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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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闻香阁三楼的包间,只是稍等了一会儿,就有小二上了一整桌的招牌菜。姓方的胖店主在一旁作陪,一个管家样的五六十岁的老者恭候在一旁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胖店主还叫来了两个漂亮的花季少女斟酒,看起来宾主尽欢,好不热闹。
此刻若是封炎再不明白对方是有意结交,他也白活二十几年了。
胖店一边不着痕迹的套封炎的话,一边笑脸恭维,话里话外透着亲昵,封炎哪里是这种人的对手,两句下来丢盔弃甲,几次三番差点被试探出实话,都已经贤弟、方兄的喊起来了。也幸亏身旁两个徒弟机敏,好多次将话题敷衍了过去,这才让对方作罢。
不过就算是原*懒得搭理俗世、一心修炼*封掌门遇上这么个问题,也不会比封炎做的更好就是了。
看到这二人总用敬酒将胖修士的话堵了回去,封炎也没觉得哪里不对。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南宫铭幼年生活的环境他知道,孤儿守着偌大的家产,还有叔婶虎视眈眈,若是不机灵点早让人什么都骗走了。至于封安顺(叶灼华),能在那种情况下遇见,已经能说明很多了。
自己家的孩子(大雾)总是好的,虽然当初只是随性决定了,但封炎骨子里是个负责任的人,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倒是真想当好这个师父,所以无论铭叶二人做出什么,他下意识的总会往好的方面想。
当然这两个芝麻馅的家伙暂时还没有露馅的可能就是了。
眼前的胖店主根本不足为惧,问题最大的是封炎脚下那只一直在撒娇的黄狗,铭叶两只芝麻包子脑回路再次重合了。
南宫铭冷眼看着胖店主对他们讨好的笑,再替封炎挡了一杯酒,而叶灼华立刻会意腼腆的扯着封炎说话,拦着封炎不接胖店主的话头。
胖店主再碰了一鼻子灰,对上南宫铭的冷眼,摸摸鼻子,只是讨好的笑。就算铭叶二人拦路,他也套了封炎不少话,而再一次证明了他的眼光,封炎的身份比他想象中还要高的多。
什么玩意,南宫铭捏着鼻子再饮一杯,一介凡人竟然还想与天玄宫掌门平辈相交,义结金兰。哪怕心里懒得理会这种闲事,该做的还是要做下去,便宜师父糊涂了,他这个弟子的却不能糊涂。
而且前世今生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顾身份的修士,如此‘平易近人’的掌门。
比起差点被子侄心里有火的南宫铭,叶灼华就显得淡定些了。他一边讨巧的拉着封炎问东问西,好似第一次见识到大城的繁华,不过,他今生的确第一次来到大城。
比起桌子旁跳梁小丑一般的胖店主,他的注意力更集中在桌子下那只黄犬。南宫铭上辈子当久了喜怒不定心狠手辣的大魔头,自然不待见这种没办法一脚踹死的小虫子。而他嘛,见多了跳梁小丑,胖店主这点道行他瞧不上眼。魔修更奉行拳头的道理,比起正道当婊、子还要立个出师有名的牌坊,的确更随性一点。想起前世叶家关着的那几只杀不得的苍蝇,叶灼华也不由得有些反感。
至于脚下这狗,前世他回到叶家时听过说蛮荒之地出了一只大妖兽,一口气血洗了几座大城,连吞二十三个金丹修士,逃入妖族境地不知所踪。当然他更记得那时候同辈那些一直挤兑他的堂哥堂姐,明里暗里就用这只妖兽来骂他——狗一般的杂种。后来他做了家主,还特意关注了这只妖兽的消息,从一条暗线中得了个有趣的消息,这妖兽貌似是哪个被迫夺舍重修的老鬼因为意外附身的。
