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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枚样式简单却意义深重的戒指。
陈季白附在里头有一张纸条明确的说明了,这戒指是他祖母留下给他的,让他送给心仪的姑娘的。
我拧着眉头,显得有几分不知所措。
并不是只有西洋人才会知道戒指的意义,我们也是清楚的。
《太平广记》里说书生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曰:“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
《云溪友议》写韦皋与玉箫相恋,依依惜别时韦皋送给玉箫一枚玉指环,发誓五至七年后来娶玉箫。
我们老祖宗比西洋人更懂得戒指透露出的含义,更何况这是陈季白祖母留下的,更不是一般,我一时间摸不透陈季白的意思了。
陈季白不会娶我为正妻,连小妾的身份都不会给,可又给了我这个戒指,这到底算什么呢?
莫名的,我心里就升起一股怒意,凭什么他说要闯进我的世界就闯进我的世界,凭什么他要拿走我的同心结就拿走,凭什么他强要给我塞这个戒指我就要收下?
咬了咬牙,我豁然而起,快速的把书包收拾好,奔了出去,同心结我就当丢了,这戒指我也不要,还不了,我就拿去当了换钱!
可我刚出了校门口,就有一副官朝我走了过来,他礼貌客气的朝我道:“沈小姐。”
我警惕的后退了两步:“你是……”
副官笑着朝我行了一个军礼:“我是少帅身边的周霖,是专门等在这里给沈小姐带句话的。”
我抿了抿唇,下意识的捏住了那个紫色的锦囊:“什么话?”
“少帅说了,不该丢的东西就好好的护着,别到时候丢了,自讨苦吃。”
这话听得我背后生出一层冷汗,真是恨不得将锦囊就往陈季白头上砸过去。
就像是他有猜人度心的能力,不动声色的将什么都算计的准确无误,逼的你进退不得,只能按照他的计划行事,这可怕的男人,我再活几辈子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咬了咬牙,把那个紫色的锦囊往怀里塞了塞,周霖看了我一眼,又说了声:“少帅还说了,三天之约,已经过了一天,你别忘了。”
说完,周霖转身离开了,我莫名的就心烦意乱,无语的踹了一脚地上的石墩儿,没有一点的心情在外头再逗留,我跳上电车往沈公馆去。
刚回到沈公馆,就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沙发上,她手上端着一杯参茶,手腕上有着一只夜莺鸟的刺青,那双眸子微微的抬起,隐隐的有满眼的惬意和妖娆互相交织着,艳红的唇,嘴角似有若无的上扬着。
勾魂摄魄的通常不是一个女人的美貌,而是她举手投足的风韵,往往一个眼神足矣。
她是夜莺,西平城百乐门最火热的头牌交际花,本名刘香君,没人知道她从何处来,只知道她声名大噪的时候已经更名为夜莺。
饶是我活了两辈子了,对她也不熟悉,前世她与沈嘉树也是有一腿儿的,似乎也怀了孩子,但是却远不到登堂入室的地步,我只知道后来她和她的初恋情人私奔了,还惊天动地的去西洋人的医院做了个手术拿了已经九个月的孩子。
沈嘉树就是被她气的直接病倒,卧床不起的。
只是这一世,到底是有些不一样了。
我得放多个心眼儿。
“大小姐回来了。”
夜莺不愧是夜莺,这察言观色的本事实在是很足,她只稍稍的看了我一眼,就认出了我的身份。
我并不知道该用什么称呼来应付她,可我是沈家大小姐,她哪怕是续弦成了夫人,那都是要矮我一个头的,只要我一日不出嫁,说到底沈家的正经主人那除了沈嘉树,就只有我,这是西平城的特殊规矩,谁也破不了。
所以我只朝她微微的... -->>
是一枚样式简单却意义深重的戒指。
陈季白附在里头有一张纸条明确的说明了,这戒指是他祖母留下给他的,让他送给心仪的姑娘的。
我拧着眉头,显得有几分不知所措。
并不是只有西洋人才会知道戒指的意义,我们也是清楚的。
《太平广记》里说书生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曰:“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
《云溪友议》写韦皋与玉箫相恋,依依惜别时韦皋送给玉箫一枚玉指环,发誓五至七年后来娶玉箫。
我们老祖宗比西洋人更懂得戒指透露出的含义,更何况这是陈季白祖母留下的,更不是一般,我一时间摸不透陈季白的意思了。
陈季白不会娶我为正妻,连小妾的身份都不会给,可又给了我这个戒指,这到底算什么呢?
莫名的,我心里就升起一股怒意,凭什么他说要闯进我的世界就闯进我的世界,凭什么他要拿走我的同心结就拿走,凭什么他强要给我塞这个戒指我就要收下?
咬了咬牙,我豁然而起,快速的把书包收拾好,奔了出去,同心结我就当丢了,这戒指我也不要,还不了,我就拿去当了换钱!
可我刚出了校门口,就有一副官朝我走了过来,他礼貌客气的朝我道:“沈小姐。”
我警惕的后退了两步:“你是……”
副官笑着朝我行了一个军礼:“我是少帅身边的周霖,是专门等在这里给沈小姐带句话的。”
我抿了抿唇,下意识的捏住了那个紫色的锦囊:“什么话?”
“少帅说了,不该丢的东西就好好的护着,别到时候丢了,自讨苦吃。”
这话听得我背后生出一层冷汗,真是恨不得将锦囊就往陈季白头上砸过去。
就像是他有猜人度心的能力,不动声色的将什么都算计的准确无误,逼的你进退不得,只能按照他的计划行事,这可怕的男人,我再活几辈子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咬了咬牙,把那个紫色的锦囊往怀里塞了塞,周霖看了我一眼,又说了声:“少帅还说了,三天之约,已经过了一天,你别忘了。”
说完,周霖转身离开了,我莫名的就心烦意乱,无语的踹了一脚地上的石墩儿,没有一点的心情在外头再逗留,我跳上电车往沈公馆去。
刚回到沈公馆,就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沙发上,她手上端着一杯参茶,手腕上有着一只夜莺鸟的刺青,那双眸子微微的抬起,隐隐的有满眼的惬意和妖娆互相交织着,艳红的唇,嘴角似有若无的上扬着。
勾魂摄魄的通常不是一个女人的美貌,而是她举手投足的风韵,往往一个眼神足矣。
她是夜莺,西平城百乐门最火热的头牌交际花,本名刘香君,没人知道她从何处来,只知道她声名大噪的时候已经更名为夜莺。
饶是我活了两辈子了,对她也不熟悉,前世她与沈嘉树也是有一腿儿的,似乎也怀了孩子,但是却远不到登堂入室的地步,我只知道后来她和她的初恋情人私奔了,还惊天动地的去西洋人的医院做了个手术拿了已经九个月的孩子。
沈嘉树就是被她气的直接病倒,卧床不起的。
只是这一世,到底是有些不一样了。
我得放多个心眼儿。
“大小姐回来了。”
夜莺不愧是夜莺,这察言观色的本事实在是很足,她只稍稍的看了我一眼,就认出了我的身份。
我并不知道该用什么称呼来应付她,可我是沈家大小姐,她哪怕是续弦成了夫人,那都是要矮我一个头的,只要我一日不出嫁,说到底沈家的正经主人那除了沈嘉树,就只有我,这是西平城的特殊规矩,谁也破不了。
所以我只朝她微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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