旦战败,就会毁坏自己的兵器甲胄以发泄怒气,而且不断声称必须自杀或者落发为僧,毫无镇定从容的大将风度。因之,此人被努尔哈赤称为“杜疯子’。
军官的任命多数以“世荫”的形式而继承父业。任命的程序相当复杂,大致是高级将领的子孙需要降几级继承,下级军官则无须降级。从本朝中期开始,情况稍有改变,自兵部尚书刘大夏奏难推行武试,任何有志于成为军官的人只要考试及格就可以取得进身之阶。但事实上由考试及格充当军官并上升为高级将领的,可谓绝无仅有。而且这种武生的考试又重在刀枪弓马的是否拥熟,由文官主持的笔试,其要求不过是粗通文字而从未涉及军事科学。各处所开办的“武学”也以儒家经典作为主要的讲授内容,其教学进度,以“每日总授不过二百字”为原则。
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高级将领,几乎很少有人具备运筹帷幄的谋略。其实这也正是文官集团所预期的目的。将领既然大多属于一勇之夫,当然就有必要任用文官作为总督巡抚,让他们来指挥各级武官。在总督巡抚之下还有“兵备使”或“海防道”他们名为监察,实则握有调度攻防的权力。在军政方面,人事的任免以及补给、交通各项也统统由文官主持。
这种军事体制的设计,显而易见,其重点不在于对付敌国的全面入侵,同时也不打算全面进攻敌国。发生在1449年号称“土木之变”的战役,正统皇帝为瓦刺所俘虏,已经暴露了军事体制中致命的弱点。然而这样震惊全国的事件仍然没有能够引起应有的重视与改革。武备继续废弛,军事组织不断衰退。文官们只要在他们的任期中保持平静无事,则一切有关军队改造的计划大可束之高阁。一直到16世纪中叶,倭寇的势力大张,不仅屡次攻破了被视为固若金汤的东南海防,而且长驱直入,视守军为无物,这才使中枢的文官惊醒,发现这低能的军事制度将要危及整个帝国以及他们个人的安全。穷则思变,改革已成为势所必然,而改革的初步,仍在于选择有创造精神的高级将领,他必须在战略上深谋远虑,而又精通各种战术。
踩阳东南沿海的倭寇不同于普通的海盗。海盗大多是乌合之众,只要抄掠财物的目的一经达到,随即呼啸而去。而倭寇则不然。他们登陆以后通常要建立根据地,有时还围攻城池。其中的成员也并非全部来自日本,而常常混有不少的中国人。在一般情况下,中国人还在其中占有多数,而且可以担任高级头目。
倭寇入侵的原因,与国际贸易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本朝禁止民间的海运通商,虽然律有明文,但是实际上却无法彻底执行。东南沿海的走私贸易,由来已久,好多不同国籍的冒险家纷至沓来。这些冒险家所使用的船只,最大的长达100尺,宽达30尺,船壳厚达7寸,超过了中国战舰的规模。据记载,在这些冒险家出没的极盛时期,每天有大小船只1200余艘在中国海岸活动,数字似属夸大,但是利之所在,熙来攘往,已不在话下。其贸易的区域从日本各岛至遇逻湾,状如一弯新月。在中国政府海上巡逻力量所不能达到的近陆岛屿上,他们指定了走私贸易的港口。由于没有一个法庭可以解决买卖双方间合同和债权的种种纠纷,十多个有力量的中国船主以武力作为后盾充当了仲裁者,并因而逐渐被认为海上权威,成了海盗的头目。
这些海盗头目声威赫赫,和当地的士绅互相勾结,甚至结为婚姻之好。他们公然在沿海修理船只,而且勒令村民接受他们的传讯。这种海上权威虽然尚属萌芽,但任之滋长发育,则必然会威胁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政府。
海盗肆无忌惮的活动,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强硬的对策。然而冲突一开,我们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虚弱即暴忍无遗。高级指挥官无法确知部下战士的实际数额,也弄不清究竟有多少战船可以调配使用。下级军官在部队出发之前先要向地方富户勒索兵切给养。而一旦发生战斗,有的部队干脆望风而逃,有的部队虽然敢于迎战,但由于墨守密集队形的战术,往往造成“一人失利,万人崩溃”的后果。而可歌可泣的作战,却反而出现于仓粹集合的民兵以及各地生员所组织的保卫家乡之情景中。
在日本方面,充当海寇的武士,来自山口、丰后、大隅、萨摩、博多湾、对马和五岛列岛。他们既无统一的领导,也无长远的作战目的。起初,他们有一个空中楼阁式的希望,以为和中国海盗的联合军事行动可以迫使中国政府开放对外贸易,而他们中的领导人也可以受到招安而荣获海陆军将领的官衔。这些希望在总督胡宗宪发动的一次行动之后终于成为泡影。胡宗宪以把安为诱饵,使这些海盗头目束手就擒,而后又把他们的头颅送到北京邀功。这种措置只能激起日本的侵犯者更大规模的来犯,并且使今后的屡次入侵更缺乏政治意义,其惟一的目的只在于劫夺财货。
这些日本海寇虽然在上层缺乏统一的领导,但下层的组织力量则不可忽视。虽然是杀人越货,也表现了日本下层社会结构的严密性。据目击者记载,不论作战或宿营,倭寇的小头目对下级战士能施以极严格的纪律管制。门对各个小股部队战法一致,也表示了他们并非仓促招募而来的雇佣兵。他们不断地以寡敌众,击败了数量上占优势的中国官军,而中国的农民造反,却大抵缺乏这种能允
这些海寇乘坐可以装载百人左右的船只登陆。大举入侵时,常常集结30一50艘船只,人数多达几千。在他们的凶焰最为高炽之际,可以有两万人据守占领区内的军事要地。本地的居民在威逼利诱之下也有不少人参与他们的行列,其中有的人在以后被押送至日本作为奴隶。他们劫掠的物品不限于金银珠宝,根据需要和可能,他们也夺取内河船只和其他商品。有一段记载提到他们曾大批搜集蚕茧并勒令妇女们抽丝。这种情况业已与占领军在当地组织生产没有多少差别。
在入侵的初期,他们几乎战无不胜,主要原因在于战术的优势和武器的精良。他们能极其拥熟地使用双刀,并且和近旁的伙伴保持密切的联系,互为呼应,协同作战。颇为特异的是,他们的指挥信号乃是班排长手中的折扇。当双方开始接触,班长排长把折扇往上一挥,他们的部下就以刀锋向上。当对方的注意力为这种动作所吸引,他们就突然倒转刀锋迎头砍下。这种双刀的长度不过5尺,但在一个熟练的使用者手中挥舞,一片刀光,使“上下四方尽自,不见其人”可以在一文八尺的方圆之内杀伤对方。其他常见的武器还有弓箭和标枪。据记载“倭竹弓长八尺,以弓蹈其悄,立而发矢。链宽二寸,近身而发,无不中者”所掷的标枪“不露竿,突忽而掷,故不测”至于火器,似乎并没有为他们所重视。虽然戚继光说过乌铁由日本传来,但在记录上却看不到倭寇曾有效地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偶而使用的火炮,看来也是在中国俘获的战利品。