果然是杂、种。
既然师尊身边已经多出了一个脏东西,再多出一个就绝对无法忍受了。
登上闻香阁三楼的包间,只是稍等了一会儿,就有小二上了一整桌的招牌菜。姓方的胖店主在一旁作陪,一个管家样的五六十岁的老者恭候在一旁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胖店主还叫来了两个漂亮的花季少女斟酒,看起来宾主尽欢,好不热闹。
此刻若是封炎再不明白对方是有意结交,他也白活二十几年了。
胖店一边不着痕迹的套封炎的话,一边笑脸恭维,话里话外透着亲昵,封炎哪里是这种人的对手,两句下来丢盔弃甲,几次三番差点被试探出实话,都已经贤弟、方兄的喊起来了。也幸亏身旁两个徒弟机敏,好多次将话题敷衍了过去,这才让对方作罢。
不过就算是原*懒得搭理俗世、一心修炼*封掌门遇上这么个问题,也不会比封炎做的更好就是了。
看到这二人总用敬酒将胖修士的话堵了回去,封炎也没觉得哪里不对。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南宫铭幼年生活的环境他知道,孤儿守着偌大的家产,还有叔婶虎视眈眈,若是不机灵点早让人什么都骗走了。至于封安顺(叶灼华),能在那种情况下遇见,已经能说明很多了。
自己家的孩子(大雾)总是好的,虽然当初只是随性决定了,但封炎骨子里是个负责任的人,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倒是真想当好这个师父,所以无论铭叶二人做出什么,他下意识的总会往好的方面想。
当然这两个芝麻馅的家伙暂时还没有露馅的可能就是了。
眼前的胖店主根本不足为惧,问题最大的是封炎脚下那只一直在撒娇的黄狗,铭叶两只芝麻包子脑回路再次重合了。
南宫铭冷眼看着胖店主对他们讨好的笑,再替封炎挡了一杯酒,而叶灼华立刻会意腼腆的扯着封炎说话,拦着封炎不接胖店主的话头。
胖店主再碰了一鼻子灰,对上南宫铭的冷眼,摸摸鼻子,只是讨好的笑。就算铭叶二人拦路,他也套了封炎不少话,而再一次证明了他的眼光,封炎的身份比他想象中还要高的多。
什么玩意,南宫铭捏着鼻子再饮一杯,一介凡人竟然还想与天玄宫掌门平辈相交,义结金兰。哪怕心里懒得理会这种闲事,该做的还是要做下去,便宜师父糊涂了,他这个弟子的却不能糊涂。
而且前世今生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顾身份的修士,如此‘平易近人’的掌门。
比起差点被子侄心里有火的南宫铭,叶灼华就显得淡定些了。他一边讨巧的拉着封炎问东问西,好似第一次见识到大城的繁华,不过,他今生的确第一次来到大城。
比起桌子旁跳梁小丑一般的胖店主,他的注意力更集中在桌子下那只黄犬。南宫铭上辈子当久了喜怒不定心狠手辣的大魔头,自然不待见这种没办法一脚踹死的小虫子。而他嘛,见多了跳梁小丑,胖店主这点道行他瞧不上眼。魔修更奉行拳头的道理,比起正道当婊、子还要立个出师有名的牌坊,的确更随性一点。想起前世叶家关着的那几只杀不得的苍蝇,叶灼华也不由得有些反感。
至于脚下这狗,前世他回到叶家时听过说蛮荒之地出了一只大妖兽,一口气血洗了几座大城,连吞二十三个金丹修士,逃入妖族境地不知所踪。当然他更记得那时候同辈那些一直挤兑他的堂哥堂姐,明里暗里就用这只妖兽来骂他——狗一般的杂种。后来他做了家主,还特意关注了这只妖兽的消息,从一条暗线中得了个有趣的消息,这妖兽貌似是哪个被迫夺舍重修的老鬼因为意外附身的。
果然是杂、种。
既然师尊身边已经多出了一个脏东西,再多出一个就绝对无法忍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