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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再怎么发也发不动,最后两人只好拦了部计程车回家。
“别这样,我换车了,这次保证不会抛锚。”
“哦?那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明谚举起杯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
ken笑了笑,没再搭腔。
“今天店里的客人好像很多?”明谚眯眼瞧着四周。人这么多,就是没发现几个漂亮小妞的。
“明天是假日,所以来happy的人就多了。”
这么快,明天又要放假了?他那个狗窝实在脏得不像话,得找个时间整理一下。
ken接着笑问:“目标出现了吗?”指得是来店里的漂亮美眉。
“今天没什么兴致。”明谚又喝了一口啤酒。“认真找一个吧,别再游戏花丛间了。”跟明谚混熟了,ken大致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
“认真?”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明谚低声笑了下。“我早已认真过一次了。”那好像是好久以前的事一年前,还是两年前?
“来这里的女孩,大都是来玩乐的,你若要找个真心相爱的伴侣,应该从别的地方着手。”ken虽然是这儿的服务生,但对明谚却是以朋友相待。
明谚垂眼看着杯里的酒,嘴角微勾,低声嘲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来的,这不是正好和你口中的女孩不谋而合。”
“我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你,你心里想什么我都明白,何必苦中作乐呢!”
ken忽然停下手中的工作,盯着陈明谚瞧。想他第一次认识明谚大约是在一年多以前吧?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在pub里与其他客人吵了起来,甚至还打了很惨烈的一架;当然,打输的是醉得几乎不省人事的明谚,当时他出面替他解围,最后还送他回家,就因为如此,两人成了好朋友,而自此,每日明谚喝酒一定控制得刚刚好,绝不过量。
而几乎不谈过去的明谚,从来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不了解他的人,必会让他的外表蒙蔽,而ken却是看得出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只是明谚不愿透露而已。
他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朝ken低唤:“再给我一杯。”
对他来讲,啤酒这东西喝再多,是怎么也醉不了他的;然而,就只有一点最麻烦——尿多。
该死,他又得起身上洗手间了。
离开吧台,他缓缓朝左后方走去。他高挺的身躯和帅气的外表,引来一些装扮时髦的女子侧目。
其实会到这儿来的男人和女人,多半是来寻求刺激和快乐,要不然就是来消磨时间的;当然,明谚也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位。
“哈!”
一位浓妆艳抹,身穿细肩紧身短裙的女子,突然从位子上站起来,向迎面走来的明谚打招呼。明谚停下脚步,愣了下,才说:“你是”
眼前这位女孩大概二十来岁,装扮时髦,脸上画了个大浓妆,眼帘上了浅蓝加上亮粉的眼影,粗黑的眼线把眼睛衬托得益加大又圆,但是看起来有些不自然,脸颊上刷了桃红色腮红,而嘴唇则涂了亮橘色的口红。
“你不记得我了?”女孩笑开了嘴。“我是丽莎啊!”说实话,他真的不记得她。到这儿钓上的女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大部分是随便哈啦认识的,但他大都忘了对方长什么样?或者是叫什么?不过,既然这位小姐这么热情地唤他,他会试着从脑海里想想看的。
“喔,丽莎!”他恍若忆起似的指着对方笑道:“我们”
“你想起来了。”丽莎兴奋地说:“你知道吗?那晚过后,我真的好想好想你,我每天都到这里来,就是希望能再见你一面。”
虽然他还是不记得她,但是听完了她的话后,他则暗叫不妙。
他到这里是来找乐子,并不是来谈情说爱的;对方愿意的话,就快乐一晚,但他有个原则,上床后绝对不亲、不摸,事情一了就各走各的,彼此谁也别记着谁,这是他订定的游戏规则。但是像丽莎这种女人,以他灵敏的观察力瞧来,分明就是喜欢上他了;看来,他不能再跟她牵扯下去了。
“呃对不起,我还有事得离开一下。”他并没有说谎,他本来就要到洗手间小解的。
“你去哪里?”丽莎抓着他的手不放。好不容易找到他,就怕他又不见了。
“我”他拉开她的手,指了指胯下的地方。希望借尿遁成功。
丽莎垂眼瞧了一下他所指的位置,霎时明白似地笑了下。“你该不会见了我就兴奋了吧!”接着她竟一手罩住他的重要部位。
他连忙跳开。不会吧!这个女人这么直接,他得快点走人才是。
“你误会了,我要去”
“你放心,我这儿已经准备好了。你要什么颜色?有蓝的、粉红的,还有紫色的呢。”丽莎从皮包里取出好几包颜色鲜艳的保险套。
天哪!这女人是想男人想疯了是不是?身边带着这么多保险套;虽然他是有戴保险套的习惯,但是也不必这么心急吧!
