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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客栈内,三个年轻女子在房里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一逃离那两个让她出糗的臭男人后,李瑾就带着火铃和蔻儿找了家干净的客栈住下了来,才没一会儿时间,她就忘了刚才发生的那些不愉快,快乐的跟蔻儿说些笑话。
这就是她可爱的地方,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没心机也不会记恨,她的座右铭是──绝不让不如意的事在心上停留。
“小姐!我们行程已经延迟了多天,离舅老爷的寿辰仅剩不到半个月,-确定要在这儿多作停留吗?”
火铃实在不希望李瑾多耽搁行程,一来前些日子因李瑾的多愁善感,每一处都已经多住了几天,与原本预订抵达的日子已迟了些,再加上江湖险恶什么风险都有可能出现,她不希望冒这个险,早早抵达才是上策。
“那当然-!蔻儿的事情还没帮她解决,我们怎么离开。”李瑾一副理所当然的表隋。“小姐!谢谢-!但那秦家不是好惹的,加上有县老爷做后盾,我们小老百姓哪能跟他们争,我跟我哥已经认命了。”蔻儿不禁叹了口气。
“怎么可以认命呢?跟亲爱的兄长生离三十年,那还得了,我十一皇兄如果离开我一个月,就会把我闷死了。”李瑾心直口快的说。
“小姐!”火铃警告的使个眼色。
“喔!”李瑾吐吐舌头,还好蔻儿似乎没听见她说溜嘴。谁敦她真的跟十一皇兄很要好嘛!自小就只有这个十一皇兄因为与她年纪相仿,又兴趣相投──都爱骑马爱雕刻,会跟她玩在一起,从不会嘲笑她的爱哭,所以他们俩自小靶情就很好。
“但是”蔻儿仍有些犹豫。
“好了!-别再说了,反正我是管定了!”李瑾转向火铃交代道:“火铃!-现在就出去查一查,看那秦少爷手是不是真的中毒了。”
李瑾个性的最大特色就是想什么就马上执行,不喜欢拖拖拉拉的。
“是!小姐!我这就去办。”
火铃见这位小鲍主管闲事的心意已坚,知道再劝也是枉然,只好听命行事。
火铃正待转身出门时,突然回过头来叮咛的说:“请小姐务必留在客栈中,千万不要一个人跑出去,免得发生危险。”
以她对李瑾的认识,这句叮咛恐怕只能当安慰自己用,那丫头会乖乖听话才怪!
“好!我知道了。快去吧!”李瑾不耐烦的应道。
一等火铃前脚跨出房门,李瑾果真急忙的问蔻儿:“蔻儿!那秦府位在哪儿,秦世强最喜欢到什么地方去?”
“秦府坐落在城中最热闹的东街上,房子宏伟气派,只要到东街一问,每个人都知道。至于那秦世强喜欢到什么地方去,我就不知道了。”
蔻儿不了解李瑾问这话的用意,她不是要火铃出去查了吗?
“哦!对了!”蔻儿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几乎每天黄昏都会骑马经过城南门,上回他就是在那儿摔伤了手臂的。”
“太好,这就够了,走!咱们现在就去南门等他。”
李瑾一听马上兴匆匆的拉着蔻儿的小手就要出门。
“但是,小姐,刚刚火铃姊姊说请-别自个儿出去啊!会有危险的。”蔻儿急着应道。
“别怕!我答应她不一个人出去,但是-跟我是两个人啊!走吧!不会有事的。”李瑾说完,拖着蔻儿就走出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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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宫的这些日子以来,要说什么事最能让李瑾开心的,那大概就是吃遍各种小吃了。
尤其是冰糖葫芦和糖炒栗子,她可是爱死了,且百吃不厌。
看!现在她不就正抱着一大袋糖炒栗子吃的不亦乐乎。
“真好吃,蔻儿,-也来一些吧!”
