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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未必,我当初跟你老嫂子也是一见钟情呢,我看姑娘不错,凡事也挺认真的,”刘征明递给他一支烟,“她既然对你有心,你就尝试下,不要年纪轻轻活得跟和尚似的。”
“谁说我活得跟和尚似的了?我不良嗜好多着呢,”程立点了火,语气微沉,“她来这里,只是偶然。”
“你在这里,也不是必然。”
程立吸了口烟,抬起眼:“刘局,你这是在动摇军心吗?”
“什么军心,我就说你自己那颗心。”
“没戏,”程立嘴角轻扯,“我跟她就不是一路人。”
至于心,他也没有了。
阳光很好。戒毒所的走廊里,穿着同色衣服的未成年吸毒人员或站或立,有的在聊天笑闹,有的在下棋看书,有的只是静静地晒着太阳。
“好看吗?”沈寻看着靠墙的一个女孩子,指了指她手中的书,是《飘》。
女孩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眸看着她,点点头。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沈寻微笑,“我也很喜欢这本书,许多年前,看了好几遍,有些句子都背得很熟了。”
女孩仍是沉默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感觉到她有交流的欲望,沈寻又问。
“14岁,罗心雨。”女孩轻声说。
“名字很美,”沈寻凝视她稚嫩却又透着娇俏的少女脸庞,“跟你人一样。”
“谢谢。”罗心雨的脸上浮起一丝羞涩,她合上了书,放在自己腿边。
沈寻看清了她的手背,顿时一怔。那双白嫩的手上,全是斑斑点点的伤痕。
注意到了她的目光,罗心雨下意识地把双手藏到了身侧,沉默了一下,又缓缓出声:“是我爸用烟头烫的,他逼我给他买毒品。”
沈寻心口一颤:“然后你自己也吸了?”
“我不肯,他逼我吸的,”女孩咬唇,低头掩饰眼里的泪光,“当初我妈受不了他吸毒,跑了,留下我跟他。”
“你吸了多久了?”沈寻问。
“一年,三个月前我爸死了,我被一个警察叔叔带到了这里。”罗心雨擦了一下眼泪,抬起头,“姐姐,你也是警察吗?”
“我不是,我是记者。”沈寻答。
“那你一定写文章写得很好,”罗心雨的眼神中流露出崇拜,“我也很喜欢写作文。”
“很棒啊,继续坚持。”沈寻笑。
“我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罗心雨问。
“你说。”
“我想要妈妈回来看我,”罗心雨把伤痕累累的双手伸出来,“姐姐,如果你拍下我的照片,把我写在报道上,我妈妈看到了,会回来找我吗?”
沈寻喉中哽咽,鼻间泛起酸意。
“寻姐,林局他们要走啦。”王小美在走廊那头喊了她一声。
沈寻应了一声,朝罗心雨扬了扬手机:“我会完成你的心愿。”
手机里,有她刚才给罗心雨拍的照片。
“再见,”她抚抚女孩的头发,“加油。”
走出去很远,她回头,看见罗心雨还站在走廊那边望着她,她停住脚步,又挥了挥手。
刚坐进局里的商务车里,沈寻就听到了微信提示音。她点开一看,却是来自坐在身旁的王小美的。
“可惜了,你刚才没看到林局和戒毒所领导聊天时那谈笑风生的样子,简直迷死人。”
沈寻瞅了一眼前座的男人,也就是这条微信的男主角局长林聿,嘴角忍不住扬起,在一堆花痴的表情下面回复了一句:“原来你喜欢这型,但是他对你而言是大叔了吧。”
“我就是纯欣赏,没想到新来的局长这么帅,尤其他那双眼睛,简直会放电,一笑起来,更是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小美激动地补充。
“你们这些孩子就是天真,容易被外表所惑,”沈寻抬头,看了一眼男人清俊斯文的侧颜,无声地叹了口气,回复道,“以他的年纪,坐到本市公安局局长的位置上,绝对是笑面虎一只。”
回到局里,林聿先下了车,但没有先行离开,而是站在一旁,耐心地等她们下了车。
“王小美同志,辛苦你了啊。”他微笑,声音温和。
“不辛苦,分内事,”小美的脸一红,在微信上那股花痴劲儿全都换成了此刻的手足无措,“林局再见,我先回办公室了。”
沈寻瞅着她一溜烟儿小跑而去的背影,忍不住乐了,也跟着往办公楼走。
“丫头,你的本子不要了?”林聿的声音在她身后缓缓扬起。
沈寻转过头,看见他正从座位上拿起一个记录本。
“哦,谢谢林局。”她接过来,笑了笑,又要走。
“还跟我装不熟呢,”低沉慵懒的声音再度扬起,“连声小舅也不叫,在外面混野了吧你?”
