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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种模仿力和适应性都极强的动物,其态度和行为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外部环境进行一种不自觉的调试,尤其是跟某人在同一个屋檐下面呆久了,自然会呈现一种模仿性和趋同性,所以一个孩子,在很多时候,都会不经意间的做出跟家长相同的举动,这种理论,被称之为同化效应,也是我们常说的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刘悦是一个在普通农村家庭长大的孩子,而且还跟罗汉是亲戚,所以两个人的成长环境,是几乎一模一样的,唯一的不同点,是罗汉经过数年的行伍生涯,其团队意识和协作意识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和改变,而从小就被散养的刘悦,则如脱缰野马一般,属于那种村头一霸的性格,报仇从来不隔夜,而且冲动起来,也像罗汉一样不管不顾,这种性格,在东北有一个广泛的称呼,叫做愣头青,而在大L当地,还有一个更贴切的称呼,叫做:血彪!
血彪这个词,通常用来形容一个人很直,很傻,办事冲动且不计后果,但是从某种角度上,它也体现了人的勇猛和无畏。
这种彪悍的性格,是刘悦从小到大,在经年累月之中形成的,已经深深的刻进了骨子里,再难改变。
就譬如今天,刘悦因为喝了一顿酒,导致了新帆工地那边,出了巨大纰漏,虽然杨东没说什么,但杨东越是这样,刘悦心中却越不是滋味,因为他当初来三合的时候,本身就是他爸求着罗汉把他收下的,如今他来到了三合公司,不仅没帮罗汉成事,反而还把事给坏了,这让一向自尊心极强的刘悦,感到了极其不适,而这一切事件,又全都是因为于志广忽然出现才引起的,所以刘悦此时的想法很简单,干了于志广,为三合扫除后患,至于干完于志广以后,自己将何去何从,刘悦根本就没考虑,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跑路”印象,但是至于要往哪跑,怎么跑,他根本没想,也懒得去想,因为他现在满脑子琢磨的,都只有一件事。
自己的惹的麻烦,必须自己解决!
……
此刻,已经被刘悦盯上的于志广,还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依旧在饭店包房内,跟匡宏等人面红耳赤的吹着牛逼。
匡宏伸手拿起桌上的玉溪,毕恭毕敬的递到于志广嘴边,随即帮其点燃:“大哥,今天杨东去工地闹了一次事,我估计,他现在肯定已经知道,这件事后面站着的人是你了,你说,咱们用不用先下手为强,去收拾这个杨东一顿?”
“你他妈的是不是不知道,刘宝龙到底是怎么死的啊?好端端的,你捅咕杨东干鸡毛!”于志广听完匡宏的话,顿时翻了个白眼:“你有几条命啊,就想去跟杨东他们那群二五子血拼?”
“大哥,啥意思啊?”匡宏看见于志广用十分硬气的态度,说出一番这么怂的话来,再次懵逼。
“你这脑子,还是欠练,咱们先不说别人,就单说杨东身边那个罗汉,凭你这样的,去三五个人,能打过他吗?”于志广闲着没事,盘腿往凳子上一坐,开始跟匡宏掰扯了起来。
“打不过!”匡宏很有自知之明的摇头。
“对啊,你打不过他,问题我也打不过他呀,你说,咱们如果像二逼似的拎着刀找他去了,万一被他把刀抢了,回头给你干死了,那他依然还是个正当防卫,但你有复活甲吗?”于志广梗着脖子问道。
“也对,我听说当初刘宝龙手下的王新明,带着枪去三合,都让他们给干了。”匡宏细一琢磨于志广的话,点了点头:“大哥,还是你的社会经验丰富!”
“这话说的,我要是没点江湖阅历,你们能心甘情愿的管我叫大哥吗!”于志广被匡宏捧完臭脚,得意一笑:“我告诉你,对付杨东他们这种人,你就得玩阴的,知道不,他们不是猛吗?不是能打吗?哎,我偏偏就不跟他动手,我就恶心他,他只要打我,我就报警,没错,他杨东也许能干过我,但是他能干过法律吗?”
“大哥,还是你有招。”桌上的青年们听完于志广这个缺德带冒烟的主意之后,纷纷竖起大拇指,并且牢牢记在了心底。
“我告诉你们,今天杨东去工地,你们不是把他挡住了吗,等他下次去的时候,你们尽量拖延一下时间,晚点到,最好让他再闹一次事,争取把老吕的损失再扩大一些!”于志广叼着烟,目光发贼的叮嘱道。
“大哥,吕建伟不是你姐夫吗?”匡宏有些没绕过这个弯:“咱们就任由杨东折腾他呀?”
“操,你懂个JB,我以前都管老吕叫了十多年姐夫了,但是他始终对我爱答不理的,从来都没有用正眼看过我,你说,他现在为啥愿意给我钱花了呢?还不是因为他能用到我吗,我告诉你们,现在这个社会,什么他妈的亲戚朋友,谁都不如卡里的那串数字托底!”于志广呲着大黄牙:“老吕越疼,咱们的日子越舒服。”
“大哥,你这话说的没毛病,我必须敬你一杯!”于志广身边,一个已经喝得醉眼朦胧的青年,顿时举着酒杯站起了身,脚下被洒在地上的啤酒一滑,身子随即一歪。
“哗啦!”
