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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biquge.com,走过青春爱过你:暖读系列(共15册)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青春不怕岁月长

    有些时刻,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世界明明如此之大,却没有你的容身之处。我们挣扎,我们迷茫,但我们都还没有到绝望的时候。就走下去吧,保持挣扎,保持寻找。结果无非两个,再也没有气力去挣扎,或者是找到了一条属于你的路。青春不怕岁月长,在死心前,再努力一次。不管你会去哪里,愿你不忘初心。

    最穷的时候,和老唐、老林三个人挤一张床。三人晚上想喝酒,东凑西凑只凑够了买一瓶啤酒的钱。于是三个人你一口我一口,一起轮着喝啤酒。那时候《大话西游》很火,但还没有现在这么火,老唐有一张藏了很久的盗版碟,我们就拿出电脑三个人凑在一起看《大话西游》。

    看到紫霞仙子被牛魔王刺中的一瞬间卡碟了,我和老林异口同声说出一句电影中孙悟空的台词:“卧槽。”好在还是有惊无险地看到了最后,看到转世后至尊宝对变成孙悟空的至尊宝说了一句:“欸,那个人好像只狗。”

    我们一直嘻嘻哈哈地看到了最后,看到这里却谁也不再说话。打破沉默的是老唐,老唐拿起啤酒说了句:“哈,我们其实也好像只狗。”

    他是用自嘲的语气说的,我们却谁也笑不出来。

    那是2009年的冬天,我们谁都没习惯漂泊。

    那是2009年的夜晚,老唐的房子还有两天到期。

    如果房子没法续签,我们就得露宿街头,那时的我们已经严肃地准备好了三个睡袋。

    我知道,你也曾经想变成某个人的盖世英雄,可你最终还是没有成为英雄。

    你也有想要实现的梦想,所以你离开家乡,直到某一天回头看,发现物非人不在,而你也不再是当初的自己。

    很多人都说,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回家,或许只有漂泊的人懂:从你离开家的一瞬间,你就再也没法像当初一样了。

    或许你回头看,也会这么嘲笑自己:“欸,那个人,好像只狗。”

    站在陌生的城市街头,你发现你找不到落脚点。

    就像那时的我们,觉得世界之大,却没有容身之处。

    如今我晃过很多个冬天,去了很多个城市,由衷地喜欢墨尔本。

    或许你和我一样,在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一切和自己想象的不同,可待的时间久了,也有了类似故乡的感情。

    哪条街道你每天都走,哪个小吃你每天都吃,你都一清二楚。

    我即将告别墨尔本,或许这是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城市,可我在不久前觉得这个地方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一切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漂泊的人总是如此,有人羡慕你所在的城市,却没人知道你背后的艰辛。

    只是在我即将告别的时候,我莫名地舍不得。

    选择到这里,不管是好是坏,我的青春都留在了这里。

    还有半年要离开,我想许久后我回头看,我会忘记这里多无聊,这里的日子多难熬,只会记得这个城市给我带来的一切。

    我知道你也在某个地方漂泊着,也曾问过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离家那么远。

    待的时间久了,尽管还是不同于故乡,这个城市也已经变成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写这篇文的时候是冬天,我不知道读到这里的你在哪里,而你那里是什么季节。

    或许你在一个想要留在的城市,或许你还没有找到归属感。冬天很冷,而你或许也没有暖气。但冬天过后总有春天,春天过后还有冬天,你能做的只是习惯过冬天,等到春天的时候用力享受就行了。下次冬天再来的时候,你也不再害怕了。

    如今我习惯了每天东奔西走,昨天还在哈尔滨,今天就到了北京,明天要跑去上海,每天只睡几小时。我却没有觉得很累,我学会怎么和自己相处了。

    今天是感恩节,我遇见了很多很可爱的读者,我知道自己不是孤身一人。即便城市再大,你再形单影只,你也不是唯一在这座大城市里漂泊的人。

    虽然你永远不知道一同和你漂泊的人会是谁,但你有着同类。

    留在哪里,是你自己的选择。

    留在哪里,是因为你的青春在这里。

    即使要告别这座城市,这座城市也会变成你的一部分。

    不管你在这座城市里经历了不顺利的感情,还是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你都会对它有着特殊的感情。

    或许你即将去往一个新的城市,或许你还在挣扎着寻找归属感。

    我不能告诉你,你的未来一定会很好,因为那是不能确定的事情。我能告诉你的,只是我们都一样,不要怕。

    所有漂泊的人,所有,他们选择漂泊,只是为了某一天能够不再漂泊,扎下根来,可以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身边的人、保护想保护的人。

    我们就像没有阳光的种子,阳光被比你更高更强的植物挡住,但我们总得保持成长,吸收养分。

    等到阳光找到你的那天,发芽就行了。

    写下这些时是感恩节,却不是只有今天才去感恩。

    或许你依旧向往别处,但也别忘了此时此地的风景。

    如果觉得累,至少还有人在这里,至少我还在这里。

    我写的这些,不是因为我只看到我自己,而是我看到了所有在书本另外一边的你。

    竭尽全力是因为心有偏执,向前走吧,青春不怕岁月长。

    有时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别怕。

    一路陪你笑着逃亡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我有个朋友,是富二代,非常有钱,属于那种倒拎起来抖两下,哗啦啦掉满地金银财宝的人。

    我穷困的时候,就想办法到他那儿刨钱。他酒量不好,就撺掇他去酒吧,然后谁比谁少喝一瓶,就输一百块。

    开始我每次能赚两三百,但这完全是血汗钱,比卖身还要高难度,次日头昏眼花躺着起不来。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大早兴冲冲到他公司,说:“老赵,换个模式吧,我们来对对联,谁对不出来,输一百块。”

    老赵差点儿把茶杯捏碎,愤愤说:“你这个太赤裸裸了。”

    当天晚上,他背着包换洗衣服到我家,要住两天。我翻箱倒柜,家里只有一袋米,随便煮了锅粥,他咂咂嘴,说:“真香。”

    我灵机一动,说:“老赵,换个模式吧,谁先走出家门,就输一千块。”

    老赵心满意足地缩进沙发,表示同意。

    第二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三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四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我颤抖着问:“老赵,你生意也不出去管管?”

    第五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老赵眼睛血红,在门口徘徊,突然冲到我面前,疯狂咆哮:“老子是富二代,老子不要喝粥,老子家里有五六座商城,七八个工厂,老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喝粥?!你回答我啊呜呜呜呜呜谁他妈再让我喝粥我咬死这坏逼啊我要吃肘子呜呜呜呜呜呜……”

    半夜我饿醒了,听到厨房有动静,摸索着过去,发现老赵在煎东西。偌大的锅子,半锅油,里面飘着三四片火腿肠。

    我说:“哪儿来的?”

    老赵哆嗦着嘴唇,说:“茶几下面捡到半根。”

    我说:“分我一片。”

    老赵一丢锅铲,哭着说:“这应该吗?富二代得罪你了?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跟我抢火腿肠?”

    我呆呆地说:“焦了。”

    第六天我们睡觉,睡觉,睡觉。老赵挣扎着爬起来,去书房上网玩。我听见他QQ“嘀嘀”的声音,赶紧关上卧室门,偷偷打开笔记本,申请了个新号码,搜罗美女照片疯狂发给他:帅哥交个朋友。

    老赵:你是?

    我:寂寞单身少妇,想拥有初恋。

    老赵:都少妇了怎么初恋?

    我:少妇怎么不能初恋?

    过了几分钟,老赵:百度百科,少妇(shào fù)已婚的年轻女子。

    我:你管那么多干吗,我看中的又不是你的钱。

    老赵:……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我:……废话真他妈多,喝酒去,叉叉酒吧!

    然后我发了张裸照。

    听到书房椅子“咕咚”一声,老赵仰天倒下。他疯狗一样冲出来,红着脸团团转圈。我合上笔记本,说,一千块打个折,八百。

    老赵丢给我八百,嗷嗷叫着夺门而去。

    过一会儿,我走进酒吧,他果然笔直地坐在那儿。我一屁股坐下来,他说:“你干吗?”

    我说:“来寻找初恋。”

    老赵说:“……”

    我说:“少妇棒不棒?少妇有八百呢,请你喝酒。”

    老赵躲在阴影里,捂着脸哭成泪人。

    我们喝得大醉。

    那段时间老赵失恋。七年的女朋友,谈婚论嫁,突然说要寻找灵魂,问老赵要了笔钱,独自背着包去西藏。回来后乘着老赵出差,东西搬走,留了封长长的信。写的什么我不知道,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一天,赢了三百块。

    后来我在微博看到他女朋友和男人的合影,笑靥如花。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四天,输了一百块。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

    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

    所以整整半个月,我们从没聊起这些。

    不需要倾诉,不需要安慰,不需要批判,不需要声讨,独自做回顾。

    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再难过,有好基友陪在身边,就可以顺利逃亡。

    一切都会好的,只要时间过去

    每个时代,这类论调总是不息:觉得时代正日益糟糕,于是“过去的黄金时代”更美好。当然啦,“过去的黄金时代”,我们无缘目睹,但在口口相传的故事里,过去是最健康、最唯美、最优雅、最知性的时代,大家都崇奉一些古老的艺术,能诗善画、书法古玩、香茶竹舍、文采风流,那是“慢”的时代,“轻”的时代。相比起来,眼下这个时代,就太市侩、太机械、太现实、太快,诸如此类。于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巴黎纸醉金迷,却在歌颂十九世纪末印象派横行的时期。十九世纪中期,丹纳认为文艺复兴才是完美时代。文艺复兴时期认为古罗马才完美。古罗马认为古希腊才完美。然后就一路回去无止境了……当然这也不新鲜:中国士大夫动不动还觉得尧天舜日的准原始时代才最美丽,虽然那会儿发大水,需要大禹带人到处疏,还传说他得亲自变成黄熊,太不容易了……

    问题是:倘若你真回到1515年的罗马,会发现一些问题。当然,那个城市里当时云集了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布拉曼特,你找辆马车还可能找到达·芬奇。但随后你就会发现,那时代的普罗大众,知识远不如今日,脾气火暴,命案遍地,人身安全毫无保证,吃不着辣椒、玉米和咖啡,没有抗生素,人们没受过成形的体育锻炼和卫生训练,医生都是赤脚大夫,只知道给你放血。这个时代有伟大的人物,但只有那几个——实际上,所有“过往年代的伟大人物”,都只有历史浓缩的几个而已。