“我要去洗、手、间。”他拧着眉,索性明讲了。“喔,是这样啊,那我在这儿等你。”丽莎稍稍敛了下雀跃的心情。
等吧,尽量等吧!明谚随便丢了一个笑脸给她,便朝洗手间走去。这种三八女人,他若再跟她上床,他就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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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洗手间出来,明谚为免招惹到那个叫丽莎的女人,故意绕道从另一边走回吧台。
就在这时,他无意间曾见独坐在玻璃窗边的一位女子。她的手支着下颚,眼凝望着窗外,仿佛外头的景色有多美,连pub里喧嚣的气氛也动摇不了她似的。
他随着她的眸光望向窗外,暗淡无光的夜色,只有寥寂的几盏路灯相伴,有什么好看的?
他记得她。那个忘了拉裤拉练的女人,好像也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瞧她一个人失魂落魄的样子,像是心事重重,而他这个人最爱交朋友了,不如过去跟她打个招呼。“嗨,一个人?”
慧珊猛地抬起头来,脑海里闪过一个坏坏的笑脸。“是你。”
“还记得我,不错!”可见他的魅力依然不减。“有事吗?”她垂首喝了口饮料,不太想搭理他。尤其一瞧见他那副帅气的脸庞,就联想到被他嘲笑的那一幕,真的很丢脸耶!
“瞧你心情好像不太好的样子?”他拉开椅子,坐在她对面。
“我的心情好不好关你什么事?”这个人真无聊!
“你说这话就太伤感情了,好歹你我都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何必把话说得那么绝呢!”他还是那副笑脸。
“抱歉,我和你不熟。”她没给他面子。除了自己心情恶劣之外,也不想和他说话。
“不熟没关系,混久了,自然就熟。”他瞅着她,轻扬了一个迷死人的笑脸。
无赖!她暗自低咒。
“我想一个人静静,你可以走了。”她继续看向窗外。
“少唬人了!想静一静的话,就不会来这种地方了。”他嘴角微扬,一副很肯定的口气。
仿佛很了解她似的,一语就道破她的心。她害怕一个人待在家里,那种感觉太闷太孤独了,她总会胡思乱想,尤其想到与前男友分手的情景,更会伤心难过,所以才会选择这里,借着这儿的热闹,掩盖自己空虚的心灵。
见她半晌说不出话来,他接着说:“不过,我能体会你的心情。”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看得出来她失恋了,故意嘲讽她?
就在她拧着眉头,想回斥他时,只见一名辣妹朝这个方向走来,并且娇声嚷着:“人家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儿。”
明谚一听这声音,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那个三八女人丽莎,他连头都懒得回就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正在跟我的女朋友约会,请你别打扰好吗?”
