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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后
周休二日是所有上班族卸下紧绷神经的日子,对于这假期该如何计划,众人皆有不同的见解。
有人选择回家睡上一觉,有人收拾起行囊准备旅游踏青,也有人流连于各大百货公司血拼一番,还有些人会挑间舒适的咖啡馆喝喝下午茶、天南地北的聊着,标准的“喝咖啡、聊是非”
位于信义路上,一家名为“憩”的咖啡屋内坐满年轻女性,这家店并非专为女性而设,但由于店内的装潢及摆设多以暖色系与柔色调为主,所以来往的客人以女性居多。
这时,明亮木门上一只别致的铜铃发出清脆的声响,随着木门开启,进入眼帘的是一位身着嫩绿色套装的女子。
“甄小姐,还是老位子?”侍者热络的招待女子。
这家店总会预先替经常光顾的顾客保留她们习惯且喜爱的位子。
她露出一抹甜美微笑,两颊的酒窝看来十分迷人。“嗯!”坐在位于落地窗前的咖啡桌边,一直是甄姝姣的长久坚持。
没有任何特殊的原因,只因她喜欢观察路上往来的行人。
等待着咖啡送上桌的同时,她观望着街上的人潮,突地,皮包中的手机铃声大作,只闻铃声,她就知对方为何人。
心中纵然百般不愿,她还是顺手一捞,按下通话键“您拨的电话暂时无人回应”
“你这孩子,养你这么大是来骗老妈的?”电话那头的林芷莹斥责道。
她干笑了两声“开个玩笑嘛!”
“开玩笑,同一个玩笑开了这么多次也不好笑了。”讲了句女儿的不是,她将话题切入重点“你现在人在哪?不是要你早点回来帮忙,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
“呃在忙呀!”
“有天大的事你也得给我搁下,今天可是之浩少爷回国的日子,你怎么可以不回来帮忙张罗?再说你有什么好忙的,我打电话问过你舅舅,他说现在公司闲得很,哪有什么事情好让你忙的?”
五年前,林芷莹惟一的大哥找到她们。据她舅舅说,早在几年前外公、外婆就已原谅妈妈当初为爱不顾一切的行为;临终前的遗愿,便是要舅舅找到她妈妈,好好照顾她们一家。
林其名找到林芷莹时虽曾坚决要她辞掉帮佣的工作,但还是不敌妹子的执拗,最后只好安排大学刚毕业的甄姝姣到自己开的公司帮忙,以便就近照顾。
“他回来就回来,又不是什么大事,不用劳师动众这么夸张吧!”拿她来说好了,平时难得回去一趟也不见她母亲如此慎重过,敢情别人的孩子是孩子,自己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况且只要一想到齐之浩小时候的行为,她就一肚子气!
那种小时候恶劣的孩子,长大后只会更加惹人生厌,她才不想见他;不然她恐怕会无法克制自己冲上前拆穿他的假面具。
“你这孩子在闹什么别扭,小时候你不是老爱在少爷身边打转,怎么长大了性情就变得如此古怪!”她回想起女儿小时候的模样可不是这样的。
“我那不是”
“别说那么多,打手机电话费很贵,总之你马上给我回来!回来经过超市时顺便替我带罐加州梅回来,我记得少爷最爱吃风汁梅子卷这道莱。”不给女儿反驳的机会,林芷莹随即挂上电话。
望着断线的手机,甄姝姣一点都不错愕。
即使是过了这些年,她母亲对齐之浩的好感一如从前,始终是个善良懂事的小男孩;就如同在她眼中他永远是个人前一张脸、人后一张脸的卑鄙小人!
这该死的臭男人在国外待得好好的没事回来做啥?
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这次回来想必又有哪个该死的倒霉鬼要沦为他手中欺凌的对象,不过,若他胆敢将这主意打到她身上,她肯定会要他难看!