李瑾大方的将手上那袋糖炒栗子,往蔻儿身上塞去。
“奇怪,太阳都快下山了,那秦世强怎么还没经过这儿?”李瑾满嘴栗子的说着。
“会不会今儿个他不经过这儿了?我看我们先回去,好不好?小姐。”
人家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一点儿也没错,那蔻儿真的犯了秦色魔恐惧症,只是说到他的名字就不寒而栗,全身起鸡皮疙瘩。她恨不得能避开他远点,少再惹事上身,她实在不懂李瑾怎么这么大胆,硬就是要会会那秦大少,要不是念在李瑾救她一命且人又善良和气的份上,一听到要见秦世强她早就躲起来了。
李瑾看出蔻儿的恐惧,知道这个小女孩真的被吓坏了。
“好吧!但回去之前,先把这一大袋糖炒栗子解决掉再说。”李瑾说着。
难得有这么一个自由自在的机会,怎能轻易放弃呢?虽然说她可以体贴蔻儿那种畏惧的心情而同意早点回去,但是根深蒂固贪玩的性情的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李瑾想也没多想又不顾形象地蹲在城墙边,剥着栗子吃了起来。
“-!-!”李瑾剥着剥着就听见由远至近的马蹄声。
只见两匹快马由远处黄土路上奔驰而来,马后带起了尘土滚滚飞扬着。
“哇!还真神勇,都已经进城门了,还敢如此狂奔,不怕踩到人吗?”
李瑾蹲在墙边,手上抓着两三颗栗子,张着大大的嘴巴,看那匹带头进城的马主人。
“小姐!他就是秦大少。”
蔻儿在李瑾耳边轻声的说着。说完马上躲回李瑾的身后,深怕被秦世强看到。
真的是他!
李瑾马上沉下脸,再仔细看着。
其实李瑾今天会来城门边等他,只是想先看看这位富家子弟人品如何,母后曾教过她“相由心生”这句话,由一个人的面貌大概就能了解那个人的品行家教如何。
所以人家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真的是有它的道理在,因为一个没有内在的人,无论如何都没法子表现出他的气质涵养。
并不是她不相信蔻儿所说的话,而是觉得火铃的意见也对,堂堂一位公主出马,可不能出一点差池,否则可是会丢人的。
李瑾用心的看那个秦世强的长相,虽然是匆促一瞥,但也瞧见了他那双浓又粗的扫把眉,以及一脸睥睨世人,不管路人死活的表情。
“哼!亏他还练了一身好身手,却是好勇斗狠的小人。不用看清楚他的脸,从他的行为就知他有多嚣张跋扈和残忍。”李瑾心里想着,耳边还残留着刚快马经过时,路上百姓的惊叫声。
“哼!好小子,你真的很欠人好好的教训教训。”李瑾心眼快速的转着。
“小姐!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蔻儿一旁催促着,她好担心火铃找不到她们会生气。
她不太了解这对主仆的确实身分,她只知火铃的那条软鞭及快速的身手很让人畏惧,还是不要惹毛火铃比较好。
“再等一会儿,让我想一想。”这边的李瑾却不这么想,她了解自己得趁脑子里还存有那秦世强坏蛋嘴脸的同时,想出个法子修理他,否则她等会儿又会起“妇人之仁”狠不下心来对付那小子,那岂不是太便宜了那小子,让他逃过一劫?所以,她得趁现在赶紧发挥聪明的脑力,好好的想想。
于是李瑾不管蔻儿疑惑的眼神,在城墙边蹲下身来,机械化的剥着栗子壳,脑子开始不停的盘算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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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杜兄,那不是你那位爱哭姑娘吗?好难得这回竟没有惊天动地的哭声,还真是谢天谢地、阿弥陀佛啊!”冷剑情夸张的惊叫着。
他想这世界真的太小了,早上巧遇的“路人甲、乙”现在竟然又被他们碰上了,看来他们四人可列入“有缘一族”
“不过,我们的小水库好像有了新的差事,变成一个墙角的小乞儿了,哈!真是有趣。”冷剑情消遗的话仍然照说不误。
杜允峰冷冷的看他一眼──什么我的爱哭姑娘,真是无聊!
杜允峰早就瞧见了那个小辣椒,只见她愣愣的蹲在墙边剥着东西,两个眼睛转啊转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过那种神情还真是可爱。
这次杜允峰真的不得不相信“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安排”这句话,斟酌着是不是该珍惜这一次的有缘再与她相识。
他正在举棋不定、不知该不该走过去打声招呼时,前方就响起了一阵惊呼声。
“天啊!”火铃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姐!我总算找到-了!-怎么这副德行蹲在这儿?!”