慧珊听得一头雾水,正要问明之时,那位小姐又开口了
“你胡说!你怎么会不认得我?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
“我说过了,我正在约会,请你走开好吗?”明谚不闪也不躲,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说话。
“你好无情,难道那一夜的缠绵你都忘了?”丽莎嘟着嘴,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居然不认识她了。
“够了,一切到此为止。”他话里的意思很明显,除了要丽莎马上住口外,还要她停止说出那纯粹是两厢情愿的一夜情。
“我明白了,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是吗?”丽莎看向一直坐在一旁的慧珊。
新欢?有没有搞错!她林慧珊虽说失恋一阵子了,但也还没饿到需要抢人男朋友来充饥的地步吧!
而那个钟呈宇也真是的,竟然说他没有女朋友,还想把他介绍给她,真是够了,好在她对他也兴不起什么兴趣,否则这下不就亏大了。
“这是怎么回事?”慧珊冷眼瞪了明谚一眼。“亲爱的,你听我解释!”他很自然地脱回说道。
他真是皮在废,竟敢这样叫她。慧珊突然站了起来,朝眼前的一男一女训道:
“两位,你们的事我不想知道也不想管,抱歉,我没空陪你们唱戏!”语毕,拎起皮包扬长而去。慧珊离去后,明谚也站了起来,无奈地耸了下双肩,接着将双手插入裤袋里。
他暗自分析。女人嘛,像林慧珊这种美丽与智慧兼具的女人,最难搞定;而一直站在他身旁的那位,则是一脑袋豆腐渣,最容易摆平。
才想着呢,瞧,她又来了。
“走啦,我们找个地方聊聊。”丽莎拉着他的手,硬是不放开。
他对她微微一笑。“乖,你先到门口等我,我结个帐随后就来。”
丽莎一听,高兴地跳了起来。“好,我先到门口等你,你要快来喔!”守在门口,看你往哪儿逃。他再度给了她一个迷死人的微笑。“快去吧!”
见那个三八女人走出大门后,他走向吧台,向ken说了几句话后,便由后门离开。
他可不笨,那种女人来一次就够烦了,他可不想再来第二回合。
走上大街,夜风袭来寒意更浓,他缩了缩脖子掀高外套领子,大步走着。
再孤独,总得回家吧!
n再怎么发也发不动,最后两人只好拦了部计程车回家。
“别这样,我换车了,这次保证不会抛锚。”
“哦?那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明谚举起杯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
ken笑了笑,没再搭腔。
“今天店里的客人好像很多?”明谚眯眼瞧着四周。人这么多,就是没发现几个漂亮小妞的。
“明天是假日,所以来happy的人就多了。”
这么快,明天又要放假了?他那个狗窝实在脏得不像话,得找个时间整理一下。
ken接着笑问:“目标出现了吗?”指得是来店里的漂亮美眉。
“今天没什么兴致。”明谚又喝了一口啤酒。“认真找一个吧,别再游戏花丛间了。”跟明谚混熟了,ken大致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
“认真?”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明谚低声笑了下。“我早已认真过一次了。”那好像是好久以前的事一年前,还是两年前?
“来这里的女孩,大都是来玩乐的,你若要找个真心相爱的伴侣,应该从别的地方着手。”ken虽然是这儿的服务生,但对明谚却是以朋友相待。
明谚垂眼看着杯里的酒,嘴角微勾,低声嘲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来的,这不是正好和你口中的女孩不谋而合。”
“我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你,你心里想什么我都明白,何必苦中作乐呢!”
ken忽然停下手中的工作,盯着陈明谚瞧。想他第一次认识明谚大约是在一年多以前吧?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在pub里与其他客人吵了起来,甚至还打了很惨烈的一架;当然,打输的是醉得几乎不省人事的明谚,当时他出面替他解围,最后还送他回家,就因为如此,两人成了好朋友,而自此,每日明谚喝酒一定控制得刚刚好,绝不过量。
而几乎不谈过去的明谚,从来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不了解他的人,必会让他的外表蒙蔽,而ken却是看得出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只是明谚不愿透露而已。
他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朝ken低唤:“再给我一杯。”
对他来讲,啤酒这东西喝再多,是怎么也醉不了他的;然而,就只有一点最麻烦——尿多。
该死,他又得起身上洗手间了。
离开吧台,他缓缓朝左后方走去。他高挺的身躯和帅气的外表,引来一些装扮时髦的女子侧目。
其实会到这儿来的男人和女人,多半是来寻求刺激和快乐,要不然就是来消磨时间的;当然,明谚也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位。
“哈!”
