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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黑,一大队人马穿过沙漠,出现在和阗城郊。他们远远的立在城外,默默地看着那座城市,他们离开已久也思念已久的城市。
但他们似乎并没有进城,只是慢慢的随着黑夜隐匿在越来越深的黑夜里。只有一个少年,跨着白马离开大队,直奔和阗城门。
守城的士兵见他,不禁面露喜悦,十分尊崇的迎上前。
“公子,您回来了!”
少年点点头,士兵又说道:“公子,我这就回去通报!”
少年急忙道:“不用,我进城随便找个住处就好!”
士兵一脸疑问,但还是没多做过问。进了城,热闹的和阗城灯火阑珊,各地的商人依旧走动着,打量着街边摊上的光彩照人的玉石。见少年进城来,民众纷纷驻足,面露欢喜,大呼道:“公子回来了!”不一会儿,满城的喧嚣变成了整齐的欢呼雀跃。
“什么事儿那么吵?”
和阗府衙内,一个约莫六十岁的男子正看着一份地图,若有所思。他额头很高,鼻梁很挺,眼睛阴阴的,冒着冷峻的光。
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脚步匆匆的走过来,面中满是慌乱,道:“大人,大公子回来了!”
一听这声音,男子原本冷峻的眼光黯然失色,脸色猛地有些失落,问道:“回来了?不是一路眼线都说他还在长安?”
老者弓着腰,道:“是啊!从长安至此沿路眼线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长安城内的眼线飞鸽传书说,都没有看到他们出门半步啊!”
男子一脸茫然,片刻之后,又焦急问:“他回府来了?”
老者说:“这倒奇怪,他并没有回府,只是去了城东的长安客栈住下。”
“客栈?……他……一个人?”
老者笃定的点头,道:“就一人一马!”
男子忽然豁然一笑,道:“就一个人,难不成还能掀起什么风浪?”
老者笑道:“大人说的是。这几年你经营这和阗府,自该有所回报。”
男子又想了想,道:“你快去打听打听,他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带了多少兵马!……另外……这几日给我好好盯着他的动静!”
老者诺诺道:“好的,大人!”
“老夫人,老夫人!”和阗府内院,一个婢女快步一边走,一边呼喊。
“什么事这么大惊小怪?”一个身着华服,面容慈祥的老妇人端坐在屋内,幽幽吹着手中的热茶,疑问道:“这都夜了,大呼小叫的哪像样子?”
婢女这才收敛了些,但依旧面容喜悦,道:“少爷回来了!”
老妇人一顿,片刻后又平静的喝茶,淡淡道:“回来就回来嘛,这是他家,他不回来他上哪儿去?哪要你来大惊小怪?”
见妇人这表现,婢女一脸疑惑。但她也不敢发问,只怯怯“哦”了声,便被老妇人打发出了屋子去。
待婢女出了屋子,关上门。老妇人放下茶杯,才微微一笑,淡淡道:“回来了!诶,是该回来了!”
……
“我们此去楼兰,自是不能走河西大道,不然很容易被那吐蕃人察觉!”
“我们先由西北入沙漠,入沙漠深处再向西南而行,如此一来,可以避人耳目。”
“那我们可得好好准备,如此长途奔袭,极容易人困马乏!”
“哎!你我都是马贼出身,沙漠中过活的!哪怕这小小千里之途!只要给养备足,行走途中,我们连骆驼背上都能呼呼大睡,何惧疲惫?”
“此话倒是有理,但这沙漠深处,我们极少进入,不了解其中气候,有时风沙暴虐,很是难测!”
“嘿!这不必担心,你难道忘了我们之中,曾经有人是专门跟踪过路商贾的,经常在沙漠深处走动,自然对那里了如指掌!”
“哈哈,我怎么把这事忘了!那我们兄弟也早些休息,明日一早出发吧!”
“可是这楼兰地处绿洲之上,周边又一片坦途,如若我们前去,必然要一举成功!不然吐蕃大军后面扑上来,那是躲都没地方躲!”
“干脆我们带足来回物资!如若失败,迅速深入沙漠回程!”
