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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顾念说的,她在李司晨身边待了整整四年,说实话,却比一个备胎都不如。备胎哪有她这么死心塌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陈嘉言看着她脸上瞬息万变瞬间冷掉的表情,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开口,很快就体贴地转移了话题:“哈哈,我是逗你玩的啦。”
视线瞥过站在旁边不动声色看风景的时砚,毫不犹豫地就拉他出来救场,“其实阿砚也挺不错的,我看他对你比对严蕊她们几个女生好多了。我可从来没见他对那个女生这么上心过,说实话,我都怀疑他昨天晚上在酒吧的举动是鬼上身了。”
阮之之外面裹着一件棉大衣,一双手放在里面自己的羽绒服口袋里取着暖。听陈嘉言说到昨晚在酒吧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指尖无意识地抖了抖,恰好又碰到上衣口袋里那只还没来得及拿出来的纸玫瑰,突然就有些心慌意乱。
她抿了抿唇,想也没想的就脱口而出:“好啦,你就不要再乱点鸳鸯谱了,我心里有喜欢的人。”
一句话,成功地让整个气氛都冷了下来。
阮之之说完之后就有些刻意地低下头摆弄着自己的指甲,不知道为什么,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敢去看时砚的眼睛。
真奇怪,他们明明不熟,除去刚才雪山上的取暖,她也不欠他什么。
☆、8.c3·猫科动物
今天的行程安排得比较松散,主要景点就玉龙雪山一个,不过再加上在大巴车上度过的时间,等她们游完雪山回酒店的时候也已经到了晚上七点。
陈嘉言依旧热情地邀请阮之之跟他们一起去吃饭,但是对于刚刚经历了一整天高强度体力活动的阮之之而言,撑到回酒店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伸手扶了扶额头,强忍住头晕眼花的不适感,阮之之礼貌地婉拒了他,随后跟在那群头发花白的教授后面走上了客栈里吱呀作响的木质楼梯。
一直到回到自己的客房之后,阮之之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下来。她坐在床上对着窗外发了会儿呆,才慢悠悠地起来去洗了一个热水澡。
水花四溅,雾气弥漫,小小的房间里瞬间水汽蒸腾,无比温暖。
她洗完澡出来,认认真真的穿好睡衣,又吹干头发,才从浴室走了出来。从背包里随便掏出一颗水果糖补充体力,剥开糖纸的时候,才发现这颗也是橘子味的,跟时砚那天在车上递给她的一样。
奇怪……她为什么会把这些小细节记得这么清楚。
平心而论,这家客栈的地理位置还是十分优越的,就身处丽江古城的最中心。
将一切都收拾好之后,阮之之站在窗边,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夜景。
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突然涌上来一些身在异乡的孤独感。
阮之之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感情不合,这段只剩憎恶的婚姻撑到她上高中之后终于宣告破裂。从此之后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在她的印象中,母亲一直都是一个女强人,整日忙于工作,除了经济方面根本无暇顾及她。
由于性格相对内敛,阮之之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身边也没有多少知心朋友,直到出国之后遇到李司晨。他主动靠近她,将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在异国他乡给了她最初的温暖与陪伴。
所以三年以来,无论多难熬,她始终抱着这点儿可怜卑微的回忆念念不能忘。
阮之之靠在窗边,想着往事,怔怔出了神。
夜深,一阵风带着凉意从半敞的窗户吹进来,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明天就要离开丽江,去到香格里拉了,要不要……今晚再出去转转呢?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阮之之终于还是向自己身体内的不安分因子缴械投降。懒得再换衣服,她穿着一身纯棉睡衣,外面随便套了一件羽绒服外套,就这么披散着长发,素面朝天地走出房门。
丽江街道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历史感浓厚,且质感细腻。地上铺就的全都是五花石,古朴雅致,闪闪发亮。