倭寇的基本战术是派遣用人以下的小部队进入村落,这些小部队的进止必在严密的互相照顾之下。协同的信号是令人战栗的海螺声。这些入侵者善于使用当地的向导,并熟练地派遣尖兵和斥候,有层次地展开兵力,并以佯攻、驱使难民在队伍的前面等等方式,造成中国官军的扰乱和疑惑。中国官军根本无法对付这一套战术,即使是士气最为高昂的部队,他们的对策也不过是仅凭血气之勇猛冲敌阵,既无有效的队形,又缺乏侧翼和后续部队的接应,其经常遭到失败就为势所必然。南直隶和浙江两省,河流湖泊极多,官军溃退时有如狼奔累突,被践踏或被挤落水致死者也为数累累。有一次总督胡宗宪也在败退之中被推落水,几乎淹死。
除此以外,倭寇在和大部队官军遭遇时,还采取另一种战术,即先取守势以减杀官军的锐气,或者制造恐怖气氛使官军陷入心理上的劣势,然后待机出击。戚继光下面的一段记载可以作为说明:“余数年百战,但见诸贼据高临险,坐待我师,只至日暮,乘我精气冲出;或于收兵错杂,乘而追之。又能用乘锐气,盛以初锋。又其盔上饰以金银牛角之状,五色长丝,类如神鬼,以骇土气。多执明镜,善磨刀枪,日中闪闪,以夺士目。故我兵持久,便为所怯。
所以,总结以上的情况,不论官方文件如何强调这一战争是政府的官军围剿海贼,实际上却是中国的外行对付职业化的日本军人。
戚继光着手组织他的新军,兵源不是来自军户和卫所,而是另行在浙江省内地招募的志愿兵。政府已深切理解事态的严重性,所以不得不批准他的组织新军的计划,并且加征新税作为招募和训练的费用。对于这种支持,戚继光在对士兵所作的训活中就告诫他们应该知所感激。他说:“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这很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想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他,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天也假手于人杀你!”
道德义务的劝说加上群众固有的宗教信仰,使戚继光得以在所招募的新兵中建立铁一般的纪律。上文所说的“连坐法”虽然不可能经常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其杀一儆百的恐吓力量已足以使部队在强敌之前不易击溃。他所制定的赏罚原则并不完全决定于战斗的胜负。即使大败,有功者仍然要给予奖赏;相反,即使大胜,作战不力和临阵脱逃者仍然要受到处罚。在他的一本奏折里提到1562年的一次战役:他命令部队夺取一座倭寇占领的石桥,第一次进攻失败,一哨军官36人全部阵亡。第二哨继之而上,又损失了一半的人员。这时剩下的官兵企图后退。在现场督战的戚继光手刃哨长,才使攻势得以继续不衰,最终击破敌阵,大获全胜。而这次胜利,也就成了他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事件之一。
这种严格的纪律固然是取得胜利的必要保证,但是它的残酷性也实在使人不寒而栗。士兵离队小便就会受到割去耳朵的处罚,而且据传说,戚继光的第二个儿子由于违犯军法而被他毫不犹豫地处死。这样的严刑峻法也许已经离开了通常的人情,但是,戚继光的这一治军方针终于造成了一支坚强的部队,后来他调任蓟辽总兵,有一次在大雨中向全军训话,唯独他从南方带来的3000名军士能几个小时屹立不动,如同没有下雨一样。
然则严峻的纪律,仅是治军方针的一面;另一方面则必需鼓舞士气。士兵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支经常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的部队谈不上自尊和自信,必胜的信念有赖于能力和技术,而能力和技术又来自平时的刻苦训练。
戚继光的训练方法得自专家的口授。这些宝贵的经验过去由于不为人所重视而没有见诸文字。到俞大献才作了扼要的阐述,而戚继光则把所有的细节写成了一部操典式的书本。
操练技术的主要着眼之点,可以说是用“辩证法”的原理来分解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有相对的两个方面:身体有防盖和没有防盖的两个部分:一种姿式有动有静、正面和侧面的两种因素;有攻击则同时有防御。总而言之,既有明便有阳,有阳亦必有阴。例如操练近身武器,也和拳术或舞蹈的原则相似,任何一个姿式都可以作三段式分解,也就是开始一稍为休总而转变一继续进行又迄于静止,用戚继光的术语来说,就是“起一当一止”这些姿势又按其不同的形态而有各种离奇的名目,例如骑龙式、仙人指路式、铁牛耕田式、太公钓鱼式等等。运用这些动作,要求“左右来俱有柏拉”“后发先至”至于在实战中和敌人决斗,除了熟练地掌握以上各种基本姿势和原则以外,最重要的乃是佯攻,亦即声东台西,出其不意。
在戚继光以前,在军队中受到重视的是个人的武艺,能把武器挥舞如飞的士兵是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各地的拳师、打手、盐果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等到他们被有组织的倭寇屡屡击溃以后,当局者才觉悟到一次战斗的成败并非完全决定于个人武艺。戚继光在训练这支新军的时候,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队中各种武器的协同配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配置长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战的时候,全长12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器,它的局限性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进入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器立即等于废物。所以,戚继光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队长1名、火决1名,战士10名。这10名战士有名手操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藤牌,都以藤条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狼究”即连枝带叶的大毛竹,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携带“税把”“钱扔’为山字形,铁制,长七八尺,顶端的凹下处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点燃后可以直冲敌阵。