青年踉跄之间,手中的满满一杯啤酒,一滴不落,全都泼在了于志广身上。
“哎呀我艹,你他妈喝点B酒,跟大哥玩泼水节呢?”匡宏看见于志广湿了一片的前襟,连忙起身抽出纸巾,开始帮于志广擦拭。<... -->>
人是一种模仿力和适应性都极强的动物,其态度和行为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外部环境进行一种不自觉的调试,尤其是跟某人在同一个屋檐下面呆久了,自然会呈现一种模仿性和趋同性,所以一个孩子,在很多时候,都会不经意间的做出跟家长相同的举动,这种理论,被称之为同化效应,也是我们常说的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刘悦是一个在普通农村家庭长大的孩子,而且还跟罗汉是亲戚,所以两个人的成长环境,是几乎一模一样的,唯一的不同点,是罗汉经过数年的行伍生涯,其团队意识和协作意识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和改变,而从小就被散养的刘悦,则如脱缰野马一般,属于那种村头一霸的性格,报仇从来不隔夜,而且冲动起来,也像罗汉一样不管不顾,这种性格,在东北有一个广泛的称呼,叫做愣头青,而在大L当地,还有一个更贴切的称呼,叫做:血彪!
血彪这个词,通常用来形容一个人很直,很傻,办事冲动且不计后果,但是从某种角度上,它也体现了人的勇猛和无畏。
这种彪悍的性格,是刘悦从小到大,在经年累月之中形成的,已经深深的刻进了骨子里,再难改变。
就譬如今天,刘悦因为喝了一顿酒,导致了新帆工地那边,出了巨大纰漏,虽然杨东没说什么,但杨东越是这样,刘悦心中却越不是滋味,因为他当初来三合的时候,本身就是他爸求着罗汉把他收下的,如今他来到了三合公司,不仅没帮罗汉成事,反而还把事给坏了,这让一向自尊心极强的刘悦,感到了极其不适,而这一切事件,又全都是因为于志广忽然出现才引起的,所以刘悦此时的想法很简单,干了于志广,为三合扫除后患,至于干完于志广以后,自己将何去何从,刘悦根本就没考虑,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跑路”印象,但是至于要往哪跑,怎么跑,他根本没想,也懒得去想,因为他现在满脑子琢磨的,都只有一件事。
自己的惹的麻烦,必须自己解决!
……
此刻,已经被刘悦盯上的于志广,还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依旧在饭店包房内,跟匡宏等人面红耳赤的吹着牛逼。
匡宏伸手拿起桌上的玉溪,毕恭毕敬的递到于志广嘴边,随即帮其点燃:“大哥,今天杨东去工地闹了一次事,我估计,他现在肯定已经知道,这件事后面站着的人是你了,你说,咱们用不用先下手为强,去收拾这个杨东一顿?”
“你他妈的是不是不知道,刘宝龙到底是怎么死的啊?好端端的,你捅咕杨东干鸡毛!”于志广听完匡宏的话,顿时翻了个白眼:“你有几条命啊,就想去跟杨东他们那群二五子血拼?”
“大哥,啥意思啊?”匡宏看见于志广用十分硬气的态度,说出一番这么怂的话来,再次懵逼。
“你这脑子,还是欠练,咱们先不说别人,就单说杨东身边那个罗汉,凭你这样的,去三五个人,能打过他吗?”于志广闲着没事,盘腿往凳子上一坐,开始跟匡宏掰扯了起来。
“打不过!”匡宏很有自知之明的摇头。
“对啊,你打不过他,问题我也打不过他呀,你说,咱们如果像二逼似的拎着刀找他去了,万一被他把刀抢了,回头给你干死了,那他依然还是个正当防卫,但你有复活甲吗?”于志广梗着脖子问道。
“也对,我听说当初刘宝龙手下的王新明,带着枪去三合,都让他们给干了。”匡宏细一琢磨于志广的话,点了点头:“大哥,还是你的社会经验丰富!”
“这话说的,我要是没点江湖阅历,你们能心甘情愿的管我叫大哥吗!”于志广被匡宏捧完臭脚,得意一笑:“我告诉你,对付杨东他们这种人,你就得玩阴的,知道不,他们不是猛吗?不是能打吗?哎,我偏偏就不跟他动手,我就恶心他,他只要打我,我就报警,没错,他杨东也许能干过我,但是他能干过法律吗?”
“大哥,还是你有招。”桌上的青年们听完于志广这个缺德带冒烟的主意之后,纷纷竖起大拇指,并且牢牢记在了心底。
“我告诉你们,今天杨东去工地,你们不是把他挡住了吗,等他下次去的时候,你们尽量拖延一下时间,晚点到,最好让他再闹一次事,争取把老吕的损失再扩大一些!”于志广叼着烟,目光发贼的叮嘱道。
“大哥,吕建伟不是你姐夫吗?”匡宏有些没绕过这个弯:“咱们就任由杨东折腾他呀?”
“操,你懂个JB,我以前都管老吕叫了十多年姐夫了,但是他始终对我爱答不理的,从来都没有用正眼看过我,你说,他现在为啥愿意给我钱花了呢?还不是因为他能用到我吗,我告诉你们,现在这个社会,什么他妈的亲戚朋友,谁都不如卡里的那串数字托底!”于志广呲着大黄牙:“老吕越疼,咱们的日子越舒服。”
“大哥,你这话说的没毛病,我必须敬你一杯!”于志广身边,一个已经喝得醉眼朦胧的青年,顿时举着酒杯站起了身,脚下被洒在地上的啤酒一滑,身子随即一歪。
“哗啦!”
青年踉跄之间,手中的满满一杯啤酒,一滴不落,全都泼在了于志广身上。
“哎呀我艹,你他妈喝点B酒,跟大哥玩泼水节呢?”匡宏看见于志广湿了一片的前襟,连忙起身抽出纸巾,开始帮于志广擦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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