十八年前她不懂事,只能乖乖的任人鱼肉,直到他国小毕业被家人送出国外深造,她悲苦的日子才得以解脱。
但,话说来也怪,脱离了他的魔掌,她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似的,性格变得愈来愈强悍,或许算得上是物极必反的效应吧!
电子业的龙头,齐家独子学成归国的晚宴成了政商名流相聚的会场。
身为东道主的齐家夫妇穿梭在宾客间招呼寒喧,说到真正的主角齐之浩,反倒神龙见首不见尾,席开至今,除了首章乐曲人在厅内,接着便像失踪似的不见人影。
没人知道他趁着夏夜里的一丝明亮溜到庭园中。
久居国外,齐之浩总会不自觉的想起自家的庭院,其中的原由在心中隐约明白,但他却未曾想仔细探寻。
走到曾经熟悉的槐树下,树梢上晃动的人影吸引了他的目光。
她能感觉到身后的人是谁,不知道为什么,但在他慢慢走近时,甄姝姣就是能感觉得到,或许是小时候被他欺负多了,习惯了他身上的气息,那是股带着淡淡阳光的味道
自从出了社会,共事的男性身上总是抹着浓厚的古龙水,在她认为,那种气味与市面上的杀虫剂根本无异,真不懂那些男人为何总爱将那种鬼玩意往自个身上抹。
很难令人理解,那样的气息竟会是属于他的味道,更令人不解的是,尽管是过了这么些年,竟没有一丝的改变,而最使她不高兴的是
她爱极了那种味道!
甄姝姣故作正经,假意不知道他走来,为的是不想同他打招呼,只盼望他能识趣的走人。
“十几年不见,你进步了,现在敢自己爬上树不怕被困在上头,看来我不能再用同样的方法逼你就范了,是吗?”虽是平淡的口吻,但在他说来就是有种揶揄对方的意思。
时间很难改变一个人的个性,对齐之浩来说也确实如此。
头也不回,她声音冷淡的道:“听说里面的宴会厅才是你齐大少爷该待的地方,这种花草多的地方蚊虫也多,要是它们往你身上招呼可就不好了。”
隐忍着笑,他道:“印象中,它们似乎爱黏你多些。”
真要命!
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没事搬个石头朝自个儿脚砸去,提醒他,她曾被他恶整的糗事!
她恼羞成怒粗着嗓子道:“不打扰您大少爷的雅性,我先走一步”
“等等。”不待她逃脱,齐之浩动作飞快的挡住她下树的去路,下一秒人已与她面对面。“这么久不见,你该不会连声客套的招呼都不打就想跑走?”
还想逃?
他倒要看看她还能逃到哪去!
打他进家门那刻起,这个小女人便又和他玩起小时候的追逐战,现在他人都站在她面前了,她还妄想能从自个儿眼下跑掉。
在国外十几年,他始终没忘记个子小小、身材圆滚滚的她,她笑起来像是憨傻的小天使,哭时又成了个受尽委屈的小媳妇,无论是何种模样都教人系于心上,白天常浮现他脑海,夜里睡梦中也不肯离去的时常出现。
有她陪伴的童年成了他记忆最深刻的一段回忆,也是致使他在拿到学位后急于归国的原因。
他要见她,心中莫名的渴望驱使着他,连他自己都难以理清是为何原因
突如其来的男性压迫,甄姝姣显得愕然的往后倾去,而他的脸却不断的在她眼前放大。
“打招呼,有这必要吗?我和你又不是很熟,何必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略微暧昧的姿态,令她不自在极了。
见她愈渐后退,齐之浩倒也不客气的往前贴近“女孩子这么说话,当心没有男人肯要你。”
听出他言下之意是嫌她说话臭人,她不在意的假笑。
“这点倒不劳你费心,因为从容赴义的男人比比皆是,而肯壮烈牺牲的人已有一个,所以你大可放心。”
突地,他眸光一敛,眼神深沉了些“所以,你的意思是已经有这么一个男人出现了,是不是?”