一位浓妆艳抹,身穿细肩紧身短裙的女子,突然从位子上站起来,向迎面走来的明谚打招呼。明谚停下脚步,愣了下,才说:“你是”
眼前这位女孩大概二十来岁,装扮时髦,脸上画了个大浓妆,眼帘上了浅蓝加上亮粉的眼影,粗黑的眼线把眼睛衬托得益加大又圆,但是看起来有些不自然,脸颊上刷了桃红色腮红,而嘴唇则涂了亮橘色的口红。
“你不记得我了?”女孩笑开了嘴。“我是丽莎啊!”说实话,他真的不记得她。到这儿钓上的女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大部分是随便哈啦认识的,但他大都忘了对方长什么样?或者是叫什么?不过,既然这位小姐这么热情地唤他,他会试着从脑海里想想看的。
“喔,丽莎!”他恍若忆起似的指着对方笑道:“我们”
“你想起来了。”丽莎兴奋地说:“你知道吗?那晚过后,我真的好想好想你,我每天都到这里来,就是希望能再见你一面。”
虽然他还是不记得她,但是听完了她的话后,他则暗叫不妙。
他到这里是来找乐子,并不是来谈情说爱的;对方愿意的话,就快乐一晚,但他有个原则,上床后绝对不亲、不摸,事情一了就各走各的,彼此谁也别记着谁,这是他订定的游戏规则。但是像丽莎这种女人,以他灵敏的观察力瞧来,分明就是喜欢上他了;看来,他不能再跟她牵扯下去了。
“呃对不起,我还有事得离开一下。”他并没有说谎,他本来就要到洗手间小解的。
“你去哪里?”丽莎抓着他的手不放。好不容易找到他,就怕他又不见了。
“我”他拉开她的手,指了指胯下的地方。希望借尿遁成功。
丽莎垂眼瞧了一下他所指的位置,霎时明白似地笑了下。“你该不会见了我就兴奋了吧!”接着她竟一手罩住他的重要部位。
他连忙跳开。不会吧!这个女人这么直接,他得快点走人才是。
“你误会了,我要去”
“你放心,我这儿已经准备好了。你要什么颜色?有蓝的、粉红的,还有紫色的呢。”丽莎从皮包里取出好几包颜色鲜艳的保险套。
天哪!这女人是想男人想疯了是不是?身边带着这么多保险套;虽然他是有戴保险套的习惯,但是也不必这么心急吧!
“我要去洗、手、间。”他拧着眉,索性明讲了。“喔,是这样啊,那我在这儿等你。”丽莎稍稍敛了下雀跃的心情。
等吧,尽量等吧!明谚随便丢了一个笑脸给她,便朝洗手间走去。这种三八女人,他若再跟她上床,他就是白痴!
***wwwcn转载制作******
从洗手间出来,明谚为免招惹到那个叫丽莎的女人,故意绕道从另一边走回吧台。
就在这时,他无意间曾见独坐在玻璃窗边的一位女子。她的手支着下颚,眼凝望着窗外,仿佛外头的景色有多美,连pub里喧嚣的气氛也动摇不了她似的。
他随着她的眸光望向窗外,暗淡无光的夜色,只有寥寂的几盏路灯相伴,有什么好看的?
他记得她。那个忘了拉裤拉练的女人,好像也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瞧她一个人失魂落魄的样子,像是心事重重,而他这个人最爱交朋友了,不如过去跟她打个招呼。“嗨,一个人?”
