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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的影子里,所有梦想都不会有成功的时刻。
因此雷手握双手剑向胡佛走过去,同时命令黄金骷髅和黑武士从两边包抄,阻挡胡佛的骷髅军团。
“六百多年了,我终于等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突然,雷的灵魂深处响起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雷暴领主,我来到这里不是来和你决斗的,我想和你合作。”
合作?雷一愣神。这怎么可能呢?杀死一切威胁到自己权威的生物是骷髅的生存法则,这个强大的领主不来攻击自己,竟然要和自己合作。
但是胡佛真的就那样静静的坐在大石头上,一幅悠闲自得的样子,胡佛身后的几百万骷髅军团也没有活动的迹象。
雷命令手下少安毋躁,然后走过去说道:“合作?什么意思?”
“骷髅为什么总是和骷髅厮杀呢?”胡佛提出了一个问题:“遗弃之地无边无际,里面的不死生物不计其数,不但有骷髅,有黑武士,有妖巫,还有数量众多的僵尸。在遥远的地方还有火焰恶魔,有深远吞噬者,有幽灵,他们难道不能成为我们的食粮吗?”
雷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思考过。
在雷的记忆中,的确知道胡佛所说的这些不死生物,但是雷已经活了五六百年,他除了看到两百多个黑武士和一个大妖巫之外,就只看到过骷髅。
雷不知道哪里有僵尸,哪里有火焰恶魔,哪里有幽灵。雷更不知道,这些没见到过的不死生物的灵魂之心会不会比骷髅的灵魂之心更强大,更美味。
“作为一个强大的领主,你已经拥有了数百万灵魂献祭,你难道还感觉到饥饿吗?”这是胡佛的第二个问题。
雷摇了摇头。
的确,拥有数百万骷髅的灵魂献祭,雷已经没有了饥饿感。雷再也不像刚开始拥有意识的那段时间,总是感觉到饥饿,必须吞噬灵魂之心才可以。
“你知不知道,要想成为最强大的骷髅,紧紧依靠吞噬灵魂之心是做不到的?”胡佛的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雷有明确的答案——的确不能。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雷的确吞噬了不少骷髅的灵魂之心,但是雷却感觉到,这些灵魂之心已经不能增加他的力量了。
在最初的那段日子,哪怕是一个白骨骷髅的灵魂之心都会令雷的力量增加许多。但是现在,即便是那三十多颗骷髅领主的灵魂之心也没能让雷再一次进化。
如果不是吞噬了猜霸的灵魂之心的话,雷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进化成白金骷髅呢。
“我们是骷髅的领主,但是我们却吞噬我们的子民,这难道不可耻吗?我们的领地正在面临其他不死生物的侵略,我们不去抵抗,反倒在这里自相残杀,难道不可耻吗?在遗弃之地的核心地带拥有为数众多的强者,他们的灵魂之心可以让我们发生进化,而我们却不敢离开自己的地盘去征服他们,难道不可耻吗?”
三句响当当的话,震得雷心旌摇晃。
“因此我找到你,希望我们停止自相残杀,联合起来,一起去对付其他的不死生物。”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猜霸或者泰蒙?”雷的思维虽然简单,但是他也感觉到胡佛的理由十分牵强。
雷算什么?一个新进窜起来的小领主而已。论单兵作战能力,雷不如猜霸,论控制的地盘面积和战士的数量,雷不如泰蒙。雷从来没有和胡佛见过面,怎么胡佛会主动和他联合呢?
如果胡佛真地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准备和其他不死生物开战的话,她大可以吞并雷,这样指挥起来更方便。
“因为我是奉命行事,我的主人传来命令,让我这样做的。”胡佛的话如同一声炸雷一样在雷的耳边响起,太不可思议了,强大的大领主胡佛竟然要听命于人。
那么,这个能够命令胡佛的强大存在是谁?莫非是骷髅君王?
“主人?你的主人是谁?”雷简直不敢相信。
“我的主人叫做伯格坎普,所有骷髅中的王者。”胡佛的话更莫名其妙了:“六百多年前,伯格坎普大人撕裂了遗弃之地的魔法封印,到人类世界去闯荡。在他临走之前,他把他的一部分能量转移到了一个弱小的骷髅身上,这个骷髅就是我。因此,我是伯格坎普的分身,或者说我是伯格坎普在遗弃之地的投影。”
越说越离谱了,竟然还有一个更强大的伯格坎普。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我说出一个人的名字,你就会相信了。”胡佛盯着雷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道:“她是一个人类,她的名字叫做坎博•;卡米拉!”