    大家也可以念叨说,上古之世比较自然啊,而只有自然的事物,才是美好纯真的,所有诉诸电脑的、器物的、电子的东西或工具,都是不天然的。问题在于,非要论天然,则油画之于岩壁画、毛笔书法之于刀刻竹、弓弩之于徒手搏击,都是一种“不天然”。工艺美术设计本身,也是随着材质渐进的。精工制作的汽车、手机、玻璃窗比之于木雕、庭院、黑陶,只是材质不同,凝聚其中的智慧,并无二致。

    这里的问题是:

    当我们以古非今时,通常是以数千年历史浓缩出来的若干贵族精华,来比较如今的平民生活。单看十八世纪的法国宫廷画,会觉得那个时代风雅秀丽,远比今时今日文明。但宫廷画不会告诉你,过去的时代并不全是牧歌。油画里的牧歌唱晚、小说里的沙龙贤达之外,是广大人民的困苦、瘟疫、霍乱,下层民众的苦难、迷信、人身不自由和经济压迫。

    一个简单的结论是:

    从大局范围来讲——所谓大局范围,是指别拿过去时代的少数精英和如今的普通凡人比,而是最大限度地用平民对比平民,从生活便利、健康状况、人身自由、精神和物质财富、视野广阔、居住条件等每个细节,都对位比较——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备,对人类的肉体健康和精神陶冶,是在进步着的。时代总是有得有失,没法周全所有细节。但大体来说,是在越变越好的:二十世纪初人类预期寿命三十岁;现在,七十岁开外;你可以从电影里看到1912年“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如何骄奢浮华,但也得看见下等舱多么拥挤狼狈——而且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都没有移动WIFI(无线网络)哟。

    为什么我们会觉得时代越变越坏了呢?还是如上因素:所取的样本。

    如果我们只截取过去千年里精英生活的部分,来对比当下的平民生活,自然会觉得过去更美好。殊不知,我们所提取的样本,其实也在变化。

    比如说,我们所见识的互联网。

    2014年往前推十年,互联网还流行在标题里写“多图杀猫”这句话,大家还规矩地叫BBS帖主为楼主,电脑系统里大多是win95和win98。那时节的BBS上,大家一边忙着骂张纪中如何用他的新版金庸剧,毁灭了记忆中的经典1983版《射雕英雄传》,一边忙着聊些别的;那时网络内容已经丰足,但论调尚有些奇怪:会有人骂美国人遭遇“9·11”实属活该,而后大家鼓掌影从。

    2005年四五月间,网上一度在一边倒痛斥日本。我在上海住,某天沿延安西路走,看见一群人遮天蔽日地行进,每到一个路口,就对周围人喊:“加入吧!”人太多,我骑不了车,只好下车推行,到仙霞路时才脱出人流,拐上另一边。隔着马路,我能看见人群围住一个地方,朝里面喊:“出来!出来!出来!”有人攀墙,朝里面扔东西。有朋友后来跟我说,人民广场附近有味千拉面被殃及了。

    那时代,大家都在传播类似的笑话:日本人为什么有井上、松下这类姓氏?因为日本女人放荡,愿意在这些地方怀胎受孕,要不然哪来的成人电影女优呢?网上还念叨着:只要抵制日货一年,日本就会亡国灭种沉入太平洋,所以国货当自强,然后才好踏平东京云云。

    2008年春天,网上又是一边倒地要抵制家乐福。“要让法国人看看中国人的决心。”开始也有一些声音,会质疑:“抵制家乐福这事到最后,倒霉的不是给他们打工的中国员工吗?”然而还是会有声音嚷道:“不能被法国人欺负了!”“反正给家乐福打工的中国员工可以换工作嘛!”“如果连这点牺牲都付不起,你们真的只配做亡国奴!”那时,我周围有几个上网不多的朋友,反应可以如此总结:好像大家都要抵制家乐福?法国人一定欺负我们很厉害,我也不太知道,不过我也抵制吧……

    2014年了,大家能用手机、平板、PC随时随地上网络了。你会时刻发现网络真乱,到处在吵架,但你也可以发现:现在嚷嚷抵制、叫嚣战争、泼洒仇恨的声音,比十年前小了。谣言传播速度更快,但被扑灭得也快,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事件,你能够听到许多不同的声音,许多人参与讨论——非常混乱,但至少是不同的声音,而且至少开始有些基本的正确政治观念。比如,现在不太会有人如十年前似的,说美国人“9·11”平民死亡是活该的了。

    看看十年前、七年前、四年前对暴力和反智的态度,对比现在有那么多声音对暴力的反对和质疑,你是看得见进步的。

    往深一点想:

    十年前,互联网的使用者还偏少,主要是学生、商务人士、专业IT男。那个时代的互联网更像是小圈子。而这个时代,互联网是全民产物,草根的渗透力量极为惊人。所以,总会有人说,网上鱼龙混杂,笨蛋越来越多,真是今不如昔。但实际上,笨蛋虽然在增多,但明白人的数字,也在相应提高,终于也让众口一词的情况日益减少。把同样一段反智宣传放在论坛上,2002年可能引发一片赞声,2014年的回应则可能是“楼主高端黑”“楼主钓鱼”——这个时代,大家都学得聪明些了,不那么好骗了。

    虽然有进三步退两步的可能,虽然许多人还是有群体非理性+站立场党同伐异的爱好,但比起十年前,许多概念在互联网被普及了。这过程非常缓慢,但大体趋势毕竟是前进的。虽然会有许多新问题,但至少有那么一些概念成了必备素质,比如认定暴徒是浑蛋是臭流氓,比如相信完成判断需要更多信息而不能专靠一面之词——一些基本的正确的政治概念的树立,是有利于论辩氛围的。

    一个习惯撒谎的流氓,总会想办法去哄孩子,但孩子是会长大的。当孩子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撒谎者可以随便欺哄他,比如指鹿为马,说隔壁吃的海参黑糊糊其实是坨狗屎,但孩子长大了,知道的越多,撒谎者就越难哄住他。如是,撒谎者也得想办法、耍手段来哄住这个孩子,比如造谣,比如吓唬,比如激将法。但你知道,谎话越多,被戳破的机会也越大。所以总会有孩子大了瞒不住的那天。

    这过程很慢,慢过一头蜗牛慢悠悠爬上树顶。但看看过去十年,你会发现,蜗牛毕竟在前进,在看到越来越广阔的天地,有更多的对比、思考、选择。能看到问题,好过没机会看到问题。对现状再失望,你都得相信,阳光能照到的、我们能看到的越多,乌七八糟的暴徒张牙舞爪的机会就越少。反智、愚蠢、偏激、狭隘的东西会始终存在,而且他们特爱虚张声势,特别希望让你相信世界就是这么糟糕。但相应地,对他们的敌视也会水涨船高。最后,孩子总会长大到不吃哄不吃骗、拨云见日看到真相的那一天——这个孩子,就是我们周遭慢慢成长的世界。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哪怕慢,哪怕曲折。只要你相信,只要时间过去。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还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今天盛满,端给你喝。

    一

    老兵打架,爱用灭火器。

    油锤灌顶的招式他是不使的,灭火器十几斤重,几类李元霸的大锤,砸到肩膀上必须是粉碎性骨折,砸到脑袋上指定出人命。

    老兵不是马加爵,他不抡,只喷。

    臭鼬厉害吧,没干粉灭火器厉害,拇指轻轻一扣压,砰的一声,白龙张牙舞爪地奔腾而出,对手立马被扑成了一个雪人,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老兵喷完一下后,倒退两步扎好马步,等着对方咳嗽,对方只要一咳嗽,立马又是一通喷,对着脸喷,粉尘瞬间堰塞住舌头,呛得人满地打滚儿。

    挨喷的人连呕带吐,连告饶的工夫都没有,白色的口水拖得有半尺长,咯吱咯吱地牙碜。

    老兵一边喷一边斩钉截铁地喊:让你再借酒装疯,爆你的菊!

    干粉弥漫了半条街,烽烟滚滚,他威风凛凛立在其中,中国版的“终结者”。

    我站在一旁暗暗称奇,爆菊居然爆到脸上来了。

    老兵是开火塘卖烧烤的,专注消夜整十年,专做酒鬼生意。

    店名“老兵烧烤”,一度被《孤独星球》杂志列为环球旅行之中国云南丽江站最值得体验的十个地点之一。

    他们家的炭烤鸡翅、锡纸培根白菜名气很大,但大不过他们家的青梅酒、玛卡酒和樱桃酒。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最香莫过酒气,封盖一开,酒气顶得人一跟头一跟头的,顶得人舌头发酸、口内生津。

    管你是不是好酒,都忍不住想来点儿尝尝。

    他们家没酒杯,一水儿的大号军用搪瓷缸子,二两酒倒进去不过是个缸子底儿,根本不好意思端起来和人碰杯,于是大部分客人站着进来,打着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着肚子进来,空着肚子回去。

    没办法,夜风一吹,酒意作祟,一手撑墙一手攥拳,腰自觉地一弯,嘴自觉地瞄准脚下的水沟,喉咙里像有只小手自己在拧开关,满肚子的烧烤连汤带水地倾泻而出,不倒空了不算完。

    酒是话媒人。

    每晚来消费的客人大多已在酒吧喝过一两场,大多大着舌头而来,坐到火塘里被热烘烘的炭火一烤,酒意上头上脸,再木讷的人也难免话多。

    烧烤店的午夜浮世绘有意思得很,四处嗡嗡一片,有人逼账,有人借钱,有人打酒官司,卡着对方的脖颈子灌酒,有人秀真诚,攥紧别人的手掏心窝子,有人觍着脸聊姑娘,仗着酒意觉得自己英俊非凡,有人不停地拍马屁,对方随便说一句冷笑话也哈哈大笑,夸张地龇出十二颗门牙,颗颗都泛着谄媚的光。

    话多了,是非自然也多。

    夜店、酒鬼、炭火熊熊,难免起摩擦。争端日日有,由面子问题引发的占三成,一言不合丢酒瓶子是小事,闹得凶的直接肉搏混战,酒精上脑,下手没轻重,常有人被揍晕在桌子底下。

    人真奇怪,在自己的城市谨小慎微,来到古城后各种天性解放,喝大了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人越多越爱抖威风。想想也可怜,几十岁的人了,抖的哪里是威风,找存在感而已。

    很多架哪里是为了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

    寻常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

    他操着大铁铲子伺候炭火,间或端起温在炭火旁的白酒遥敬一下相熟的客人,只当那些起小摩擦的人是群在过家家吵架架的小孩子。

    一般的中度摩擦,他也不怎么理会,自有老板娘拉措出马。

    拉措是泸沽湖畔长大的摩梭女子,模样比杨二车娜姆漂亮,性格比杨二车娜姆还要锋锐,嗓门又高又亮,力气也大,一个人可以拎着两个煤气罐健步如飞。

    拉措像个楔子,硬生生地往拳来腿往的人堆里扎,她两臂一振,白鹤亮翅,两旁的大老爷们一踉跄。拉措的手指头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头盖脸地骂:你们都是多大的人啦!吃饭就好好吃,打什么架!你妈妈教你吃饭的时候打架吗?!