火铃真的被这位天才公主给打败了。
皇室的繁文耨节,宫里的规矩,十七年来的女诫教条,现在大概都比不上那堆栗子壳来得值钱。
火铃这时候真想躲起来,装作不认识这个宝贝公主。李瑾这副德行如果被宫里的人瞧见,那火铃可有罪受了。
“我只是跟蔻儿出来逛逛,走累了,就蹲下来休息一下啊!”听到火铃的叫声,李瑾赶紧拍拍衣裳站起来,就像是一个做坏事被捉到的小孩一样,心虚得低头辩解着。
李瑾虽然贵为公主,但对火铃却从不以下属看待,而以良师益友般的尊重她,现在自知理亏,只得乖乖站在一旁。
火铃才不管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满怀怒气地叫了一声。
“-不是答应我不出门的吗?”
这回火铃真的是有点儿被李瑾惹毛了。刚刚她一办完事回到客栈时,就发现那个“好事”的公主失踪了,且连蔻儿也不见了,霎时一些不祥的念头全浮现在眼前,直怪自己怎么可以如此粗心大意,竟然将公主跟一个才认识不到半天的女子单独放在一块儿,万一她是匪徒,那可怎么办?
她纵然有两颗头也不够皇上砍。惨了!惨了!
火铃脑子里一想到那种影像,哪敢再作迟疑,立刻转身飞奔而出,像个无头苍蝇似的满城寻找,一颗心就像铅垂一样吊在半空中。
哪知道咱们那个宝贝公主竟然像个乞丐婆一样,蹲在城墙边,悠哉游哉的吃着栗子,真是气死她了!
“人家闷嘛!火铃,-别生气啦!下回我不敢了。”机伶的李瑾看出这位忠心的侍卫这次真的发火了,得赶紧好好地安抚安抚。
“我好饿哦!快带我去吃饭吧,好不好?”李瑾撒娇的求着,这时快速转移话题,引起火铃另一个责任感是唯一“熄火”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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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客栈内,三个年轻女子在房里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一逃离那两个让她出糗的臭男人后,李瑾就带着火铃和蔻儿找了家干净的客栈住下了来,才没一会儿时间,她就忘了刚才发生的那些不愉快,快乐的跟蔻儿说些笑话。
这就是她可爱的地方,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没心机也不会记恨,她的座右铭是──绝不让不如意的事在心上停留。
“小姐!我们行程已经延迟了多天,离舅老爷的寿辰仅剩不到半个月,-确定要在这儿多作停留吗?”
火铃实在不希望李瑾多耽搁行程,一来前些日子因李瑾的多愁善感,每一处都已经多住了几天,与原本预订抵达的日子已迟了些,再加上江湖险恶什么风险都有可能出现,她不希望冒这个险,早早抵达才是上策。
“那当然-!蔻儿的事情还没帮她解决,我们怎么离开。”李瑾一副理所当然的表隋。“小姐!谢谢-!但那秦家不是好惹的,加上有县老爷做后盾,我们小老百姓哪能跟他们争,我跟我哥已经认命了。”蔻儿不禁叹了口气。
“怎么可以认命呢?跟亲爱的兄长生离三十年,那还得了,我十一皇兄如果离开我一个月,就会把我闷死了。”李瑾心直口快的说。
“小姐!”火铃警告的使个眼色。
“喔!”李瑾吐吐舌头,还好蔻儿似乎没听见她说溜嘴。谁敦她真的跟十一皇兄很要好嘛!自小就只有这个十一皇兄因为与她年纪相仿,又兴趣相投──都爱骑马爱雕刻,会跟她玩在一起,从不会嘲笑她的爱哭,所以他们俩自小靶情就很好。
“但是”蔻儿仍有些犹豫。
“好了!-别再说了,反正我是管定了!”李瑾转向火铃交代道:“火铃!-现在就出去查一查,看那秦少爷手是不是真的中毒了。”
李瑾个性的最大特色就是想什么就马上执行,不喜欢拖拖拉拉的。
“是!小姐!我这就去办。”
火铃见这位小鲍主管闲事的心意已坚,知道再劝也是枉然,只好听命行事。
火铃正待转身出门时,突然回过头来叮咛的说:“请小姐务必留在客栈中,千万不要一个人跑出去,免得发生危险。”
以她对李瑾的认识,这句叮咛恐怕只能当安慰自己用,那丫头会乖乖听话才怪!
