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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我身上穿着这条昂贵的丝裙,没有口袋,而我的手机也因为之前想要避开勋世奉而没有充电,放在酒店的包包当中。
大和尚让人拿过来几张宣纸,一支毛笔,还有砚台,和墨。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会写毛笔字,可我看了看周围,四周的人都很沉默的看着我。
我想了一下,自己滴水研磨。
本来,我想要写‘没有来过’,可是,一想,这里是佛门重地,不打诳语,于是,我用毛笔蘸了一些,在纸上上写了四个小字:进过山门。
写了几笔,发现笔力比之前差很远了,我这辈子没有系统练过字,手腕和手的力量差很多,所以控制毛笔的时候不是那么随心所欲,如果有人拿我现在的笔迹和之前的对比,一定看不出是同一个人写的。
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大和尚微微点了点头,“姑娘喜欢喝茶,是吗?”
我点头。
大和尚,“为什么?”
我写到:茶有三德。
大和尚又问我,“何为三德?”
我写到:坐禅不眠,积食消化,性\欲不发。
大和尚,“姑娘信佛?”
我信佛吗?
原先我坚定的相信自己是无神论者,自从我见识冯伽利略这只神仙之后,我之前的模糊的信仰开始全面崩塌。
于是我写到,少年时做过居士清课。
大和尚,“有哪些?”
我写到,焚香,煮茗,习静,寻僧,奉佛,参禅,说法,做佛事,翻经,忏悔,放生。
大和尚最后双手合十,“姑娘与我佛有缘。”
五太爷忽然笑骂大和尚,“不成,不成!这姑娘以后是要做我们勋家孙媳妇的人,怎么能说与佛祖有缘?这么年轻的闺女,难不成你让她青灯古佛了此一生吗?”
大和尚说,“有缘,未必就要出家修行。红尘中一样是修行,难道为人处世,谈婚论嫁,生儿育女,男欢女爱就不是修行吗?”
五老太爷眼睛转了转,没有说话。
这话……好像之前是我爷爷说过的。
我听了,也不说话,低头卷好了宣纸,把纸笔还给他们。大和尚拿了一个开过光的小佛像给我,让我放在包包里,保平安的。
吃过茶,五太爷要去上香。
我们陪他过去。
在大殿,供奉着佛祖释迦摩尼,燃灯古佛与弥勒。
他很安静的上了香,回过神,递给我三柱细细的檀香,我也跪在垫子上,安静的拜了三拜,将香插到外面的香炉,最后,五老太爷居然还为我请了一朵蜡烛莲花,点燃,供奉在香炉旁的烛台上。
勋世奉只在一旁看着,在这里他是异教徒,五老太爷并不勉强他改宗叛教。
中午,我们在寺庙中吃了素斋,烧豆腐,蘑菇,还有清汤与米饭。勋世奉照例,一口未动,我怕在这里浪费食物他会遭天打雷劈,就把放在他面前的素斋也一起吃光。回去的时候,主持大和尚还送给我一盒子观音酥,让我在回去的车上垫饥。
我(……!)
其实我想说,我没有那么能吃,我为了保持身材,还是很努力的!不过,嗯,这个观音酥真好吃,普陀山都没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于是,回去的车程中,我时常叼出来一块,慢慢吃着。
等我想起来,身边还有一个从早上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有吃的男人的时候,这一盒子观音酥,我已经吃掉了三分之一。
勋世奉看着车窗外面。
我扯了一下他的袖子,他转头看着我,我指了指点心,问他吃不吃?
他摇头。
中途,在我们经过一个超市的时候,我让司机停车,然后问保镖要了二百元现钞,到超市买了一块牛肉,还有洋葱,胡萝卜,青豆,土豆,牛奶,进口的新西兰黄油,黑胡椒粉,海盐。
我们回到随园,我借用他们的厨房,给勋世奉做了一顿煎牛排,牛奶土豆泥,这似乎是他这一天中吃的第一顿饭。
吃过饭,他的脸色好像好一些了,不那么苍白冰冷的吓人。
其实,男人就和小孩子一样。
饿了就会心情不好。有的时候,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他也会乱发脾气,要是真的计较起来,会气死活人的。
他说需要好好谈一谈。
我等他吃饱了,就在红木小院当中的椅子上坐好,我给他倒了一杯咖啡,并且,为了沟通,我专门找了一个本,还有钢笔。
勋世奉看着我,“为什么要避开我。”
我拿起钢笔就要写字,他忽然说,“为什么不用毛笔写?”