    她挑着细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斗殴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拉措一发威,酒鬼变乌龟,没几个人敢再造次,大都讪讪地转身坐下,偶尔有两个抹不开面子的人刹不住车,嘴里骂骂咧咧,音量却并不敢放大。

    金波、狂药、般若汤,古人称酒为狂药是有道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人性是需要约束的,而酒是解开这种约束的钥匙之一。

    午夜的烧烤店酒气四溢,“钥匙”晃荡在每一只酒杯里,故而道德尺度的弹性尤为明显。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有一些人狂得蛮天真,醺醺然间,把自己的社会属性和重要性无限放大,总以为自己的能量可以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穿越大半个中国辐射到滇西北,故而不畏惧和旁人的摩擦升级。他们大着舌头,各种好勇斗狠,各种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啤酒瓶子乱挥瞎舞,谁拦都不好使。

    这种时候,就轮到老兵出场了。

    电线杆子上的“老军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火塘烧烤店里的老兵专治各种不服、各种混不吝。

    他噘着嘴踱过去,钳子一样的大手专擒人手腕,擒住了就往门外扔,不管挣扎得多厉害,手腕一被锁,皆难逃老兵的毒手。也没见老兵身手有多敏捷,但对方的拳头就是落不到他身上,他腰微微一晃,不论是掏心拳还是撩阴脚全都擦身而过。

    部分被扔出门的人大马趴摔在青石板上,贴得和烙饼一样,哎哟哎哟哼唧半天,才一节一节地撑起身体,旁边早蹲下了拿着计算器的烧烤店小弟,笑眯眯地说:结了账再走吧,赖账不好。

    又说:您还有东西没吃完,要不要打包?浪费食物不好……

    还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怎么说也是一百五六十斤的人,怎么就被这么个瘦巴巴的小老头儿给打了个颜面扫地呢?更丢人的是,人家一拳都没出,这也不算打架啊。

    他们都蛮委屈,揉着屁股,噙着泪花蹒跚离去。

    能享受干粉灭火器待遇的人士是极少数,老兵只对一类人使此狠招。

    这类人有个共性,嘴欠,从地上爬起来后大多喜欢堵着门放狠话,南腔北调,九省乡谈: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认识那个谁谁谁吗?!工商、税务、消防、公安……总有一样能拿得住你吧!妈的,明天就封了你的店!

    再不然就是打电话叫人,张嘴就是:给我带多少多少人过来,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还真治不了,不管多么气势汹汹,统统折戟于老兵的干粉灭火器之下。

    一堆涕泪横流的雪人连滚带爬地逃,临走还不忘撂狠话:老兵你给我等着……我弄死你!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对门,我有时蹲在门口看看,真心悲悯那些雪人,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就插话。

    我说:你还真弄不死他……

    我还真不是个爱挑事的人,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实话实说,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就你们这点儿道行还真弄不死他。

    AK47都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都没弄死他。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地雷和诡雷都没弄死他。

    他的一只耳朵、一块头盖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丛林里。

    老兵曾是侦察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二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回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

    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

    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

    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

    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

    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三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冰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

    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

    当日,他们为了应对越军的6月反击,深入敌后侦察火力配备、弹药基数、换防兵力。刚刚完成侦察任务,返程行至麻栗坡,离国境线只有48公里处时,忽然遭遇重火力伏击,被包了饺子。

    敌方看来蓄谋已久,把他们围在了坝子底,围起的口袋只留北面一隅,那是无法去突围的敌方阵地。

    包围圈越缩越小,平射机枪和火焰喷射器交错攻击,眼瞅着老兵和他的侦察大队就要全体被俘被歼。

    枪林弹雨中,老兵组织大家做了一次举手表决,然后呼叫后方炮火覆盖:以侦察大队为中心,500米半径内炮火覆盖。

    他们请求的是一次自杀式的炮火覆盖。

    若用四个字解释,就是:向我开炮。

    在和后方争犟了13分钟后,呼啸的炮火覆盖了整个包围圈。

    顷刻,越南的重炮开始了反覆盖,双方的炮战不断升级,雨点一般的炮火揭开的是后来被军事战略学家载入史册的“5·28”炮战。

    他什么都听不见,不停地中弹,被炸飞,又二度被炸飞,气浪把他挂到了一旁报废的坦克炮筒上。

    手下的人全都没了,只留下老兵一条命。

    他原本也活不了,第一次打扫战场时,人们以为全员阵亡,并无人发现他还有一丝气息。直到次日凌晨,他才被人发现。

    整整两个月后,老兵在千里之外的昆明陆军总医院恢复了几分钟意识,然后继续堕入沉沉的昏迷。

    他当时的伤情如下:

    胸椎骨断4截

    腰椎断2截

    左肋骨断5根

    右肋骨断9根

    左手手腕断裂

    右耳缺失

    右肺穿透伤多处

    右肩粉碎

    双眼眼膜灼伤

    上下门齿缺失

    脑部颅骨变形,3公分的弹孔2处

    全身弹片无数

    ……

    几乎已经稀巴烂的老兵命不该绝,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或许归功于他过人的凝血机制,或许冥冥中上天希望留下一个活口做见证。

    全队阵亡,只余他一条人命。

    “5·28”之后的七个月内,老兵时而昏迷时而苏醒,历经了24次大手术,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医生费尽心力救治后,笃定地下结论:全身瘫痪,终生卧床。

    在术后的昏迷中,军委嘉奖他为一等功臣,终生疗养,享受正团待遇。

    老兵全身瘫痪,一动不动地躺在疗养院病床上,躺到1988年8月1日时,他将自己的终生俸禄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他说:把这些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吧。

    老兵当时每月领取的各种补贴是1300元。在1988年,1300元不是个小数目,随着时间更迭,这个数字水涨船高,但不论涨得有多高,26年来,老兵分文未动,几百万元的人民币全部捐了出去。

    他的战友们都死了,只剩他一人孑立世间,理所应当的俸禄他不要,他不肯花这份饱浸热血的钱,固执地选择终生捐赠。

    老兵瘫痪了整整四年。慢慢恢复了一点儿上肢力量,可以轻轻地挠挠雨林湿气遗留的瘙痒。

    一天,他夜里睡觉时,迷迷糊糊中挠破了肩胛处的皮肤,抠出了一枚弹片。

    半睡半醒间他继续抠,抠得床单上鲜血淋淋,抠得背上稀烂,到天亮时,他抠出了几乎一瓶盖的弹片。

    奇迹发生了,老兵不可思议地站起来了,疗养院的人都震惊了。

    一年后,疗养院的人们再度震惊:老兵跑了。

    他是国家天经地义要养一辈子的人,但他决绝地认为自己既已康复,就不应再占用资源。

    他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恢复好身体,然后跑了。

    翻墙跑了。

    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誉、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抚落,并未有半分留恋。

    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

    老兵在人们视野中消失了很多年,家人、朋友、战友,无人知晓他隐去了何方。

    直到很多年后,他家乡的一位亲友无意中走进了一家烧烤店……

    这时的老兵已经自力更生,拥有了另外一种人生。

    他选择了一个离他的战友们不算远的南方小城,吃饭、睡觉、喝酒、做小生意,安安静静地生活。

    那座小城叫丽江,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

    四

    老兵的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他并不屑于话与人知,隐居滇西北的多年里,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他的过去。

    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交!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论是这个国度还是这个民族,都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说一句推一下,她力气果然大,老兵被推得像个不倒翁一样。

    拉措说:大冰你别听他瞎说,明明是他追的我,这家伙当年追我追得那叫一个凶哟,从古城追到泸沽湖,一点儿都不怕羞,哎呀,我都不好意思说……后来把我给追烦了,就嫁给他了。

    老兵借酒遮面,闷着头嘿嘿笑,半截儿耳朵红通通的。

    拉措告诉我说,摩梭人的传统风俗浓郁,敬老、重礼,老兵陪拉措回泸沽湖过年时深受刺激。

    村寨里的规矩是,大年初一要磕头,家族的长辈一字横开,坐成一排,小辈排着队,挨个儿磕过。和汉民族一样,头不会白磕,长辈是要当场给压岁钱的,钱不多,十块二十块的是个心意,重要的是荫庇的福气,长辈给得高高兴兴,晚辈收得欢天喜地。

    老兵是新女婿,照例磕头,一圈头磕完,他快哭出来了。

    长辈们给他的压岁钱是其他人的三倍,他不敢接,人家就硬塞,好几个大婶子一脸慈祥地拍着他的手,用泸沽湖普通话说:啊呦,应该的应该的喂,不要客气的喂……你那么老。

    光从面相上看,老兵和婶子们真心像同龄人。

    老兵来不及细细品味悲愤,酒席开始了。大杯的咣当酒盛在碗里,干完一碗还有一碗,他是远客,敬他酒的人很多,浓情厚意都在酒里,不干不行,他还没来得及伸筷子,就已经被几个大婶子给灌趴下了,他挣扎着往外爬,被人家揪着衣服领子拖回来,捏着鼻子灌。

    一顿酒下来,老兵醉了两天。

    咣当酒是泸沽湖的土酿,当地古谚曰:三碗一咣当——咣当一声醉倒在地上的意思。

    拉措嫁给老兵后生了个大胖儿子,取名小扎西,彼时老兵已是50岁上下的人了。孩子满月酒时,我去送红包,看见老兵正用筷子头点着咣当酒喂扎西,拉措幸福地坐在一旁,美滋滋的。

    我真惊着了,白酒啊,亲爹亲妈啊。

    小扎西长到三岁时,已经是五一街上的一霸,整天撵猫撵狗,还调戏妇女。

    他是汉人和摩梭人混血,漂亮得要命,特别招女游客喜欢,人家赞叹:哇,好可爱的小孩儿啊。他立马冲人家招手,奶声奶气地说:漂亮姐姐……过来。

    姐姐刚一蹲下,他立马凑上去亲人家,不亲腮帮子,专亲嘴唇,被亲的姑娘不仅不恼怒,还搂住他蹭脸,夸他乖,对他各种疼爱。

    运气好的时候,他一天能亲十来个如花似玉的软妹子,我在一旁替他数着,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我也蛮乖的……

    人家理都不理我。

    小扎西乖吗?扯淡啊,我就没见过这么皮的孩子。

    他遗传了老爹的基因,爱玩枪,动不动就端着玩具水枪往大冰的小屋里滋,还扔手榴弹,他的手榴弹是蘸水的泥巴块,吧唧一声糊在人身上,气得人半死。

    他经常冲菜刀扔,菜刀那时在小屋当义工,他被小扎西磨没了脾气,只要一见这小子露头,立马举手投降,投降也不管用,人家照扔不误。

    熊孩子爱捏软柿子,却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有一回,他冲我扔了枚手榴弹,我二话不说冲出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然后找了截塑料绳子把他的小鸡鸡扎了起来,他光着屁股哇哇大喊着逃回了家。

    不一会儿,老兵拖着小扎西黑着脸出来了。

    老兵冲我吼:你个小不死的,怎么打了个死扣!

