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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火枪手的诞生()
月色撩人。
黄埔滩上的跑马厅实则颇为简陋,赛马路围了一圈绿草而已,四下甚至没什么遮挡,只在东面有一处简陋的看台。
走在跑马厅旁的泥石路上,概因洋人赛马时因场地狭小时常冲上跑马场边的这条泥石路,是以这条路又被人称为“马路”,国内公路称为马路据说即由此而来。
不远处即可见深邃大海,波浪起伏,月色朦胧,颇有“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意境。
叶昭精气神十足的阔步前行,身侧,苏红娘一袭黑色燕尾服、锃亮的黑皮鞋,古典大美女乔装打扮,活脱脱一俊美小生,偏偏一颦一笑间妩媚动人心魄,令人升起万般遐思。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苏红娘早就在府里憋的闷极,小滑头忽然来约她出府“办事”,她自然满口答应,欣然换了男装,却是令叶昭本来想好的说辞全没了用场。
瞥着身侧的苏红娘,叶昭笑道:“穿男装真漂亮,我看呀,你以后就男装打扮吧,出出入入也方便,就算回了粤西,也裁一身军装,女将军嘛!再说你的部下,也要有统一的制服,可以汇聚人心,松松垮垮的农民军是没前途的。”
“你的天书里都写着呢!”苏红娘抢白了他一句,穿了一袭男装,走在这个小滑头身边好像自然多了。
“讽刺我是吧?回头休了你!”叶昭本来准备瞪她一眼,可话却是越说越没有底气,越说越小声。
对叶昭的口不择言苏红娘既无奈,又有些麻木,而在知道小滑头并不是鞑子一夥之后,对他这些小毛病却不知道为什么,没了以前的厌恶之感。
何况?苏红娘突然就瞪着叶昭,问道:“喂,你跟我哥说甚么了?”
晚饭的当节儿,苏老大却是将她叫过去语重心长的说了一番长兄如父的道理,就在苏红娘莫名其妙的时候苏老大才说了,他已经作主正式将她许给了那个小滑头,而且是聘书聘礼都收下了。虽然是侧室,却也算明媒正娶,你不管怎么都是寡居,叶公子又是大本事的人,做侧室也不委屈了你。而且婚期都给定了,就在十天之后。
苏红娘气得够呛,差点和哥哥当场翻脸,还正想找叶昭算账呢,他却先提起了这茬儿。
叶昭早有对策,笑道:“就好像我说的呀,挂名夫妻,可总得有个仪式,好吧,仪式不要也行,但要有个说法,也就是说十天之后,你就算有了个名份。放心吧,咱俩的关系一准儿像现在这般维持不变,可要说没这么个过头,你怎么算我叶家的人,又怎么算报恩了?嫁我的话可是你先说的,总不会反悔吧?媒人我都找好了,就老夫子了。”
苏红娘冷哼一声:“我当时本想杀了你的。”
叶昭心下一凛,却满不在乎的道:“随便,伸脖子给你杀!”
苏红娘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两人就沉默下来,沿着泥石路在海边缓步而行。
夜色渐深,路上早没了行人,远方沙滩上影影绰绰有几人,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其实,我是郑王府的阿哥,不过你只要记得我叫叶昭就可以了。”走了几步,叶昭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毕竟她早晚会有知道的一日,还不如自己亲口讲呢。
苏红娘虽早隐隐猜到叶昭是满洲贵胄,但听他亲口承认,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突然有些失落。原来,原来他终究是个鞑子。
突然叶昭就一笑:“虽然我是个鞑子,可我是个好鞑子,而且啊,我可从来没把自己当满洲人看。”倒好似知道苏红娘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好鞑子?苏红娘啼笑皆非,真不知道说这个家伙什么好。
叶昭又叹口气,说道:“人之一生,总有许多无奈……”正想再说下去,却被苏红娘拉了拉衣袖,努了努嘴,顺着她努嘴的方向看去,却见沙滩上走过来六七名身影,渐渐近了,才见到是团勇打扮,想来是围困上海县城的团练一枝。
“啧啧,这兔相公长得真俏!”走在最前面的胖子团勇盯着苏红娘,眼里就有些欲火。
而其他几名团勇贪婪的目光却是盯在了叶昭手上,那几枚翠绿的玉扳指,一看就不是凡品。
“大胆,我是朝廷钦差,你们谁的治下?速速让路,若不然定将你们几人送到吉尔杭阿帐前治罪!”叶昭知道清军军纪败坏,团勇就更不消说了,和部分军纪败坏的太平军一般,都是烧杀劫掠惯了的,是以他上来就报明了身份。
“什么他妈钦差,老子怎么没听说来了钦差?你吓唬谁家爷爷呢?”胖子笑呵呵走在最前,其他几人则呈扇面围上来。
就算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叶昭也知道不好,不由得暗悔没有带戈什哈戒卫,可话又说回来,这一来是租界治安尚好;二来带了戈什哈许多话却不好同苏红娘讲了。谁又会想到这般倒霉遇到几个亡命之徒。
走在最后的乡勇突然举起了鸟枪,“嘭”一声,叶昭就觉身子被大力推开,正是身侧的苏红娘推开了他,绕是如此,胳膊上还是一麻,转头看去,血淋淋的想来是被弹丸扫到了。
电光火石间,这一刻叶昭真是目不暇接,就见苏红娘一步就到了胖子乡勇面前,手腕一抬,就击在胖子喉咙之间,胖子闷哼倒地,手中的钢刀已经落在了苏红娘手上,接着就见刀光闪动,噗噗噗几名乡勇喉间鲜血狂喷,向外跌出,离得远的两名乡勇见势不妙,撒腿就跑。
叶昭不假思索的道:“别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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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火枪手的诞生()
