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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牧,一个人忘记后,伤口是不是就不会疼了?”傅斯年苦笑道,不知道对谁,“若是这样,我情愿清清一辈子都记不起我。”
林牧不会宽慰别人,有句掖藏在心里没有问出去,若是少夫人一直想不起你,那所有的疼痛,不都是少爷一个人承担吗?
“少爷。”林牧把他扶到床边,打开保温盒的粥盛了一碗,“您胃不好,喝些粥吧。”
白色稠腻的液体,顺着几滴残泪顺进食道,傅斯年喝过两口后,摆了摆手,“我没胃口,撤了吧。”
夏季就是如此,雨后的清晨微凉,对于昨夜穿了个裙子就出来的唐清婉,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法拉利内徐徐升起暖风,这一细小的动作就让她觉得很温暖。
江宇泽就是这样的人,总默默地付出,并不计任何回报。
莫名地就想问,“阿泽,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啊?”
江宇泽侧身看着副驾座的她,方向盘的左手指尖微微疼痛,他说得很深情,“只因你是你,没有缘由。”
比起年少她瞳孔里闪着让他沉沦的那片星海,他的回答也逐渐成熟起来。
“阿泽”华丽丽地被“小江”取代,全是岁月馈赠的洗礼,那样盛大,又那样渺小。
“小江,你真酸。”
江宇泽笑着摇了摇头。
三年前,当他在医院,看到红色浸透了的唐清婉。
她昏迷前,留得最后一句话是——“救阿年。”
而年少,自以为他在她心中拥有的一席之地,如今看来,不过都是自己亲手铸造用来骗人骗己的虚幻世界。
方才,傅斯年提及艳照门。他多害怕,婉儿会因此想起,他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错事。
是过去他不够成熟,拿着爱作为借口,将那些残忍统统加注在她的身上。她过得明明不开心,却因为所谓的愧疚同他在一处。
最好的爱,从来不是占有。
可在他次次大度地放手成全,换回的又是什么呢?
第一次,傅斯年和沈晨曦联姻,留下独自抑郁待产的唐清婉。
第二次,产后虚弱的唐清婉,在暴雨之夜,遭遇车祸。
这个世界,差一点,就没有了唐清婉。
事不过三,不是吗?
既然傅斯年无法给她幸福,也别怪他趁火打劫。
江宇泽将车子停在了丁婆婆家的米粉店。
他细心地替她解开副驾驶的安全带,而后推开车门,唐清婉跳下车,先去进了店。
“阿嬷。来两份朝鲜面。一份不要泡菜,一份多放些泡菜。”
江宇泽进来时,面刚刚端上,唐清婉将没有泡菜的那碗推给他,“呐,小江,看我多好心,知道你不吃泡菜,这一次,就没给你加。”
这一幕,要米粉店的老板忽而想起,面前的女人大概还是少女时,经常和一位少年在这里吃面。
少年看那个姑娘时,眉里眼里尽是宠溺,他把自己那碗的泡菜全夹到她碗里,一本正经地说:“清清,我不爱吃泡菜,你全都吃了吧。”
之后,女孩称呼的是傅公子还是陆公子来着?丁婆婆上了岁数,很多事情记不清楚了。只是那个场景,至今,都让饱经风霜的她,觉得怦然心动。
时隔多年,女孩成为女人,还愿意和他,来她这个老太婆这里吃面。她伸出布满皱纹的手,又递给唐清婉添了一盘泡菜,“女娃子,喜欢吃泡菜,老嬷嬷今天,就多送你份。”
“谢谢阿嬷。”唐清婉大口大口地吞着面,呜噎道:“小江,你杵在那干什么呢?面待会都要坨了。”
江宇泽收起那份纳闷,掰开一次性筷子,坐在唐清婉面前细嚼慢咽起来。
清早来吃面的人并不多。
丁婆婆也就坐在另一桌,同他俩唠起磕来,“女娃,你同瓜娃子成亲了没?”
