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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头看了看,才过膝盖。
马匹继续前进,路就在脚下,我心想我该去向何方。想着想着,四面八方隐隐有马蹄声传来,果然,那群杀手并不傻。
看来又得开始逃亡。可是,逃向何方呢?
龙老大这个衣冠禽兽,靠不住!
薛雨现在,又在奋力追杀我!
回新安县,估计半路就被截杀!
最终,我决定杀出重围,回斧头帮。只有回到斧头帮,见到龙老大,才能明白一切。
很快,我骑马飙入龙城二环,开足马力,驶向了高速官道。此时天色尚早,还不算太堵,我一路畅行无阻。
直到迎面出现五骑彪形壮汉。
“吁!”我骤然勒马,立在原地,与他们六目相对。
薛雪雪缩在我背后,似乎并不害怕。事实上她也无须害怕,毕竟,只来了五个。
在主力部队还没到来之前,我得尽快解决这五个,否则,恐怕就到不了斧头帮了。
“阁下是?”一位领头的大胡子倒先问我。
你挡了我的道,还问我是谁,脑子被蜗牛拱了?“我是你爸爸。”我回答他,“生下你们五个来,纯属意外,对此我深表遗憾。”
“乌喜巴深硬嘎嘎铜巴拉,铜巴拉次铜巴拉……”
这五个鸟人,说出一串我听不懂的鸟语,想来应该是北漠土蛮一族。不过从他们的语气和表情判断,应该是很愤怒。
“替我问候你妈。”我继续说。
“乌喜嘎,铜巴拉,弄死他!”说完,五骑已向我冲来。
最后三个字,我大约是听懂了。拔出剑,一跃而出,快如掠湖,我的刀锋已划过了大胡子的喉咙。
送上来的人头,不要简直没天理,先拿个“一血”再说。
剩下的四人,拍胸顿足,恼羞成怒,龇牙咧嘴,活像四个要吃人的大猩猩。
马上战斗不是我的强项,我将他们引下马,展开了近距离的拉锯战。
四人使用的兵器相当古怪,我从未见过,不过这并不影响我杀敌。凭借敏锐的视力,我轻松躲过他们的每一击,而又由于他们的身体笨拙,反应过慢,所以我只需在他们身上轻轻划上几刀。
后退七步,我立定脚跟,眼睁睁看着四人向我扑来。
“一,二,三,四,五,六,倒。”
在四位壮汉距我只有一步之遥时,我喊了一声“倒”,四人微微一愣,随即脖子上裂开数道血痕,一齐倒了下去。
死时,眼珠子还瞪着我。
不过瞪我也没有用。野兽尚有一丝怜悯,而我,丝毫无怜悯,所以我不是野兽。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些幕后主使总喜欢用一些看起来块头很大的人,块头大武力值就一定强吗?看了看地上的尸体,我并不这么认为。
真是难以理解这些榆木脑袋,正如我不能理解这世上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吃榴莲,为什么有人喜欢同性恋。
后方黑压压的人群袭来,我顾不得多想,拉起薛雪雪便上了马。
奔逃,奔逃,奔逃,不敢回头。直行了数百米,前方又有几名杀手挡道,我勒紧缰绳,一呼溜从他们头顶掠过。
策马前行,薛雪雪在背后笑出了声:“师父,我感觉这种逃亡生活,还是挺有趣的。”
有趣个毛啊,命都快没了,小孩子家家真不懂事。也是,过惯了安逸富足的生活,忽然这么危在旦夕被人追杀,一路逃亡,确实挺刺激的。
不过那是她。对于我这种在风口浪尖过日子的人,平凡才是最大的刺激。
至一拐弯处,左右数十骑黑衣人疯狂涌出,将我团团围住。我定了定神,拍拍薛雪雪的手背说:“坐好,我下去杀几个人,马上就回来。”
“啊?”薛雪雪吃了一惊,左右望了望,“你刚才杀了那么多人,还不够啊。”
“废话。”我横她一眼,“你吃了早饭,不吃午饭啊。”
对于我这种杀人如家常便饭的人来说,早已经习惯,习惯便成自然。
为首的黑衣人笑了笑,看着我说:“小子,谁杀谁,还不一定呢。”
轰然一阵马蹄声响,近百骑向我拥来,我知道,今日非得命丧当场。但是,作为一名杀手,死,也得死在战场。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马在嘶鸣,热血在喷发。
不多时,鲜血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身上处处是刀痕,精疲力竭,我已没了斗志。而薛雪雪,早已被他们抓在了手里。
黑衣人还在往前冲,死亡在濒临, 一线生机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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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头看了看,才过膝盖。
马匹继续前进,路就在脚下,我心想我该去向何方。想着想着,四面八方隐隐有马蹄声传来,果然,那群杀手并不傻。
看来又得开始逃亡。可是,逃向何方呢?