这种的配置由于左右对称而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藤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进,并在牌后掷出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狼笑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体,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出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配合的重要性,并以一体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种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配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以藤牌、毛竹、铁叉作为标准武器质现了戚继光的部队仍然没有脱离农民气息。但如果认为他不了解火器的功效,那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在实战中运用过火器,和将领讲解火器的利弊,并在麦折中提到了火器的重要性。然刚终戚继光的一生,他仍然以上述的鸳鸯阵法作为主要的战术。这倒不是由于他因循守旧,而是牵涉到很多不易解决的复杂因素。
让战术全面现代化的建议,曾经被名将俞大欧提出过。他准确地指出,倭寇的特长是拥习陆战,水战的技术反而低劣。俞大诚主张,以有效的战船和火炮歼灭倭寇于海上,根本不让他们有登陆的机会。在战术原则上,在他所著的书里也明白指出:“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铁胜小铁,多船胜寡船,多镜胜寡统而已。”他给总督的禀帖中,曾经请求把陆军军费的一半用来配备水师。但纵使俞大欧的声望和战绩都十分卓著,这些有益的建议却始终没有被采纳,因而壮志未酬,贺恨以殁。
然则俞大就本人也不可能理解,他的建议,所牵涉的问题和将要引起的后果已经超出军备问题而及于政治。他要求亲自率领“闽广大船数百艘,兵数万”如果一旦成为事实,有关各省的财政就要从原来小单位之间的收支而被集中管理。与之相应,这些后勤机构的人员必须增加,而且必须一扫苟且拖沓的办事作风,保证规格和数字的准确,才能取得预期的行政效率以与现代化的军事技术相配合。而且和他们往来的各个机构,也必须同样地注重实际。然而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在本质上无非是数不清的农村合并成的一个集合体,礼仪和道德代替了法律,对于违法的行为作掩饰则被认为忠厚识大体。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从来也没有可资遵守的成文条例。俞大献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到,在未来的好几个世纪之内,上面这些情况在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里竟不能发生根本的改变。现代化的技术和古老的社会组织断然不能相容,要不是新的技术推动社会组织趋于精确和严密,那就是松散的社会组织扼杀新的技术,二者必居其一。
这种为个人力量所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使俞大欧的计划毫无实现的希望。相形之下,戚继光的方案就比较现实。他没有去触动整个的国家体制,而只是脚踏实地,做他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的事。他从1559年开始招募了3000名士兵。两年之后,兵员增加一倍,1562年更扩大为10000人。可是他的部队从来也没有一个后勤司令,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军需处和兵工署。在整个国家机构之中,也没有委派过向他的部队作后勤供应的专职人员。他部队中的装备和武器,来源于各府县的分散供应。这种情况自然不能保持武器的质量。在戚继光的著作中,就明确提到各地所造的鸟钦锐管常有炸裂的危险,以致使士兵提心吊胆,不敢双手握镜以作精确的瞄准。有的火炮,铅弹与口径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则导火线无法燃点。有鉴于俞大欧的壮志难伸和火器的实际情况,戚继光所拟订的战术仅仅把火器的应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他说:“火器为接敌之前用,不能简为主要战具。”在练兵的后期,他规定12个人的步兵队配备鸟镜2枝,一局(相当于一连)的鸟统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杀手”协同作战。
按照俞大献使军队现代化的计划,要求兵精械利,把原来两个士兵的军购供应一个士兵,以部队的质量来代替数量。戚继光的看法则不同。我们帝国的军队是一支全能性的军队,也是一支长久性的军队。它经常的任务是面对内部的叛逆而非外部的侵略者,具体地说,就是镇压内地农民和边区的少数民族。地区间的人口过剩、灾害频仍、农民的流离失所、官吏的苛刻暴虐,都可以迫使暴动随时发生,而以我国幅员之大,这种所谓造反作乱的地点也极难预测,所以这个任务就不是一支高效率的机动部队所得以完成的。在多数‘情况下,官军会被造反者死死吸住,造反者熟悉当地的地理民风,官军往往会因之陷入被动而使质量的优势无从发挥。因此,数量的多寡就成为决定胜负的因素。除此以外,俞大献计划中所创建的精锐部队,他们领取优厚的军饷,又不能和社会上的其他部门对流,那么这样一个浮游在社会上的军事团体非但不能解决上述的社会问题,相反还会引起新的社会问题。再往下推求,俞大献要求建立现代化的海军以拒敌于国门之外,作战的目的,则... -->>
