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biquge.com,老师变成魅魔以后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它也是我的故乡,是二十多年前雷歇尔带走我的地方。
“对。”雷歇尔缓缓回答,“我的血亲,应该还活在那里。”
第28章旧地重游
“血亲?!”我叫得比刚才还大声。
这回雷歇尔终于抬头看我,没好气地说:“你卡壳了吗?”
我干笑了几声,依然没法收起震惊的表情。
在不得不跟我上床之前,我亲爱的导师是个高龄处子。话说回来,对于法师来说,没有对象却有后代并不算惊世骇俗。许多邪恶法术需要血亲当原材料,禁术中有不少能凭空制造血脉后裔,要是雷歇尔说他给自己造个了孩子当备用肉体,我一点都不会奇怪。
“不是我的后裔。”看出了我在脑补些什么,雷歇尔难得好心地解释了一句,“我的父母在图塔隆出生。”
我刚刚恢复平静的脸再一次完全扭曲,下巴险些落地。
雷歇尔有父母?
简直比他有孩子还吓人好吗?!
我脑中出现了一个雷歇尔与一个女体雷歇尔抱着襁褓中的小型雷歇尔(等比例缩小,恕我无法想象一个童年时期的老师),这画面宛如五雷轰顶,让我从头顶到脚后跟都在发麻。雷歇尔常年保持着二三十岁的外表,仿佛生于某个魔法工厂,今天出厂明天入塔,将毫无效率的童年幼年少年时期在几天内完成。雷歇尔有父母?!
魔法之神在上,这事太离奇了。难道他的父母还活着?他不是已经……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雷歇尔究竟几岁,他显然不是会举办生日派对的类型。他是个“年轻”的传奇法师,对于动辄一两百岁的传奇法师来说相当年轻,没人知道他的起源,只知道他活跃了几十年。要是雷歇尔的父母还活着……
“他们早就死了,我弟弟还活着。”雷歇尔打断了我脱缰野狗般的思路,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还愣着干什么?去收拾东西!”
我把自己的下巴安回去,乖乖滚去收拾。
大部分情况下,我们能轻装出行,传送术能将旅途中的消耗压缩到最小。但倘若目的地是图塔隆,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不能少。我们得从安森出发,走上几天的路,图塔隆是个不能传送的奇特国度。
主物质位面,或者说这片被称作埃瑞安的大地,几乎没有法师不能传送到的地方。那些仅有的传送禁区,除了环境恶劣(空间乱流或死魔区)导致法术失效外,便是人为制造的禁地,例如强大神祇的神殿、法师协会的总部、德鲁伊圣地……全都有钱有势。图塔隆是唯一的例外,这个无钱无势的小地方成为传送禁区,全赖它的邻居。
白垩平原环境险恶,深山老林里藏着一大群地狱崇拜者——成分为六成脑子有病的邪教徒和四成特别疯的黑巫师。这些疯子把白垩平原变成了一个谁都不想碰的马蜂窝,而数十年前,他们居然明目张胆地入侵了图塔隆,袭击了王室。“不插手世俗王权更替”是职业者默认的潜规则,这趟直接传送到国都核心地带的侵略战引发了恐慌,犯了众怒。正义之神的信徒、法师协会与安森王国的军队携手击退了这次入侵,并布置了著名的图塔隆防护网,在那之后,图塔隆便再也无法传送。
也只有像图塔隆这样的小国,才能做到举国禁区的壮举吧。
我暂且收好一大堆好奇心,准备完行李,与雷歇尔传送到安森王国,而后租了一辆马车,跟着商队前往图塔隆。出发前他跟我大干一场,摆明了不打算在途中玩车震。我对此颇为遗憾,不过真到了途中,我也没空再去想这个了。
上一次我来这里,好像是跟哪个雇佣兵朋友赚路费的时候。上一次我和雷歇尔一起来这里,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想想真不可思议,图瓦隆居然也是雷歇尔的故乡,他要是不说,谁能猜到呢?
我在马车上频频撩开窗帘,把头伸出去,想从记忆中找些熟悉的东西。自从我有能力独自离开塔,雷歇尔就没阻止过我回老家;叛逃之后,我也不止一次来过这里。我从没害过思乡病,只是旧地重游总让人心情复杂。雷歇尔在车厢里闭目养神,没阻止我东张西望,也无意向前方的故国看上一眼。
“看!”我指向越来越近的山丘,“老师,您对这里有印象吗?”