“哎!这不可,太多辎重会延误行程!到时候别说解救那尚兄弟的红颜知己,怕是到达时楼兰城都被夷为平地!”
“哎,各位就不必纠结了,我已经与那刘进飞鸽传书,到时候我们里应外合,胜算颇大!”
“好,那我们就预祝自己成功!”
林子琪的“安乐窝”里,众人正在讨论着两三百号人突袭楼兰吐蕃军的事情。
尚云风鲜少发言,因为这次不是流寇打劫,更类似于行军打仗,他不太懂。但他也知道自己不需要出什么意见,这群江湖朋友经验多的是,而且里面做过官兵的也不在少数。
他唯一担心的是旷艳红一人独闯吐蕃军营,要是如此,他就算追上也无能为力了。他只好祈祷这不会发生。
……
李璇儿已然行了一半的路程,沙海茫茫,她只希望楼兰绿洲能快些出现在眼前,但事与愿违,疲惫让她有些支撑不住,日夜极端的寒暑也让她染了伤风,她有些发热和咳嗽,这让她更加难受。
但她希望自己能尽快赶到,所以日夜兼程,这几日她没有睡觉,尽管她很困,她也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军营房间的情景,她总不自觉的看看那几片小师妹的衣襟,祈祷着小师妹没有经历太多苦难。
“你就是那杀我五百兵士的恶女?”
迷糊着,突然一个身影立在自己不远处,披着斗篷,牵着匹白马。
他很消瘦,个子也不高,约莫三十出头。他阴眼鹰鼻,样子很是猥琐。重要的是,他是个汉人。
“你一个汉人,竟为吐蕃恶贼做事,残害这大唐江山?”
那人手执长刀,刀柄约有三尺长,刀身亦有三尺。他幽幽看着他的刀,手指柔柔抚着刀刃,阴阴说道:“谈这些多俗啊!你看这刀,它就是要饮血才有魅力。你看我,生的英俊……自然也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就好像……金子,呵!那金锭子,又漂亮又值钱,多像我!”
李璇儿不禁想笑,这该是她下山以来听过的最好笑的言论。但她又笑不出来,她感到了十分... -->>
天将黑,一大队人马穿过沙漠,出现在和阗城郊。他们远远的立在城外,默默地看着那座城市,他们离开已久也思念已久的城市。
但他们似乎并没有进城,只是慢慢的随着黑夜隐匿在越来越深的黑夜里。只有一个少年,跨着白马离开大队,直奔和阗城门。
守城的士兵见他,不禁面露喜悦,十分尊崇的迎上前。
“公子,您回来了!”
少年点点头,士兵又说道:“公子,我这就回去通报!”
少年急忙道:“不用,我进城随便找个住处就好!”
士兵一脸疑问,但还是没多做过问。进了城,热闹的和阗城灯火阑珊,各地的商人依旧走动着,打量着街边摊上的光彩照人的玉石。见少年进城来,民众纷纷驻足,面露欢喜,大呼道:“公子回来了!”不一会儿,满城的喧嚣变成了整齐的欢呼雀跃。
“什么事儿那么吵?”
和阗府衙内,一个约莫六十岁的男子正看着一份地图,若有所思。他额头很高,鼻梁很挺,眼睛阴阴的,冒着冷峻的光。
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脚步匆匆的走过来,面中满是慌乱,道:“大人,大公子回来了!”
一听这声音,男子原本冷峻的眼光黯然失色,脸色猛地有些失落,问道:“回来了?不是一路眼线都说他还在长安?”
老者弓着腰,道:“是啊!从长安至此沿路眼线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长安城内的眼线飞鸽传书说,都没有看到他们出门半步啊!”
男子一脸茫然,片刻之后,又焦急问:“他回府来了?”
老者说:“这倒奇怪,他并没有回府,只是去了城东的长安客栈住下。”
“客栈?……他……一个人?”
老者笃定的点头,道:“就一人一马!”
男子忽然豁然一笑,道:“就一个人,难不成还能掀起什么风浪?”
老者笑道:“大人说的是。这几年你经营这和阗府,自该有所回报。”
男子又想了想,道:“你快去打听打听,他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带了多少兵马!……另外……这几日给我好好盯着他的动静!”