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阮之之顺着人流不紧不慢地走在繁华古城里,经历了一天的忙碌之后,此时此刻心情格外轻松。
她现在正在闲逛的地方是四方街,是丽江古城的中心广场,而更多人称呼这里为古城的心脏。街内大片保持明清建筑特色,瓦屋楼房鳞次栉比,玲珑清巧。
四方街里大大小小的街道里都热闹地不得了,尤其是到了晚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亮起,灯光绚烂迷离,更衬得游人如灯似海。
视线里到处都是贩卖云南特色手工艺品的大小商铺,阮之之逛了一会儿,决定给顾念带个小礼物回去,毕竟自己这次云南之旅是免费捡了一个对方的名额。
仔仔细细地挑选了半天,终于选定了一条做工精致的粉蓝色荷花叶披肩。
可惜当阮之之拿着这条披肩去找老板结账的时候,最尴尬的情况发生了。也许是因为她刚刚出门完全就是一时兴起,所以当时压根儿就忘了带钱包。
“小妹眼光真好,这条披肩是最后一条啦。原价120的,现在就100块钱卖给你吧。”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年轻女人,语气很热情的样子,细长的眼睛里全是笑意。
可是,现在别说是一百块了,阮之之连一块钱都拿不出来。
怎么办……好尴尬……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正当她手足无措进退两难之际,那个动听到有些不真实的声音再次及时出现,拯救了她,简直像幻觉一样。
“老板,一百整。”
下意识地顺着声音回过头,视线里是时砚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白皙指尖夹着一张面额一百块的人民币朝老板递过去。
老板笑吟吟地收了钱,开始动作麻利地包装披肩礼盒。
“咳,真的很不好意思,我一会儿到了酒店就把钱还给你。”阮之之低着头赧然开口,眼睛都不敢抬起来看他。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不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阮之之忍不住汗颜,深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丢脸了。可是……为什么每次她遇到状况的时候,都刚好会遇到时砚?
这个巧合一点也不让人感觉愉悦,因为这个... -->>
就像顾念说的,她在李司晨身边待了整整四年,说实话,却比一个备胎都不如。备胎哪有她这么死心塌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陈嘉言看着她脸上瞬息万变瞬间冷掉的表情,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开口,很快就体贴地转移了话题:“哈哈,我是逗你玩的啦。”
视线瞥过站在旁边不动声色看风景的时砚,毫不犹豫地就拉他出来救场,“其实阿砚也挺不错的,我看他对你比对严蕊她们几个女生好多了。我可从来没见他对那个女生这么上心过,说实话,我都怀疑他昨天晚上在酒吧的举动是鬼上身了。”
阮之之外面裹着一件棉大衣,一双手放在里面自己的羽绒服口袋里取着暖。听陈嘉言说到昨晚在酒吧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指尖无意识地抖了抖,恰好又碰到上衣口袋里那只还没来得及拿出来的纸玫瑰,突然就有些心慌意乱。
她抿了抿唇,想也没想的就脱口而出:“好啦,你就不要再乱点鸳鸯谱了,我心里有喜欢的人。”
一句话,成功地让整个气氛都冷了下来。
阮之之说完之后就有些刻意地低下头摆弄着自己的指甲,不知道为什么,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敢去看时砚的眼睛。
真奇怪,他们明明不熟,除去刚才雪山上的取暖,她也不欠他什么。
☆、8.c3·猫科动物
今天的行程安排得比较松散,主要景点就玉龙雪山一个,不过再加上在大巴车上度过的时间,等她们游完雪山回酒店的时候也已经到了晚上七点。
陈嘉言依旧热情地邀请阮之之跟他们一起去吃饭,但是对于刚刚经历了一整天高强度体力活动的阮之之而言,撑到回酒店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伸手扶了扶额头,强忍住头晕眼花的不适感,阮之之礼貌地婉拒了他,随后跟在那群头发花白的教授后面走上了客栈里吱呀作响的木质楼梯。
一直到回到自己的客房之后,阮之之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下来。她坐在床上对着窗外发了会儿呆,才慢悠悠地起来去洗了一个热水澡。
水花四溅,雾气弥漫,小小的房间里瞬间水汽蒸腾,无比温暖。
她洗完澡出来,认认真真的穿好睡衣,又吹干头发,才从浴室走了出来。从背包里随便掏出一颗水果糖补充体力,剥开糖纸的时候,才发现这颗也是橘子味的,跟时砚那天在车上递给她的一样。