他掀开眼皮往我指的方向看了看,又瞥了我一眼,说:“你第一次落跑的地方。”
我立刻打了个哈哈混过去。
我没想到雷歇尔记着这个,我都快忘了这茬了。或者说记忆的侧重点不同,我清楚地记得后来的事,倒没怎么去记那件事的起因。
雷歇尔不记得半精灵崽子要吃饭,我被他带走,没有投喂,差点饿死。等他把我救回来,我已经断定对方是个吝啬的奴隶主,准备好跑路。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十一岁的街头小贼没听说过雷歇尔,对法师的威能也知之甚少,天真地以为自己跑掉。我趁他与人交涉时脚底抹油,慌不择路地跑到图塔隆边境地带,不幸被强盗团抓了个正着。
图塔隆是个国力不强的小国,需要它的大佬们会斥巨资打造传送禁区,却不会管这里的贫穷与混乱。城市里的扒手团伙控制着街头所有流浪儿,城市外的强盗团更加凶残。他们从来没有什么不伤老人孩子的规矩,不如说对弱者更加凶狠。我逃跑路上的同路人死于强盗刀下,我费劲口舌才捡回一条命,被带回贼窝入伙。
所谓的入伙,其实只是被带回去当童工罢了,地位跟奴隶差不了多少。能捡回一条命全靠我脑袋机灵嘴皮子利索,但我所谓的聪明才智,也只能让我当一个待遇稍好的奴隶。
我刚出虎口又入狼窝,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迷茫。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逃离那个法师真的正确吗?可是不逃走好像会被饿死。被带走前途未卜,留在街头饥一餐饱一餐,被困在强盗窝里性命堪忧,好像无论那个选择,全都看不到未来。仿佛生来命运已定,我不知道我的挣扎到底有没有意义,我甚至想象不出一个好结局。
然后,有人来了。
困住我的那个强盗团在图塔隆数一数二,大本营里几千人,有刀有马还有不少职业者。这样一个规模大又实力强的贼窝,竟被人打上门来。那天所有人都骚动不安,我这样的喽啰也被塞了武器,被赶去充场面。跑在前面的小头目难以置信地咋呼了起来,因为打破山门的敌人,只有一个人。
那是个衣着体面的男人,手无寸铁,外表文弱,一双手拢在袖子里,我远远看见他,心便狂跳起来。我认出那个人就是带走我的法师,他站在强盗们的包围圈中,神色平静。
“滚开,施法者!”强盗头子高喊道,“别以为炸掉几块石头就能虚张声势,这里可是图塔隆!你真敢杀人,圣殿骑士图案立刻会把你吊死!”
“我只说最后一次。”文弱的法师轻柔地说,他的声音在每个人耳边响起,“棕发蓝眼,十一岁的半精灵……把他还给我。”
他在说我。
我几乎难以呼吸,无数念头与情绪让我连思维都难以运转。我从没期待过这个,真的。我早知道自己的小命不值一文,就算陷进强盗窝,也没人会来找我——此前十一年,我都是条烂泥里自力更生的泥鳅,拼命瞎转找出口,不然还能怎么样?我没想过真的会有人把我捞出来,还捞了两次。有人为我而来,如同白日做梦。
我还剩下一点儿理智,知道自己不能高声应答。我咬着下唇,偷偷捡起一颗石子,砸向不远处的马匹。我扔得很准,被惊动的马踢起了蹄子,又惊动了不少人,这动静足以让对峙中的人往这个方向望。我趁乱换了位置,爬到高处,祈祷法师自己能被法师看见。狂喜与恐惧轮流折磨着我,我拼命伸长脖子,怕他看不到我就会离开。
雷歇尔的目光遥遥对上了我,他笑了起来。
要到几个月之后,我才会知道一个法师能多么轻易地追踪到落跑的小鬼,雷歇尔早就知道我在这里,精确度以厘米计。他的微笑并不是因为找到了我,而是因为我如此努力地要回到他身边。被取悦的法师微笑起来,仁慈地对我的落跑既往不咎。
第29章大场面
我不记得强盗们那时候说了什么,但接下来雷歇尔说的一举一动,我都永生难忘。
“图塔隆从不是什么‘法师禁地’,只是有所限制。”雷歇尔说,“结界的力量国都最强,向外渐弱,这里的强度……不过如此。”
他的手从袖子里伸了出来,这是我第二次好好端详这双手,苍白而修长,看起来养尊处优,只是指甲青紫——并不难看,倒让我想起那些夫人们往手上涂抹的胭脂。这双纤细的手动起来,远远望去,好似白蝴蝶翻飞,能被莽汉一下捏断。当强盗们冲向他,我简直不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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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也是我的故乡,是二十多年前雷歇尔带走我的地方。
“对。”雷歇尔缓缓回答,“我的血亲,应该还活在那里。”
第28章旧地重游
“血亲?!”我叫得比刚才还大声。
这回雷歇尔终于抬头看我,没好气地说:“你卡壳了吗?”