    我和老兵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半天才解开。小扎西的小鸡鸡被摆弄了半天,居然支棱了起来,硬邦邦的,像颗大花生。

    老兵伸手弹了弹,然后骄傲地看了我一眼。

    亲娘啊,三岁就能这样?

    我震惊了,由衷地敬仰老兵的遗传基因。

    我也伸手去弹,结果弹出来半掌热乎乎的童子尿。

    小扎西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见我,立马提着裤子逃窜,从三岁躲到六岁。

    我说:扎西你干吗去?

    他慌慌张张地跑出一个安全距离,然后比着手指冲我开枪:biu biu biu……

    五

    虽然与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

    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洞,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

    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杀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鸡蛋的农民大爷。

    我坐过一回他的电动车,北门坡的坡度不大,车开到一半怎么也爬不上去了,一边发出诡异的声音,一边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车肾虚,马力太小,他嫌我身体太沉。

    没拌几句嘴,车子歪倒在路旁,筐子里的鸡脖子扣了我一身,旁边骑自行车的游客嗖嗖地路过,好奇地瞅瞅我们。

    我说:老家伙,你挣的钱买辆大哈雷摩托都买得起吧,抠吧你就,抠死你!

    他忙忙叨叨地捡鸡脖子,觍着脸笑,不接我话茬儿。

    一谈到钱,老兵就装聋作哑。

    丽江是一方江湖,既是江湖,难免多是非。有些闲来无事的人爱嚼舌头根子,他们不生产八卦,只是家长里短的搬运工。

    老兵火塘的生意火得一塌糊涂,难免让人眼红,故而常常占据丽江八卦的风口浪尖。

    有人说老兵往死里挣钱是为了将来举家移民,有人说他用这些年挣来的钱收购了好多个纳西院子,早已跻身丽江客栈地产大炒家的行列。

    对于前一个说法,我嗤之以鼻。

    移民,移你妹啊,这老家伙一口江浙年糕普通话,听得人一个头两个大,我不信他忍心去祸害其他国度的人民群众。再说,他移民了能干吗?摆摊卖烧烤吗?

    对于后一个说法,我无从替他辩解什么。

    2009年后,很多集团行为的连锁客栈入驻丽江,大手笔地收房子、收院子,只要位置好,付起款来眼睛都不带眨的,商会模式的运作慢慢侵蚀丽江古城固有的客栈市场,把价格泡沫吹得很大。

    市场受到这么猛烈的刺激,不论高端的客栈还是低端的客栈,整体的价位上浮是无法避免的。

    拿最偏僻的文明村来说,当年一万元一年的院子,现在八万元都拿不到手,这还只是房租,如果租下院子后,略微装修打理一下,开门做上几天生意,倒手一转就是几十万元的转让费,赚的就是这个转让费。这种钱虽风险大,但来得容易,投入产出比实在是诱人,不少人用此手段短短一两年谋出了百万身家。

    客栈房地产在丽江古城是种变相的期货,至于接收的下家是否能继续接着转出去,那就各安天命了。

    我傲娇,自诩古城清流,抹不下脸来染指这一行当,周遭交好的朋友都穷,也没什么资本,都玩不了这种心跳。

    老兵是我身边唯一干这事的。

    其实也没有传言中那么大手笔,他算不上大炒家,但手头五六家院子是有的。

    按照一家院子几十万元的收益来算,几百万元的身家是妥妥的了。

    我曾在他其中一家客栈里借住过几日。短短几日里,光我遇到的过来询价要盘店的人就有四五个,老兵心狠手辣,报价高高的,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各种玩心理战,一副恶俗的生意人嘴脸。

    我看不太惯,刺激他说:牛B啊,加油加油,多挣点儿养老钱哈。

    他笑而不语,顾左右而言他。

    一和他谈到钱,他就装聋作哑。

    我没有资格对老兵表达失望,世人谁不爱财?他不偷不抢,你情我愿地倒倒房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错。

    只是在我心里,一个那么有骨头的人,一个曾经那么英雄的人,一个曾经把终生俸禄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的人,居然在晚年如此逆转,如此入世爱财……说实话,心下实在是难以接受。

    或许是我太苛责老兵了吧,或许是我还太年轻……

    我找了个借口,搬出了老兵的客栈。

    若干年来,我有个习惯,每年都会在丽江过春节。

    老友太多,年夜饭一般要赶四五场,一般最后一顿是陪大和尚吃,而第一顿一定是在老兵家吃,我若晚到,他举家停箸等我。

    但2013年春节前的除夕,我没去老兵家吃年夜饭。

    他打电话过来,我找借口推托,他在电话里叹口气,说:你这个小浑蛋……明天早上别忘了来给我拜年,不来没有压岁钱。

    老兵每年大年初一都会给我封一个压岁钱红包,祝我好好发育、茁壮成长。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我用短信向老兵拜年,没去拿红包。

    整个2013年,我太忙,没回丽江几趟,每次都匆匆忙忙的,一整年只在8月1日那天和老兵喝过一次酒,春节时的那次爽约,他不提,我不说。

    关于老兵的房地产生意,我不提,他也不说。

    8月1日那场酒,主角不是我和他,有酩酊大醉,但没有白银、黄金和青铜时代。

    2013年是古城的多事之年,新店铺和新客栈一堆一堆地冒出来,不堪重负的老房子接二连三地着火,火势汹汹,烧得人提心吊胆的。古城的消防支队日日严阵以待,但丽江的店铺实在太多了,冷不丁就在哪个犄角旮旯闹出幺蛾子来。

    我从外地打电话回去,朋友们细细给我描述火场的情形,有些火灾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或一根老化的电线,听得人一身冷汗。

    朋友告诉我说,鉴于火灾隐患,如今的古城禁止明火,原先家家户户惯用的火盆、火塘和蜡烛台如今通通被取缔。

    他们说,老兵火塘烧烤本是特批的唯一一家可以用炭火烧烤的店铺,但老兵主动改造,把炭火烧烤改成了电磁炉烧烤,常客不习惯,生意大不如前。

    他们还说,听说老兵把手头的院子全部出手了,他现在手头汇拢了一大笔钱,大家都揣测老兵快离开丽江了。

    对于老兵火塘的改造,我略惊讶了一下,并未太当回事。

    但听闻他即将离开的揣测,心里还是很难过,这老家伙,挣够了钱要走了么?

    2014年春节,我回到丽江,不用老兵请,年夜饭我主动跑了过去,老兵火塘里一堆生面孔,服务员全都换成了一水儿的大小伙子,个个结实得要命,吃起菜来和打仗一样。

    老兵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小浑蛋地喊我,他舀了一大瓢樱桃酒灌我,还让拉措加菜,给我煮空运过来的螃蟹。

    我打小在海边长大,从小吃够了海鲜,实在没必要跑到云南来吃螃蟹,他不管,逼着我吃。

    拉措用做红烧肉的做法做螃蟹,吃得我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的。

    樱桃酒酒劲儿大,我很快喝红了眼。

    这么好喝的樱桃酒,以后喝不到了。

    桌上盘子太多,摆得太满,我站不上去,我挤坐到老兵旁边,搂着他的脖子敬酒,话一出口就拐了弯带了呜咽,我说:老家伙,我舍不得你走……

    一桌子的人停了筷子,拉措嫂子一头雾水地问我:谁说你老兵哥要走了?

    我说:别演戏了,你们不是把手头的院子全都变现了吗……谁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颠到哪儿去?

    拉措哈地笑了一声,两手一合,啪地拍了一下巴掌,她说:钱都打水漂儿了……

    老兵呵呵笑着,一桌子的大小伙子嘿嘿笑着。老兵照我脑袋抽了一巴掌,他说:你个小不死的……人在阵地在,我他妈妈的哪儿都不会去!

    老兵火塘多年来的盈余变成了数家客栈院子,客栈院子变成了几百万元的现金。

    这一大笔钱被花得干干净净。

    老兵招募了一堆退伍的消防兵,月薪5000元起,又斥资200万元盖了宿舍营房,还购买了近180万元的专业灭火器材,并计划再购置四辆一吨半的消防车。

    隐居丽江的多年里,他一直在默默地卖烧烤挣钱,默默地倒院子挣钱,一分一厘地积攒资金。

    越南战场上死里逃生后的第29年,老兵倾家荡产,以一己之力组建了一支消防救援队。

    全国唯一一支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

    他用他的方式护持着这个世界。

    傻倔傻倔的,像根老旗杆一样,始终屹立在往昔的年代里。

    在那个早已远去的年代里,人们价值观虽一元,却朴素而单纯地崇尚奉献。

    老兵的消防救援队赶上了牡丹园大火和狮子山大火,他们和丽江消防支队的官兵几乎同时到达,联手协作。老兵的消防救援队先后参与了十余次大小火灾的救援。

    2014年中,老兵的消防队在“云南省民间消防大比武”中拔得头筹,集体一等奖,他的队伍一水儿的退伍老兵,经验丰富、素质过硬,集结第一、出水第一,着实震惊了赛场。

    令老兵震惊的不仅仅是赛场,同时还有闻讯赶来的几位退休老将军。

    将军们来自公安部,个中数人当年曾与老兵持戈于同一方烽火边疆,他们感慨于老兵的往昔和当下,当场电示《人民公安报》和《解放军报》重点报道这一拥军先进案例。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六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青春里神一样的少年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小学是拉帮结派的发源期,一切东西都要占。

