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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百姓可惹不起啊!
等到这伙人将家具都摆好了,拿到了剩余的款项,便驾着马车,忙不迭似逃命一般,跑的飞快。
当梦依端着饭菜出来,只能来得及看到那滚滚烟尘,连个人影都没看到。“他们这是怎么了?”
“大概是赶时间。”一双眼睛都黏在饭菜上面,凌弃闲闲的说道。
“是嘛。”梦依却是不信,肯定是他一脸冷漠的模样,或者又悄悄发出了杀气,吓到人家了。“来来来,快去洗手吃饭了。今天有你爱吃的红烧鱼,可以多吃一碗米饭了。”
凌弃忙不迭的去洗手,然后便等在饭桌前。
梦依一进门,便看到他一副幼儿园小朋友等待老师放饭的表情,不觉笑出声来。然后,便对上了一双黝黑的双眸,连忙屏住笑意,说道:“好了,可以开饭了。”说罢,坐下来给凌弃盛了一碗白饭。
这白米饭在现代看来可是在普通不过的了,可在这古代便是那金贵的东西,普通人家可是吃不起的。梦依自然是吃惯了精米,可不愿去吃那些发黑的糙米和发黑的糙面,是以在这上面倒是耗费了不少的银钱。好在凌弃从未说过什么,也吃的甘甜。
今日买到的这条鱼好极了,是从湖里现捞上来的,梦依拿回来的时候,还是活蹦乱跳的呢!刮了鱼鳞,剖了鱼腹,这才发现竟然有满满一肚子的鱼子,看起来甚是美味。尤其是红烧后,那口感更是好到了极致。将鱼子都夹给了凌弃,梦依更中意的一旁的青菜。这里可不像在现代,只要想吃,无论什么年月都能买到新鲜的蔬菜。如今她吃到的这些,还是附近的农家提早种植的呢!
“阿弃,吃鱼的时候注意些,免得吃到了刺。”凌弃喜欢吃鱼,却总是会被刺卡到。梦依无奈,总是会像老妈子一样,给他将鱼刺捡出来,再夹给他吃。
说来也怪,能在一个时辰内学会一套拳法的他,却是在一些小事上屡屡碰壁。连烧个热水,都能出了问题,梦依真的很怀疑,在认识她之前,他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每次只要是他出门接活儿,她都担惊受怕的,生怕他跑丢了,以后再也回不来了。索性凌弃虽然在梦依看来有些白痴的可爱,却还是记得家门的。许是梦依惯性认为,事实上凌弃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无用。
不过,这些年过来了,两个人一个像老妈子一样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一个十分听话的,让他往西绝对不会往东走,竟也十分的和谐。
梦依炖的这红烧鱼可不讲究什么形状,都切成一块块的,这样才好入味。而且,是直接将肉剔下,那骨头直接就熬成了鱼汤。撒下几片以前备下的干香菜,那味道自然是极好的。
饭桌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梦依给凌弃夹着菜,而凌弃尽管低头去吃法,竟也有了那么几分温馨的味道。饭后,自然是梦依去洗碗。虽然凌弃曾好心的帮忙,但却以惨淡的结局收场,而且还打坏了好几只碟子。至此以后,他基本便被定为了这厨房的拒绝客户,从此也只是往厨房送过柴禾而已。
洗过碗后,梦依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出门便看到凌弃拿着不知道是哪里寻来的锄头,正将门口那些好些年不曾种过的菜地细细的锄了一遍。
“这天气暖和了,种些菜下去,应该可以成活的。”当年在那个村子里,两个人住的房子狭小,也仅仅只有一个篱笆小院,是以便不曾有过开垦这菜园的想法。如今,这附近的一大片地,包括这大半个山头都是他们的了,别说是菜地了,就是几亩旱田都不在话下。梦依已经想好了,过些日子就抓些小鸡回来了,可以享受一下养鸡的乐趣,待鸡仔长大了,这家里也有鸡肉和鸡蛋吃了。
看得出这小楼以前的主人是个讲究的,这花厅卧房书房可是一应俱全,连那卧室,端端看去,也不是普通人家。梦依在房内转了几圈儿,便决定了对这里进行改造。这里的前主人原来有一双儿女,自从儿女嫁了之后,家里便荒废了一个房间。
而如今,当梦依同凌弃搬过来之后,这房间便荒废了两个。想来以后也是不会有其他成员加入的,自然要加以改造,才不会浪费啊!
“阿弃,你觉得这里这样好不好?”
窗外,阳光正好,而女子的笑容温暖而美好。不觉得,凌弃的黑眸中闪过了一丝暖意。
的老百姓可惹不起啊!
