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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举起菜刀
就在此时,因为咸青虫二打开了手机进行各项买买买的支付,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咸青虫二只瞄了一眼手机,吓得立马关了手机。
不用问,用脚趾头思考都能知道,电话是莫晓丛打来的。
莫晓丛不仅打暴了咸青虫二的手机,他的几个死党,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电话也打暴了。
咸青虫二此时漠视了莫晓丛的电话,他无法解释原因,只能关机了事。
在奢侈品店中买了衣物等物品后,大包小包的东西全由咸青虫二提着,花千寻换上了一套运动装,足登从儿童柜台买的运动鞋。现在的花千寻变得青春、活力,成为现代人的模样。
虽然花千寻对身上的着装还不是太符合自己的穿着习惯,但这套行头也算是她能接受的、种类不多的着装了,至少看上去不算是身材暴露,让她感觉难堪的着装,同时也不妨碍她的各项运动。
也许有人要问,花千寻为何要买一双儿童运动鞋呢?而不是其它类型的,比如能突出女性魅力的高跟鞋之类的。
不要忘了,花千寻是古代人,那个年代,女性是缠足的,即便是儿童运动鞋,她还略显大而不合脚。至于高跟鞋,现代女性很习惯。且不论花千寻是缠足,即便不是,花千寻也从来未穿过高跟鞋,只怕花千寻穿上高跟鞋,连一步也迈不出去。
花千寻必须保持非常灵活的运动性能,这也是她必须保持的性能,因为接下来,花千寻需要与咸青虫二逛动物园。
是否,花千寻与咸青虫二太过于闲情逸致了?非也,这是他们今晚必须完成的任务。
咸青虫二召来一辆的士,咸青虫二非常有绅士风度,而且极为自然地为花千寻打开车门,一手挡着车门的上框,一手做了个有请的手势,二人一同上了车。
的哥问道:“去那儿?”
咸青虫二回复道:“去动物园。”
咸青虫二的回复让的哥一头的雾水,他心想,如今谈恋爱的情侣都怎么了?难道流行去动物园吗?动物园有什么可去的呢,就那个味道,就不太令人愉悦吧。再说了,都什么时候了,动物园应该早就关门了吧。去干什么呢?
的哥无论如何的脑补,也无法解释咸青虫二与花千寻去动物园的目的,他自我解释道,也许这二位就居住在动物园附近吧。也不对,动物园地处郊区,附近没听说有什么住宅小区啊。的哥百思不得其解。
管它呢,只要有生意做,去动物园有何不可,也许人家二位就有那兴趣爱好呢?
约十多公里的路程,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动物园到了。
咸青虫二依然很绅士地将花千寻请下了车。
的哥司机暗自地摇摇头,开着车走了,他心想,这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如今不多见了,只是选择这样的地方谈恋爱,脑洞大开,自己理解不了。
咸青虫二陪着花千寻,在动物园的附近开始散步。
不会吧?咸青虫二真的在陪花千寻在动物园的附近散步嗳,真的是闲得很别致。
咸青虫二陪着花千寻散步,专挑没人的地方去,起先还有小路,走着走着,连路都没有了,二人还在向前走。
咸青虫二领着花千寻终于来到了非常偏僻且无人注意的动物园的围墙边,停下了脚步。
此处的动物园围墙,只是一道约三米左右高的铁丝网,将动物园与外界隔开。
花千寻将咸青虫二夹在腰间,运起轻功,只一个垫步,便轻松地越过了三米左右的围墙。
此时终于理解,为何咸青虫二要为花千寻选择运动鞋的的好处了。
二人入得动物园后,并不想惊动任何人,选择着没有监控的区域向前潜行着。
咸青虫二与花千寻不想惊动人员,但并不代表不惊动动物。特别是夜行的食肉动物。
动物的感觉比人员灵敏度高了不知多少,特别是长于夜行的食肉动物。黑夜里,这类动物在骚动,而且是惊恐无比的不安骚动。
因为花千寻现在是魔性体质,她的强大气场与威慑力,让这些夜行食肉动物,汗毛倒竖,惊恐不安,感觉到了死神降临一般的恐惧。
一点没错,花千寻对于这些动物而言,就是死神一般的存在,只不过,... -->>
