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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龙军团辖下的十二个军,分散在罗德兰王国境内除达普洛王城外的十二座大城之中,在这座斐莱城中驻扎的就是第七军,由于斐莱城池的位置比其它的城池都挨近流匪占据的里曼支山城,所以这次的剿匪工作就是由第七军负责,由于次次派出的小队去围剿都折败而归,所以这次补充完兵员后千骑长决定倾巢而出,务必要把这批流匪消灭。
一路上菲凯因是咕嘀不休,向雷尔斯传达这次马上就要出击的讯息,至于为什么这么肯定这次行动能成功,则是在于他的发明能否完成和派上用场了。
“所以……”他拍着雷尔斯的肩膀,嘻皮笑脸的说道:“你身上的兽皮就让给我做实验用,算是为王国作贡献,再怎么样说嘛?我都是带你进苍龙军团的大恩人喔!”
从菲凯因嘴中得到的这个消息,远比那兽皮要值钱,对于菲凯因的提议,雷尔斯并没有异议,只是,自己作为后勤兵,永远只能跟在部队的后方,就算部队发现了莱特他们,也不能第一时间帮上他们,要想帮他们,唯有成为冲锋陷阵的骑兵或是步兵。
雷尔斯没有反对的朝菲凯因说道:“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是没有意见。只是进入军团后能不能给我换个工作,这个做伙头的工作真的不适合我,不知骑兵与步兵有没有空额?”
“不会吧?”菲凯因夸张地瞅了雷尔斯一眼,啧啧称奇道:“我们这个工作可是空闲得很,不然的话我怎么有时间作研究,你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雷尔斯也不想与菲凯因浪费口舌,直接抛出条件,开口道:“如果你能帮我达成愿望,这宝剑借你几天把玩又如何?”
“真的?这好商量,我会尽量帮你达成希望的,但不知在转工之前能不能先借我做铸造术的观察研究?”菲凯因还想劝解雷尔斯不要进入其它部队,听到雷尔斯看出的条件,两眼睛顿时放出光亮,一脸期待的朝雷尔斯询问道。
“不行!”他还没有帮自己,自己就把黑魔剑借给了他,那他还会帮自己?雷尔斯自然不傻,摇了摇头,开口道:“一切等你帮我达成愿望后才有得商量。”
“好吧!这事我们以后再从长计议,我的账幕就在前面,先带你参观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过几天再加上你的兽皮就大功告成了。”菲凯因指着前面不远处孤零零远离其它帐幕群,耸立在小山头边的一处账幕欣然道。
随随便便支起的账幕里,堆满了各种东西:散布一地的图案表式、各式各样的工具,还有就是千奇百怪的零件。
菲凯因走到一堆好像已经成品的东西边上,拿起一个似弓非弓的东西不无得意地道:“这叫做弩弓,根据杠杆的原理做成,箭程不但远而准,并且穿透力强,比之用手拉弓方便和省力多了。一般都是设计成大型装在城墙上帮助守城用,呵呵!我现在把它缩小并研究出一箭多发,如果成功的话这可是我的一桩伟大作品。”
雷尔斯惊诧地望着这种与骑兵用的弓箭截然不同的武器,心里暗忖一直以来,装备着弓箭和标枪一直是骑兵的标志,至于重骑兵则更是身穿硬皮甲,以防范敌方的箭雨伤害,而骑兵装备上这种弩弓对上重骑兵的话,到底有几成胜算?
雷尔斯沉默半晌后晒然道:“你的这种弩弓如果对上轻骑兵有可能奏效,但碰上重骑兵的话就可能无用武之地了。”
“呵呵!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弩弓越是近身威力也就越大,在十步之内不要说射穿重骑兵,就是射穿俩个重骑兵也是不成问题!”菲凯因得意洋洋的说道。
雷尔斯双眼放光,如果这种武器的厉害程度真的与菲凯因所说一样,而自己手中又拥有这种利器,岂不是……,一时之间,雷尔斯竟是对这武器有了兴趣,心想该如何将这东西弄到手?