一代名将戚继光在阳历1588年1月17日离开了人间,按照阴历计算,为万历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如果这消息已为皇帝所获悉,则多半是出于东厂中秘密警察的劳绩,因为政府的正式档案中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情。
三个月以前,戚继光的名字最后一次在御前提出。一位监察御史上疏建议起用这位已被罢免的将领。这一建议使皇帝深感不悦,建议者被罚俸三月,以示薄惩。戚继光是本朝最有才能的将领,其被劾罢官三年以后仍不能见谅于万历,原因全在于他和张居正的关系过于密切。
但是通观本朝武将的经历,其不幸似乎又不仅止于戚继光一人。甚至可以说,戚继光的谢世纵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荣誉,然而他在生前所受到的重视,仍然大大超过了其他将领。他的朋友,另一位名将俞大献,和戚继光一样,具有再造本朝军事力量的宏图,但却屡被参劾并受到申斥,难酬壮志。另外几位高级将领,卢锋先被拘禁,后遭斥革;汤克宽被拘释放,命令他戴罪立功,最终在塞外为国捐躯。戚继光部下的将领胡守仁、王如龙、朱任、金科等人也受到革职或戍边的处分。惟一的例外则是与他同时的刘显,虽然屡被参劾,却能岿然不动。这并不是朝廷对他特别垂青,而是他负有征剿四川“士蛮”的重任,这一战争旷日持久,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取代他的指挥权。刘显去世以后,他的儿子刘组被誉为跨灶之儿,继之而成为万历一朝的名将,但也迭经革调,1619年和努尔哈赤作战,在仓碎进兵的情况下力战而死。
这些令人同情的遭际,在本朝带有普遍和必然的性质。探本溯源,还必须从本朝文官和武将之间的关系说起。
概括说来,武将领兵作战,和文官集团的施政原则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能平衡,冲突激化,以政治手段调剂无效,通常就会导致战争。有时候严重的天灾造成大面积的饥荒,百姓面对死亡的威胁,也会铤而走险,诉诸武力。但是我们帝国的文官,则一贯以保持各方面的平衡作为施政的前提,如果事情弄到动用武力,对他们来说就是失败的象征。他们具有一种牢不可破的观念,即上自国家,下至个人,不能把力量作为权威。如果一个地区有什么特殊的经济利益,那么就应当加以压抑而不是提倡。至于天灾足以引起战争,则尤为无知妄说,因为从道德观念来说,天下的事物无不可以共同分配,灾民的暴动,乃是小人犯上作乱的劣根性使然。
但是就武将来说,他们所受到的训练和战争的经历却养成了和文官截然不同的气质。他们需要具备难确的选择能力和决心,着眼点在于取得实效而不避极端:冲锋陷阵,要求集中全力,对敌人的重点作猛烈打击;退守防御,考虑的是地形的险要和工事的完善,如不可守就要断然放弃;战斗胜利,就一心扩张战果,而不为其他问题而犹豫。在一般情况之下,他们把自己和部下的生命视为赌博场中的筹码,必要的时候可以孤注一掷。而大多数文官则以中庸之道为处世的原则,标榜稳健和平。武人在刀剑夫石之中立下的汗马功劳,在文官的心目中不过是血气之勇,即使克敌制胜,也不过是短暂和局部的成功而已。
在维持军队给养的问题上,同样表现了帝国政府重文轻武的风气。让军人自己组织和管理后方勤务,根本不能考虑;即使是在文官管辖之下,把仓库的地点按照战略需要来作适当的配置,也被看作有悖于平衡施政的原则。这种风气还使军人退伍以后不能得到正常的社会地位。本朝治理农民的根本方针是保持他们的淳朴无知,一个士兵退伍还乡,就等于增加j个无业游民,因为他在军队里所学到的技术和养成的起居习惯,已经难于再度适应农村的生活,事情的复杂性就会因之而增加。军官退伍以后所引起的问题更为严重。在别的国家里,一个退伍军官通常都受到应有的尊敬,如果担任民政职务,他的管理经验也能保证他胜任愉快。然而事情适得其反,我们的军官在长期训练中所培养的严格和精确,退伍以后竟毫无用武之地。他会发现在军队以外,人们所重视的是安详的仪表、华丽的文辞、口若悬河的辩才以及圆通无碍的机智。——总而言之,和他已经取得的能力恰恰相反。
这种观念上的南辕北辙,使文官不仅在精神上对武官加以轻视,而且在实际作战中,他们也常常对高级将领提出无理的指责。如果将领当机立断,指挥部队迅速投入战斗,那是贪功轻进,好勇嗜杀;要是他们暂时按兵不动,等待有利的战机,那又是畏总不前,玩敌养寇。兵士抄掠百姓,该管的长官自然要受到处分,然而事情的背景却常常是军切积欠过久。军切由文官控制,然而一旦发生事故,他们却可以毫不承担责任而由将领们代人受过。
也许是有鉴于唐朝藩镇的跋扈,本朝从洪武开始,就具有这重文轻武的趋向。大约经过了一百年,文官集团进入了成熟的阶段,对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到历史上的最高点;换句话说,也就是武官的社会地位下降到历史上的最低点。这种畸形的出现,原因在于本朝的政治组织为一元化,一元化的思想基础则是两千年来的孔孟之道。如果让军队保持独立的、严格的组织,和文官集团分庭抗礼,这一元化的统治就不可能如所预期的成长、发展,以至于登峰造极。这种制度既经固定,将领们即使出生入死,屡建奇功,其社会影响,也未必抵得上一篇精彩的大块文章。死。这种制度和风气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早已被事实所证明。本朝的军事蔬败尽人皆知,但其败坏的程度却出人意外。北方的边境每年都为俺答所入侵,被掳走的人民和劫去的财物不可胜计。1555年戚继光调赴浙江新任的时候,东南沿海也迭经倭寇的蹂躏。正当悲观和惶惑遍布于滨海各省,一股50至70人的海寇竟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们登陆后深入腹地,到处杀人越货,如入无人之境,竟超过杭州北新关,经淳安入安徽朗县,迫近芜湖,围绕南京兜了一个大圈子,然后趋袜陵关至宜兴,退回至武进。以后虽然被歼,但是被他们杀伤的据称竟有四千之多。而南京为本朝陪都,据记载有驻军12万人。这样的军事行动,在世界战争史上亦当称为罕见。