唐清婉脸微微一红,就听江宇泽回:“快了。阿嬷。”
上了岁数的人都有些耳背,丁婆婆以为他们说结婚了,笑呵呵地说:“结了好啊——这么多年,是不是添了个胖小子咧?”
“阿嬷!”唐清婉涨红着小脸,提高了音调,大声说:“我们还没结婚呢。”
“没结婚啊,这么多年了,小两口怎么还没结婚?”丁婆婆从衣兜里取出老花眼镜戴上,然后凑到江宇泽面前,细看了会儿,往上推了推老花眼镜,“瓜娃子,你的模样变化忒大。老婆子我差一些认不出来了,你要对女娃好啊,晾着人,还不给婚书,是万万要不得的。”
唐清婉的面喝得差不多了,她笑嘻嘻地牵起丁婆婆的手,“阿嬷呀。你怎么还跟我小时候一样,他会被你吓着的。”
“对对对,瞧瞧老婆子我这个记性。”丁婆婆对唐清婉竖起大拇指,“女娃说得中,看俊俏的瓜娃,不能太靠近哩。”
见江宇泽还剩很多面,唐清婉坐回去,拿起筷子敲了敲他的碗,“小江,你在发什么呆?以前吃饭就剩饭,都二十七的人了,怎么还这样?”
川城里,处处皆是傅斯年同唐清婉的痕迹。
三年前无论多么不甘不愿,似乎都忘记,爱情若非要排个先来后到,他傅斯年是唐清婉的初恋。
三年后云烟成雨,唐清婉真的忘记的是和傅斯年的回忆吗?还是说,有意地将那些美好的一切,转移到全新的对象,自动回避了那些所有的不愉不快。
被篡改的,怕不过只是,傅斯年这个人。
“面刚刚有些烫,我这就吃完。”江宇泽心知肚明,瞧她还在看他,柔声问:“婉儿,怎么了?难道我吃到脸上去了?”
“好奇怪啊。”唐清婉嘟着小嘴,纳闷了句:“你以前吃不掉的时候,知道我不够,都是给我的啊。”
“阿牧,一个人忘记后,伤口是不是就不会疼了?”傅斯年苦笑道,不知道对谁,“若是这样,我情愿清清一辈子都记不起我。”
林牧不会宽慰别人,有句掖藏在心里没有问出去,若是少夫人一直想不起你,那所有的疼痛,不都是少爷一个人承担吗?
“少爷。”林牧把他扶到床边,打开保温盒的粥盛了一碗,“您胃不好,喝些粥吧。”
白色稠腻的液体,顺着几滴残泪顺进食道,傅斯年喝过两口后,摆了摆手,“我没胃口,撤了吧。”
夏季就是如此,雨后的清晨微凉,对于昨夜穿了个裙子就出来的唐清婉,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法拉利内徐徐升起暖风,这一细小的动作就让她觉得很温暖。
江宇泽就是这样的人,总默默地付出,并不计任何回报。
莫名地就想问,“阿泽,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啊?”
江宇泽侧身看着副驾座的她,方向盘的左手指尖微微疼痛,他说得很深情,“只因你是你,没有缘由。”
比起年少她瞳孔里闪着让他沉沦的那片星海,他的回答也逐渐成熟起来。
“阿泽”华丽丽地被“小江”取代,全是岁月馈赠的洗礼,那样盛大,又那样渺小。
“小江,你真酸。”
江宇泽笑着摇了摇头。
三年前,当他在医院,看到红色浸透了的唐清婉。
她昏迷前,留得最后一句话是——“救阿年。”
而年少,自以为他在她心中拥有的一席之地,如今看来,不过都是自己亲手铸造用来骗人骗己的虚幻世界。
方才,傅斯年提及艳照门。他多害怕,婉儿会因此想起,他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错事。
是过去他不够成熟,拿着爱作为借口,将那些残忍统统加注在她的身上。她过得明明不开心,却因为所谓的愧疚同他在一处。
最好的爱,从来不是占有。
可在他次次大度地放手成全,换回的又是什么呢?