奇怪……她为什么会把这些小细节记得这么清楚。
平心而论,这家客栈的地理位置还是十分优越的,就身处丽江古城的最中心。
将一切都收拾好之后,阮之之站在窗边,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夜景。
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突然涌上来一些身在异乡的孤独感。
阮之之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感情不合,这段只剩憎恶的婚姻撑到她上高中之后终于宣告破裂。从此之后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在她的印象中,母亲一直都是一个女强人,整日忙于工作,除了经济方面根本无暇顾及她。
由于性格相对内敛,阮之之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身边也没有多少知心朋友,直到出国之后遇到李司晨。他主动靠近她,将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在异国他乡给了她最初的温暖与陪伴。
所以三年以来,无论多难熬,她始终抱着这点儿可怜卑微的回忆念念不能忘。
阮之之靠在窗边,想着往事,怔怔出了神。
夜深,一阵风带着凉意从半敞的窗户吹进来,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明天就要离开丽江,去到香格里拉了,要不要……今晚再出去转转呢?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阮之之终于还是向自己身体内的不安分因子缴械投降。懒得再换衣服,她穿着一身纯棉睡衣,外面随便套了一件羽绒服外套,就这么披散着长发,素面朝天地走出房门。
丽江街道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历史感浓厚,且质感细腻。地上铺就的全都是五花石,古朴雅致,闪闪发亮。
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阮之之顺着人流不紧不慢地走在繁华古城里,经历了一天的忙碌之后,此时此刻心情格外轻松。
她现在正在闲逛的地方是四方街,是丽江古城的中心广场,而更多人称呼这里为古城的心脏。街内大片保持明清建筑特色,瓦屋楼房鳞次栉比,玲珑清巧。
四方街里大大小小的街道里都热闹地不得了,尤其是到了晚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亮起,灯光绚烂迷离,更衬得游人如灯似海。
视线里到处都是贩卖云南特色手工艺品的大小商铺,阮之之逛了一会儿,决定给顾念带个小礼物回去,毕竟自己这次云南之旅是免费捡了一个对方的名额。
仔仔细细地挑选了半天,终于选定了一条做工精致的粉蓝色荷花叶披肩。
可惜当阮之之拿着这条披肩去找老板结账的时候,最尴尬的情况发生了。也许是因为她刚刚出门完全就是一时兴起,所以当时压根儿就忘了带钱包。
“小妹眼光真好,这条披肩是最后一条啦。原价120的,现在就100块钱卖给你吧。”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年轻女人,语气很热情的样子,细长的眼睛里全是笑意。
可是,现在别说是一百块了,阮之之连一块钱都拿不出来。
怎么办……好尴尬……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正当她手足无措进退两难之际,那个动听到有些不真实的声音再次及时出现,拯救了她,简直像幻觉一样。
“老板,一百整。”
下意识地顺着声音回过头,视线里是时砚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白皙指尖夹着一张面额一百块的人民币朝老板递过去。
老板笑吟吟地收了钱,开始动作麻利地包装披肩礼盒。
“咳,真的很不好意思,我一会儿到了酒店就把钱还给你。”阮之之低着头赧然开口,眼睛都不敢抬起来看他。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不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阮之之忍不住汗颜,深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丢脸了。可是……为什么每次她遇到状况的时候,都刚好会遇到时砚?
这个巧合一点也不让人感觉愉悦,因为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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