等到这伙人将家具都摆好了,拿到了剩余的款项,便驾着马车,忙不迭似逃命一般,跑的飞快。
当梦依端着饭菜出来,只能来得及看到那滚滚烟尘,连个人影都没看到。“他们这是怎么了?”
“大概是赶时间。”一双眼睛都黏在饭菜上面,凌弃闲闲的说道。
“是嘛。”梦依却是不信,肯定是他一脸冷漠的模样,或者又悄悄发出了杀气,吓到人家了。“来来来,快去洗手吃饭了。今天有你爱吃的红烧鱼,可以多吃一碗米饭了。”
凌弃忙不迭的去洗手,然后便等在饭桌前。
梦依一进门,便看到他一副幼儿园小朋友等待老师放饭的表情,不觉笑出声来。然后,便对上了一双黝黑的双眸,连忙屏住笑意,说道:“好了,可以开饭了。”说罢,坐下来给凌弃盛了一碗白饭。
这白米饭在现代看来可是在普通不过的了,可在这古代便是那金贵的东西,普通人家可是吃不起的。梦依自然是吃惯了精米,可不愿去吃那些发黑的糙米和发黑的糙面,是以在这上面倒是耗费了不少的银钱。好在凌弃从未说过什么,也吃的甘甜。
今日买到的这条鱼好极了,是从湖里现捞上来的,梦依拿回来的时候,还是活蹦乱跳的呢!刮了鱼鳞,剖了鱼腹,这才发现竟然有满满一肚子的鱼子,看起来甚是美味。尤其是红烧后,那口感更是好到了极致。将鱼子都夹给了凌弃,梦依更中意的一旁的青菜。这里可不像在现代,只要想吃,无论什么年月都能买到新鲜的蔬菜。如今她吃到的这些,还是附近的农家提早种植的呢!
“阿弃,吃鱼的时候注意些,免得吃到了刺。”凌弃喜欢吃鱼,却总是会被刺卡到。梦依无奈,总是会像老妈子一样,给他将鱼刺捡出来,再夹给他吃。
说来也怪,能在一个时辰内学会一套拳法的他,却是在一些小事上屡屡碰壁。连烧个热水,都能出了问题,梦依真的很怀疑,在认识她之前,他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每次只要是他出门接活儿,她都担惊受怕的,生怕他跑丢了,以后再也回不来了。索性凌弃虽然在梦依看来有些白痴的可爱,却还是记得家门的。许是梦依惯性认为,事实上凌弃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无用。
不过,这些年过来了,两个人一个像老妈子一样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一个十分听话的,让他往西绝对不会往东走,竟也十分的和谐。
梦依炖的这红烧鱼可不讲究什么形状,都切成一块块的,这样才好入味。而且,是直接将肉剔下,那骨头直接就熬成了鱼汤。撒下几片以前备下的干香菜,那味道自然是极好的。
饭桌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梦依给凌弃夹着菜,而凌弃尽管低头去吃法,竟也有了那么几分温馨的味道。饭后,自然是梦依去洗碗。虽然凌弃曾好心的帮忙,但却以惨淡的结局收场,而且还打坏了好几只碟子。至此以后,他基本便被定为了这厨房的拒绝客户,从此也只是往厨房送过柴禾而已。
洗过碗后,梦依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出门便看到凌弃拿着不知道是哪里寻来的锄头,正将门口那些好些年不曾种过的菜地细细的锄了一遍。
“这天气暖和了,种些菜下去,应该可以成活的。”当年在那个村子里,两个人住的房子狭小,也仅仅只有一个篱笆小院,是以便不曾有过开垦这菜园的想法。如今,这附近的一大片地,包括这大半个山头都是他们的了,别说是菜地了,就是几亩旱田都不在话下。梦依已经想好了,过些日子就抓些小鸡回来了,可以享受一下养鸡的乐趣,待鸡仔长大了,这家里也有鸡肉和鸡蛋吃了。
看得出这小楼以前的主人是个讲究的,这花厅卧房书房可是一应俱全,连那卧室,端端看去,也不是普通人家。梦依在房内转了几圈儿,便决定了对这里进行改造。这里的前主人原来有一双儿女,自从儿女嫁了之后,家里便荒废了一个房间。
而如今,当梦依同凌弃搬过来之后,这房间便荒废了两个。想来以后也是不会有其他成员加入的,自然要加以改造,才不会浪费啊!
“阿弃,你觉得这里这样好不好?”
窗外,阳光正好,而女子的笑容温暖而美好。不觉得,凌弃的黑眸中闪过了一丝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