“卡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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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的影子里,所有梦想都不会有成功的时刻。
因此雷手握双手剑向胡佛走过去,同时命令黄金骷髅和黑武士从两边包抄,阻挡胡佛的骷髅军团。
“六百多年了,我终于等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突然,雷的灵魂深处响起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雷暴领主,我来到这里不是来和你决斗的,我想和你合作。”
合作?雷一愣神。这怎么可能呢?杀死一切威胁到自己权威的生物是骷髅的生存法则,这个强大的领主不来攻击自己,竟然要和自己合作。
但是胡佛真的就那样静静的坐在大石头上,一幅悠闲自得的样子,胡佛身后的几百万骷髅军团也没有活动的迹象。
雷命令手下少安毋躁,然后走过去说道:“合作?什么意思?”
“骷髅为什么总是和骷髅厮杀呢?”胡佛提出了一个问题:“遗弃之地无边无际,里面的不死生物不计其数,不但有骷髅,有黑武士,有妖巫,还有数量众多的僵尸。在遥远的地方还有火焰恶魔,有深远吞噬者,有幽灵,他们难道不能成为我们的食粮吗?”
雷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思考过。
在雷的记忆中,的确知道胡佛所说的这些不死生物,但是雷已经活了五六百年,他除了看到两百多个黑武士和一个大妖巫之外,就只看到过骷髅。
雷不知道哪里有僵尸,哪里有火焰恶魔,哪里有幽灵。雷更不知道,这些没见到过的不死生物的灵魂之心会不会比骷髅的灵魂之心更强大,更美味。
“作为一个强大的领主,你已经拥有了数百万灵魂献祭,你难道还感觉到饥饿吗?”这是胡佛的第二个问题。
雷摇了摇头。
的确,拥有数百万骷髅的灵魂献祭,雷已经没有了饥饿感。雷再也不像刚开始拥有意识的那段时间,总是感觉到饥饿,必须吞噬灵魂之心才可以。
“你知不知道,要想成为最强大的骷髅,紧紧依靠吞噬灵魂之心是做不到的?”胡佛的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雷有明确的答案——的确不能。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雷的确吞噬了不少骷髅的灵魂之心,但是雷却感觉到,这些灵魂之心已经不能增加他的力量了。
在最初的那段日子,哪怕是一个白骨骷髅的灵魂之心都会令雷的力量增加许多。但是现在,即便是那三十多颗骷髅领主的灵魂之心也没能让雷再一次进化。
如果不是吞噬了猜霸的灵魂之心的话,雷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进化成白金骷髅呢。
“我们是骷髅的领主,但是我们却吞噬我们的子民,这难道不可耻吗?我们的领地正在面临其他不死生物的侵略,我们不去抵抗,反倒在这里自相残杀,难道不可耻吗?在遗弃之地的核心地带拥有为数众多的强者,他们的灵魂之心可以让我们发生进化,而我们却不敢离开自己的地盘去征服他们,难道不可耻吗?”
三句响当当的话,震得雷心旌摇晃。
“因此我找到你,希望我们停止自相残杀,联合起来,一起去对付其他的不死生物。”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猜霸或者泰蒙?”雷的思维虽然简单,但是他也感觉到胡佛的理由十分牵强。
雷算什么?一个新进窜起来的小领主而已。论单兵作战能力,雷不如猜霸,论控制的地盘面积和战士的数量,雷不如泰蒙。雷从来没有和胡佛见过面,怎么胡佛会主动和他联合呢?
如果胡佛真地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准备和其他不死生物开战的话,她大可以吞并雷,这样指挥起来更方便。
“因为我是奉命行事,我的主人传来命令,让我这样做的。”胡佛的话如同一声炸雷一样在雷的耳边响起,太不可思议了,强大的大领主胡佛竟然要听命于人。
那么,这个能够命令胡佛的强大存在是谁?莫非是骷髅君王?
“主人?你的主人是谁?”雷简直不敢相信。
“我的主人叫做伯格坎普,所有骷髅中的王者。”胡佛的话更莫名其妙了:“六百多年前,伯格坎普大人撕裂了遗弃之地的魔法封印,到人类世界去闯荡。在他临走之前,他把他的一部分能量转移到了一个弱小的骷髅身上,这个骷髅就是我。因此,我是伯格坎普的分身,或者说我是伯格坎普在遗弃之地的投影。”
越说越离谱了,竟然还有一个更强大的伯格坎普。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我说出一个人的名字,你就会相信了。”胡佛盯着雷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道:“她是一个人类,她的名字叫做坎博•;卡米拉!”
“卡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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