第一次,傅斯年和沈晨曦联姻,留下独自抑郁待产的唐清婉。
第二次,产后虚弱的唐清婉,在暴雨之夜,遭遇车祸。
这个世界,差一点,就没有了唐清婉。
事不过三,不是吗?
既然傅斯年无法给她幸福,也别怪他趁火打劫。
江宇泽将车子停在了丁婆婆家的米粉店。
他细心地替她解开副驾驶的安全带,而后推开车门,唐清婉跳下车,先去进了店。
“阿嬷。来两份朝鲜面。一份不要泡菜,一份多放些泡菜。”
江宇泽进来时,面刚刚端上,唐清婉将没有泡菜的那碗推给他,“呐,小江,看我多好心,知道你不吃泡菜,这一次,就没给你加。”
这一幕,要米粉店的老板忽而想起,面前的女人大概还是少女时,经常和一位少年在这里吃面。
少年看那个姑娘时,眉里眼里尽是宠溺,他把自己那碗的泡菜全夹到她碗里,一本正经地说:“清清,我不爱吃泡菜,你全都吃了吧。”
之后,女孩称呼的是傅公子还是陆公子来着?丁婆婆上了岁数,很多事情记不清楚了。只是那个场景,至今,都让饱经风霜的她,觉得怦然心动。
时隔多年,女孩成为女人,还愿意和他,来她这个老太婆这里吃面。她伸出布满皱纹的手,又递给唐清婉添了一盘泡菜,“女娃子,喜欢吃泡菜,老嬷嬷今天,就多送你份。”
“谢谢阿嬷。”唐清婉大口大口地吞着面,呜噎道:“小江,你杵在那干什么呢?面待会都要坨了。”
江宇泽收起那份纳闷,掰开一次性筷子,坐在唐清婉面前细嚼慢咽起来。
清早来吃面的人并不多。
丁婆婆也就坐在另一桌,同他俩唠起磕来,“女娃,你同瓜娃子成亲了没?”
唐清婉脸微微一红,就听江宇泽回:“快了。阿嬷。”
上了岁数的人都有些耳背,丁婆婆以为他们说结婚了,笑呵呵地说:“结了好啊——这么多年,是不是添了个胖小子咧?”
“阿嬷!”唐清婉涨红着小脸,提高了音调,大声说:“我们还没结婚呢。”
“没结婚啊,这么多年了,小两口怎么还没结婚?”丁婆婆从衣兜里取出老花眼镜戴上,然后凑到江宇泽面前,细看了会儿,往上推了推老花眼镜,“瓜娃子,你的模样变化忒大。老婆子我差一些认不出来了,你要对女娃好啊,晾着人,还不给婚书,是万万要不得的。”
唐清婉的面喝得差不多了,她笑嘻嘻地牵起丁婆婆的手,“阿嬷呀。你怎么还跟我小时候一样,他会被你吓着的。”
“对对对,瞧瞧老婆子我这个记性。”丁婆婆对唐清婉竖起大拇指,“女娃说得中,看俊俏的瓜娃,不能太靠近哩。”
见江宇泽还剩很多面,唐清婉坐回去,拿起筷子敲了敲他的碗,“小江,你在发什么呆?以前吃饭就剩饭,都二十七的人了,怎么还这样?”
川城里,处处皆是傅斯年同唐清婉的痕迹。
三年前无论多么不甘不愿,似乎都忘记,爱情若非要排个先来后到,他傅斯年是唐清婉的初恋。
三年后云烟成雨,唐清婉真的忘记的是和傅斯年的回忆吗?还是说,有意地将那些美好的一切,转移到全新的对象,自动回避了那些所有的不愉不快。
被篡改的,怕不过只是,傅斯年这个人。
“面刚刚有些烫,我这就吃完。”江宇泽心知肚明,瞧她还在看他,柔声问:“婉儿,怎么了?难道我吃到脸上去了?”
“好奇怪啊。”唐清婉嘟着小嘴,纳闷了句:“你以前吃不掉的时候,知道我不够,都是给我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