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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再正常不过了,毕竟她父亲可是在安城商圈颇有美名的君子文。
因为这个提醒,好些人顿时就笃定了她的身世,再有人提及她和李娇一起过来,就更能佐证了。
李娇嫁给了韩志新,韩志新谁啊,那是能为苏璇冲锋陷阵,赴汤蹈火的主。先前因为苏璇远去安城又早亡,应该是心里对甄文生了怨气,可若是那夫妻俩都不在了,他当然不会对苏璇的女儿坐视不理。
论起来,苏琬这个亲姨妈,倒是不如人家便宜伯伯了。
一时间,众人心里百转千回。
甄明珠也终于能感觉到许多目光落在她身上了,可从小到大这种时刻她经历了无数次,因而也并没有显露出慌乱和局促,只一边走一边找,很快看见了程砚宁。
大厅里的男人基本上都穿着深色西装,就连服务生都穿着黑色马甲。他将外套脱给了自己,单穿着一件白衬衣,本来人还高,便非常显眼醒目了。
按理来说,她其实应该将衣服清洗后还回去。
可打心眼里来说,她不想再和他有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牵扯了。
如果说她先前只是想离开他,那么在她在酒店门口坐了一晚上之后,想法便成了决心。
甄明珠看着那一道修长挺拔的背影,紧紧地攥了一下手提袋,抬步过去。
“……好久不见。”
意外扫到她走近,顾景行神色微顿,点点头道。
甄明珠看见程砚宁的时候,便发现他在和边上一个男生交谈了,可因为几年未见原先本来也就一面之缘,她自然不会从一个侧影就认出顾景行来。
听他问候,她也着实愣了一下,道:“好久不见。”
“你们聊。”
顾景行看一眼程砚宁,淡声道。
话落,抬步走了。
甄明珠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手语社聚会的时候,她意外地听闻了江宓单身的消息,可见这两人应该是分手了。
眼下见到顾景行,这个猜测便又一次被证实。
她印象里那个顾景行,阳光外向,笑容爽朗,整个人有一种特别积极向上的乐观劲,看上去就像那种从小一帆风顺的天之骄子,眉眼间布满骄傲。可此刻突然见到的这个顾景行,身形消瘦了一些不说,气质也变得冷淡而内敛,说话的时候嘴角牵出一丝笑意,显得勉强又客套,完全跟变了个人似的。
“人都走远了。”
边上,淡漠的男声突然拉回她思绪。
甄明珠抿唇收了视线,有些疑惑地问:“你们怎么碰上的?”
以这两人刚才说话的感觉来讲,不像今天才重遇的。
程砚宁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半晌,用一副隐忍着脾气的声音说:“住得近。”
住得近?
甄明珠茫然了一瞬,顿时了然。
顾家是云京大户,万随遇也家财万贯,都是富豪,住得近也正常。
收拢思绪,她将一个手提袋给程砚宁递过去,道:“我稍微清理了一下,你拿回去吧。”
程砚宁垂眸睨着她,没接。
难道想让她给洗干净?
甄明珠这样想了一下,执拗地又说:“我就不帮你洗了。”
程砚宁薄唇抿着一个不悦的弧度,接了衣服。
呼——
甄明珠顿时松口气,道:“那我先过去了。”
她是跟李娇一起来的,程砚宁自然知道,点点头“嗯”了一声。
甄明珠笑了笑,抬步又走了。
*
不远处。
顾振南目送她走远,随口唤:“阿睿。”
“首长?”
“把景行给我叫过来。”
“好,您稍等。”
男人话音落地,快走几步到了顾景行跟前,客气温和地说,“大少,首长请您过去一趟。”
乔睿年过三十,是顾振南的得力属下。身为侄儿,顾景行自然认得叔叔身边人,闻言便将酒杯随手放在摆台上,跟着他一起到了顾振南跟前。
顾振南先前因公受过伤,左腿不太方便,不能久站,走路快了也会有些跛。因而顾景行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坐到了大厅一角的单人沙发上等着了。
“二叔。”
职业特殊,多年来又身居高位,退休后还深居简出。顾振南算得上顾家历代以来的一个异数,身上没有一丝商人精明温和的特质,反而一股子杀伐果决的威势淋漓尽致,哪怕刻意收敛,也让人不敢造次。
顾景行问候的语气,透露出一股子恭顺谦和。
顾家在顾振南这一辈总共一女两子。老大顾援西远嫁安城之后,半辈子完美诠释了夫唱妇随四个字,一年到头难得回娘家几次。顾振华和顾振南倒一直居于云京,不过因为顾振南性子沉闷,多年来一直和大哥各住各的,因而和两个亲侄儿都没有普通叔侄那般亲热,闻言只淡淡地“嗯”了一声,便问:“刚才和你说话的那女孩,朋友?”