沈寻止住脚步,看着一步步走近的林聿,干笑一声:“必须装,不然影响不好。”
“什么影响?”林聿睨着她,“我是给沈大记者你丢人了还是怎么的?”
“哪能啊,是我给您丢人了,”沈寻皱着小脸,“哎,你说郑书春是不是坑我呢,她是你老同学,她早就听到风声你可能会调来吧?所以她就趁机把我发配到这里?”
林聿轻哼了一声:“我又不需要你们给我做宣传。我告诉你,你的报道里敢有一个字提到我,我找你算账。”
“那你今天叫上我干什么呀?人家还以为你新官上任特能炒作呢。”
“我管别人说什么呢。好久不见,我特别想念我外甥女,不行吗?”林聿看着她,笑得格外温柔和气,他抬手冲着她鼻尖指了指,“听说你要在这儿至少待一个月吧,在我的地盘,你给我乖乖的,要是瞎捣乱,小心我治你。”
这老狐狸。沈寻无语,撇着嘴抬头望着他。
“没用,”林聿摇头,“别摆出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骗你姥爷行,我就算了,我还不知道你什么鬼灵精德行。”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沈寻知道,她这个小舅,绝对的天使面孔魔鬼心肠。
“程队,那是新来的林局和寻姐吧。”张子宁一边望着树下两个人,一边和程立往前走,“他们好像聊得挺愉快的。”
远远望去,男的清俊挺拔,女的娇俏纤细,两人相对说笑着,气氛美好。
程立没说话,戴着黑色墨镜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咱们要去打个招呼吗?”张子宁忍不住问。
“没空。”程立冷冷道。
“小舅,我问你借辆车呗,”正要和林聿道别,沈寻又想起一件事,“我有个采访对象,在附近的小镇。”
“安全吗?我派个人送你去?”
“不用,没有什么危险,而且我工作时一个人闯荡惯了,多个人陪着反而不自在。”沈寻摆摆手。
“行吧。”林聿点点头,“你要用车的时候给我发微信。”
“谢谢。”得着了好处,沈寻欢快地朝他笑了笑,插着口袋往办公楼走,却在看到迎面而来的男人时,笑容僵在脸上。
她的反应也直接落入程立的眼里,墨镜后的黑眸微沉。
只是数秒间,沈寻侧过脸,避开和他的对视。
——我的人生,和你有什么关系?
昨晚,他无情的话语,分明还在耳边回响。
说没有受伤的感觉,那是骗人的。
从小到大,在异性方面,她从没受过这种苛待和漠视。可人就是贱啊,越是难得到,越是想要。
她一言不发,和他擦肩而过。那一霎间,心中泛起一丝刺痛。
“寻姐?”张子宁打招呼的手停在半空,因为被忽略而一头雾水,他转头看了看沈寻的背影,又看向程立似乎有些阴沉的侧脸——这是什么情况?
对于张子宁的不解目光,程立视而不见,继续往前走。却见新局长朝这边一侧首,微笑点头:“程队?”
林聿打量着对面的后生,他翻过人事档案,即使对方戴着墨镜,那股气势仍和履历照片上一样桀骜不驯。嗯,身高一米八五,光是勇猛外形就足以震慑人,还是硕士双学位,胆色智力兼具,所以战功累累。
他心细如发,瞧见了刚才沈寻和程立擦肩时都没有互打招呼。这没道理,沈寻过来是做禁毒专题的报道,照说最熟悉的人应该就是这位大队长,是什么原因,让他那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外甥女,跟只小刺猬一样别扭?
