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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渐渐睡着了。
三年的平静,早已经将这个军队的警惕下降到了最低点,当从山坡上从冲出来一股玄衣黑甲的人,大家都惊呆了,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办才好。
“敌袭~”队长凄厉的喊声将崇九惊醒,入眼就是队长脖子中被插入一根利箭,捂着脖子摔下马,躺在地上翻滚了几下,不再动了。
其他人也好不到那里,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抵抗,这些人一部分是运送粮食的农夫,一部分是没见过血的后勤部队,会有多少战力,一个个就像待宰的羔羊,肆意的被玄衣甲士屠杀,就是崇九也吓得够呛。
现在的他早已忘却了一切,不再是一个法力高强的妖怪,不再是一个太乙仙,他只是一个送粮食的小土鳖,现在他还不是一个合格士兵,即使他已经吃了三年军队的饭菜,但是吃的多和是不是一个好兵,没有直接关系。凭借着一股不要命的冲劲和那几乎无人可敌的蛮力,本来包围的军队竟然真的被他冲开了一个口子,一跃而过。
另一边,本来站在土坡上一动不动的黑甲同龄,一声冷哼:
“弓来!”当崇九的马跃到最高点的时候,一声尖啸从高坡传来,崇九感觉整个身体都被锁住了一样,前所未有的威胁从后面传来。
勉强错过一个侧身,一阵剧痛直接从肩膀传来,一只狼牙倒钩箭,直接透过肩胛骨。整个身子被巨大的冲击力,击飞,差点被抛下马。
一声闷哼,强自忍住,俯身马背,头也不会,狂奔而去,粮草丢失,最大的责任不是他,但是现在最关键的是要把粮道已经被人发现,补给被毁,对前方发的据对是个巨大的打击,必须把这个信息传出去,才能将功补过。
老马识途,崇九知道,自己的身体有一股其他的能力,恢复力很快,而且寒暑不侵,但这次身上的伤实在是太重了,手提钢枪。
中箭后,一队十二人小队骑马尾随而来,左右周旋,以伤换伤,每天练习千遍的挑,刺,扫,已经成为本能,身上中三刀十一枪,还有最先的那一只箭。
最后活下来的仍然是他。
这三年,当别人坐着休息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只有崇九千篇一律的每天坚持练习枪法,这个时代,名师太少或者太远。
唯一收获的就是进入军队有三式刀法,三式枪法,三式盾法。崇九用的兵器是长枪,自然很容易就学到这三式枪法。同行总是笑话他练一辈子也没机会上战场,他也总是笑笑不说话。
他们怎么知道,不是因为他不想休息,而是当他休息的时候,心中就会有种失落,焦躁,茫然无措的感觉,只有摩挲这铁枪练习枪法的时候才能平静。
这三式,已经融入本能,一边逃一边打,死里逃生,昏死过去,全凭马儿自己奔跑,最后到大营的时候,一下子就摔了下来。
消息传递了,至于后续如何发展已经不是他一个小兵能决定的了,接下来他的命运轨迹发生改变,进入斥候队,先锋队,陷阵营,不知不觉几十年过去了,这片大地上发生的很大变化,三家分晋,周天子世代更替,都已经和崇九里的太远。
军队是最看重实力的地方,三十年,已经在赵家的军队里带了三十年是,他也从一个小兵爬到了统领的位置。这已经是最高点了,没有身份,没有文化的小土鳖,在怎么能和主人家平起平坐。
这三十年,他经历了无数次争斗,身上的伤疤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了。那把黝黑的铁枪,外面的锈迹剥落,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亮银白色,长枪已经成为他的一部分,杀敌全凭感觉。
“是时候了,这次任务结束,是时候跟家主交代一些,做个外姓长老。到时候找个小城养老,也是不错的选择。再找个小娇娘。”
“有点累了,真的有点累了。”牙仰望着天空那朵云朵,崇九感到一种无法言语的疲惫,是一个老卒的疲惫,最初跟随他的兄弟早已死光,身边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乱世将至,而我已老去,真是遗憾”
“统领,该出发了。”
“好的,告诉兄弟们,这是今年最后一次奔袭,完了就入冬了,打起精神,早点结束。”
“是!”