面对这样令人焦虑的局面,戚继光的任务决不仅止于单纯地击败倭寇。他首先要组织一支新型的军队。从他的军事著作纪效新书中可以看到如何有条不紊地实施他的建军方案:宣布招兵的办法,规定月值的数字,拟订分配列兵职务的原则,明确官兵的职责,设计队、哨、局的组织,统一武器的规格,颁发旗帜金鼓这一类通讯器材,等等。建军方案的核心部分是确立铁一般的军法。军法的精神在于“集体负责”即所谓“连坐法”一队和一哨的官兵要互相保证在作战中勇往直前,不得退却。一人退却则一人被斩首,全队退却则队长被斩首,队长殉职而全队退却则全队被斩首。
纪效新书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甚至还记载了一种制作干粮的方法。然则这部著作的出现,也正好在另一个角度上反映出了当时的军训军令都没有固定的准则,专门研究军事技术的学校从未成立。如果部队手册、战斗纲要、编制表、后勤补给图解和军法条文等为军中必需的文字材料曾经存在,那么,它们不是没有付诸实施,就是早已不合现状,所以戚继光才会在他的书里不厌其详地作出规定和阐述。
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戚继光个人的意向如何,他所组织的新军就不可能不带上个人的色彩,所以人们就恰如其分地称之为“成家军”值得注意的是,这支新军在建立30年之后,仍然还是成继光的个人部队。这自然又和文官集团的平衡原则大相凿辆。在文官们的心目中,戚继光的军队不是社稷的干城而是国家的威胁,加之他又和张居正关系极为密切,所以必须对他作严厉的弹劾。
在16世纪中叶,日本这一个岛国能够严重威胁本朝东海沿岸各省的安全,这种现象是很难理解的。合乎逻辑的倒是本朝的士兵应该超海进攻日本。因为当时的日本不仅地狭人稀,而且几十年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内战频仍,法律和纪纲可谓荡然无存。本朝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被一个极有组织的文官集团所统治,中央指挥地方如身之使臂,极少发生抗命的事情。同时我们这个帝国在名义上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常备军,人数多达200万。
但是这种假想的逻辑并不适用于现实。本朝的军制规定,常备军由200万“军户”提供,每户出丁男一人,代代相因不变。设立军户的目的,既在于保证官兵的来源,又在于保障“民户”不致因战争动员而受征兵的骚扰。这制度开创伊始,流弊即随之而来。民户被编入军户,大部出于强迫;即或出于自愿,也常常是基于权宜之计,时过境迁,当初的应带就不能矢守不渝。所以各个驻兵的卫所刚刚成立,士兵逃亡和换籍的事件即已层出不穷。时经一百多年,各卫所的土地,不少都为各军户抵押和出卖。长年以来,除了西北边境,绝大部分地区都承平无事,所以,一个卫所的实际兵员往往远较规定的编制为少,在退化最严重的卫所中,竟仅为规定编制的百分之二或三。对而且这些有限的士兵还常常被军官当作营造和运输的劳工,再不然就是留在家里充当仆役。
和这种每况愈下的情形相始终的是补给制度。本朝的军事供应和政事参合为一元。军队的粗钢补给,来源于地方政府的侧面供应。按理说,户部是国家财政的中枢,应该统筹全局,但实际上却类同于一个大型的会计机构,只是在账目上监督各个机关和各个地方政府的出纳。各个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数额把给养直接运交附近的军事单位,军区和中级以上的后勤机构。一个府县,可能输送食粮及银两于十几个不同的小单位;一个卫所,也可能接受十几个府县送来的粮食和银两。这种方法一经成为定制,就如盘根错节,任何高级单位也无法把补给点和补给线作合理的通盘改组,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于是供应不能足额的情况就时有发生。试想,由十几个单位分别按固定的数量供应,总难免有个别单位由于意外的情况而不能如额缴纳;而其他单位则并不负有补足缺额的义务,即或有这样的义务,也不见得就有这样的能力。所以在开国一百余年以后,书面的规定早已和实际的详情格格不入。纵使有局部的调整,充其量也不过见效于暂时而终于不免捉襟见肘。
如果查阅官方的史籍,书上都明确无误地记载了全国的补给已由中央统筹分配,而实际的执行却全赖直不相属的下级机构。地方政府和地方军队之间的补给关系已如上述,即使是运往北京的治粮,其运输的情况也十分奇特。所谓港粮,就是从南方大多数府县中征收田赋所得的,通过大运河而运往北京的粮食。按明文规定,清运由专业化的军上负责运送,运送的军士即称之为运军。全部运军有官兵12万人,分驾运粮船12000艘。但是这个庞大的队伍却没有一个统筹后勤的机构来做周密的安排,以使其秩序井然地运转。粮船直接在江南的水滨接受纳税者所缴纳的谷米,然后解线北运。一艘粮船由一个下级军官管理,并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在所运的粮食送达北京附近的张家湾仓库以前,粮船上全体官兵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甚至妻子儿女,都等同于保证这次运输安全的抵押品。因为除此而外,别无更好的方法可以作有效的管理。至于粮船的制造,也同样表现了散漫和缺乏组织的特性。这些粮船的法定使用期限为10年,过期就需要重新建造。在淮河沿岸设有“船厂”一处,是全国最大的造船场所,其产量的高峰为年产700股以上。然而这个所谓船厂实际上由82个小型船厂拼合凑拢,各厂之间各自经理。虽有一个类似于总管理处的机构,它却无统一调度人力和物资的权能,自然也更谈不上有效的技术分工。
不消多说,组织上的低能必然造成装备上的落后。本朝并不完全缺乏这方面的能工巧匠,但是他们都被集中到皇城里,专门为皇帝的禁卫军制造精美的甲胄。一般的野战军只能服用树以小铁片的棉布袄,或者由纸筋搪塞而成的“纸甲”至于士兵们使用的武器,也大多是由各地府县作为赋的一个部分制造缴送,质量既有欠精良,规格也谈不上标准化。
以上种种落后的情况,使本朝野战军的战斗力几乎与农村的民兵相去无几。与这种情况相一致的,是对于将领的选拔。在当权者看来,一个将领所应该具备的素质是勇敢粗豪而不在于头脑清晰。上文所提到的刘挺,外号人称“刘大刀”根据夸大了的描写,他所用的按铁大刀重120斤,可以在马上“轮转如飞”和刘级同在辽东战役中牺牲的杜松更为粗蛮卤莽。他在作战时身先士卒,可是一旦战败,就会毁坏自己的兵器甲胄以发泄怒气,而且不断声称必须自杀或者落发为僧,毫无镇定从容的大将风度。因之,此人被努尔哈赤称为“杜疯子’。
