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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蟆!
父子俩反复端详手里的大洋:袁世凯的侧面头像,肥头大耳,光着脑袋,后脑勺还堆着两层肉,嘴上两撇胡须,完全没有脖子,下巴直接连着军服……太像蛤蟆啦!
“金蟾镇墓兽!”
秦海关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把袁世凯镇墓兽做成蛤蟆,绝无贬义。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蟾是有灵气的吉祥之物。所谓的“三足金蟾”,传说就在月宫之中,陪伴嫦娥,因此月宫又称“蟾宫”。古有刘海修道,用计收服金蟾成仙,这便是“刘海戏金蟾,步步钓金钱”。做生意的供奉金蟾,蛤蟆嘴里放一枚铜钱,招财进宝,大吉大利。还有成语“蟾宫折桂”,比作及第登科。老袁要是知道由蛤蟆为自己守墓,说不定做梦都会笑醒呢!
不消数日,设计图纸已完成,一只威武雄壮的金蟾镇墓兽,跃然纸上。
第三宫:选材。秦海关去取灵石,当初选择在此处点穴,开凿金井,就是考虑到紧挨着灵石,可免去长途跋涉寻觅之苦。这一回,他没让秦北洋跟随,说这灵石的力量太强,不希望儿子在几年内接触两次。而他已五十多岁,也不在乎这把老骨头。
秦海关取得五斤灵石,安置于地宫深处。至于其他原材料,早已被运送上山。他们用了两个月,切割石料,铸造青铜部件。齐远山全程参与,干得不亦乐乎,唯独不能进入地宫。
第四宫:拼接塑形,设置机关。完全在地宫中进行,用去秦氏父子整个秋天的时间,等到第一场大雪降临,才完成金蟾镇墓兽的组装。
至于第五宫“种魂”,上山之时,军官就随身携带一个铁匣,装有袁世凯的头发与指甲,还有最爱的玉扳指。老秦将这些东西注入镇墓兽,果然金蟾有了灵气。
完成雕琢打磨的第六宫,春天的融雪又化了。他们已在山中被困整整一年,全然不知外头的世界,还以为是中华帝国洪宪二年呢。
第七宫:操控——金蟾镇墓兽相当听话。秦北洋每每看到那只大蛤蟆,就想象袁世凯变成了自己的提线木偶,好不快哉。
秦北洋与齐远山年龄相若,两人都读过书,尤其爱《三国》,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有一日,他俩上山打狼,各背两支汉阳造八八式步枪,带两百发子弹,腰间插着勃朗宁手枪。接连射杀三头狼后,两少年杀得兴起,追逐狼群进入盘山小道,竟然忘了时间。
路过一道岩石缝隙间,秦北洋听到有“吱吱”的叫声,以为是个兔子窝,便伸胳膊进去掏了掏,没想到掏出一只小狼。
原来是个狼窝,只剩下一只活着的小狼,里头还有几只饿死的小狼。估计母狼已命丧在他俩的枪下,这窝小狼也只得自生自灭了。
齐远山摇摇头说:“哎呀,这只小畜生必是活不成了,还是放回去吧。”
“可是……”秦北洋将热乎乎的小狼抱在怀中,看样子还没断奶,长得虎头虎脑,颇为可爱,竟然动了恻隐之心,“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小狼从未杀过任何生灵,我不能见死不救。”
“北洋,没有母狼的奶水,你如何能养活它呢?”
“营地里不是有几头我们抓来的山羊吗?原本准备打牙祭的,其中有只母羊还有奶水,我们试试看能不能用羊奶把它喂活。”
齐远山差点命丧狼口,对这个物种恨之入骨,看着小狼眼中的幽幽绿光:“诶呦!山羊看到小狼还不得吓死?”
“我爹说,我生下来就没了娘亲,是吃了母... -->>
蛤蟆!
父子俩反复端详手里的大洋:袁世凯的侧面头像,肥头大耳,光着脑袋,后脑勺还堆着两层肉,嘴上两撇胡须,完全没有脖子,下巴直接连着军服……太像蛤蟆啦!
“金蟾镇墓兽!”
秦海关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把袁世凯镇墓兽做成蛤蟆,绝无贬义。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蟾是有灵气的吉祥之物。所谓的“三足金蟾”,传说就在月宫之中,陪伴嫦娥,因此月宫又称“蟾宫”。古有刘海修道,用计收服金蟾成仙,这便是“刘海戏金蟾,步步钓金钱”。做生意的供奉金蟾,蛤蟆嘴里放一枚铜钱,招财进宝,大吉大利。还有成语“蟾宫折桂”,比作及第登科。老袁要是知道由蛤蟆为自己守墓,说不定做梦都会笑醒呢!
不消数日,设计图纸已完成,一只威武雄壮的金蟾镇墓兽,跃然纸上。
第三宫:选材。秦海关去取灵石,当初选择在此处点穴,开凿金井,就是考虑到紧挨着灵石,可免去长途跋涉寻觅之苦。这一回,他没让秦北洋跟随,说这灵石的力量太强,不希望儿子在几年内接触两次。而他已五十多岁,也不在乎这把老骨头。
秦海关取得五斤灵石,安置于地宫深处。至于其他原材料,早已被运送上山。他们用了两个月,切割石料,铸造青铜部件。齐远山全程参与,干得不亦乐乎,唯独不能进入地宫。
第四宫:拼接塑形,设置机关。完全在地宫中进行,用去秦氏父子整个秋天的时间,等到第一场大雪降临,才完成金蟾镇墓兽的组装。
至于第五宫“种魂”,上山之时,军官就随身携带一个铁匣,装有袁世凯的头发与指甲,还有最爱的玉扳指。老秦将这些东西注入镇墓兽,果然金蟾有了灵气。
完成雕琢打磨的第六宫,春天的融雪又化了。他们已在山中被困整整一年,全然不知外头的世界,还以为是中华帝国洪宪二年呢。
第七宫:操控——金蟾镇墓兽相当听话。秦北洋每每看到那只大蛤蟆,就想象袁世凯变成了自己的提线木偶,好不快哉。
秦北洋与齐远山年龄相若,两人都读过书,尤其爱《三国》,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有一日,他俩上山打狼,各背两支汉阳造八八式步枪,带两百发子弹,腰间插着勃朗宁手枪。接连射杀三头狼后,两少年杀得兴起,追逐狼群进入盘山小道,竟然忘了时间。
路过一道岩石缝隙间,秦北洋听到有“吱吱”的叫声,以为是个兔子窝,便伸胳膊进去掏了掏,没想到掏出一只小狼。
原来是个狼窝,只剩下一只活着的小狼,里头还有几只饿死的小狼。估计母狼已命丧在他俩的枪下,这窝小狼也只得自生自灭了。
齐远山摇摇头说:“哎呀,这只小畜生必是活不成了,还是放回去吧。”
“可是……”秦北洋将热乎乎的小狼抱在怀中,看样子还没断奶,长得虎头虎脑,颇为可爱,竟然动了恻隐之心,“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小狼从未杀过任何生灵,我不能见死不救。”
“北洋,没有母狼的奶水,你如何能养活它呢?”
“营地里不是有几头我们抓来的山羊吗?原本准备打牙祭的,其中有只母羊还有奶水,我们试试看能不能用羊奶把它喂活。”
齐远山差点命丧狼口,对这个物种恨之入骨,看着小狼眼中的幽幽绿光:“诶呦!山羊看到小狼还不得吓死?”
“我爹说,我生下来就没了娘亲,是吃了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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