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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自认为,看穿叶轩的诡计,脸上竟露出了一抹笑意。
别人骂他,他还感觉高兴。
怕是又多了一个脑残哟!
叶轩和轩辕余生、蓝老,三人相继走进包间。
这时,菜品都上好了。
郑瑞秋上前,给叶轩拉开座位,亲切地问候道:“轩爷,没事吧?”
“没事。小秋,你可认识,这个人?”
叶轩入座,指了指轩辕余生,询问道。
“嗯?”
郑瑞秋看了一眼轩辕余生,顿时怔住了神。
“轩辕世家太子爷?”
郑瑞秋一脸惊愕的表情,震撼无比,吃惊道。
“呵呵,秋老,您好。”
轩辕余生戴着眼镜,态度温和,表现的彬彬有礼,轻声笑说道。
“轩爷,原来,您连轩辕世家太子爷,都认识?”
郑瑞秋心里很震惊,凝视着满发银白的叶轩,惊愕的说道。
但旋即,他却是觉得,刚才说错了话。
凭着轩爷的实力,即便认识轩辕世家太子爷,也该说是,不足为奇才对。
“小秋,我和轩辕余生,也是刚认识的。”
叶轩轻声笑道,示意轩辕余生和蓝老入座。
等到轩辕余生和蓝老入座后。
坐在叶轩右手边的唐小柔,赶紧站起身来,给叶轩、轩辕余生等人倒酒。
叶轩和唐小柔对视一眼。
两人相视一笑。
随即,叶轩站起身来,端起酒杯,很豪迈的说道:“来,诸位,我唐轩,在这里,先敬大家一杯酒。”
说着话,叶轩仰头,烈酒入喉,一饮而尽。
轩辕余生等人,也都站起身来,喝完杯中酒。
隔壁包间。
几名中年男子,叼着雪茄,喝着五粮液,一脸猥琐的笑意。
其中,一名戴着手指粗细金项链的光头男子,冷笑了几声,对其他几人道:“金总,你猜我刚才看到了谁?”
“谁?”
一名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挺着臃肿的肚腩,抽了口雪茄,疑惑道。
“唐轩!”
那光头男子,森冷一笑,厉声说道。
“什么?!”
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脸上表情,陡然间,变得僵硬起来。
“草他妈,那个狗比,居然敢欺负我金家之人。这次,我们家主派我来,就是为了解决这件事。”
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脸上抹过几丝狠意,他“呸”了口口水,将嘴里叼着的雪茄,直接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
“金总,您在江东市,再怎样,也是个大人物。据说,连周天见了您,都得叫一声哥。”
另一名叼着雪茄,脸上有块刀疤的中年男子,笑说道。
“呵,这的确有些夸张了。我和周老大,井水不犯河水而已,如果真弄起来,也不见得我会输给他。”
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冷冷地笑着,沉声说道。
“哼哼,金总,我们相信您,凭着您的手腕,早晚连周天都能踩在脚下。”
那脸上有块刀疤的中年男子,奉承道。
一听这话,金总爆笑起来,露出一嘴黄牙,给啃了玉米粒似的。
“哼,在那之前,我得先把唐轩那个比,给弄死。不然,家主那里,不好交代。”
金总冷森的笑着,半眯着眼睛,眼神锋冷,狠声说道:“哥几个,敢不敢跟哥哥,走一遭。”
————
PS:这几天,午餐在绞尽脑汁的想段子。还得努力地把段子,加进小说情节中,这很耗时间。
大家可以看的出来,搞笑的情节背后,是午餐呕心沥血的投入。
包括之前,拿李白的诗句来搞笑,真的是午餐和朋友们讨论了很久的。
希望大家能体谅午餐的难处,多给一些好评。
那些给差评的,午餐伤不起呀!
让午餐吐吐血,继续写。
此刻,他自认为,看穿叶轩的诡计,脸上竟露出了一抹笑意。
别人骂他,他还感觉高兴。
怕是又多了一个脑残哟!
叶轩和轩辕余生、蓝老,三人相继走进包间。
这时,菜品都上好了。
郑瑞秋上前,给叶轩拉开座位,亲切地问候道:“轩爷,没事吧?”
“没事。小秋,你可认识,这个人?”
叶轩入座,指了指轩辕余生,询问道。
“嗯?”
郑瑞秋看了一眼轩辕余生,顿时怔住了神。
“轩辕世家太子爷?”
郑瑞秋一脸惊愕的表情,震撼无比,吃惊道。
“呵呵,秋老,您好。”
轩辕余生戴着眼镜,态度温和,表现的彬彬有礼,轻声笑说道。
“轩爷,原来,您连轩辕世家太子爷,都认识?”
郑瑞秋心里很震惊,凝视着满发银白的叶轩,惊愕的说道。
但旋即,他却是觉得,刚才说错了话。
凭着轩爷的实力,即便认识轩辕世家太子爷,也该说是,不足为奇才对。
“小秋,我和轩辕余生,也是刚认识的。”
叶轩轻声笑道,示意轩辕余生和蓝老入座。
等到轩辕余生和蓝老入座后。
坐在叶轩右手边的唐小柔,赶紧站起身来,给叶轩、轩辕余生等人倒酒。
叶轩和唐小柔对视一眼。
两人相视一笑。
随即,叶轩站起身来,端起酒杯,很豪迈的说道:“来,诸位,我唐轩,在这里,先敬大家一杯酒。”
说着话,叶轩仰头,烈酒入喉,一饮而尽。
轩辕余生等人,也都站起身来,喝完杯中酒。
隔壁包间。
几名中年男子,叼着雪茄,喝着五粮液,一脸猥琐的笑意。
其中,一名戴着手指粗细金项链的光头男子,冷笑了几声,对其他几人道:“金总,你猜我刚才看到了谁?”
“谁?”
一名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挺着臃肿的肚腩,抽了口雪茄,疑惑道。
“唐轩!”
那光头男子,森冷一笑,厉声说道。
“什么?!”
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脸上表情,陡然间,变得僵硬起来。
“草他妈,那个狗比,居然敢欺负我金家之人。这次,我们家主派我来,就是为了解决这件事。”
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脸上抹过几丝狠意,他“呸”了口口水,将嘴里叼着的雪茄,直接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
“金总,您在江东市,再怎样,也是个大人物。据说,连周天见了您,都得叫一声哥。”
另一名叼着雪茄,脸上有块刀疤的中年男子,笑说道。
“呵,这的确有些夸张了。我和周老大,井水不犯河水而已,如果真弄起来,也不见得我会输给他。”
牙齿发黄的中年男子,冷冷地笑着,沉声说道。
“哼哼,金总,我们相信您,凭着您的手腕,早晚连周天都能踩在脚下。”
那脸上有块刀疤的中年男子,奉承道。
一听这话,金总爆笑起来,露出一嘴黄牙,给啃了玉米粒似的。
“哼,在那之前,我得先把唐轩那个比,给弄死。不然,家主那里,不好交代。”
金总冷森的笑着,半眯着眼睛,眼神锋冷,狠声说道:“哥几个,敢不敢跟哥哥,走一遭。”
————
PS:这几天,午餐在绞尽脑汁的想段子。还得努力地把段子,加进小说情节中,这很耗时间。
大家可以看的出来,搞笑的情节背后,是午餐呕心沥血的投入。
包括之前,拿李白的诗句来搞笑,真的是午餐和朋友们讨论了很久的。
希望大家能体谅午餐的难处,多给一些好评。
那些给差评的,午餐伤不起呀!
让午餐吐吐血,继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