月色撩人。
黄埔滩上的跑马厅实则颇为简陋,赛马路围了一圈绿草而已,四下甚至没什么遮挡,只在东面有一处简陋的看台。
走在跑马厅旁的泥石路上,概因洋人赛马时因场地狭小时常冲上跑马场边的这条泥石路,是以这条路又被人称为“马路”,国内公路称为马路据说即由此而来。
不远处即可见深邃大海,波浪起伏,月色朦胧,颇有“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意境。
叶昭精气神十足的阔步前行,身侧,苏红娘一袭黑色燕尾服、锃亮的黑皮鞋,古典大美女乔装打扮,活脱脱一俊美小生,偏偏一颦一笑间妩媚动人心魄,令人升起万般遐思。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苏红娘早就在府里憋的闷极,小滑头忽然来约她出府“办事”,她自然满口答应,欣然换了男装,却是令叶昭本来想好的说辞全没了用场。
瞥着身侧的苏红娘,叶昭笑道:“穿男装真漂亮,我看呀,你以后就男装打扮吧,出出入入也方便,就算回了粤西,也裁一身军装,女将军嘛!再说你的部下,也要有统一的制服,可以汇聚人心,松松垮垮的农民军是没前途的。”
“你的天书里都写着呢!”苏红娘抢白了他一句,穿了一袭男装,走在这个小滑头身边好像自然多了。
“讽刺我是吧?回头休了你!”叶昭本来准备瞪她一眼,可话却是越说越没有底气,越说越小声。
对叶昭的口不择言苏红娘既无奈,又有些麻木,而在知道小滑头并不是鞑子一夥之后,对他这些小毛病却不知道为什么,没了以前的厌恶之感。
何况?苏红娘突然就瞪着叶昭,问道:“喂,你跟我哥说甚么了?”
晚饭的当节儿,苏老大却是将她叫过去语重心长的说了一番长兄如父的道理,就在苏红娘莫名其妙的时候苏老大才说了,他已经作主正式将她许给了那个小滑头,而且是聘书聘礼都收下了。虽然是侧室,却也算明媒正娶,你不管怎么都是寡居,叶公子又是大本事的人,做侧室也不委屈了你。而且婚期都给定了,就在十天之后。
苏红娘气得够呛,差点和哥哥当场翻脸,还正想找叶昭算账呢,他却先提起了这茬儿。
叶昭早有对策,笑道:“就好像我说的呀,挂名夫妻,可总得有个仪式,好吧,仪式不要也行,但要有个说法,也就是说十天之后,你就算有了个名份。放心吧,咱俩的关系一准儿像现在这般维持不变,可要说没这么个过头,你怎么算我叶家的人,又怎么算报恩了?嫁我的话可是你先说的,总不会反悔吧?媒人我都找好了,就老夫子了。”
苏红娘冷哼一声:“我当时本想杀了你的。”
叶昭心下一凛,却满不在乎的道:“随便,伸脖子给你杀!”
苏红娘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两人就沉默下来,沿着泥石路在海边缓步而行。
夜色渐深,路上早没了行人,远方沙滩上影影绰绰有几人,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其实,我是郑王府的阿哥,不过你只要记得我叫叶昭就可以了。”走了几步,叶昭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毕竟她早晚会有知道的一日,还不如自己亲口讲呢。
苏红娘虽早隐隐猜到叶昭是满洲贵胄,但听他亲口承认,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突然有些失落。原来,原来他终究是个鞑子。
突然叶昭就一笑:“虽然我是个鞑子,可我是个好鞑子,而且啊,我可从来没把自己当满洲人看。”倒好似知道苏红娘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好鞑子?苏红娘啼笑皆非,真不知道说这个家伙什么好。
叶昭又叹口气,说道:“人之一生,总有许多无奈……”正想再说下去,却被苏红娘拉了拉衣袖,努了努嘴,顺着她努嘴的方向看去,却见沙滩上走过来六七名身影,渐渐近了,才见到是团勇打扮,想来是围困上海县城的团练一枝。
“啧啧,这兔相公长得真俏!”走在最前面的胖子团勇盯着苏红娘,眼里就有些欲火。
而其他几名团勇贪婪的目光却是盯在了叶昭手上,那几枚翠绿的玉扳指,一看就不是凡品。
“大胆,我是朝廷钦差,你们谁的治下?速速让路,若不然定将你们几人送到吉尔杭阿帐前治罪!”叶昭知道清军军纪败坏,团勇就更不消说了,和部分军纪败坏的太平军一般,都是烧杀劫掠惯了的,是以他上来就报明了身份。
“什么他妈钦差,老子怎么没听说来了钦差?你吓唬谁家爷爷呢?”胖子笑呵呵走在最前,其他几人则呈扇面围上来。
就算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叶昭也知道不好,不由得暗悔没有带戈什哈戒卫,可话又说回来,这一来是租界治安尚好;二来带了戈什哈许多话却不好同苏红娘讲了。谁又会想到这般倒霉遇到几个亡命之徒。
走在最后的乡勇突然举起了鸟枪,“嘭”一声,叶昭就觉身子被大力推开,正是身侧的苏红娘推开了他,绕是如此,胳膊上还是一麻,转头看去,血淋淋的想来是被弹丸扫到了。
电光火石间,这一刻叶昭真是目不暇接,就见苏红娘一步就到了胖子乡勇面前,手腕一抬,就击在胖子喉咙之间,胖子闷哼倒地,手中的钢刀已经落在了苏红娘手上,接着就见刀光闪动,噗噗噗几名乡勇喉间鲜血狂喷,向外跌出,离得远的两名乡勇见势不妙,撒腿就跑。
叶昭不假思索的道:“别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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