“好!我知道了。快去吧!”李瑾不耐烦的应道。
一等火铃前脚跨出房门,李瑾果真急忙的问蔻儿:“蔻儿!那秦府位在哪儿,秦世强最喜欢到什么地方去?”
“秦府坐落在城中最热闹的东街上,房子宏伟气派,只要到东街一问,每个人都知道。至于那秦世强喜欢到什么地方去,我就不知道了。”
蔻儿不了解李瑾问这话的用意,她不是要火铃出去查了吗?
“哦!对了!”蔻儿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几乎每天黄昏都会骑马经过城南门,上回他就是在那儿摔伤了手臂的。”
“太好,这就够了,走!咱们现在就去南门等他。”
李瑾一听马上兴匆匆的拉着蔻儿的小手就要出门。
“但是,小姐,刚刚火铃姊姊说请-别自个儿出去啊!会有危险的。”蔻儿急着应道。
“别怕!我答应她不一个人出去,但是-跟我是两个人啊!走吧!不会有事的。”李瑾说完,拖着蔻儿就走出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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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在她不就正抱着一大袋糖炒栗子吃的不亦乐乎。
“真好吃,蔻儿,-也来一些吧!”
李瑾大方的将手上那袋糖炒栗子,往蔻儿身上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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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人家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真的是有它的道理在,因为一个没有内在的人,无论如何都没法子表现出他的气质涵养。
并不是她不相信蔻儿所说的话,而是觉得火铃的意见也对,堂堂一位公主出马,可不能出一点差池,否则可是会丢人的。
李瑾用心的看那个秦世强的长相,虽然是匆促一瞥,但也瞧见了他那双浓又粗的扫把眉,以及一脸睥睨世人,不管路人死活的表情。
“哼!亏他还练了一身好身手,却是好勇斗狠的小人。不用看清楚他的脸,从他的行为就知他有多嚣张跋扈和残忍。”李瑾心里想着,耳边还残留着刚快马经过时,路上百姓的惊叫声。
“哼!好小子,你真的很欠人好好的教训教训。”李瑾心眼快速的转着。
“小姐!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蔻儿一旁催促着,她好担心火铃找不到她们会生气。
她不太了解这对主仆的确实身分,她只知火铃的那条软鞭及快速的身手很让人畏惧,还是不要惹毛火铃比较好。
“再等一会儿,让我想一想。”这边的李瑾却不这么想,她了解自己得趁脑子里还存有那秦世强坏蛋嘴脸的同时,想出个法子修理他,否则她等会儿又会起“妇人之仁”狠不下心来对付那小子,那岂不是太便宜了那小子,让他逃过一劫?所以,她得趁现在赶紧发挥聪明的脑力,好好的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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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跟蔻儿出来逛逛,走累了,就蹲下来休息一下啊!”听到火铃的叫声,李瑾赶紧拍拍衣裳站起来,就像是一个做坏事被捉到的小孩一样,心虚得低头辩解着。
李瑾虽然贵为公主,但对火铃却从不以下属看待,而以良师益友般的尊重她,现在自知理亏,只得乖乖站在一旁。
火铃才不管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满怀怒气地叫了一声。
“-不是答应我不出门的吗?”
这回火铃真的是有点儿被李瑾惹毛了。刚刚她一办完事回到客栈时,就发现那个“好事”的公主失踪了,且连蔻儿也不见了,霎时一些不祥的念头全浮现在眼前,直怪自己怎么可以如此粗心大意,竟然将公主跟一个才认识不到半天的女子单独放在一块儿,万一她是匪徒,那可怎么办?
她纵然有两颗头也不够皇上砍。惨了!惨了!
火铃脑子里一想到那种影像,哪敢再作迟疑,立刻转身飞奔而出,像个无头苍蝇似的满城寻找,一颗心就像铅垂一样吊在半空中。
哪知道咱们那个宝贝公主竟然像个乞丐婆一样,蹲在城墙边,悠哉游哉的吃着栗子,真是气死她了!
“人家闷嘛!火铃,-别生气啦!下回我不敢了。”机伶的李瑾看出这位忠心的侍卫这次真的发火了,得赶紧好好地安抚安抚。
“我好饿哦!快带我去吃饭吧,好不好?”李瑾撒娇的求着,这时快速转移话题,引起火铃另一个责任感是唯一“熄火”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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