军官的任命多数以“世荫”的形式而继承父业。任命的程序相当复杂,大致是高级将领的子孙需要降几级继承,下级军官则无须降级。从本朝中期开始,情况稍有改变,自兵部尚书刘大夏奏难推行武试,任何有志于成为军官的人只要考试及格就可以取得进身之阶。但事实上由考试及格充当军官并上升为高级将领的,可谓绝无仅有。而且这种武生的考试又重在刀枪弓马的是否拥熟,由文官主持的笔试,其要求不过是粗通文字而从未涉及军事科学。各处所开办的“武学”也以儒家经典作为主要的讲授内容,其教学进度,以“每日总授不过二百字”为原则。
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高级将领,几乎很少有人具备运筹帷幄的谋略。其实这也正是文官集团所预期的目的。将领既然大多属于一勇之夫,当然就有必要任用文官作为总督巡抚,让他们来指挥各级武官。在总督巡抚之下还有“兵备使”或“海防道”他们名为监察,实则握有调度攻防的权力。在军政方面,人事的任免以及补给、交通各项也统统由文官主持。
这种军事体制的设计,显而易见,其重点不在于对付敌国的全面入侵,同时也不打算全面进攻敌国。发生在1449年号称“土木之变”的战役,正统皇帝为瓦刺所俘虏,已经暴露了军事体制中致命的弱点。然而这样震惊全国的事件仍然没有能够引起应有的重视与改革。武备继续废弛,军事组织不断衰退。文官们只要在他们的任期中保持平静无事,则一切有关军队改造的计划大可束之高阁。一直到16世纪中叶,倭寇的势力大张,不仅屡次攻破了被视为固若金汤的东南海防,而且长驱直入,视守军为无物,这才使中枢的文官惊醒,发现这低能的军事制度将要危及整个帝国以及他们个人的安全。穷则思变,改革已成为势所必然,而改革的初步,仍在于选择有创造精神的高级将领,他必须在战略上深谋远虑,而又精通各种战术。
踩阳东南沿海的倭寇不同于普通的海盗。海盗大多是乌合之众,只要抄掠财物的目的一经达到,随即呼啸而去。而倭寇则不然。他们登陆以后通常要建立根据地,有时还围攻城池。其中的成员也并非全部来自日本,而常常混有不少的中国人。在一般情况下,中国人还在其中占有多数,而且可以担任高级头目。
倭寇入侵的原因,与国际贸易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本朝禁止民间的海运通商,虽然律有明文,但是实际上却无法彻底执行。东南沿海的走私贸易,由来已久,好多不同国籍的冒险家纷至沓来。这些冒险家所使用的船只,最大的长达100尺,宽达30尺,船壳厚达7寸,超过了中国战舰的规模。据记载,在这些冒险家出没的极盛时期,每天有大小船只1200余艘在中国海岸活动,数字似属夸大,但是利之所在,熙来攘往,已不在话下。其贸易的区域从日本各岛至遇逻湾,状如一弯新月。在中国政府海上巡逻力量所不能达到的近陆岛屿上,他们指定了走私贸易的港口。由于没有一个法庭可以解决买卖双方间合同和债权的种种纠纷,十多个有力量的中国船主以武力作为后盾充当了仲裁者,并因而逐渐被认为海上权威,成了海盗的头目。
这些海盗头目声威赫赫,和当地的士绅互相勾结,甚至结为婚姻之好。他们公然在沿海修理船只,而且勒令村民接受他们的传讯。这种海上权威虽然尚属萌芽,但任之滋长发育,则必然会威胁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政府。
海盗肆无忌惮的活动,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强硬的对策。然而冲突一开,我们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虚弱即暴忍无遗。高级指挥官无法确知部下战士的实际数额,也弄不清究竟有多少战船可以调配使用。下级军官在部队出发之前先要向地方富户勒索兵切给养。而一旦发生战斗,有的部队干脆望风而逃,有的部队虽然敢于迎战,但由于墨守密集队形的战术,往往造成“一人失利,万人崩溃”的后果。而可歌可泣的作战,却反而出现于仓粹集合的民兵以及各地生员所组织的保卫家乡之情景中。
在日本方面,充当海寇的武士,来自山口、丰后、大隅、萨摩、博多湾、对马和五岛列岛。他们既无统一的领导,也无长远的作战目的。起初,他们有一个空中楼阁式的希望,以为和中国海盗的联合军事行动可以迫使中国政府开放对外贸易,而他们中的领导人也可以受到招安而荣获海陆军将领的官衔。这些希望在总督胡宗宪发动的一次行动之后终于成为泡影。胡宗宪以把安为诱饵,使这些海盗头目束手就擒,而后又把他们的头颅送到北京邀功。这种措置只能激起日本的侵犯者更大规模的来犯,并且使今后的屡次入侵更缺乏政治意义,其惟一的目的只在于劫夺财货。
这些日本海寇虽然在上层缺乏统一的领导,但下层的组织力量则不可忽视。虽然是杀人越货,也表现了日本下层社会结构的严密性。据目击者记载,不论作战或宿营,倭寇的小头目对下级战士能施以极严格的纪律管制。门对各个小股部队战法一致,也表示了他们并非仓促招募而来的雇佣兵。他们不断地以寡敌众,击败了数量上占优势的中国官军,而中国的农民造反,却大抵缺乏这种能允
这些海寇乘坐可以装载百人左右的船只登陆。大举入侵时,常常集结30一50艘船只,人数多达几千。在他们的凶焰最为高炽之际,可以有两万人据守占领区内的军事要地。本地的居民在威逼利诱之下也有不少人参与他们的行列,其中有的人在以后被押送至日本作为奴隶。他们劫掠的物品不限于金银珠宝,根据需要和可能,他们也夺取内河船只和其他商品。有一段记载提到他们曾大批搜集蚕茧并勒令妇女们抽丝。这种情况业已与占领军在当地组织生产没有多少差别。
在入侵的初期,他们几乎战无不胜,主要原因在于战术的优势和武器的精良。他们能极其拥熟地使用双刀,并且和近旁的伙伴保持密切的联系,互为呼应,协同作战。颇为特异的是,他们的指挥信号乃是班排长手中的折扇。当双方开始接触,班长排长把折扇往上一挥,他们的部下就以刀锋向上。当对方的注意力为这种动作所吸引,他们就突然倒转刀锋迎头砍下。这种双刀的长度不过5尺,但在一个熟练的使用者手中挥舞,一片刀光,使“上下四方尽自,不见其人”可以在一文八尺的方圆之内杀伤对方。其他常见的武器还有弓箭和标枪。据记载“倭竹弓长八尺,以弓蹈其悄,立而发矢。链宽二寸,近身而发,无不中者”所掷的标枪“不露竿,突忽而掷,故不测”至于火器,似乎并没有为他们所重视。虽然戚继光说过乌铁由日本传来,但在记录上却看不到倭寇曾有效地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偶而使用的火炮,看来也是在中国俘获的战利品。
倭寇的基本战术是派遣用人以下的小部队进入村落,这些小部队的进止必在严密的互相照顾之下。协同的信号是令人战栗的海螺声。这些入侵者善于使用当地的向导,并熟练地派遣尖兵和斥候,有层次地展开兵力,并以佯攻、驱使难民在队伍的前面等等方式,造成中国官军的扰乱和疑惑。中国官军根本无法对付这一套战术,即使是士气最为高昂的部队,他们的对策也不过是仅凭血气之勇猛冲敌阵,既无有效的队形,又缺乏侧翼和后续部队的接应,其经常遭到失败就为势所必然。南直隶和浙江两省,河流湖泊极多,官军溃退时有如狼奔累突,被践踏或被挤落水致死者也为数累累。有一次总督胡宗宪也在败退之中被推落水,几乎淹死。