“林局您好。”程立摘下墨镜,同他握手,不卑不亢。
“百闻不如一见。”林聿微笑,掌心相触,坚硬处是厚茧,腥风血雨里磨出来的印记。
“彼此彼此。”程立声音平静,不高不低。
“同心协力,互相支持。”林聿凝视眼前这张冷峻的脸庞,阳光落在那人额上,衬得那双眼越发明亮锋利——就像曾经的自己。说的是平淡无奇的客套话,寥寥数字,曾经,多少兄弟手足,师长战友,彼此间都说过这样的话,到后来,都没能一起走到最后。就比如,眼前这个男人,为自己尸骨无存的恋人立了一座衣冠冢,年年都去看望。
林聿收回手:“去忙吧,回头见。”
程立颔首,与他告别。
“可知我曾为你洒过泪,今天仍感悲痛。愿我可不记起以往的事,让我心将痴情放松……几多痴心枉种,我内心中多悲痛,从前事似万重,多少柔情多少梦,已随水和风中轻轻送……”
街头的理发店里,传来哀怨老歌,和着家长里短,八卦声声。
“听说,中了十几刀呢,死不瞑目。”
“十几刀啊,这么惨,能瞑目吗……唉,早就说过干他那行没有好下场,你看吧。”
“可怜了阿娟,年纪轻轻就守了寡。”
“当初也劝过她,那样的男人不能嫁,就是不听。阿红,你记住哦,一定要好好读书,听话,不要学你娟姐那样。”
“好在没孩子,还是可以改嫁的。”
“难说,你看她那个丢了魂的样子……”
沈寻走过坐在街头闲言碎语的三姑六婆,迈进小卖铺:“一瓶矿泉水,谢谢。”
坐在里面的女人低着头,仿佛没有听见。等沈寻重复了一遍,她才大梦初醒般地站起身,手忙脚乱地从地上一个纸箱里拿出一瓶水,递过来。
“一块五,”她低声说,抬头看见沈寻后表情一怔,“是你?”
“方不方便,我们聊一聊?”沈寻开口,凝视她憔悴的脸色。
“找你三块五,”李娟语气冷淡,“小姐,我的命运都已经被你说中,你还想聊什么,预测我后半生吗?不用了,外面那些人也已经替我算得很清楚了,我都听得见。”
“对不起。”沈寻看着她,语气诚恳。
“不用说对不起,”李娟坐下来,面带自嘲,“路是我自己选的,人是我自己挑的,事到如今,多一个人或少一个人笑话我,我不在乎。”
“不在乎?”一道粗哑的嗓音插了进来,“你再不在乎,你男人欠的钱还是要还的啊。”
一胖一瘦两个男人进了门,在沈寻身旁站定,脸上皮笑肉不笑,目光却透着凶狠:“总共两万,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们就把这铺子砸了。”
李娟猛地站起身,脸色发白:“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们给我留下铺子,我可以慢慢还。”
“你慢慢还?”胖子冷笑了一声,“好啊,下个月还就三万,你愿不愿意?你男人死了,不是还有娘家吗?”
“不许你们去骚扰我娘家!”李娟像被咬到一样,激动地喊出声。
“那就赶紧还钱——”
“我这里有两千块,”沈寻从包里翻出一沓钱,递到胖子眼前,“你们先拿走,行不行?”
“不——”李娟的话还没出口,胖子就一把将钱抢到手里,猥琐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沈寻,又扫向李娟,“这不还有个金主嘛,行,今天就这样,回头我再来找你,下次可不会这么容易就算了。”
待两人走出视线,李娟仍然气得浑身发抖。她颓然地坐下来,捂住脸,泪水顺着指缝溢出。
沈寻沉默站在一旁,等她情绪平复。
对面店里的歌声依然在飘:“风中风中心里冷风,吹失了梦,事未过去就已失踪……过去的心火般灼热,今天已变了冰冻……”
她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支烟,放到嘴边。
待沈寻烟抽尽,李娟也止住了泪水,拉开了抽屉,数出零零碎碎的一沓钱,递了过来:“这里有九百块,先还给你,你把手机号给我下,剩下的我凑足了再给你。”
“不如就当我花钱买故事,”沈寻轻轻推开,“放心,我会匿名。”
“这点烂故事也值两千块吗?”李娟自嘲一笑,她咬咬牙,大概权衡了一下,终是把钱收了回去,“你想知道什么?”
“他没留点钱给你吗?”沈寻问。
“有的,之前家里还藏了七万块现金,只是他一走,已经连着来了几拨要债的,都掏空了。”
“怎么会欠下这么多钱?”沈寻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买粉欠的?”
