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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同随行他的人。”
“我杀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名声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有的人叫我杀神,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手,并不是杀手中最顶尖的,我之所以能成功的刺杀那么多重要的人物,只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懂得忍耐,懂得策划,懂得隐藏。”
“我知道,杀手这个职业,一旦露出獠牙,就很难活着,就算刺杀成功,也会丢掉自己的性命,特别是杀那些政客。所以我绞尽脑汁的去想,想办法让自己杀完人逃走。”
“所以我成了他们口中的杀神,那一年,我十七岁,从孤岛中出来了两年,也是那一年,我遇到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你见过,他就是张大万,他确实很傻,他老家在东北,只是因为脸上长了太多的胡子,被当成怪物,遗弃了,然后被人贩子带到非洲,当奴隶。”
“我救了他,因为他太像我了。”
叶天长吸了口气,看了一眼一脸担忧,仿佛身临其境的简盼,灰暗的心闪过一丝暖意,然后继续说:“我第二个遇到的人是一个叫做小马的家伙,他家里很有钱,十分的有钱,他生在英国最有钱的家族,因为他很叛逆,所以走进了地下世界的圈子,也机缘巧合的遇上我,小马的身手不够好,又不够耐心,而且极度好色,在地下世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性格,都会如同催命符一样,让一个人迅速的死去。”
简盼很想安慰一下叶天,甚至有打断他,不让他继续说下去的冲动,可她终究没有,此时听到叶天如此说,才笑了笑说:“原来你以前并不是一个色狼。”
叶天十分认真的点头,然后说:“后来我知道小马这样的人为什么能活着混迹在杀手与雇佣兵这些不正常职业的社会中,而且还活的很不错。”
“因为他太怕死了,为了活着,他愿意什么都去做,很多人都嫌杀他脏了手,结果最后被他杀了。”
说着说着,叶天脸上有些痛苦,忽然问:“简盼,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我有时候会觉得我自己贱得很,从小和狗撕咬,和狼摔跤,长大了去做了最下流的职业,我有时候真的好羡慕圈子外的人。”
简盼闻言,泪珠滑落,说:“叶天,我永远不会看不起你,永远都不会。”
“相信我,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男人。”
叶天自嘲般的笑了笑:“也许你看到我杀人时候的样子,就不会这样说了,我的手太脏了,全是血,我活在红色的世界,我知道我活的世界很脏,可我却无能为力,我只能杀更多的人。”
“叶天,现在你不是很好吗?你现在也和我一样,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是吗?你不再是万人唾弃的阴暗杀手,不再是以杀人为职业的人,不再卑微,对吗。”
“谢谢,这些话我第一次对一个圈外的人说,触动有些大。”
简盼闻言一愣,然后点着头哭的梨花带雨,说:“浪子回头比什么都重要。”
叶天沉默了片刻,问:“后面的故事很精彩,你还想听吗?”
简盼闻言,擦了擦眼泪,摇头说:“以后晚上你把这些当成鬼故事说给我听。”
“好。”
叶天忽然站了起来,闭上了眼睛,往事一幕幕在他脑海中浮现。
在很久以前,叶天看上去还只是一个纤弱的少年,他和一个英国人站在所罗门神殿之巅,迎着冬日凛冽的风,手里提着酒,与他一喝一唱。
歌词大致是这样的:
月溅星河,长路漫漫。
风烟残尽,独影阑珊。
谁叫我身手不凡,谁让我爱恨两难。
到后来,刚肠寸断。
幻世当空,恩怨休怀。
舍悟离迷,六尘不改,
且怒且悲且狂哉,是人是鬼是妖怪。
不过是心有魔债,
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
叶天挣开了眼,向着脑海中那些片段挥手告别,告别那一段青葱的光阴?亦或者是峥嵘岁月。
简盼看着叶天,叶天却忽然单膝跪了下来,然后从怀中拿出那枚已经被叶天命名好的玫瑰,语气无比诚挚的说:“佛说回头是岸,我现在想回头,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简盼没有去看叶天手中那瑰丽绝世的玫瑰花,而是看着叶天的眼睛,捂住了嘴,不可置信的哭了起来。
“嫁给我,有一碗粥,全都给你喝,我只要活命的那一口,继续守护你。”