“与你... -->>
十八年后
周休二日是所有上班族卸下紧绷神经的日子,对于这假期该如何计划,众人皆有不同的见解。
有人选择回家睡上一觉,有人收拾起行囊准备旅游踏青,也有人流连于各大百货公司血拼一番,还有些人会挑间舒适的咖啡馆喝喝下午茶、天南地北的聊着,标准的“喝咖啡、聊是非”
位于信义路上,一家名为“憩”的咖啡屋内坐满年轻女性,这家店并非专为女性而设,但由于店内的装潢及摆设多以暖色系与柔色调为主,所以来往的客人以女性居多。
这时,明亮木门上一只别致的铜铃发出清脆的声响,随着木门开启,进入眼帘的是一位身着嫩绿色套装的女子。
“甄小姐,还是老位子?”侍者热络的招待女子。
这家店总会预先替经常光顾的顾客保留她们习惯且喜爱的位子。
她露出一抹甜美微笑,两颊的酒窝看来十分迷人。“嗯!”坐在位于落地窗前的咖啡桌边,一直是甄姝姣的长久坚持。
没有任何特殊的原因,只因她喜欢观察路上往来的行人。
等待着咖啡送上桌的同时,她观望着街上的人潮,突地,皮包中的手机铃声大作,只闻铃声,她就知对方为何人。
心中纵然百般不愿,她还是顺手一捞,按下通话键“您拨的电话暂时无人回应”
“你这孩子,养你这么大是来骗老妈的?”电话那头的林芷莹斥责道。
她干笑了两声“开个玩笑嘛!”
“开玩笑,同一个玩笑开了这么多次也不好笑了。”讲了句女儿的不是,她将话题切入重点“你现在人在哪?不是要你早点回来帮忙,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
“呃在忙呀!”
“有天大的事你也得给我搁下,今天可是之浩少爷回国的日子,你怎么可以不回来帮忙张罗?再说你有什么好忙的,我打电话问过你舅舅,他说现在公司闲得很,哪有什么事情好让你忙的?”
五年前,林芷莹惟一的大哥找到她们。据她舅舅说,早在几年前外公、外婆就已原谅妈妈当初为爱不顾一切的行为;临终前的遗愿,便是要舅舅找到她妈妈,好好照顾她们一家。
林其名找到林芷莹时虽曾坚决要她辞掉帮佣的工作,但还是不敌妹子的执拗,最后只好安排大学刚毕业的甄姝姣到自己开的公司帮忙,以便就近照顾。
“他回来就回来,又不是什么大事,不用劳师动众这么夸张吧!”拿她来说好了,平时难得回去一趟也不见她母亲如此慎重过,敢情别人的孩子是孩子,自己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况且只要一想到齐之浩小时候的行为,她就一肚子气!
那种小时候恶劣的孩子,长大后只会更加惹人生厌,她才不想见他;不然她恐怕会无法克制自己冲上前拆穿他的假面具。
“你这孩子在闹什么别扭,小时候你不是老爱在少爷身边打转,怎么长大了性情就变得如此古怪!”她回想起女儿小时候的模样可不是这样的。
“我那不是”
“别说那么多,打手机电话费很贵,总之你马上给我回来!回来经过超市时顺便替我带罐加州梅回来,我记得少爷最爱吃风汁梅子卷这道莱。”不给女儿反驳的机会,林芷莹随即挂上电话。
望着断线的手机,甄姝姣一点都不错愕。
即使是过了这些年,她母亲对齐之浩的好感一如从前,始终是个善良懂事的小男孩;就如同在她眼中他永远是个人前一张脸、人后一张脸的卑鄙小人!
这该死的臭男人在国外待得好好的没事回来做啥?
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这次回来想必又有哪个该死的倒霉鬼要沦为他手中欺凌的对象,不过,若他胆敢将这主意打到她身上,她肯定会要他难看!