慧珊猛地抬起头来,脑海里闪过一个坏坏的笑脸。“是你。”
“还记得我,不错!”可见他的魅力依然不减。“有事吗?”她垂首喝了口饮料,不太想搭理他。尤其一瞧见他那副帅气的脸庞,就联想到被他嘲笑的那一幕,真的很丢脸耶!
“瞧你心情好像不太好的样子?”他拉开椅子,坐在她对面。
“我的心情好不好关你什么事?”这个人真无聊!
“你说这话就太伤感情了,好歹你我都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何必把话说得那么绝呢!”他还是那副笑脸。
“抱歉,我和你不熟。”她没给他面子。除了自己心情恶劣之外,也不想和他说话。
“不熟没关系,混久了,自然就熟。”他瞅着她,轻扬了一个迷死人的笑脸。
无赖!她暗自低咒。
“我想一个人静静,你可以走了。”她继续看向窗外。
“少唬人了!想静一静的话,就不会来这种地方了。”他嘴角微扬,一副很肯定的口气。
仿佛很了解她似的,一语就道破她的心。她害怕一个人待在家里,那种感觉太闷太孤独了,她总会胡思乱想,尤其想到与前男友分手的情景,更会伤心难过,所以才会选择这里,借着这儿的热闹,掩盖自己空虚的心灵。
见她半晌说不出话来,他接着说:“不过,我能体会你的心情。”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看得出来她失恋了,故意嘲讽她?
就在她拧着眉头,想回斥他时,只见一名辣妹朝这个方向走来,并且娇声嚷着:“人家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儿。”
明谚一听这声音,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那个三八女人丽莎,他连头都懒得回就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正在跟我的女朋友约会,请你别打扰好吗?”
慧珊听得一头雾水,正要问明之时,那位小姐又开口了
“你胡说!你怎么会不认得我?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
“我说过了,我正在约会,请你走开好吗?”明谚不闪也不躲,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说话。
“你好无情,难道那一夜的缠绵你都忘了?”丽莎嘟着嘴,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居然不认识她了。
“够了,一切到此为止。”他话里的意思很明显,除了要丽莎马上住口外,还要她停止说出那纯粹是两厢情愿的一夜情。
“我明白了,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是吗?”丽莎看向一直坐在一旁的慧珊。
新欢?有没有搞错!她林慧珊虽说失恋一阵子了,但也还没饿到需要抢人男朋友来充饥的地步吧!
而那个钟呈宇也真是的,竟然说他没有女朋友,还想把他介绍给她,真是够了,好在她对他也兴不起什么兴趣,否则这下不就亏大了。
“这是怎么回事?”慧珊冷眼瞪了明谚一眼。“亲爱的,你听我解释!”他很自然地脱回说道。
他真是皮在废,竟敢这样叫她。慧珊突然站了起来,朝眼前的一男一女训道:
“两位,你们的事我不想知道也不想管,抱歉,我没空陪你们唱戏!”语毕,拎起皮包扬长而去。慧珊离去后,明谚也站了起来,无奈地耸了下双肩,接着将双手插入裤袋里。
他暗自分析。女人嘛,像林慧珊这种美丽与智慧兼具的女人,最难搞定;而一直站在他身旁的那位,则是一脑袋豆腐渣,最容易摆平。
才想着呢,瞧,她又来了。
“走啦,我们找个地方聊聊。”丽莎拉着他的手,硬是不放开。
他对她微微一笑。“乖,你先到门口等我,我结个帐随后就来。”
丽莎一听,高兴地跳了起来。“好,我先到门口等你,你要快来喔!”守在门口,看你往哪儿逃。他再度给了她一个迷死人的微笑。“快去吧!”
见那个三八女人走出大门后,他走向吧台,向ken说了几句话后,便由后门离开。
他可不笨,那种女人来一次就够烦了,他可不想再来第二回合。
走上大街,夜风袭来寒意更浓,他缩了缩脖子掀高外套领子,大步走着。
再孤独,总得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