龙老大这个衣冠禽兽,靠不住!
薛雨现在,又在奋力追杀我!
回新安县,估计半路就被截杀!
最终,我决定杀出重围,回斧头帮。只有回到斧头帮,见到龙老大,才能明白一切。
很快,我骑马飙入龙城二环,开足马力,驶向了高速官道。此时天色尚早,还不算太堵,我一路畅行无阻。
直到迎面出现五骑彪形壮汉。
“吁!”我骤然勒马,立在原地,与他们六目相对。
薛雪雪缩在我背后,似乎并不害怕。事实上她也无须害怕,毕竟,只来了五个。
在主力部队还没到来之前,我得尽快解决这五个,否则,恐怕就到不了斧头帮了。
“阁下是?”一位领头的大胡子倒先问我。
你挡了我的道,还问我是谁,脑子被蜗牛拱了?“我是你爸爸。”我回答他,“生下你们五个来,纯属意外,对此我深表遗憾。”
“乌喜巴深硬嘎嘎铜巴拉,铜巴拉次铜巴拉……”
这五个鸟人,说出一串我听不懂的鸟语,想来应该是北漠土蛮一族。不过从他们的语气和表情判断,应该是很愤怒。
“替我问候你妈。”我继续说。
“乌喜嘎,铜巴拉,弄死他!”说完,五骑已向我冲来。
最后三个字,我大约是听懂了。拔出剑,一跃而出,快如掠湖,我的刀锋已划过了大胡子的喉咙。
送上来的人头,不要简直没天理,先拿个“一血”再说。
剩下的四人,拍胸顿足,恼羞成怒,龇牙咧嘴,活像四个要吃人的大猩猩。
马上战斗不是我的强项,我将他们引下马,展开了近距离的拉锯战。
四人使用的兵器相当古怪,我从未见过,不过这并不影响我杀敌。凭借敏锐的视力,我轻松躲过他们的每一击,而又由于他们的身体笨拙,反应过慢,所以我只需在他们身上轻轻划上几刀。
后退七步,我立定脚跟,眼睁睁看着四人向我扑来。
“一,二,三,四,五,六,倒。”
在四位壮汉距我只有一步之遥时,我喊了一声“倒”,四人微微一愣,随即脖子上裂开数道血痕,一齐倒了下去。
死时,眼珠子还瞪着我。
不过瞪我也没有用。野兽尚有一丝怜悯,而我,丝毫无怜悯,所以我不是野兽。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些幕后主使总喜欢用一些看起来块头很大的人,块头大武力值就一定强吗?看了看地上的尸体,我并不这么认为。
真是难以理解这些榆木脑袋,正如我不能理解这世上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吃榴莲,为什么有人喜欢同性恋。
后方黑压压的人群袭来,我顾不得多想,拉起薛雪雪便上了马。
奔逃,奔逃,奔逃,不敢回头。直行了数百米,前方又有几名杀手挡道,我勒紧缰绳,一呼溜从他们头顶掠过。
策马前行,薛雪雪在背后笑出了声:“师父,我感觉这种逃亡生活,还是挺有趣的。”
有趣个毛啊,命都快没了,小孩子家家真不懂事。也是,过惯了安逸富足的生活,忽然这么危在旦夕被人追杀,一路逃亡,确实挺刺激的。
不过那是她。对于我这种在风口浪尖过日子的人,平凡才是最大的刺激。
至一拐弯处,左右数十骑黑衣人疯狂涌出,将我团团围住。我定了定神,拍拍薛雪雪的手背说:“坐好,我下去杀几个人,马上就回来。”
“啊?”薛雪雪吃了一惊,左右望了望,“你刚才杀了那么多人,还不够啊。”
“废话。”我横她一眼,“你吃了早饭,不吃午饭啊。”
对于我这种杀人如家常便饭的人来说,早已经习惯,习惯便成自然。
为首的黑衣人笑了笑,看着我说:“小子,谁杀谁,还不一定呢。”
轰然一阵马蹄声响,近百骑向我拥来,我知道,今日非得命丧当场。但是,作为一名杀手,死,也得死在战场。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马在嘶鸣,热血在喷发。
不多时,鲜血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身上处处是刀痕,精疲力竭,我已没了斗志。而薛雪雪,早已被他们抓在了手里。
黑衣人还在往前冲,死亡在濒临, 一线生机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