我干笑了几声,依然没法收起震惊的表情。
在不得不跟我上床之前,我亲爱的导师是个高龄处子。话说回来,对于法师来说,没有对象却有后代并不算惊世骇俗。许多邪恶法术需要血亲当原材料,禁术中有不少能凭空制造血脉后裔,要是雷歇尔说他给自己造个了孩子当备用肉体,我一点都不会奇怪。
“不是我的后裔。”看出了我在脑补些什么,雷歇尔难得好心地解释了一句,“我的父母在图塔隆出生。”
我刚刚恢复平静的脸再一次完全扭曲,下巴险些落地。
雷歇尔有父母?
简直比他有孩子还吓人好吗?!
我脑中出现了一个雷歇尔与一个女体雷歇尔抱着襁褓中的小型雷歇尔(等比例缩小,恕我无法想象一个童年时期的老师),这画面宛如五雷轰顶,让我从头顶到脚后跟都在发麻。雷歇尔常年保持着二三十岁的外表,仿佛生于某个魔法工厂,今天出厂明天入塔,将毫无效率的童年幼年少年时期在几天内完成。雷歇尔有父母?!
魔法之神在上,这事太离奇了。难道他的父母还活着?他不是已经……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雷歇尔究竟几岁,他显然不是会举办生日派对的类型。他是个“年轻”的传奇法师,对于动辄一两百岁的传奇法师来说相当年轻,没人知道他的起源,只知道他活跃了几十年。要是雷歇尔的父母还活着……
“他们早就死了,我弟弟还活着。”雷歇尔打断了我脱缰野狗般的思路,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还愣着干什么?去收拾东西!”
我把自己的下巴安回去,乖乖滚去收拾。
大部分情况下,我们能轻装出行,传送术能将旅途中的消耗压缩到最小。但倘若目的地是图塔隆,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不能少。我们得从安森出发,走上几天的路,图塔隆是个不能传送的奇特国度。
主物质位面,或者说这片被称作埃瑞安的大地,几乎没有法师不能传送到的地方。那些仅有的传送禁区,除了环境恶劣(空间乱流或死魔区)导致法术失效外,便是人为制造的禁地,例如强大神祇的神殿、法师协会的总部、德鲁伊圣地……全都有钱有势。图塔隆是唯一的例外,这个无钱无势的小地方成为传送禁区,全赖它的邻居。
白垩平原环境险恶,深山老林里藏着一大群地狱崇拜者——成分为六成脑子有病的邪教徒和四成特别疯的黑巫师。这些疯子把白垩平原变成了一个谁都不想碰的马蜂窝,而数十年前,他们居然明目张胆地入侵了图塔隆,袭击了王室。“不插手世俗王权更替”是职业者默认的潜规则,这趟直接传送到国都核心地带的侵略战引发了恐慌,犯了众怒。正义之神的信徒、法师协会与安森王国的军队携手击退了这次入侵,并布置了著名的图塔隆防护网,在那之后,图塔隆便再也无法传送。
也只有像图塔隆这样的小国,才能做到举国禁区的壮举吧。
我暂且收好一大堆好奇心,准备完行李,与雷歇尔传送到安森王国,而后租了一辆马车,跟着商队前往图塔隆。出发前他跟我大干一场,摆明了不打算在途中玩车震。我对此颇为遗憾,不过真到了途中,我也没空再去想这个了。
上一次我来这里,好像是跟哪个雇佣兵朋友赚路费的时候。上一次我和雷歇尔一起来这里,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想想真不可思议,图瓦隆居然也是雷歇尔的故乡,他要是不说,谁能猜到呢?
我在马车上频频撩开窗帘,把头伸出去,想从记忆中找些熟悉的东西。自从我有能力独自离开塔,雷歇尔就没阻止过我回老家;叛逃之后,我也不止一次来过这里。我从没害过思乡病,只是旧地重游总让人心情复杂。雷歇尔在车厢里闭目养神,没阻止我东张西望,也无意向前方的故国看上一眼。
“看!”我指向越来越近的山丘,“老师,您对这里有印象吗?”