“买粉哪会容许你赊账,”李娟摇头,“贵平虽然会跑腿送货,但他自己从来不碰,是他有两个兄弟已经成瘾,借钱吸毒,他讲义气,自不量力地替他们担保。”
“我只剩下这栋房产,但估计变卖了也不够抵债。”循着李娟的视线,沈寻也打量了下这栋小二层楼,下面是小铺子,上面就是他们夫妻俩的住处,家具简单,收拾得还算整齐。
“你没想过离开?”沈寻看着她发间簪着一朵小白花。
“想过,”李娟轻叹了一声,“只是这两天,还是像在做梦,想着梦一醒,也许他就会回来。他说过,想要一个孩子,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忍着不吸毒的原因。”
“沈小姐,你究竟想知道些什么呢?贵平的东西,几乎都被警察搜了去,说是证物,要仔细查看,才能判断是否可以尽数还我。”李娟仰起头,努力眨去眼眶里满溢的泪,“他就这样横尸郊外,谁都想从他的死里挖出点东西出来,可我呢,我才是最需要一个交代的人。”
“当然,谁都认为我活该,是我自己挑的老公。”她笑了笑,脸上满是苦涩,“那年我还上高一,他堵在校门口,带着一帮小兄弟,叼着一支烟,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呵呵,小时候不懂事,古惑仔电影看太多,以为只要混江湖的都有机会成为老大,呼风唤雨,吃香喝辣。而我,是被捧在手心里的阿嫂。贵平这个人……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色厉内荏。他心软,做不来真正的坏事。可那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呀,越走越远,越走越深,脱不开身,却又混不到出头日。”
沈寻靠着门框,静静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白裙飘飘的年纪,多容易迷眼。那个人邪气一笑,就可以为他赴汤蹈火。
多年之后,已为人妇的女同学们聚首,闲话家常间提起:你们还记不记得高三(2)班的那朵班花?
哦,你说李娟啊,记得,高中毕业就嫁了个混黑社会的,听说老公后来被人砍死了。
啊,好可怕。哎,这家餐厅的菜不错。
嗯嗯,是呢,下次带我老公来吃。
人世间几番笑闹,谁会记得她曾经奋不顾身的爱情。
沈寻的目光又落在自己的球鞋上,她想起那天在客栈,冯贵平带血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腕,弄脏了她的鞋。那时候,这个男人之于她,只是一摊卑微的、令人厌恶的血肉。却原来,再不堪的人,也曾背负一身沉重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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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未必,我当初跟你老嫂子也是一见钟情呢,我看姑娘不错,凡事也挺认真的,”刘征明递给他一支烟,“她既然对你有心,你就尝试下,不要年纪轻轻活得跟和尚似的。”
“谁说我活得跟和尚似的了?我不良嗜好多着呢,”程立点了火,语气微沉,“她来这里,只是偶然。”
“你在这里,也不是必然。”
程立吸了口烟,抬起眼:“刘局,你这是在动摇军心吗?”
“什么军心,我就说你自己那颗心。”
“没戏,”程立嘴角轻扯,“我跟她就不是一路人。”
至于心,他也没有了。
阳光很好。戒毒所的走廊里,穿着同色衣服的未成年吸毒人员或站或立,有的在聊天笑闹,有的在下棋看书,有的只是静静地晒着太阳。
“好看吗?”沈寻看着靠墙的一个女孩子,指了指她手中的书,是《飘》。
女孩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眸看着她,点点头。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沈寻微笑,“我也很喜欢这本书,许多年前,看了好几遍,有些句子都背得很熟了。”
女孩仍是沉默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感觉到她有交流的欲望,沈寻又问。
“14岁,罗心雨。”女孩轻声说。
“名字很美,”沈寻凝视她稚嫩却又透着娇俏的少女脸庞,“跟你人一样。”
“谢谢。”罗心雨的脸上浮起一丝羞涩,她合上了书,放在自己腿边。
沈寻看清了她的手背,顿时一怔。那双白嫩的手上,全是斑斑点点的伤痕。
注意到了她的目光,罗心雨下意识地把双手藏到了身侧,沉默了一下,又缓缓出声:“是我爸用烟头烫的,他逼我给他买毒品。”
沈寻心口一颤:“然后你自己也吸了?”
“我不肯,他逼我吸的,”女孩咬唇,低头掩饰眼里的泪光,“当初我妈受不了他吸毒,跑了,留下我跟他。”
“你吸了多久了?”沈寻问。
“一年,三个月前我爸死了,我被一个警察叔叔带到了这里。”罗心雨擦了一下眼泪,抬起头,“姐姐,你也是警察吗?”