    比如乒乓球桌,下课铃一响,谁先冲到桌子边,就代表谁占了桌,谁能加入进来打球,都要听他的话。他让谁打,谁才能进入内围。

    一开始,个头小速度快的人很是风光,几乎每个课间休息都是霸主,直到小山转学过来,才终止了这条江湖规矩。因为无论谁占到,都必须把控制权移交给他。

    长大后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威信。

    当时老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大便也要离三尺”,由此可见,我基本没有威信这个玩意儿,连亲和力都不存在。

    本来我还能仗着坐前排,偶尔占几次乒乓球桌,当大佬小山出现后,就断绝了我打乒乓球的机会。

    我只有两个选择,一、去宣誓效忠,委身为小山的马仔。二、也成立帮派,与之对抗。

    我为此挣扎良久。其实我也身怀背景,班长是成绩最好长得最好看的马莉,威信仅次于小山。她莫名其妙每日对我示好,带点儿饼干话梅啥的给我,而且我是午睡时间唯一可以翻小人书看而不被她记名字的人。

    但我讨厌她的马尾辫。她坐在我前边,一长条辫子晃来晃去,搞得我经常忍不住爆发出想放火烧个干净的欲望。

    日复一日,我永远被排挤在乒乓球桌外围,怨气逐渐要冲垮我的头脑,我做了个出乎大家意料的决定。

    我介绍马莉给小山认识,说这个姑娘不错,要不你们谈朋友。小山大喜,这个下流的举动获得了小山无比牢固的友谊,问题是,我失去了午睡时间翻小人书不被记名字的特权。

    小山宣布,从此我就是副帮主,和他同样具备挑选打球人的资格。

    剩余的整个小学时代,我们一起享受着同学们的进贡。当然,拿到的东西,比以前只一个马莉送我的饼干话梅多了N多倍。

    初一我把时间都荒废在踢足球上。小山家开饭馆,他没有读下去,彻底当了社会混混儿。

    他约我打台球。镇里仅仅一家台球室,台球室仅仅一张球台。我穿着球衣,他穿着人造革皮衣,跑到台球室,已经有几个初中生打得正欢。

    小山扯下手套,叼一根云烟,缓步走到那几名初中生面前,冷冷地说:“让。”

    初中生斜眼看他,也点了根烟。

    小山用一副手套拍了拍掌心,蓦然一挥手,皮手套直抽一人的面颊,“啪”,声音清脆。

    那人的鼻血立刻流了下来。

    其他人勃然大怒,操起球杆,要上来拼命。

    小山暴喝:“不许动!”

    他脱下上衣,打着赤膊,胸口文着一个火焰图案。

    那年头那乡下地方,谁他妈的见过文身呀?

    初中生愣了愣,喃喃说:“你是小山哥?”

    小山“哗啦”披好衣服,“噗”地吐掉烟头。初中生们赶紧递烟,点头哈腰。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看到如此威风凛凛的场面。乡村古惑仔的梦想,盘旋于我的少年时代。

    后来我们经常打球,有次打到一半,冲进个小山的忠实粉丝,大喊大叫:“小山哥,三大队和六大队打起来啦!”

    小山拽着我,跳上摩托车,直奔村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农村,每个村子还保留着大队的称呼,就是所谓的生产大队。

    两边起码聚齐了一百多号人,人人手举锄头铁耙,僵持在两村相交的路口,破口大骂。

    我一眼认出来满头是血的马莉。

    然后小山的眼睛通红,咆哮一声杀了进去。

    在那场可怕的斗殴之后,我曾经仔细数了数,跟小山一共见面三次。

    前年国庆节,我回老家,在马路边的饭馆前看到了一个中年胖子,乐呵呵地笑着,怀里抱着婴儿。我迟疑地喊:“小山。”他冲我客气地笑笑,说:“回来了?”

    我们在他饭馆吃了顿,口味一般,喝了很多。他醉醺醺地说:“你知道吗,我坐了四年牢。但老天对我很好。”

    我回头看看抱着婴儿的马莉,马莉左眼无光,右眼流露着对孩子的无限温柔。

    十多年前,她的左眼就是戴着假眼珠。

    我一直在想,小山困守在落后的小镇,要文化文化没有,要家产家产没有,对,就是困守,却坚守着一个瞎了眼的女人。

    而飞出去的兄弟们,如今离了几遭的有,浑浑噩噩的有。

    究竟谁对这世界更负责些?

    回到初中年代,那场斗殴的现场。

    在三大队村长的咆哮声里,他喊得最多的词语就是强奸。我完全不明白什么叫作强奸。听旁边人议论,六大队一个混子,强奸了三大队的一个村姑。因此双方聚众火并,却因为初中生年纪的小山改变了局面。

    小山,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七,八十公斤,脾气暴烈。

    小山脾气暴烈,只是对我显得宽容。

    小学六年级,我一直生活在对小山的深深愧疚中。

    开学文艺会演,欢度国庆。我们排了个小品,按照梁祝的故事,在老师指导下拼凑了简易的剧情。

    小山虽然又高又胖,但身为帮主,自然担负男一号梁山伯。作为副帮主的我光荣地饰演马文才,衬托帮主的形象。

    马莉饰演祝英台。

    彩排得好好的,正式演出时台下坐着校长老师同学,黑压压一片,却捅了娄子。

    梁山伯到祝英台家拜访,马文才登门求亲,梁山伯见势不妙,赶紧也求亲。两人跪在祝英台面前,手里捧着文书,脚下互相踹着。

    台下哄堂大笑。

    祝英台选择了马文才手里的文书。

    台下鸦雀无声。

    负责排练的老师急得站起来乱挥手,小声地喊:“错了错了!”

    然后台下又哄堂大笑。

    含着眼泪的祝英台坚持拿着马文才的文书,死死不肯松开,也不肯换梁山伯手里的文书。

    我和小山打台球,偶尔会提起这件事,他随意地搂住我,笑呵呵地说:“自家兄弟,过去了就过去了,再说当时被老师赶下台的是我们三个,大家一样难看。”

    从我得到的消息,小山和马莉小学毕业后没什么交集。直到那天奔赴三大队、六大队的路口,农民们大打出手,其实也就两人受伤。

    问题是马莉便在中间。

    她被捅瞎了左眼。

    另外一个受伤的是三大队名气很大的疯狗。他从小精神有问题,谁也不敢惹他,比我们大四五岁,小学都没读,谁不小心碰倒了他们家篱笆,或者踩了他家地里的庄稼,他可以拔出菜刀,冲到肇事者家里,穷追猛打不依不饶一个星期。

    疯狗捅瞎了马莉。

    所以小山抽出摩托车的车锁,一根长长的铁链条,劈头盖脸地狠砸疯狗。

    而且只砸头部。

    疯狗没死,但住了多久医院我不清楚,因为初二我被调到外地学校。那里比我老家更加破败陈旧,尚未升级为镇,叫金乐乡。据说升学率高一点儿,母亲毫不迟疑地动用关系,将我丢到那边。

    这儿的农村黑社会就不太发达了,学校充满了学习氛围,连我骑一辆山地车都会被围观。

    后排两个女孩交了钱给食堂,伙食比其他人好些,中午有山药炒肉片之类的吃。她们邀请我,被我拒绝了。

    我觉得接受女孩子的馈赠,将会遭遇惨烈的报复。这个观点我保留至今,人家对你好,你就要对她更好,免得到后来每天生活在愧疚里。

    女孩在食堂刚端好菜,斜插个高年级生,一把抢过,我依稀记得是碗香芋烧肉。女孩细声细气,说:“还给我。”男生丢了一块进嘴里,嬉皮笑脸地说:“不还。”

    女孩眼泪汪汪,撇着嘴要哭。都什么年代了,还为点儿粮食闹矛盾。

    我走上前,但不比小山,没戴皮手套,随手将一整盆米饭扣在男生脸上,接过那碗香芋烧肉,递给女孩。

    男生揪住我衣领,他高我半头,我摘下别在衣袋上的钢笔,用嘴巴咬掉笔盖,笔尖逼近他的喉咙。

    男生脸色煞白,转身就走。

    期中英语考试,我背不全26个字母,看着空白卷子发呆。后排丢了张字条过来,是选择题答案。这是我历史悠久的作弊生涯的开端,而且这开端就极度不成功。因为刚抄一半,监考老师跑近,手一摊让我交出来,我瞥她一眼,缓缓放进嘴巴,努力咽了下去。

    监考老师勃然大怒,颤抖着手指着我说:“零分!我会告诉校长,你等着回去重读初一吧。”

    后排女生颤抖着站起来,小声说:“老师,他没有作弊,那是我写给他的情书。”

    我经历过许多次怦然心动,这算一次,可惜如今我连她的名字也记不起来。因为没几天我又转学了。

    调到母亲自己当校长的初中。和张萍同桌,然后花半学期学完前两年的课程,后面迎头赶上,居然考取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那所高中离老家二十公里,我寄宿在姨妈家。中间瞒着家人请假,骑自行车回老家,参加了一场毕生难忘的婚礼。

    小山和马莉的婚礼。

    农村人结婚,问村里其他人家借桌子凳子碗筷,开辟一块收割掉庄稼的田地,请些老厨子,烧一大堆菜肴,乡里乡亲谁来了便立刻落座。

    乐队敲锣打鼓,吹唢呐。

    小山家应该是掏出了很多积蓄,因为一大块田地上,摆了起码四十桌,但空荡荡的,只坐了十桌不到。

    大批大批熬好炖好的菜,摆在长条桌上,却端不出去。

    小山的姑妈抹着眼泪跟我说:“他把疯狗打成残疾,连夜逃跑。整整三年多家里联系不到他,后来听说只有马莉接到过他的信。于是亲戚好友们劝马莉,写信给小山,让他回来自首。”

    于是马莉写了这封信。于是小山回来自首。

    他自首的时间,就放在这场婚礼之后第二天。

    他是凶手,是囚犯。淳朴的农村人胆小而思想简单,他们不想蹚浑水,因为不吉利。这个喜宴在他们眼中,充满污浊和晦气。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穿着灰扑扑的西装,满脸喜气地放起爆竹。新娘接来了,一辆面包车停在田边。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

    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在窃窃私语的几桌人中,我猛地擦擦眼泪,提着两瓶酒冲进新房,一瓶交给他,互相碰碰,干掉。

    小山对我笑笑,我无法明白这个笑容里包含的情绪。苍白,喜悦,悲伤,愤怒,还有一丝淡淡的满足、解脱。

    我只能砸掉酒瓶,骑上车,踩二十公里回学校。

    小山的女儿起名小莉。前年我们在他家饭馆吃饭,女儿两岁。他1997年坐牢,2001年出狱,家里的饭馆早已变卖,赔偿给了疯狗家。

    小山一出狱,看到家里基本没有经济收入,三间平房租出去,父母和马莉挤在一间小破屋子里。

    他喝了几天酒,同马莉离婚,借了点儿钱留给父母,自己坐火车去天津闯荡。

    中间路过南京,我请他吃饭。

    他打着赤膊,胸口一朵火焰文身,大口喝着二锅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我问:“你去天津有什么打算?”