老者诺诺道:“好的,大人!”
“老夫人,老夫人!”和阗府内院,一个婢女快步一边走,一边呼喊。
“什么事这么大惊小怪?”一个身着华服,面容慈祥的老妇人端坐在屋内,幽幽吹着手中的热茶,疑问道:“这都夜了,大呼小叫的哪像样子?”
婢女这才收敛了些,但依旧面容喜悦,道:“少爷回来了!”
老妇人一顿,片刻后又平静的喝茶,淡淡道:“回来就回来嘛,这是他家,他不回来他上哪儿去?哪要你来大惊小怪?”
见妇人这表现,婢女一脸疑惑。但她也不敢发问,只怯怯“哦”了声,便被老妇人打发出了屋子去。
待婢女出了屋子,关上门。老妇人放下茶杯,才微微一笑,淡淡道:“回来了!诶,是该回来了!”
……
“我们此去楼兰,自是不能走河西大道,不然很容易被那吐蕃人察觉!”
“我们先由西北入沙漠,入沙漠深处再向西南而行,如此一来,可以避人耳目。”
“那我们可得好好准备,如此长途奔袭,极容易人困马乏!”
“哎!你我都是马贼出身,沙漠中过活的!哪怕这小小千里之途!只要给养备足,行走途中,我们连骆驼背上都能呼呼大睡,何惧疲惫?”
“此话倒是有理,但这沙漠深处,我们极少进入,不了解其中气候,有时风沙暴虐,很是难测!”
“嘿!这不必担心,你难道忘了我们之中,曾经有人是专门跟踪过路商贾的,经常在沙漠深处走动,自然对那里了如指掌!”
“哈哈,我怎么把这事忘了!那我们兄弟也早些休息,明日一早出发吧!”
“可是这楼兰地处绿洲之上,周边又一片坦途,如若我们前去,必然要一举成功!不然吐蕃大军后面扑上来,那是躲都没地方躲!”
“干脆我们带足来回物资!如若失败,迅速深入沙漠回程!”
“哎!这不可,太多辎重会延误行程!到时候别说解救那尚兄弟的红颜知己,怕是到达时楼兰城都被夷为平地!”
“哎,各位就不必纠结了,我已经与那刘进飞鸽传书,到时候我们里应外合,胜算颇大!”
“好,那我们就预祝自己成功!”
林子琪的“安乐窝”里,众人正在讨论着两三百号人突袭楼兰吐蕃军的事情。
尚云风鲜少发言,因为这次不是流寇打劫,更类似于行军打仗,他不太懂。但他也知道自己不需要出什么意见,这群江湖朋友经验多的是,而且里面做过官兵的也不在少数。
他唯一担心的是旷艳红一人独闯吐蕃军营,要是如此,他就算追上也无能为力了。他只好祈祷这不会发生。
……
李璇儿已然行了一半的路程,沙海茫茫,她只希望楼兰绿洲能快些出现在眼前,但事与愿违,疲惫让她有些支撑不住,日夜极端的寒暑也让她染了伤风,她有些发热和咳嗽,这让她更加难受。
但她希望自己能尽快赶到,所以日夜兼程,这几日她没有睡觉,尽管她很困,她也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军营房间的情景,她总不自觉的看看那几片小师妹的衣襟,祈祷着小师妹没有经历太多苦难。
“你就是那杀我五百兵士的恶女?”
迷糊着,突然一个身影立在自己不远处,披着斗篷,牵着匹白马。
他很消瘦,个子也不高,约莫三十出头。他阴眼鹰鼻,样子很是猥琐。重要的是,他是个汉人。
“你一个汉人,竟为吐蕃恶贼做事,残害这大唐江山?”
那人手执长刀,刀柄约有三尺长,刀身亦有三尺。他幽幽看着他的刀,手指柔柔抚着刀刃,阴阴说道:“谈这些多俗啊!你看这刀,它就是要饮血才有魅力。你看我,生的英俊……自然也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就好像……金子,呵!那金锭子,又漂亮又值钱,多像我!”
李璇儿不禁想笑,这该是她下山以来听过的最好笑的言论。但她又笑不出来,她感到了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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