除此以外,倭寇在和大部队官军遭遇时,还采取另一种战术,即先取守势以减杀官军的锐气,或者制造恐怖气氛使官军陷入心理上的劣势,然后待机出击。戚继光下面的一段记载可以作为说明:“余数年百战,但见诸贼据高临险,坐待我师,只至日暮,乘我精气冲出;或于收兵错杂,乘而追之。又能用乘锐气,盛以初锋。又其盔上饰以金银牛角之状,五色长丝,类如神鬼,以骇土气。多执明镜,善磨刀枪,日中闪闪,以夺士目。故我兵持久,便为所怯。
所以,总结以上的情况,不论官方文件如何强调这一战争是政府的官军围剿海贼,实际上却是中国的外行对付职业化的日本军人。
戚继光着手组织他的新军,兵源不是来自军户和卫所,而是另行在浙江省内地招募的志愿兵。政府已深切理解事态的严重性,所以不得不批准他的组织新军的计划,并且加征新税作为招募和训练的费用。对于这种支持,戚继光在对士兵所作的训活中就告诫他们应该知所感激。他说:“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这很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想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他,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天也假手于人杀你!”
道德义务的劝说加上群众固有的宗教信仰,使戚继光得以在所招募的新兵中建立铁一般的纪律。上文所说的“连坐法”虽然不可能经常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其杀一儆百的恐吓力量已足以使部队在强敌之前不易击溃。他所制定的赏罚原则并不完全决定于战斗的胜负。即使大败,有功者仍然要给予奖赏;相反,即使大胜,作战不力和临阵脱逃者仍然要受到处罚。在他的一本奏折里提到1562年的一次战役:他命令部队夺取一座倭寇占领的石桥,第一次进攻失败,一哨军官36人全部阵亡。第二哨继之而上,又损失了一半的人员。这时剩下的官兵企图后退。在现场督战的戚继光手刃哨长,才使攻势得以继续不衰,最终击破敌阵,大获全胜。而这次胜利,也就成了他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事件之一。
这种严格的纪律固然是取得胜利的必要保证,但是它的残酷性也实在使人不寒而栗。士兵离队小便就会受到割去耳朵的处罚,而且据传说,戚继光的第二个儿子由于违犯军法而被他毫不犹豫地处死。这样的严刑峻法也许已经离开了通常的人情,但是,戚继光的这一治军方针终于造成了一支坚强的部队,后来他调任蓟辽总兵,有一次在大雨中向全军训话,唯独他从南方带来的3000名军士能几个小时屹立不动,如同没有下雨一样。
然则严峻的纪律,仅是治军方针的一面;另一方面则必需鼓舞士气。士兵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支经常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的部队谈不上自尊和自信,必胜的信念有赖于能力和技术,而能力和技术又来自平时的刻苦训练。
戚继光的训练方法得自专家的口授。这些宝贵的经验过去由于不为人所重视而没有见诸文字。到俞大献才作了扼要的阐述,而戚继光则把所有的细节写成了一部操典式的书本。
操练技术的主要着眼之点,可以说是用“辩证法”的原理来分解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有相对的两个方面:身体有防盖和没有防盖的两个部分:一种姿式有动有静、正面和侧面的两种因素;有攻击则同时有防御。总而言之,既有明便有阳,有阳亦必有阴。例如操练近身武器,也和拳术或舞蹈的原则相似,任何一个姿式都可以作三段式分解,也就是开始一稍为休总而转变一继续进行又迄于静止,用戚继光的术语来说,就是“起一当一止”这些姿势又按其不同的形态而有各种离奇的名目,例如骑龙式、仙人指路式、铁牛耕田式、太公钓鱼式等等。运用这些动作,要求“左右来俱有柏拉”“后发先至”至于在实战中和敌人决斗,除了熟练地掌握以上各种基本姿势和原则以外,最重要的乃是佯攻,亦即声东台西,出其不意。
在戚继光以前,在军队中受到重视的是个人的武艺,能把武器挥舞如飞的士兵是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各地的拳师、打手、盐果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等到他们被有组织的倭寇屡屡击溃以后,当局者才觉悟到一次战斗的成败并非完全决定于个人武艺。戚继光在训练这支新军的时候,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队中各种武器的协同配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配置长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战的时候,全长12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器,它的局限性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进入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器立即等于废物。所以,戚继光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队长1名、火决1名,战士10名。这10名战士有名手操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藤牌,都以藤条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狼究”即连枝带叶的大毛竹,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携带“税把”“钱扔’为山字形,铁制,长七八尺,顶端的凹下处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点燃后可以直冲敌阵。