    他说:“跑运输,起码把饭店给赎回来。”

    我问:“马莉呢?”

    他说:“我亏欠她,现在还不了她,不管她嫁给谁,等我回老家,一定给她一笔钱。男人什么都不能欠,当然更不能欠女人。”

    我已经欠了好几个女人,没资格说话,狠狠喝了半瓶。

    他把喝空的酒瓶砸到地上,拎起破旧的包,说:“不用送。”扬长而去。

    然后九年不见。

    由于我家搬到市里,所以回去就很少到老家。直到这个国庆,我去走亲戚,路过那家饭馆,发现它又属于小山了。

    我与他们再次相遇,马莉一直没嫁人,和小山2007年复婚,2010年小莉两岁。

    想来想去,我只是陪伴他们的一颗暗淡无光的星,无法照明。

    我是小学班长本子上记录的不睡觉的人名,是被自己吞下肚子的考试答案,是骑着山地车来回奔跑的下等兵。

    梁山伯没有下跪,他休了祝英台。可是祝英台待在原地,远远想念着梁山伯,一直等到他回家。

    他们的两次婚礼,一次我有幸参加,是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第二次据说没有操办。不过,他们毫不遗憾。

    至于马文才,已经不是这个故事里的人了。

    而那些如流星般划过我生命的少年,有的黯然颓落,有的光芒万丈,从这里依次登场。

    有口音是件性感的事

    我当年从无锡初到上海,便发觉了这回事:无锡人和苏州人能互相听懂各自家的话,而且都兼通上海话。上海人对无锡话却一知半解。所谓吴侬软语,当年也怕令各朝代礼部教官话的大人们挠头不已。《鹿鼎记》里韦小宝说,西施是浙江诸暨人,说话便不如苏州的陈圆圆好听。韦大人家居扬州,江北话怕和陈圆圆不是近亲,倒和另一位流氓大亨刘邦可以套套瓷。然而扬州的说书茶馆,名闻天下,不输苏州评弹。可见只是风土不同,各有所长。

    可是打我上小学开始,学校老师就不以吴侬软语为荣,而号召大家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看电视,听广播,无不是一口豁亮标准的普通话,包括“为革命保护视力,眼保健操开始”这样声音火炽的节目。所以我对口音长期战战兢兢,恪守普通话准则。大学时去旅顺玩,一个卖西瓜的东北小伙子声音豁亮:“啊瞧一瞧看一看,鸡西的鹤岗的佳木斯都没见过这么好的大西瓜!”我过去买西瓜,对面问:“哥们你齐齐哈尔的吧?”我一愣,说不啊,我无锡人。“无锡在哪儿?”“噢,靠上海近。”“啪!”对面使手朝大腿上一拍。“你蒙我吧。就你这口音,最南你也得是河北的。”

    某年假期回家,叫车。司机拿眼睛从后视镜里看我:“走哪儿?”我用普通话说地址,司机若有所思地说,“啊,那儿啊,恐怕堵,修路呢。要不我们从××××过去?”话音叵测,知地势的都知道是绕道。我转用无锡话说:“不会吧,上次回来还没见修呢?”“啊是啊,那就从原路走!”司机抹方向盘,上了路,好一会儿才拿眼睛继续从后视镜扫我,换无锡话:“你无锡宁(人)?”“是格。”司机闷了半天,临到我家前才说:“真唔不(没有)听出来。”

    我周围的人,许多都有类似经历:从小就被指导要消除口音,要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无论中文外文,都得说出一口电视播音员似的腔调来——坏处是,嘴说习惯了,耳朵也就只听得清标准语。这就吃苦头了。

    在巴黎,你很容易听见世界各地的口音。最好认的莫过于日本人。日语里面,出了名的少卷舌音——也不是全然没有,但如果一个日本男人说话,常给人卷舌的感觉,会让人以为是说唱乐手、不羁青年、一脱衣服就会露出文身的帮派分子。如是,日本人说英语或法语,很是好认:舌头直。包括你去听根岸英一、小林诚这些得了诺贝尔奖的先生发言,说话时也让人觉得,性情与舌头一样耿直,都不带弯的。

    而一个美国人说起法语来,与日本人比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日本人说话如竹席般平整,美国人发音如波浪般翻卷。你会觉得他一句话百转千回,缭绕打卷。妩媚柔润之余,每个词的尾音都能把你卷得心猿意马。说惯英语的人,说法语发r这个音,基本都是卷出来的。法语和英语的口音其实很难改,说短词还罢了,说长词,尤其是法语和英语里拼写一样的词(比如最简单的information这类),很容易就露出本来面目。

    南亚人的口音也都很好认。印度人说英语或法语,满嘴里跑舌头,一激动就抒情颤音,很容易把一些爆破音发闷了,把薄的音发厚了——就像你问他要一片火腿,他舌头一划拉,给了你半块火腿。东南亚的泰国人说话,声音打咽喉深处出来,自口腔和鼻腔同时往外发,远听着瓮声瓮气的,像铜管乐器在试音。一个泰国或印度姑娘,听声音像阿姨,一看脸,纤秀嫣然,比声音瘦弱多了。

    美国人靠好莱坞电影和美剧,让美式英语席卷世界。寂寞了,有时会饮水思源,觉得英国腔好听。英国腔不吃字,不吞尾音,长短明晰,抑扬顿挫。以至于有些地方,美音英音还互较起短长。但我跟美国同学说这事,他们就皱眉,说一个美国人用英腔,就觉得这人特别事儿,不好接触,要不就是看英剧看多了……

    法国人偶然也会拿口音说事,比如,正宗巴黎老师上起课,有时会轻描淡写,说几句里昂、诺曼底、马赛法语,有哪几个词发音诡异,大家听了发一笑,也就算了。但除了学校教语音的老师,没谁会特别在意口音字正腔圆。老师偶尔还会自嘲,说巴黎腔并不好听,还不如意大利腔法语呢——所谓意大利腔法语很容易找到,随意看出法国歌剧比如《卡门》,听那些演员一路滚舌头发音就是了。当然,人家可以说,那是为了唱歌嘛。

    世上曾有过那么个时代,对口音格外细致。十八世纪时,英国绅士、法国宫廷搞社交圈子,对言辞口音精益求精,对带口音的莽撞青年,会边摇扇子边流露出高雅的不屑之意。十九世纪的俄罗斯贵族,都讲究要万里迢迢去法国,学一口巴黎贵族腔,才好回莫斯科或彼得堡,显示“咱见过世面,不再是野蛮人了”。类似的,中国各朝都有“官话”制度,官员得去礼部学习礼仪,学口好官话。在那个时代,某种贵族口音犹如世袭的徽章,一张嘴就能显出家世背景、庄园犬马。所以以前,春节晚会的小品,也很喜欢用正庄京片子,来嘲笑广东话:一种特别安全的娱乐。

    但拿口音说事,实在也不过是沙龙里的游戏。达·芬奇不会希腊语,拉丁文更差,靠自修,还带口音,自嘲说自己是senza lettere,即没教养的人。一般公认,莎士比亚只懂极少的拉丁语。前者的佛罗伦萨或托斯卡纳地区方言和后者的英文,在其各自的时代,都不登大雅之堂,但不妨碍他们两位的天神地位。实际上,亨利四世一辈子都没改掉他法语里的加斯科尼味,但这不妨碍他老人家在法国王位上作威作福,还娶了玛尔戈王后做老婆。

    官话和标准音的推行,本身是为了语言统一,彼此理解。理解基础之上的雕琢,更多是身份象征。而今王政时代早已远去,标准腔所代表的血统世袭,已成十八世纪的遗迹。在这个世界航路四通八达的广阔时代,口音变成了——随你信不信——另一种色彩斑斓的性感。在美国闯世界的印度高管,通常都保留着一口满嘴跑舌头的印度英语。意大利人说起法语来舌头不打卷,小舌音瞎蹦跶,还常能让法国姑娘心一起跟着跳起来。巴西人说法语一紧张特别像在嗫嚅,但比起脆生的巴黎法语,反而显得温厚可爱。这就像中文里四川话起伏悠扬、苏州话细致轻软、北京话里的儿化音吞吐浑成,各有所长一样。口音就是异域风情,而且是个最简单的开场白。

    “你口音很像哪里哪里的。”

    “对,我从哪儿哪儿来。”

    “啊,我一直听说但没去过,你那里怎么样?”一段美好友谊就开始了。

    就比方说吧,北京话还不是普通话的味道。你看老舍的小说,很容易觉得句子像老式留声机式的悠扬,爱转圈。在北京住一阵,就会觉得北京话比普通话醇厚。最标准的普通话长于沟通,煞是端庄,但比吴侬软语少了纤秀绵密,比京片子又欠了润厚诙谐。比起左晋右鲁的方言来,又缺了古朴悠扬,有点像无公害无污染无色无味的橡胶:拿来做高科技产物固然不错,但用来盛饭汤茶水这些日常琐碎的,就不及瓷碗那么有味道了。

    我故去的外婆是我见过的顶级的吴侬软语行家里手,是真正的语言大师。市井方言,出口浩荡,珠玑玉润,无穷匮也。形容吃饭慢则“前三灶吃到后三灶”,形容东西臭则“腾三间”,这些都是我自己按着音穿凿附会的,至于我外婆那些江南切口,很多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找东方朔来也考证不出具体怎么写。小时候我和她坐公车去城中公园时,一个男人挤车,推我一把,我跌倒在地。外婆当场发作,先一句话开场:

    “个杀千刀猪头三的小赤佬,卵(无锡话,男性生殖器)也叠(无锡话音叠者,拧掉也)落你个!”