尽管雷尔斯已对这种弩弓有了百分百的肯定,但他口中却故作看低道:“这就是可以决定罗德兰兴衰存亡的东西?如果是的话就未免夸大其词了,这种弩弓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了,记得在学堂上导师是讲解过了。”
“学堂?”菲凯因眉头一皱,双手乱摆道:“那种笨拙和无法移动的弩弓怎么能和改良后的弩弓比,我的弩弓机匣是经过特别的制造,一次可以连发五箭,并且射程足足远上旧弩弓射程三陪有余。”
看见菲凯因发急的样子,雷尔斯淡笑道:“就算这种弩弓能一次发五箭,但也是不足以称得上本世纪最大的发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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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龙军团辖下的十二个军,分散在罗德兰王国境内除达普洛王城外的十二座大城之中,在这座斐莱城中驻扎的就是第七军,由于斐莱城池的位置比其它的城池都挨近流匪占据的里曼支山城,所以这次的剿匪工作就是由第七军负责,由于次次派出的小队去围剿都折败而归,所以这次补充完兵员后千骑长决定倾巢而出,务必要把这批流匪消灭。
一路上菲凯因是咕嘀不休,向雷尔斯传达这次马上就要出击的讯息,至于为什么这么肯定这次行动能成功,则是在于他的发明能否完成和派上用场了。
“所以……”他拍着雷尔斯的肩膀,嘻皮笑脸的说道:“你身上的兽皮就让给我做实验用,算是为王国作贡献,再怎么样说嘛?我都是带你进苍龙军团的大恩人喔!”
从菲凯因嘴中得到的这个消息,远比那兽皮要值钱,对于菲凯因的提议,雷尔斯并没有异议,只是,自己作为后勤兵,永远只能跟在部队的后方,就算部队发现了莱特他们,也不能第一时间帮上他们,要想帮他们,唯有成为冲锋陷阵的骑兵或是步兵。
雷尔斯没有反对的朝菲凯因说道:“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是没有意见。只是进入军团后能不能给我换个工作,这个做伙头的工作真的不适合我,不知骑兵与步兵有没有空额?”
“不会吧?”菲凯因夸张地瞅了雷尔斯一眼,啧啧称奇道:“我们这个工作可是空闲得很,不然的话我怎么有时间作研究,你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雷尔斯也不想与菲凯因浪费口舌,直接抛出条件,开口道:“如果你能帮我达成愿望,这宝剑借你几天把玩又如何?”
“真的?这好商量,我会尽量帮你达成希望的,但不知在转工之前能不能先借我做铸造术的观察研究?”菲凯因还想劝解雷尔斯不要进入其它部队,听到雷尔斯看出的条件,两眼睛顿时放出光亮,一脸期待的朝雷尔斯询问道。
“不行!”他还没有帮自己,自己就把黑魔剑借给了他,那他还会帮自己?雷尔斯自然不傻,摇了摇头,开口道:“一切等你帮我达成愿望后才有得商量。”
“好吧!这事我们以后再从长计议,我的账幕就在前面,先带你参观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过几天再加上你的兽皮就大功告成了。”菲凯因指着前面不远处孤零零远离其它帐幕群,耸立在小山头边的一处账幕欣然道。
随随便便支起的账幕里,堆满了各种东西:散布一地的图案表式、各式各样的工具,还有就是千奇百怪的零件。
菲凯因走到一堆好像已经成品的东西边上,拿起一个似弓非弓的东西不无得意地道:“这叫做弩弓,根据杠杆的原理做成,箭程不但远而准,并且穿透力强,比之用手拉弓方便和省力多了。一般都是设计成大型装在城墙上帮助守城用,呵呵!我现在把它缩小并研究出一箭多发,如果成功的话这可是我的一桩伟大作品。”
雷尔斯惊诧地望着这种与骑兵用的弓箭截然不同的武器,心里暗忖一直以来,装备着弓箭和标枪一直是骑兵的标志,至于重骑兵则更是身穿硬皮甲,以防范敌方的箭雨伤害,而骑兵装备上这种弩弓对上重骑兵的话,到底有几成胜算?
雷尔斯沉默半晌后晒然道:“你的这种弩弓如果对上轻骑兵有可能奏效,但碰上重骑兵的话就可能无用武之地了。”
“呵呵!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弩弓越是近身威力也就越大,在十步之内不要说射穿重骑兵,就是射穿俩个重骑兵也是不成问题!”菲凯因得意洋洋的说道。
雷尔斯双眼放光,如果这种武器的厉害程度真的与菲凯因所说一样,而自己手中又拥有这种利器,岂不是……,一时之间,雷尔斯竟是对这武器有了兴趣,心想该如何将这东西弄到手?
尽管雷尔斯已对这种弩弓有了百分百的肯定,但他口中却故作看低道:“这就是可以决定罗德兰兴衰存亡的东西?如果是的话就未免夸大其词了,这种弩弓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了,记得在学堂上导师是讲解过了。”
“学堂?”菲凯因眉头一皱,双手乱摆道:“那种笨拙和无法移动的弩弓怎么能和改良后的弩弓比,我的弩弓机匣是经过特别的制造,一次可以连发五箭,并且射程足足远上旧弩弓射程三陪有余。”
看见菲凯因发急的样子,雷尔斯淡笑道:“就算这种弩弓能一次发五箭,但也是不足以称得上本世纪最大的发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