“嫁给我,你生气了我会哄你,我做错事了会向你认错,永远爱你,永远。”
他,连同随行他的人。”
“我杀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名声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有的人叫我杀神,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手,并不是杀手中最顶尖的,我之所以能成功的刺杀那么多重要的人物,只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懂得忍耐,懂得策划,懂得隐藏。”
“我知道,杀手这个职业,一旦露出獠牙,就很难活着,就算刺杀成功,也会丢掉自己的性命,特别是杀那些政客。所以我绞尽脑汁的去想,想办法让自己杀完人逃走。”
“所以我成了他们口中的杀神,那一年,我十七岁,从孤岛中出来了两年,也是那一年,我遇到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你见过,他就是张大万,他确实很傻,他老家在东北,只是因为脸上长了太多的胡子,被当成怪物,遗弃了,然后被人贩子带到非洲,当奴隶。”
“我救了他,因为他太像我了。”
叶天长吸了口气,看了一眼一脸担忧,仿佛身临其境的简盼,灰暗的心闪过一丝暖意,然后继续说:“我第二个遇到的人是一个叫做小马的家伙,他家里很有钱,十分的有钱,他生在英国最有钱的家族,因为他很叛逆,所以走进了地下世界的圈子,也机缘巧合的遇上我,小马的身手不够好,又不够耐心,而且极度好色,在地下世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性格,都会如同催命符一样,让一个人迅速的死去。”
简盼很想安慰一下叶天,甚至有打断他,不让他继续说下去的冲动,可她终究没有,此时听到叶天如此说,才笑了笑说:“原来你以前并不是一个色狼。”
叶天十分认真的点头,然后说:“后来我知道小马这样的人为什么能活着混迹在杀手与雇佣兵这些不正常职业的社会中,而且还活的很不错。”
“因为他太怕死了,为了活着,他愿意什么都去做,很多人都嫌杀他脏了手,结果最后被他杀了。”
说着说着,叶天脸上有些痛苦,忽然问:“简盼,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我有时候会觉得我自己贱得很,从小和狗撕咬,和狼摔跤,长大了去做了最下流的职业,我有时候真的好羡慕圈子外的人。”
简盼闻言,泪珠滑落,说:“叶天,我永远不会看不起你,永远都不会。”
“相信我,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男人。”
叶天自嘲般的笑了笑:“也许你看到我杀人时候的样子,就不会这样说了,我的手太脏了,全是血,我活在红色的世界,我知道我活的世界很脏,可我却无能为力,我只能杀更多的人。”
“叶天,现在你不是很好吗?你现在也和我一样,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是吗?你不再是万人唾弃的阴暗杀手,不再是以杀人为职业的人,不再卑微,对吗。”
“谢谢,这些话我第一次对一个圈外的人说,触动有些大。”
简盼闻言一愣,然后点着头哭的梨花带雨,说:“浪子回头比什么都重要。”
叶天沉默了片刻,问:“后面的故事很精彩,你还想听吗?”
简盼闻言,擦了擦眼泪,摇头说:“以后晚上你把这些当成鬼故事说给我听。”
“好。”
叶天忽然站了起来,闭上了眼睛,往事一幕幕在他脑海中浮现。
在很久以前,叶天看上去还只是一个纤弱的少年,他和一个英国人站在所罗门神殿之巅,迎着冬日凛冽的风,手里提着酒,与他一喝一唱。
歌词大致是这样的:
月溅星河,长路漫漫。
风烟残尽,独影阑珊。
谁叫我身手不凡,谁让我爱恨两难。
到后来,刚肠寸断。
幻世当空,恩怨休怀。
舍悟离迷,六尘不改,
且怒且悲且狂哉,是人是鬼是妖怪。
不过是心有魔债,
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
叶天挣开了眼,向着脑海中那些片段挥手告别,告别那一段青葱的光阴?亦或者是峥嵘岁月。
简盼看着叶天,叶天却忽然单膝跪了下来,然后从怀中拿出那枚已经被叶天命名好的玫瑰,语气无比诚挚的说:“佛说回头是岸,我现在想回头,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简盼没有去看叶天手中那瑰丽绝世的玫瑰花,而是看着叶天的眼睛,捂住了嘴,不可置信的哭了起来。
“嫁给我,有一碗粥,全都给你喝,我只要活命的那一口,继续守护你。”
“嫁给我,你生气了我会哄你,我做错事了会向你认错,永远爱你,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