女孩?
莫非是甄明珠?
顾景行有些意外,想了想道:“算是吧。”
“怎么认识的?”
男人的声音,沉稳平和,连个情绪都听不出来。
顾景行又想了想,规矩地回答:“在安城念书的时候认识的。”
顾家老太太的娘家在安城,在那边还有一个手帕交,关系好得很,正是余家老太太,顾援西的婆婆。几年前,两个老太太念叨着时日无多,难得见面,到最后,这个突发奇想,非要回安城去养老。
顾老爷子宠妻宠了一辈子,到了老年难得清闲,很快就答应了下来。
老两口原本就是在安城定情的,老了想旧地重游也正常。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两个人回去居住还觉得无聊,非得领着一个孙子回去做伴儿。
顾振南一生未婚,膝下就养了一个烈士的闺女,这选择自然就落在了顾振华一家。
顾振华两个儿子,当时顾景行升高三,顾景琛升初三,两个孙子都在学业关键期,两口子自然不太乐意。可到底胳膊拧不过大腿,顾振华退让了一些,想让小儿子过去给老两口作伴,偏偏,遭到了妻子云若清的强烈反对。
相比于大儿子,云若清更偏宠从小娇养的小儿子,最终,顾景行去了安城。
他从云京四中转学去安城,老两口原本是想要让他和表弟余明安一起做个伴,就读安城一中。哪曾想,这人一开始没什么意见,临到开学却执意要去安城十三中。
一中也罢,十三中也好,反正都是安城高中里的好学校,老两口也就由着孙子去了。
再后来,顾振南听说自己这大侄儿在学校谈了个女朋友。
收拢思绪,他便随口问:“你那个女朋友,叫什么?”
冷不丁听见这句话,顾景行定定地看了过去。
顾振南警觉性极高,自然第一时间察觉了他过分专注的目光,抬眸看过去的时候,发现自己这刚才还恭顺谦逊的侄儿,薄唇紧抿着,眼眸里情绪汹涌。
“二叔,我没有女朋友。”
顾振南听见他说。
话落,顾景行突然低下头,又道:“您要再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过去了。”
顾振南深邃的目光在他脸上划过,低沉道:“好。”
闻言,顾景行便转身离开了。
目送他远去,乔睿垂眸看一眼顾振南的脸色,笑着打圆场,“大少以前性子不这样的。也就高考前出了那事以后,整个人就变了。我听兰盼小姐说,他和先前那个女朋友,已经分手了。”
顾兰盼便是顾振南的养女,眼下在云京大学法学院读大四,即将毕业。
顾振南闻言点点头,颇有些喟叹地说:“倒是我对他关心少了。”
乔睿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声,笑着又道:“听说那姑娘好像是姓江,和您问的这个扯不上什么关系。刚才无意中听人说了两句,说是这姑娘好像叫甄明珠。”
“……甄明珠?”
顾振南声音一顿,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乔睿点点头,“是这个名字,父亲似乎叫甄文。”
甄文?