马背上渐渐睡着了。
三年的平静,早已经将这个军队的警惕下降到了最低点,当从山坡上从冲出来一股玄衣黑甲的人,大家都惊呆了,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办才好。
“敌袭~”队长凄厉的喊声将崇九惊醒,入眼就是队长脖子中被插入一根利箭,捂着脖子摔下马,躺在地上翻滚了几下,不再动了。
其他人也好不到那里,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抵抗,这些人一部分是运送粮食的农夫,一部分是没见过血的后勤部队,会有多少战力,一个个就像待宰的羔羊,肆意的被玄衣甲士屠杀,就是崇九也吓得够呛。
现在的他早已忘却了一切,不再是一个法力高强的妖怪,不再是一个太乙仙,他只是一个送粮食的小土鳖,现在他还不是一个合格士兵,即使他已经吃了三年军队的饭菜,但是吃的多和是不是一个好兵,没有直接关系。凭借着一股不要命的冲劲和那几乎无人可敌的蛮力,本来包围的军队竟然真的被他冲开了一个口子,一跃而过。
另一边,本来站在土坡上一动不动的黑甲同龄,一声冷哼:
“弓来!”当崇九的马跃到最高点的时候,一声尖啸从高坡传来,崇九感觉整个身体都被锁住了一样,前所未有的威胁从后面传来。
勉强错过一个侧身,一阵剧痛直接从肩膀传来,一只狼牙倒钩箭,直接透过肩胛骨。整个身子被巨大的冲击力,击飞,差点被抛下马。
一声闷哼,强自忍住,俯身马背,头也不会,狂奔而去,粮草丢失,最大的责任不是他,但是现在最关键的是要把粮道已经被人发现,补给被毁,对前方发的据对是个巨大的打击,必须把这个信息传出去,才能将功补过。
老马识途,崇九知道,自己的身体有一股其他的能力,恢复力很快,而且寒暑不侵,但这次身上的伤实在是太重了,手提钢枪。
中箭后,一队十二人小队骑马尾随而来,左右周旋,以伤换伤,每天练习千遍的挑,刺,扫,已经成为本能,身上中三刀十一枪,还有最先的那一只箭。
最后活下来的仍然是他。
这三年,当别人坐着休息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只有崇九千篇一律的每天坚持练习枪法,这个时代,名师太少或者太远。
唯一收获的就是进入军队有三式刀法,三式枪法,三式盾法。崇九用的兵器是长枪,自然很容易就学到这三式枪法。同行总是笑话他练一辈子也没机会上战场,他也总是笑笑不说话。
他们怎么知道,不是因为他不想休息,而是当他休息的时候,心中就会有种失落,焦躁,茫然无措的感觉,只有摩挲这铁枪练习枪法的时候才能平静。
这三式,已经融入本能,一边逃一边打,死里逃生,昏死过去,全凭马儿自己奔跑,最后到大营的时候,一下子就摔了下来。
消息传递了,至于后续如何发展已经不是他一个小兵能决定的了,接下来他的命运轨迹发生改变,进入斥候队,先锋队,陷阵营,不知不觉几十年过去了,这片大地上发生的很大变化,三家分晋,周天子世代更替,都已经和崇九里的太远。
军队是最看重实力的地方,三十年,已经在赵家的军队里带了三十年是,他也从一个小兵爬到了统领的位置。这已经是最高点了,没有身份,没有文化的小土鳖,在怎么能和主人家平起平坐。
这三十年,他经历了无数次争斗,身上的伤疤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了。那把黝黑的铁枪,外面的锈迹剥落,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亮银白色,长枪已经成为他的一部分,杀敌全凭感觉。
“是时候了,这次任务结束,是时候跟家主交代一些,做个外姓长老。到时候找个小城养老,也是不错的选择。再找个小娇娘。”
“有点累了,真的有点累了。”牙仰望着天空那朵云朵,崇九感到一种无法言语的疲惫,是一个老卒的疲惫,最初跟随他的兄弟早已死光,身边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乱世将至,而我已老去,真是遗憾”
“统领,该出发了。”
“好的,告诉兄弟们,这是今年最后一次奔袭,完了就入冬了,打起精神,早点结束。”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