他掀开眼皮往我指的方向看了看,又瞥了我一眼,说:“你第一次落跑的地方。”
我立刻打了个哈哈混过去。
我没想到雷歇尔记着这个,我都快忘了这茬了。或者说记忆的侧重点不同,我清楚地记得后来的事,倒没怎么去记那件事的起因。
雷歇尔不记得半精灵崽子要吃饭,我被他带走,没有投喂,差点饿死。等他把我救回来,我已经断定对方是个吝啬的奴隶主,准备好跑路。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十一岁的街头小贼没听说过雷歇尔,对法师的威能也知之甚少,天真地以为自己跑掉。我趁他与人交涉时脚底抹油,慌不择路地跑到图塔隆边境地带,不幸被强盗团抓了个正着。
图塔隆是个国力不强的小国,需要它的大佬们会斥巨资打造传送禁区,却不会管这里的贫穷与混乱。城市里的扒手团伙控制着街头所有流浪儿,城市外的强盗团更加凶残。他们从来没有什么不伤老人孩子的规矩,不如说对弱者更加凶狠。我逃跑路上的同路人死于强盗刀下,我费劲口舌才捡回一条命,被带回贼窝入伙。
所谓的入伙,其实只是被带回去当童工罢了,地位跟奴隶差不了多少。能捡回一条命全靠我脑袋机灵嘴皮子利索,但我所谓的聪明才智,也只能让我当一个待遇稍好的奴隶。
我刚出虎口又入狼窝,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迷茫。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逃离那个法师真的正确吗?可是不逃走好像会被饿死。被带走前途未卜,留在街头饥一餐饱一餐,被困在强盗窝里性命堪忧,好像无论那个选择,全都看不到未来。仿佛生来命运已定,我不知道我的挣扎到底有没有意义,我甚至想象不出一个好结局。
然后,有人来了。
困住我的那个强盗团在图塔隆数一数二,大本营里几千人,有刀有马还有不少职业者。这样一个规模大又实力强的贼窝,竟被人打上门来。那天所有人都骚动不安,我这样的喽啰也被塞了武器,被赶去充场面。跑在前面的小头目难以置信地咋呼了起来,因为打破山门的敌人,只有一个人。
那是个衣着体面的男人,手无寸铁,外表文弱,一双手拢在袖子里,我远远看见他,心便狂跳起来。我认出那个人就是带走我的法师,他站在强盗们的包围圈中,神色平静。
“滚开,施法者!”强盗头子高喊道,“别以为炸掉几块石头就能虚张声势,这里可是图塔隆!你真敢杀人,圣殿骑士图案立刻会把你吊死!”
“我只说最后一次。”文弱的法师轻柔地说,他的声音在每个人耳边响起,“棕发蓝眼,十一岁的半精灵……把他还给我。”
他在说我。
我几乎难以呼吸,无数念头与情绪让我连思维都难以运转。我从没期待过这个,真的。我早知道自己的小命不值一文,就算陷进强盗窝,也没人会来找我——此前十一年,我都是条烂泥里自力更生的泥鳅,拼命瞎转找出口,不然还能怎么样?我没想过真的会有人把我捞出来,还捞了两次。有人为我而来,如同白日做梦。
我还剩下一点儿理智,知道自己不能高声应答。我咬着下唇,偷偷捡起一颗石子,砸向不远处的马匹。我扔得很准,被惊动的马踢起了蹄子,又惊动了不少人,这动静足以让对峙中的人往这个方向望。我趁乱换了位置,爬到高处,祈祷法师自己能被法师看见。狂喜与恐惧轮流折磨着我,我拼命伸长脖子,怕他看不到我就会离开。
雷歇尔的目光遥遥对上了我,他笑了起来。
要到几个月之后,我才会知道一个法师能多么轻易地追踪到落跑的小鬼,雷歇尔早就知道我在这里,精确度以厘米计。他的微笑并不是因为找到了我,而是因为我如此努力地要回到他身边。被取悦的法师微笑起来,仁慈地对我的落跑既往不咎。
第29章大场面
我不记得强盗们那时候说了什么,但接下来雷歇尔说的一举一动,我都永生难忘。
“图塔隆从不是什么‘法师禁地’,只是有所限制。”雷歇尔说,“结界的力量国都最强,向外渐弱,这里的强度……不过如此。”
他的手从袖子里伸了出来,这是我第二次好好端详这双手,苍白而修长,看起来养尊处优,只是指甲青紫——并不难看,倒让我想起那些夫人们往手上涂抹的胭脂。这双纤细的手动起来,远远望去,好似白蝴蝶翻飞,能被莽汉一下捏断。当强盗们冲向他,我简直不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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