“我不是,我是记者。”沈寻答。
“那你一定写文章写得很好,”罗心雨的眼神中流露出崇拜,“我也很喜欢写作文。”
“很棒啊,继续坚持。”沈寻笑。
“我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罗心雨问。
“你说。”
“我想要妈妈回来看我,”罗心雨把伤痕累累的双手伸出来,“姐姐,如果你拍下我的照片,把我写在报道上,我妈妈看到了,会回来找我吗?”
沈寻喉中哽咽,鼻间泛起酸意。
“寻姐,林局他们要走啦。”王小美在走廊那头喊了她一声。
沈寻应了一声,朝罗心雨扬了扬手机:“我会完成你的心愿。”
手机里,有她刚才给罗心雨拍的照片。
“再见,”她抚抚女孩的头发,“加油。”
走出去很远,她回头,看见罗心雨还站在走廊那边望着她,她停住脚步,又挥了挥手。
刚坐进局里的商务车里,沈寻就听到了微信提示音。她点开一看,却是来自坐在身旁的王小美的。
“可惜了,你刚才没看到林局和戒毒所领导聊天时那谈笑风生的样子,简直迷死人。”
沈寻瞅了一眼前座的男人,也就是这条微信的男主角局长林聿,嘴角忍不住扬起,在一堆花痴的表情下面回复了一句:“原来你喜欢这型,但是他对你而言是大叔了吧。”
“我就是纯欣赏,没想到新来的局长这么帅,尤其他那双眼睛,简直会放电,一笑起来,更是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小美激动地补充。
“你们这些孩子就是天真,容易被外表所惑,”沈寻抬头,看了一眼男人清俊斯文的侧颜,无声地叹了口气,回复道,“以他的年纪,坐到本市公安局局长的位置上,绝对是笑面虎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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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美同志,辛苦你了啊。”他微笑,声音温和。
“不辛苦,分内事,”小美的脸一红,在微信上那股花痴劲儿全都换成了此刻的手足无措,“林局再见,我先回办公室了。”
沈寻瞅着她一溜烟儿小跑而去的背影,忍不住乐了,也跟着往办公楼走。
“丫头,你的本子不要了?”林聿的声音在她身后缓缓扬起。
沈寻转过头,看见他正从座位上拿起一个记录本。
“哦,谢谢林局。”她接过来,笑了笑,又要走。
“还跟我装不熟呢,”低沉慵懒的声音再度扬起,“连声小舅也不叫,在外面混野了吧你?”
沈寻止住脚步,看着一步步走近的林聿,干笑一声:“必须装,不然影响不好。”
“什么影响?”林聿睨着她,“我是给沈大记者你丢人了还是怎么的?”
“哪能啊,是我给您丢人了,”沈寻皱着小脸,“哎,你说郑书春是不是坑我呢,她是你老同学,她早就听到风声你可能会调来吧?所以她就趁机把我发配到这里?”
林聿轻哼了一声:“我又不需要你们给我做宣传。我告诉你,你的报道里敢有一个字提到我,我找你算账。”
“那你今天叫上我干什么呀?人家还以为你新官上任特能炒作呢。”
“我管别人说什么呢。好久不见,我特别想念我外甥女,不行吗?”林聿看着她,笑得格外温柔和气,他抬手冲着她鼻尖指了指,“听说你要在这儿至少待一个月吧,在我的地盘,你给我乖乖的,要是瞎捣乱,小心我治你。”
这老狐狸。沈寻无语,撇着嘴抬头望着他。
“没用,”林聿摇头,“别摆出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骗你姥爷行,我就算了,我还不知道你什么鬼灵精德行。”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沈寻知道,她这个小舅,绝对的天使面孔魔鬼心肠。
“程队,那是新来的林局和寻姐吧。”张子宁一边望着树下两个人,一边和程立往前走,“他们好像聊得挺愉快的。”
远远望去,男的清俊挺拔,女的娇俏纤细,两人相对说笑着,气氛美好。
程立没说话,戴着黑色墨镜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咱们要去打个招呼吗?”张子宁忍不住问。
“没空。”程立冷冷道。
“小舅,我问你借辆车呗,”正要和林聿道别,沈寻又想起一件事,“我有个采访对象,在附近的小镇。”
“安全吗?我派个人送你去?”