第三十七章举起菜刀
就在此时,因为咸青虫二打开了手机进行各项买买买的支付,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咸青虫二只瞄了一眼手机,吓得立马关了手机。
不用问,用脚趾头思考都能知道,电话是莫晓丛打来的。
莫晓丛不仅打暴了咸青虫二的手机,他的几个死党,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电话也打暴了。
咸青虫二此时漠视了莫晓丛的电话,他无法解释原因,只能关机了事。
在奢侈品店中买了衣物等物品后,大包小包的东西全由咸青虫二提着,花千寻换上了一套运动装,足登从儿童柜台买的运动鞋。现在的花千寻变得青春、活力,成为现代人的模样。
虽然花千寻对身上的着装还不是太符合自己的穿着习惯,但这套行头也算是她能接受的、种类不多的着装了,至少看上去不算是身材暴露,让她感觉难堪的着装,同时也不妨碍她的各项运动。
也许有人要问,花千寻为何要买一双儿童运动鞋呢?而不是其它类型的,比如能突出女性魅力的高跟鞋之类的。
不要忘了,花千寻是古代人,那个年代,女性是缠足的,即便是儿童运动鞋,她还略显大而不合脚。至于高跟鞋,现代女性很习惯。且不论花千寻是缠足,即便不是,花千寻也从来未穿过高跟鞋,只怕花千寻穿上高跟鞋,连一步也迈不出去。
花千寻必须保持非常灵活的运动性能,这也是她必须保持的性能,因为接下来,花千寻需要与咸青虫二逛动物园。
是否,花千寻与咸青虫二太过于闲情逸致了?非也,这是他们今晚必须完成的任务。
咸青虫二召来一辆的士,咸青虫二非常有绅士风度,而且极为自然地为花千寻打开车门,一手挡着车门的上框,一手做了个有请的手势,二人一同上了车。
的哥问道:“去那儿?”
咸青虫二回复道:“去动物园。”
咸青虫二的回复让的哥一头的雾水,他心想,如今谈恋爱的情侣都怎么了?难道流行去动物园吗?动物园有什么可去的呢,就那个味道,就不太令人愉悦吧。再说了,都什么时候了,动物园应该早就关门了吧。去干什么呢?
的哥无论如何的脑补,也无法解释咸青虫二与花千寻去动物园的目的,他自我解释道,也许这二位就居住在动物园附近吧。也不对,动物园地处郊区,附近没听说有什么住宅小区啊。的哥百思不得其解。
管它呢,只要有生意做,去动物园有何不可,也许人家二位就有那兴趣爱好呢?
约十多公里的路程,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动物园到了。
咸青虫二依然很绅士地将花千寻请下了车。
的哥司机暗自地摇摇头,开着车走了,他心想,这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如今不多见了,只是选择这样的地方谈恋爱,脑洞大开,自己理解不了。
咸青虫二陪着花千寻,在动物园的附近开始散步。
不会吧?咸青虫二真的在陪花千寻在动物园的附近散步嗳,真的是闲得很别致。
咸青虫二陪着花千寻散步,专挑没人的地方去,起先还有小路,走着走着,连路都没有了,二人还在向前走。
咸青虫二领着花千寻终于来到了非常偏僻且无人注意的动物园的围墙边,停下了脚步。
此处的动物园围墙,只是一道约三米左右高的铁丝网,将动物园与外界隔开。
花千寻将咸青虫二夹在腰间,运起轻功,只一个垫步,便轻松地越过了三米左右的围墙。
此时终于理解,为何咸青虫二要为花千寻选择运动鞋的的好处了。
二人入得动物园后,并不想惊动任何人,选择着没有监控的区域向前潜行着。
咸青虫二与花千寻不想惊动人员,但并不代表不惊动动物。特别是夜行的食肉动物。
动物的感觉比人员灵敏度高了不知多少,特别是长于夜行的食肉动物。黑夜里,这类动物在骚动,而且是惊恐无比的不安骚动。
因为花千寻现在是魔性体质,她的强大气场与威慑力,让这些夜行食肉动物,汗毛倒竖,惊恐不安,感觉到了死神降临一般的恐惧。
一点没错,花千寻对于这些动物而言,就是死神一般的存在,只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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