十八年前她不懂事,只能乖乖的任人鱼肉,直到他国小毕业被家人送出国外深造,她悲苦的日子才得以解脱。
但,话说来也怪,脱离了他的魔掌,她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似的,性格变得愈来愈强悍,或许算得上是物极必反的效应吧!
电子业的龙头,齐家独子学成归国的晚宴成了政商名流相聚的会场。
身为东道主的齐家夫妇穿梭在宾客间招呼寒喧,说到真正的主角齐之浩,反倒神龙见首不见尾,席开至今,除了首章乐曲人在厅内,接着便像失踪似的不见人影。
没人知道他趁着夏夜里的一丝明亮溜到庭园中。
久居国外,齐之浩总会不自觉的想起自家的庭院,其中的原由在心中隐约明白,但他却未曾想仔细探寻。
走到曾经熟悉的槐树下,树梢上晃动的人影吸引了他的目光。
她能感觉到身后的人是谁,不知道为什么,但在他慢慢走近时,甄姝姣就是能感觉得到,或许是小时候被他欺负多了,习惯了他身上的气息,那是股带着淡淡阳光的味道
自从出了社会,共事的男性身上总是抹着浓厚的古龙水,在她认为,那种气味与市面上的杀虫剂根本无异,真不懂那些男人为何总爱将那种鬼玩意往自个身上抹。
很难令人理解,那样的气息竟会是属于他的味道,更令人不解的是,尽管是过了这么些年,竟没有一丝的改变,而最使她不高兴的是
她爱极了那种味道!
甄姝姣故作正经,假意不知道他走来,为的是不想同他打招呼,只盼望他能识趣的走人。
“十几年不见,你进步了,现在敢自己爬上树不怕被困在上头,看来我不能再用同样的方法逼你就范了,是吗?”虽是平淡的口吻,但在他说来就是有种揶揄对方的意思。
时间很难改变一个人的个性,对齐之浩来说也确实如此。
头也不回,她声音冷淡的道:“听说里面的宴会厅才是你齐大少爷该待的地方,这种花草多的地方蚊虫也多,要是它们往你身上招呼可就不好了。”
隐忍着笑,他道:“印象中,它们似乎爱黏你多些。”
真要命!
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没事搬个石头朝自个儿脚砸去,提醒他,她曾被他恶整的糗事!
她恼羞成怒粗着嗓子道:“不打扰您大少爷的雅性,我先走一步”
“等等。”不待她逃脱,齐之浩动作飞快的挡住她下树的去路,下一秒人已与她面对面。“这么久不见,你该不会连声客套的招呼都不打就想跑走?”
还想逃?
他倒要看看她还能逃到哪去!
打他进家门那刻起,这个小女人便又和他玩起小时候的追逐战,现在他人都站在她面前了,她还妄想能从自个儿眼下跑掉。
在国外十几年,他始终没忘记个子小小、身材圆滚滚的她,她笑起来像是憨傻的小天使,哭时又成了个受尽委屈的小媳妇,无论是何种模样都教人系于心上,白天常浮现他脑海,夜里睡梦中也不肯离去的时常出现。
有她陪伴的童年成了他记忆最深刻的一段回忆,也是致使他在拿到学位后急于归国的原因。
他要见她,心中莫名的渴望驱使着他,连他自己都难以理清是为何原因
突如其来的男性压迫,甄姝姣显得愕然的往后倾去,而他的脸却不断的在她眼前放大。
“打招呼,有这必要吗?我和你又不是很熟,何必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略微暧昧的姿态,令她不自在极了。
见她愈渐后退,齐之浩倒也不客气的往前贴近“女孩子这么说话,当心没有男人肯要你。”
听出他言下之意是嫌她说话臭人,她不在意的假笑。
“这点倒不劳你费心,因为从容赴义的男人比比皆是,而肯壮烈牺牲的人已有一个,所以你大可放心。”
突地,他眸光一敛,眼神深沉了些“所以,你的意思是已经有这么一个男人出现了,是不是?”
“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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