没错了……
真是那人的女儿。
顾振南靠坐在沙发上,徐徐地叹了一口气。
倒是不曾想,有生之年还能见到那人的女儿,她女儿如此像她。
------题外话------
*
题外话:
今天看到有人说,最近乱七八糟的人物和事情比较多。
我其实挺懵逼的。
因为在我感觉,基本在这里,这个文的人物才算出场的差不多了,构架才搭起来。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你们这样留下一句话的时候,只是纯粹着急看后面自己期待的情节,还是真的觉得我没写好。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准备过一个文,学霸是第一本,情节的布局让我觉得,出版的时候可能没办法删改,因为在我看来很紧凑了,每件事都不是无的放矢。
可能我还是不够好,码字的时候偶尔也会觉得词穷,恨不得再多读几本书,多去些地方,多见一些人,然后再用精炼的文笔,写耳目一新的故事给你们看。
不晓得怎么说,反正就挺沮丧的吧,感觉自己脑细胞都死了好多,却也就只能写到这种水准。
些再正常不过了,毕竟她父亲可是在安城商圈颇有美名的君子文。
因为这个提醒,好些人顿时就笃定了她的身世,再有人提及她和李娇一起过来,就更能佐证了。
李娇嫁给了韩志新,韩志新谁啊,那是能为苏璇冲锋陷阵,赴汤蹈火的主。先前因为苏璇远去安城又早亡,应该是心里对甄文生了怨气,可若是那夫妻俩都不在了,他当然不会对苏璇的女儿坐视不理。
论起来,苏琬这个亲姨妈,倒是不如人家便宜伯伯了。
一时间,众人心里百转千回。
甄明珠也终于能感觉到许多目光落在她身上了,可从小到大这种时刻她经历了无数次,因而也并没有显露出慌乱和局促,只一边走一边找,很快看见了程砚宁。
大厅里的男人基本上都穿着深色西装,就连服务生都穿着黑色马甲。他将外套脱给了自己,单穿着一件白衬衣,本来人还高,便非常显眼醒目了。
按理来说,她其实应该将衣服清洗后还回去。
可打心眼里来说,她不想再和他有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牵扯了。
如果说她先前只是想离开他,那么在她在酒店门口坐了一晚上之后,想法便成了决心。
甄明珠看着那一道修长挺拔的背影,紧紧地攥了一下手提袋,抬步过去。
“……好久不见。”
意外扫到她走近,顾景行神色微顿,点点头道。
甄明珠看见程砚宁的时候,便发现他在和边上一个男生交谈了,可因为几年未见原先本来也就一面之缘,她自然不会从一个侧影就认出顾景行来。
听他问候,她也着实愣了一下,道:“好久不见。”
“你们聊。”
顾景行看一眼程砚宁,淡声道。
话落,抬步走了。
甄明珠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手语社聚会的时候,她意外地听闻了江宓单身的消息,可见这两人应该是分手了。
眼下见到顾景行,这个猜测便又一次被证实。
她印象里那个顾景行,阳光外向,笑容爽朗,整个人有一种特别积极向上的乐观劲,看上去就像那种从小一帆风顺的天之骄子,眉眼间布满骄傲。可此刻突然见到的这个顾景行,身形消瘦了一些不说,气质也变得冷淡而内敛,说话的时候嘴角牵出一丝笑意,显得勉强又客套,完全跟变了个人似的。
“人都走远了。”
边上,淡漠的男声突然拉回她思绪。
甄明珠抿唇收了视线,有些疑惑地问:“你们怎么碰上的?”
以这两人刚才说话的感觉来讲,不像今天才重遇的。
程砚宁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半晌,用一副隐忍着脾气的声音说:“住得近。”
住得近?
甄明珠茫然了一瞬,顿时了然。
顾家是云京大户,万随遇也家财万贯,都是富豪,住得近也正常。
收拢思绪,她将一个手提袋给程砚宁递过去,道:“我稍微清理了一下,你拿回去吧。”
程砚宁垂眸睨着她,没接。
难道想让她给洗干净?
甄明珠这样想了一下,执拗地又说:“我就不帮你洗了。”
程砚宁薄唇抿着一个不悦的弧度,接了衣服。
呼——
甄明珠顿时松口气,道:“那我先过去了。”
她是跟李娇一起来的,程砚宁自然知道,点点头“嗯”了一声。
甄明珠笑了笑,抬步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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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
顾振南目送她走远,随口唤:“阿睿。”
“首长?”
“把景行给我叫过来。”
“好,您稍等。”
男人话音落地,快走几步到了顾景行跟前,客气温和地说,“大少,首长请您过去一趟。”
乔睿年过三十,是顾振南的得力属下。身为侄儿,顾景行自然认得叔叔身边人,闻言便将酒杯随手放在摆台上,跟着他一起到了顾振南跟前。
顾振南先前因公受过伤,左腿不太方便,不能久站,走路快了也会有些跛。因而顾景行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坐到了大厅一角的单人沙发上等着了。
“二叔。”
职业特殊,多年来又身居高位,退休后还深居简出。顾振南算得上顾家历代以来的一个异数,身上没有一丝商人精明温和的特质,反而一股子杀伐果决的威势淋漓尽致,哪怕刻意收敛,也让人不敢造次。
顾景行问候的语气,透露出一股子恭顺谦和。
顾家在顾振南这一辈总共一女两子。老大顾援西远嫁安城之后,半辈子完美诠释了夫唱妇随四个字,一年到头难得回娘家几次。顾振华和顾振南倒一直居于云京,不过因为顾振南性子沉闷,多年来一直和大哥各住各的,因而和两个亲侄儿都没有普通叔侄那般亲热,闻言只淡淡地“嗯”了一声,便问:“刚才和你说话的那女孩,朋友?”