    随后就是指东打西、诟南辱北,上及祖宗,下到孙辈,请该男子变成各类虫豸、鼠蚁、家禽、牲畜,身上长出各类疮疤,家里遭遇各类不幸,伦理纲常全混乱,灾祸病劫齐降临的一连串大骂。她那时声调雄猛,串字成珠,轻松拍出大堆匪夷所思,令我闻所未闻,根本不知道普通话该怎么写的吴白骂口来,直让那男人面如土色,周围看热闹的听到拍手称快:“阿姨结棍!”(阿姨厉害)

    如今想来,她老人家每次掺杂着无锡字眼的普通话,和“乐呢”“湖南芙兰”常咬混的四川普通话、“王黄”“子侄”难辨的上海普通话、打卷的英式法语、R和L不分的日式英语,其实都可爱得不得了。《红楼梦》里,史湘云咬字带口音,指着贾宝玉二哥哥叫“爱哥哥”,娇憨可爱,如见如闻。若没了口音,连撒娇卖痴扮可爱,都没那么便当了呢。

    普通朋友

    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我好友多,上至庙堂,下至庙会,三教九流天南地北。

    至交多了,故事自然也多:两肋插刀、雪中送炭、范张鸡黍、杵臼尔汝……林林总总攒了一箩筐。

    故而,与好友宴饮时常借酒自诩“小人”。

    没错,小人。

    旁人睨视不解,我挥着瓶子掉书袋:君子之交淡若水,这句话出自《庄子·山木》……

    好友嗯嗯啊啊,说:知道知道。

    我说:那你丫知道后半句吗?

    后半句是:小人之交甘若醴。醴,甜酒。

    我说:咱俩感情好吧,亲密无间吧?

    他说:是啊,挺亲密的啊,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一样哦。

    我说:那咱就是小人!

    好友慨叹:古人真伤人,一棍子打死一片。朋友之间感情好,怎么就都成了小人了呢?

    他问:咱干吗非要当小人啊,为什么不能当君子呢?为什么不能是君子之交甘若醴呢?

    怎么不能,谁说不能?只要你乐意,君子之交甘如康师傅冰红茶都行。

    好友被说糊涂了,弱弱地问:那个……那到底是君子之交好呢还是小人之交好呢?

    我说:你让我想想……

    我说:有时候君子之交比较好,有时候小人之交也不赖,但更多的时候当当普通朋友也挺不错的。

    好友怒,骂我故弄玄虚,曰友尽,催我上天台。

    我自罚一杯,烈酒入喉,辣出一条纵贯线。

    情义这东西,一见如故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的陪伴。

    阿弥陀佛么么哒。

    能当上一辈子彼此陪伴的普通朋友,已是莫大的缘分了。

    一

    讲个普通朋友的故事吧。

    作文如做饭,需切点儿葱丝,先爆爆锅。

    好吗?好的。

    先骂上600字当引子。

    其他圈子的朋友暂且按下不表,姑且聊聊娱乐圈的朋友吧。

    我是个对所谓的娱乐圈有点儿成见的人。虽在综艺娱乐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但称得上好友的圈中人士却寥寥无几。好吧,说实话我看不太惯很多人身上的习气。

    侯门深似海,娱乐圈深似马里亚纳海沟,沟里全是习气,深海鱼油一样,开水化不开。

    明星也好,艺人也罢,有时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慷慨激昂并不代表私底下的知行合一。

    不是说他在屏幕里传递的是正能量,他自己顺手也就等于正能量。

    不是说长得好看的就一定是好人。

    古时候有心机的人在宫里,现在都在台里,什么样的环境体制养育什么样的英雄儿女。

    当面亲如手足,背后挖坑拆墙、下刀子、大盆倒脏水的大有人在,各种骁勇善战,各种计中计,比《甄嬛传》厉害多了。

    真相往往出人意料。

    不多说了,天涯八卦大多是真的。

    腌臜的东西见得多了,自然懒得去敷衍。

    你精,我也不傻,我既不指望靠你吃饭,又不打算抢你的鸡蛋,大家只保持个基本的工作关系就好,爷懒得放下麦克风后继续看你演戏。

    一来二去,得罪了不少高人,也结了不少梁子,有时候原因很简单:你一个小小的主持人而已,喊你喝酒K歌是给你脸,三喊两喊喊不动你,给你脸不要脸是吧。

    我×,我听不了你吹的那些牛皮、看不惯你两面三刀的做派、受不了你那些习气,干吗要去凑你的那个局?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干吗要各种迁就你,硬给你当爸爸?

    我的原则很简单:不喜欢你就不搭理你,懒得和不喜欢的人推杯换盏假惺惺地交心。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贵圈”再乱也不至于洪洞县里没好人,能坐下来一起喝两杯的人还是有的。

    不多,只有几个。

    其中有一个姓董,别人习惯叫他大鹏。

    他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

    十年前的初冬我认识的大鹏,他那时供职搜狐网,也做主持人。

    他来参加我的节目,以嘉宾主持的身份站在舞台上。他捏着麦克风看着我笑,说:我听过你那首《背包客》,很好听……

    彼时,在综艺行业里还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是流浪歌手,我的歌百分百地地下,还没被大量上传到网上,只在藏地和滇西北一带小规模传播,这个叫大鹏的网络主持人居然听过,好奇怪。

    我愣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不熟,不想深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也曾一度是个地下音乐人,自己弹琴自己写歌。

    我那时也并不知道,他曾一度在塘沽码头上靠力气讨生活,经历过比流浪歌手更艰苦的生活。

    那次我们的话并不多,录完节目各自回家,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礼貌拘谨地告别,礼数丝毫没缺。

    我们没留电话,没加QQ,我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他,人走茶凉式的工作交集而已。职场不交友,这是不用多言的规矩,我傲娇,格外恪守。

    再度有交集是在几年后,大鹏在网络上积蓄了一些人气,被人喊作“脸盆帮帮主”。他正式入行电视主持界,接的第一档节目叫《不亦乐乎》,那档节目我主咖,他是我的搭档之一。

    那档节目是主持群的形式,主持人有四五个,大鹏在其中不起眼,他对稿子时最认真,奈何综艺节目的场上随机应变是王道,他初入行,还不太适应,经常插不上话。

    这种情况蛮危险,电视综艺节目录制是高度流水线化的,节目效果比天大,任何不加分的因素都会被剔掉,他如果不能迅速进入状态的话,几期节目后就会被换掉,而且之后也不会再被这个平台的制作方起用。

    当年的综艺节目少,每个台就那么一两档,而想上位的人却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每个主持岗位都积压着一堆一堆的简历,竞争就是这么激烈。

    没人会刻意去照顾他,是留是走只能靠自己。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二

    大鹏没被换掉。勤能补拙,他语言反应不是长项,就着重表现自己的互动能力,什么丑都敢出,什么恶搞的项目都乐意尝试,慢慢地在舞台上站稳了脚跟。

    他还找来本子,把台上其他主持人的金句记录下来,慢慢咂摸。

    我翻过他的本子,里面也有我说过的话,一笔一画记得蛮工整。

    我说:你这么记录意义不大,场上讲究现砸现挂,语言点往往如电光石火,稍纵即逝,很多话用过一次未必能再用。

    他点头,解释说:我是想留起来,以后说不定用得上……

    他用笨办法打磨自己的专业性,慢慢地,不仅话多了起来,且屡有出人意料的表现。那个主持团几次换人,他一直都没被换掉。

    中国的综艺节目曾一度风行游戏环节,片面追求场上综艺效果,以出丑出糗博眼球。我的节目也未能免俗,记得有一个环节保留了很久,是让人用嘴从水中叼橘子。

    水盛在大鱼缸里,满满的一缸,橘子借着水的浮力一起一伏,着实难叼,往往脑袋要扎进水里逡巡半晌方能弄出一个来。

    主持团里的成员都不太愿意参与这个游戏,有的怕弄湿发型,有的怕弄花了舞台妆。镜头背后几百万观众在看着呢,舞台上很多话不能明说,众人经常推诿半天。

    推来推去,推到大鹏头上,他硬着头皮上,一个环节玩完,现场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他从脑袋湿到裤裆。我注意观察他的表情,水淋淋湿漉漉的一张脸,看不清上面的异样。导演事后鼓掌,夸他的效果处理得好,从那以后这个环节成了大鹏的责任田,固定由他负责完成。

    换句话说,他每期节目负责把自己狼狈万分地弄湿一次,出糗一次,以换来观众的开怀大笑。

    靠出糗,他立住了脚跟,一直立到那档节目停掉。节目录得频繁,那两年,大家几乎每周都见。

    我慢热,他话也不多,合作了大半年才渐渐熟悉,也渐渐发现他和其他的同行不一样的地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凡艺人出行都习惯前呼后拥,再小的“咖”都要充充场面带上个助理。

    他却不一样,经常独自一人拖着大箱子来,独自一人整理衣装,再独自离去。问他怎么自己一个人来,他说没问题我自己能行,摆那个排场干吗。

    很多情况和他类似的艺人却不一样,他们宁可按天花钱,也要雇几个临时助理,有的还要多配个御用造型师。说是助理,其实大都只是个摆设。你是有多红啊,你是天王还是天后啊?你是要防着多少富有攻击性的粉丝,需要靠一堆助理来帮你呼前呵后、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不过是来参加一档综艺节目而已,又不是奥斯卡走红毯、格莱美领奖杯。

    那么担心跌份,有必要吗?

    大鹏不花那个钱,也不怕自己跌份,这一点颇得我心,故而又多生出几分亲近。

    有一个细节印象蛮深。有一回吃工作餐,组里同事搞错了,递给他的不是两荤两素的盒饭,里面只有一菜一饭,他双手接过去,接得自自然然,吃得和和气气。

    我要帮他换,他说太浪费了,别麻烦了。

    化妆间不大,我们小声地对话,旁边还有几个嘉宾在大声说话,她们嫌盒饭太油腻,正指挥助理联系外联导演打电话叫外卖。

    我那时候收工后约大鹏喝酒吃肉,去的都是小馆子。

    不算怎么聊得来的朋友,基于工作关系的熟人而已,聊了几句工作后就没什么话题了。

    我曾想和他聊聊我的另外几种生活,聊聊音乐和美术,丽江和拉萨……但这是个倡导努力奋斗、削尖脑袋往上爬的圈子,并不兼容其他的价值观,我拿不准他的反应会是如何,于是作罢。

    大家话都不多,只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有点儿像大学同学间的小聚会,不拘束,也不用刻意说些什么场面话,淡淡的,却蛮舒服。

    一直吃到第六次饭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你还写歌吗?