“不用,没有什么危险,而且我工作时一个人闯荡惯了,多个人陪着反而不自在。”沈寻摆摆手。
“行吧。”林聿点点头,“你要用车的时候给我发微信。”
“谢谢。”得着了好处,沈寻欢快地朝他笑了笑,插着口袋往办公楼走,却在看到迎面而来的男人时,笑容僵在脸上。
她的反应也直接落入程立的眼里,墨镜后的黑眸微沉。
只是数秒间,沈寻侧过脸,避开和他的对视。
——我的人生,和你有什么关系?
昨晚,他无情的话语,分明还在耳边回响。
说没有受伤的感觉,那是骗人的。
从小到大,在异性方面,她从没受过这种苛待和漠视。可人就是贱啊,越是难得到,越是想要。
她一言不发,和他擦肩而过。那一霎间,心中泛起一丝刺痛。
“寻姐?”张子宁打招呼的手停在半空,因为被忽略而一头雾水,他转头看了看沈寻的背影,又看向程立似乎有些阴沉的侧脸——这是什么情况?
对于张子宁的不解目光,程立视而不见,继续往前走。却见新局长朝这边一侧首,微笑点头:“程队?”
林聿打量着对面的后生,他翻过人事档案,即使对方戴着墨镜,那股气势仍和履历照片上一样桀骜不驯。嗯,身高一米八五,光是勇猛外形就足以震慑人,还是硕士双学位,胆色智力兼具,所以战功累累。
他心细如发,瞧见了刚才沈寻和程立擦肩时都没有互打招呼。这没道理,沈寻过来是做禁毒专题的报道,照说最熟悉的人应该就是这位大队长,是什么原因,让他那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外甥女,跟只小刺猬一样别扭?
“林局您好。”程立摘下墨镜,同他握手,不卑不亢。
“百闻不如一见。”林聿微笑,掌心相触,坚硬处是厚茧,腥风血雨里磨出来的印记。
“彼此彼此。”程立声音平静,不高不低。
“同心协力,互相支持。”林聿凝视眼前这张冷峻的脸庞,阳光落在那人额上,衬得那双眼越发明亮锋利——就像曾经的自己。说的是平淡无奇的客套话,寥寥数字,曾经,多少兄弟手足,师长战友,彼此间都说过这样的话,到后来,都没能一起走到最后。就比如,眼前这个男人,为自己尸骨无存的恋人立了一座衣冠冢,年年都去看望。
林聿收回手:“去忙吧,回头见。”
程立颔首,与他告别。
“可知我曾为你洒过泪,今天仍感悲痛。愿我可不记起以往的事,让我心将痴情放松……几多痴心枉种,我内心中多悲痛,从前事似万重,多少柔情多少梦,已随水和风中轻轻送……”
街头的理发店里,传来哀怨老歌,和着家长里短,八卦声声。
“听说,中了十几刀呢,死不瞑目。”
“十几刀啊,这么惨,能瞑目吗……唉,早就说过干他那行没有好下场,你看吧。”
“可怜了阿娟,年纪轻轻就守了寡。”
“当初也劝过她,那样的男人不能嫁,就是不听。阿红,你记住哦,一定要好好读书,听话,不要学你娟姐那样。”
“好在没孩子,还是可以改嫁的。”
“难说,你看她那个丢了魂的样子……”
沈寻走过坐在街头闲言碎语的三姑六婆,迈进小卖铺:“一瓶矿泉水,谢谢。”
坐在里面的女人低着头,仿佛没有听见。等沈寻重复了一遍,她才大梦初醒般地站起身,手忙脚乱地从地上一个纸箱里拿出一瓶水,递过来。
“一块五,”她低声说,抬头看见沈寻后表情一怔,“是你?”
“方不方便,我们聊一聊?”沈寻开口,凝视她憔悴的脸色。
“找你三块五,”李娟语气冷淡,“小姐,我的命运都已经被你说中,你还想聊什么,预测我后半生吗?不用了,外面那些人也已经替我算得很清楚了,我都听得见。”
“对不起。”沈寻看着她,语气诚恳。
“不用说对不起,”李娟坐下来,面带自嘲,“路是我自己选的,人是我自己挑的,事到如今,多一个人或少一个人笑话我,我不在乎。”
“不在乎?”一道粗哑的嗓音插了进来,“你再不在乎,你男人欠的钱还是要还的啊。”
一胖一瘦两个男人进了门,在沈寻身旁站定,脸上皮笑肉不笑,目光却透着凶狠:“总共两万,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们就把这铺子砸了。”
李娟猛地站起身,脸色发白:“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们给我留下铺子,我可以慢慢还。”
“你慢慢还?”胖子冷笑了一声,“好啊,下个月还就三万,你愿不愿意?你男人死了,不是还有娘家吗?”