女孩?
莫非是甄明珠?
顾景行有些意外,想了想道:“算是吧。”
“怎么认识的?”
男人的声音,沉稳平和,连个情绪都听不出来。
顾景行又想了想,规矩地回答:“在安城念书的时候认识的。”
顾家老太太的娘家在安城,在那边还有一个手帕交,关系好得很,正是余家老太太,顾援西的婆婆。几年前,两个老太太念叨着时日无多,难得见面,到最后,这个突发奇想,非要回安城去养老。
顾老爷子宠妻宠了一辈子,到了老年难得清闲,很快就答应了下来。
老两口原本就是在安城定情的,老了想旧地重游也正常。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两个人回去居住还觉得无聊,非得领着一个孙子回去做伴儿。
顾振南一生未婚,膝下就养了一个烈士的闺女,这选择自然就落在了顾振华一家。
顾振华两个儿子,当时顾景行升高三,顾景琛升初三,两个孙子都在学业关键期,两口子自然不太乐意。可到底胳膊拧不过大腿,顾振华退让了一些,想让小儿子过去给老两口作伴,偏偏,遭到了妻子云若清的强烈反对。
相比于大儿子,云若清更偏宠从小娇养的小儿子,最终,顾景行去了安城。
他从云京四中转学去安城,老两口原本是想要让他和表弟余明安一起做个伴,就读安城一中。哪曾想,这人一开始没什么意见,临到开学却执意要去安城十三中。
一中也罢,十三中也好,反正都是安城高中里的好学校,老两口也就由着孙子去了。
再后来,顾振南听说自己这大侄儿在学校谈了个女朋友。
收拢思绪,他便随口问:“你那个女朋友,叫什么?”
冷不丁听见这句话,顾景行定定地看了过去。
顾振南警觉性极高,自然第一时间察觉了他过分专注的目光,抬眸看过去的时候,发现自己这刚才还恭顺谦逊的侄儿,薄唇紧抿着,眼眸里情绪汹涌。
“二叔,我没有女朋友。”
顾振南听见他说。
话落,顾景行突然低下头,又道:“您要再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过去了。”
顾振南深邃的目光在他脸上划过,低沉道:“好。”
闻言,顾景行便转身离开了。
目送他远去,乔睿垂眸看一眼顾振南的脸色,笑着打圆场,“大少以前性子不这样的。也就高考前出了那事以后,整个人就变了。我听兰盼小姐说,他和先前那个女朋友,已经分手了。”
顾兰盼便是顾振南的养女,眼下在云京大学法学院读大四,即将毕业。
顾振南闻言点点头,颇有些喟叹地说:“倒是我对他关心少了。”
乔睿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声,笑着又道:“听说那姑娘好像是姓江,和您问的这个扯不上什么关系。刚才无意中听人说了两句,说是这姑娘好像叫甄明珠。”
“……甄明珠?”
顾振南声音一顿,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乔睿点点头,“是这个名字,父亲似乎叫甄文。”
甄文?
没错了……
真是那人的女儿。
顾振南靠坐在沙发上,徐徐地叹了一口气。
倒是不曾想,有生之年还能见到那人的女儿,她女儿如此像她。
------题外话------
*
题外话:
今天看到有人说,最近乱七八糟的人物和事情比较多。
我其实挺懵逼的。
因为在我感觉,基本在这里,这个文的人物才算出场的差不多了,构架才搭起来。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你们这样留下一句话的时候,只是纯粹着急看后面自己期待的情节,还是真的觉得我没写好。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准备过一个文,学霸是第一本,情节的布局让我觉得,出版的时候可能没办法删改,因为在我看来很紧凑了,每件事都不是无的放矢。
可能我还是不够好,码字的时候偶尔也会觉得词穷,恨不得再多读几本书,多去些地方,多见一些人,然后再用精炼的文笔,写耳目一新的故事给你们看。
不晓得怎么说,反正就挺沮丧的吧,感觉自己脑细胞都死了好多,却也就只能写到这种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