    我说:写哦!筷子敲在桌子上打拍子,我一唱就刹不住车。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打拍子,手里也捏着一根筷子。

    他给我讲了讲在吉林皇家建筑学院读书时组乐队的故事,我和他聊了聊自己的流浪歌手生涯。我那时才知道,录节目挣来的通告费他从不乱花,每次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妻子,他的妻子是他的同学,和他一起北漂,一起养家。

    他随意提及这些琐事,并不展开话题,我却能揣摩出那份轻描淡写背后的艰辛。

    京城米贵,居之不易,多少强颜欢笑的背后,都是紧咬的牙关。

    他那时追求的东西还不是生活,而是生存。

    三

    共事了一年半时,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那场节目的舞美道具出了问题,被威亚吊起的巨大的铁架子从天而降,正好砸向他。

    万幸,老天爷开眼,铁架子中间有个小空间,正好套住他。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那次风波后,我请他喝酒压惊,他给我看他刚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照片,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睡在他的手机屏幕里,闭着眼,张着小嘴。

    他说:……既然有了孩子,就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

    他摘了眼镜,孩子气的一张四方脸,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个已经当了爸爸的人。

    每个硬着骨头敢拼敢搏的人都有个柔软的理由,他的那个理由是这只小姑娘。

    从那次事件到今天也有好几年过去了,他的小女儿应该快上小学了吧,听说胖嘟嘟的,蛮乖。

    女儿哦,香香软软的女儿哦,真羡慕人。

    乖,长大了好好对你爸爸,他当年为了给你挣奶粉钱,差点儿被砸死在山东台1200平方米大的演播厅的舞台上。

    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你妈妈。

    我见证了大鹏黎明前的一小段黑夜,然后天亮了。

    我和大鹏结束合作时,他已经在数家电视台兼职了好几份主持人的工作,那是他最拼的一段时光。

    我想,我知道他拼命努力的原因是什么。

    天道酬勤,几年后他博出了一份企盼已久的温饱体面。拍电影、拍短剧、上春晚、出书……获得了苦尽甘来的掌声。

    上亿人把他喊作“屌丝男士”。

    按照世俗的界定,他终于成功了。

    人红是非多,他却很奇怪地罕有负面消息。

    有时候遇到共同认识的圈中人士,不论习气多么重,都没有在背后说他不好,普遍的论调是:他不是一般的努力,是个会做事也会做人的人。

    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我和大鹏的交集不深,不了解他其他的几面,但仅就能涉及的那些面而言,确是无可厚非。他是个好人。

    不是因为大鹏现在红了,所以才要写他,也不是因为我和他是多么情比金坚的挚友。

    我和他的交情并没有好到两肋插刀的境地。

    从同事到熟人,当下我们是普通朋友,如果这个圈子有朋友的话。

    之所以写他,只是觉得,一个如此这般的普通朋友,得之我幸。

    这是个扯淡的世界,一个男人,在庸常的生活模式中打拼,靠吃开口饭谋衣食,上能对得起父母师长,下能对得起朋友妻儿,且基本能做到有节有度,实在已是万分难得。

    这样的人我遇见得不多,大鹏算一个。

    能和这样的人做做普通朋友,不是挺好的嘛。

    这两年和大鹏遇见的机会屈指可数,工作上早没了交集,但奇怪的是,关系却并未疏远。

    他出书了,我去买上一本,再买一本,每遇到一家书店就买一本。我出书了开发布会,他请假跑来帮忙,事毕饭都不吃,匆匆返程赶场忙通告。

    我没谢他,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谢谢”不用说出口。

    我有另外一个普通朋友隐居在大理,名字叫听夏。

    听夏曾说:普通朋友难当。今天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符合了他的观念,或者对他有利,他就喜欢你,觉得你好。明天你不符合他的观念了,或者做了什么影响他的事情,他就不喜欢你了,觉得你坏……世事大多如此,人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幻觉,并四处投射、破灭、又收回。

    结合听夏的话看看周遭,叹口气,世事确是如此。

    但好像和大鹏之间还未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一年中偶尔能坐下来喝杯酒时,和之前一样,话不多。

    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大家都老了一点儿了。

    我不勉励他的成功,他也不劝诫我的散淡,彼此之间都明白,大家都在认认真真地活着,都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不就足够了吗?

    废那么多话干吗?喝酒喝酒,把桌子上的菜吃光才是正事。

    普通朋友嘛,不评论不干涉不客套不矫情,已是最好的尊重。

    四

    我对普通朋友这四个字的理解很简单:

    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大家点头微笑,结伴一程。

    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

    你是我的普通朋友,我不奢望咱们的关系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浓。

    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同路人而已。

    能不远不近地彼此陪伴着,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未来太远,现下就是永远

    可能看到一个视频决定健身,可能因为一个演讲决定看书,可能看到大牛决定背单词,可能因为生病决定早睡。可又心血来潮,即使生病那么难受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时刺激能改变一时,却没法形成持之以恒的动力。要改变要么想办法刺激自己,要么发自内心地去坚持。不必等到什么好状态、好天气,就在此时此刻。

    每年的1月我都非常矛盾,不能接受自己又老了一岁,就像不能接受吃到一半的小龙虾被人端走了。浑蛋!还我小龙虾!还我时间!

    但我又暗自期待新一年的到来,仿佛每一年我都是这样。我总觉得新的一年我就可以转运,我就可以重新洗牌,我就可以从头开始,我就可以焕然一新。

    于是在这样的循环里,我走过了一年又一年。

    有那么好几年,我都在年初时信誓旦旦,在年末时黯然神伤。

    好在最近我逐渐摆脱了这样的状态,尽管每次老一岁时,我还是有小龙虾吃到一半被人端走的感觉。

    曾经有那么一个年初,我满心期待地列了很多计划,发誓新的一年一定要有所改变。我买了四本单词书,我在各种网站找有用的资源,我下了很多电影,只要有用的东西我一定会先收藏,然后告诉自己有时间再看。

    那阵子我和基友说好互相监督:每天背一百个单词,每周看一个公开课,每三天看完一本书。为此我们赌咒发誓,做了万全的准备,甚至做好了互相惩罚的措施。

    比如某天我少背了两个单词,我就得让他在我脸上涂鸦然后拍照,并且全程不能反抗……我心说,我走的是偶像派路线好吗?而且全程不能反抗是什么鬼!

    ……然后两个月里我被他拍了十次,然后为了让他把照片销毁请他吃了十顿饭。

    他也没好到哪里去,他是社交小王子,身旁的电话就没断过。于是他也把自己的计划一拖再拖,他跟我唯一的区别是,他从来不怕我在他脸上乱涂乱画……

    最后他把自己的拖延症归结于宇宙。他说,每次都那么巧刚拿起单词书就有电话,这一定是整个宇宙都不想让他学习,他应该顺应宇宙的意思。

    他说这话的时候太过正经,我居然顺着他的意思点了点头……

    后来有一天我想起来我那时候收藏的很多资料,打开时却发现原作者点了删除。

    我收藏的是什么,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屏幕上的一句句“你收藏的文章已被原作者删除”“你收藏的资源已过期”,像是一个个巴掌打在我的心头。

    我不怀疑我当时的动力,否则我也不会花那么多时间去搜集那些资料;就像我丝毫不怀疑每年伊始,我想要改变自己的决心。

    我们想要改变世界,但我们连自己最深恶痛绝的习惯都改不掉;我们想出去旅行,却往往连下楼买菜都懒得走;我们想要静下心来看几本书,却连翻开第一页的勇气都没有。

    慢慢地,我们变得能花几个小时刷微博,却没办法花几个小时看书。

    信誓旦旦有多容易变成说说而已?大概就像你每逢新的一月都会告诉自己一定要改变一样容易。这就像个固定的仪式,新的一个月、新的一年你都这么告诉自己,可到头来毫无改变。

    明天我要把这本书看完,明天我要多背几个单词,明天我要开始减肥,明天我要开始改变。

    当初我们都是信誓旦旦,到了最后我们通通惨败。

    所以我想,今天能改变的事情,为什么要等到明天?今天就可以从头开始,为什么要等时间走到新的一年。为什么我们都在等待着那么一个时间点,告诉自己要改变,然后又把那些誓言扔在脑后?

    人生必须有这样的一些时刻,你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想着老子非把这件事情做了不可。然后豁出去做这事,做完后浑身舒爽;人生必须有这样的一些时刻,你对自己的某个坏习惯忍无可忍,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改,豁出去改到最后真的改掉。不要安慰自己,要么就真心喜欢现在的自己,要么就去变成喜欢的自己。

    我希望现在就是那个时刻,我希望早一点改变,所以我再也不去考虑明天,再也不去考虑以后,现在就是永远。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一次次对自己说来日方长,厌倦一次次安慰自己。

    未来太遥远,我不知道它会不会来,今天就是我的永远。

    我的做法是给自己定一个非常短期的目标,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把这个目标完成了就奖励自己一个大休息,彻底放空的那种,工作什么的都不管。用心做好手头的事,这样在放松的时候才能心安理得。

    在这段时间内,我不允许自己再犹豫再纠结,我会把所有的都扔掉。“尼玛,就这么短的时间,哥都坚持不下来?这不能够!”抱着这样的想法坚持下去,就能坚持下来。

    Work hard,play hard。

    另外,不要期待短期内一件事情会给你带来特别大的回报,很多时候充实感已经足够。你不能指望着一本书就能改变你的人生,凡是抱着这种想法读书的人大多都读不出来什么。你需要读上几百本或者保持思考,才能对你的生活产生影响。

    接着就是我个人的一点小办法,我通常会在起床之后把该做的又不想做的事情都点开,逼着自己开始,不给自己“我刷一会儿微博就开始”的机会。(像我这样的人,一开微博就会刷半小时,开玩笑,当然不能开。)

    这样做的好处除了上面说的,还有就是到了夜晚我的时间都是我自己的,而那个时候通常都是忙碌的时候。不管是上网放松找朋友聊天,还是出去玩都可以自由地安排时间,不必担心自己还有任务没做完。

    当然还有很多人是越晚效率越高的,我在写书这方面就是。同样,我也会把所有要做的东西都点开,把手机扔在一旁,能不上网的时候就不打开网页。

    另外我是一个特别需要听歌的人,我的歌单里永远都有几首我听了会很有动力的歌,或者是那些能帮助我focus集中注意力的歌。每个人的歌都不同,但我想每个人都有那么几首歌能激励自己。我就会反复地听那些歌。

    永远不要相信自己“玩五分钟就去学习”的鬼话,社交网络能不看就不看,最多刷一个朋友圈,忍住不要回复任何人。要杜绝自己的一切手贱,就把手机这个“万恶之源”暂时扔到一旁。其实大多时候你不能集中注意力,不是有别人来打扰你,而是你自己给别人打扰你的机会。

    所以就是:找到做完之后会让自己充实的事情;厘清放松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之后的旅行当作努力工作的奖励,而不是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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