这种的配置由于左右对称而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藤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进,并在牌后掷出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狼笑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体,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出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配合的重要性,并以一体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种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配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以藤牌、毛竹、铁叉作为标准武器质现了戚继光的部队仍然没有脱离农民气息。但如果认为他不了解火器的功效,那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在实战中运用过火器,和将领讲解火器的利弊,并在麦折中提到了火器的重要性。然刚终戚继光的一生,他仍然以上述的鸳鸯阵法作为主要的战术。这倒不是由于他因循守旧,而是牵涉到很多不易解决的复杂因素。
让战术全面现代化的建议,曾经被名将俞大欧提出过。他准确地指出,倭寇的特长是拥习陆战,水战的技术反而低劣。俞大诚主张,以有效的战船和火炮歼灭倭寇于海上,根本不让他们有登陆的机会。在战术原则上,在他所著的书里也明白指出:“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铁胜小铁,多船胜寡船,多镜胜寡统而已。”他给总督的禀帖中,曾经请求把陆军军费的一半用来配备水师。但纵使俞大欧的声望和战绩都十分卓著,这些有益的建议却始终没有被采纳,因而壮志未酬,贺恨以殁。
然则俞大就本人也不可能理解,他的建议,所牵涉的问题和将要引起的后果已经超出军备问题而及于政治。他要求亲自率领“闽广大船数百艘,兵数万”如果一旦成为事实,有关各省的财政就要从原来小单位之间的收支而被集中管理。与之相应,这些后勤机构的人员必须增加,而且必须一扫苟且拖沓的办事作风,保证规格和数字的准确,才能取得预期的行政效率以与现代化的军事技术相配合。而且和他们往来的各个机构,也必须同样地注重实际。然而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在本质上无非是数不清的农村合并成的一个集合体,礼仪和道德代替了法律,对于违法的行为作掩饰则被认为忠厚识大体。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从来也没有可资遵守的成文条例。俞大献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到,在未来的好几个世纪之内,上面这些情况在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里竟不能发生根本的改变。现代化的技术和古老的社会组织断然不能相容,要不是新的技术推动社会组织趋于精确和严密,那就是松散的社会组织扼杀新的技术,二者必居其一。
这种为个人力量所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使俞大欧的计划毫无实现的希望。相形之下,戚继光的方案就比较现实。他没有去触动整个的国家体制,而只是脚踏实地,做他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的事。他从1559年开始招募了3000名士兵。两年之后,兵员增加一倍,1562年更扩大为10000人。可是他的部队从来也没有一个后勤司令,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军需处和兵工署。在整个国家机构之中,也没有委派过向他的部队作后勤供应的专职人员。他部队中的装备和武器,来源于各府县的分散供应。这种情况自然不能保持武器的质量。在戚继光的著作中,就明确提到各地所造的鸟钦锐管常有炸裂的危险,以致使士兵提心吊胆,不敢双手握镜以作精确的瞄准。有的火炮,铅弹与口径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则导火线无法燃点。有鉴于俞大欧的壮志难伸和火器的实际情况,戚继光所拟订的战术仅仅把火器的应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他说:“火器为接敌之前用,不能简为主要战具。”在练兵的后期,他规定12个人的步兵队配备鸟镜2枝,一局(相当于一连)的鸟统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杀手”协同作战。
按照俞大献使军队现代化的计划,要求兵精械利,把原来两个士兵的军购供应一个士兵,以部队的质量来代替数量。戚继光的看法则不同。我们帝国的军队是一支全能性的军队,也是一支长久性的军队。它经常的任务是面对内部的叛逆而非外部的侵略者,具体地说,就是镇压内地农民和边区的少数民族。地区间的人口过剩、灾害频仍、农民的流离失所、官吏的苛刻暴虐,都可以迫使暴动随时发生,而以我国幅员之大,这种所谓造反作乱的地点也极难预测,所以这个任务就不是一支高效率的机动部队所得以完成的。在多数‘情况下,官军会被造反者死死吸住,造反者熟悉当地的地理民风,官军往往会因之陷入被动而使质量的优势无从发挥。因此,数量的多寡就成为决定胜负的因素。除此以外,俞大献计划中所创建的精锐部队,他们领取优厚的军饷,又不能和社会上的其他部门对流,那么这样一个浮游在社会上的军事团体非但不能解决上述的社会问题,相反还会引起新的社会问题。再往下推求,俞大献要求建立现代化的海军以拒敌于国门之外,作战的目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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