“不许你们去骚扰我娘家!”李娟像被咬到一样,激动地喊出声。
“那就赶紧还钱——”
“我这里有两千块,”沈寻从包里翻出一沓钱,递到胖子眼前,“你们先拿走,行不行?”
“不——”李娟的话还没出口,胖子就一把将钱抢到手里,猥琐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沈寻,又扫向李娟,“这不还有个金主嘛,行,今天就这样,回头我再来找你,下次可不会这么容易就算了。”
待两人走出视线,李娟仍然气得浑身发抖。她颓然地坐下来,捂住脸,泪水顺着指缝溢出。
沈寻沉默站在一旁,等她情绪平复。
对面店里的歌声依然在飘:“风中风中心里冷风,吹失了梦,事未过去就已失踪……过去的心火般灼热,今天已变了冰冻……”
她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支烟,放到嘴边。
待沈寻烟抽尽,李娟也止住了泪水,拉开了抽屉,数出零零碎碎的一沓钱,递了过来:“这里有九百块,先还给你,你把手机号给我下,剩下的我凑足了再给你。”
“不如就当我花钱买故事,”沈寻轻轻推开,“放心,我会匿名。”
“这点烂故事也值两千块吗?”李娟自嘲一笑,她咬咬牙,大概权衡了一下,终是把钱收了回去,“你想知道什么?”
“他没留点钱给你吗?”沈寻问。
“有的,之前家里还藏了七万块现金,只是他一走,已经连着来了几拨要债的,都掏空了。”
“怎么会欠下这么多钱?”沈寻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买粉欠的?”
“买粉哪会容许你赊账,”李娟摇头,“贵平虽然会跑腿送货,但他自己从来不碰,是他有两个兄弟已经成瘾,借钱吸毒,他讲义气,自不量力地替他们担保。”
“我只剩下这栋房产,但估计变卖了也不够抵债。”循着李娟的视线,沈寻也打量了下这栋小二层楼,下面是小铺子,上面就是他们夫妻俩的住处,家具简单,收拾得还算整齐。
“你没想过离开?”沈寻看着她发间簪着一朵小白花。
“想过,”李娟轻叹了一声,“只是这两天,还是像在做梦,想着梦一醒,也许他就会回来。他说过,想要一个孩子,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忍着不吸毒的原因。”
“沈小姐,你究竟想知道些什么呢?贵平的东西,几乎都被警察搜了去,说是证物,要仔细查看,才能判断是否可以尽数还我。”李娟仰起头,努力眨去眼眶里满溢的泪,“他就这样横尸郊外,谁都想从他的死里挖出点东西出来,可我呢,我才是最需要一个交代的人。”
“当然,谁都认为我活该,是我自己挑的老公。”她笑了笑,脸上满是苦涩,“那年我还上高一,他堵在校门口,带着一帮小兄弟,叼着一支烟,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呵呵,小时候不懂事,古惑仔电影看太多,以为只要混江湖的都有机会成为老大,呼风唤雨,吃香喝辣。而我,是被捧在手心里的阿嫂。贵平这个人……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色厉内荏。他心软,做不来真正的坏事。可那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呀,越走越远,越走越深,脱不开身,却又混不到出头日。”
沈寻靠着门框,静静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白裙飘飘的年纪,多容易迷眼。那个人邪气一笑,就可以为他赴汤蹈火。
多年之后,已为人妇的女同学们聚首,闲话家常间提起:你们还记不记得高三(2)班的那朵班花?
哦,你说李娟啊,记得,高中毕业就嫁了个混黑社会的,听说老公后来被人砍死了。
啊,好可怕。哎,这家餐厅的菜不错。
嗯嗯,是呢,下次带我老公来吃。
人世间几番笑闹,谁会记得她曾经奋不顾身的爱情。
沈寻的目光又落在自己的球鞋上,她想起那天在客栈,冯贵平带血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腕,弄脏了她的鞋。那时候,这个男人之于她,只是一摊卑微的、令人厌恶的血肉。却原来,再不堪的人,也曾背负一身沉重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