我看了看他,拿着笔用英文写到:毛笔写英文很费力,毛笔只能写中文。
他,“你换毛笔,我试着看。”
五老太爷离休之后,在家里很喜欢练大字,并且大堂哥做领导的,毛笔字写的很异常出彩,这个随园到处可见文房四宝。
于是,我从书房搬出来。
自己滴水研墨。
拿了一根细狼毫,在宣纸上用小楷写:我去国际医院,没有拿到药。我想,我们需要时间冷静一下。
他看着我,“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摇头。
我谨慎的想了想,我喜欢你,想要与你在一起,可是,我们之间远远没有达到结婚生子这么严肃的地步。所以,我想要想一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看清楚我写的是什么,勋世奉好看的蓝眼睛眯了一下。
他点头,“好,我明白了。我给你时间。你需要多久?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我,……
我写到,我不知道。
“既然你也不知道时间,那么就算一个月好了。”勋世奉卷起来我的宣纸,也收走我的记事本,他说,“我当初收购华尔街邮报,从做出决定到收购成功,一共用了17天。对我来说,一个月可以决定一家价值数百亿的公司的生死存亡。Alice,你毕竟不是愚蠢的女人,你不需要再多的时间,你说,对吗?”
我手中没有宣纸,也没有记事本。
听他这样说,我只能微微苦笑的坐在这里。
一个月。
30天后就要做出决定,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好母亲了吗?
诶。
我叹口气。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他终于开始做安全措施。
虽然,晚上的时候他做的异常过分。
他的动作猛烈到几乎要摇碎了我们身下这张古董千工床。
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些小意外,他使用保\险\套的手法很熟练,我曾经一度悄悄以为,他从来不会用那个玩意(……!)。
清晨,我冲澡,被他透支一般恣意妄为的地方有些发红,可只要冲冲水就好,不用再承受把静液从身体中用泡沫揉出来那种辣辣的感觉。
袋,我身上穿着这条昂贵的丝裙,没有口袋,而我的手机也因为之前想要避开勋世奉而没有充电,放在酒店的包包当中。
大和尚让人拿过来几张宣纸,一支毛笔,还有砚台,和墨。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会写毛笔字,可我看了看周围,四周的人都很沉默的看着我。
我想了一下,自己滴水研磨。
本来,我想要写‘没有来过’,可是,一想,这里是佛门重地,不打诳语,于是,我用毛笔蘸了一些,在纸上上写了四个小字:进过山门。
写了几笔,发现笔力比之前差很远了,我这辈子没有系统练过字,手腕和手的力量差很多,所以控制毛笔的时候不是那么随心所欲,如果有人拿我现在的笔迹和之前的对比,一定看不出是同一个人写的。
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大和尚微微点了点头,“姑娘喜欢喝茶,是吗?”
我点头。
大和尚,“为什么?”
我写到:茶有三德。
大和尚又问我,“何为三德?”
我写到:坐禅不眠,积食消化,性\欲不发。
大和尚,“姑娘信佛?”
我信佛吗?
原先我坚定的相信自己是无神论者,自从我见识冯伽利略这只神仙之后,我之前的模糊的信仰开始全面崩塌。
于是我写到,少年时做过居士清课。
大和尚,“有哪些?”
我写到,焚香,煮茗,习静,寻僧,奉佛,参禅,说法,做佛事,翻经,忏悔,放生。
大和尚最后双手合十,“姑娘与我佛有缘。”
五太爷忽然笑骂大和尚,“不成,不成!这姑娘以后是要做我们勋家孙媳妇的人,怎么能说与佛祖有缘?这么年轻的闺女,难不成你让她青灯古佛了此一生吗?”
大和尚说,“有缘,未必就要出家修行。红尘中一样是修行,难道为人处世,谈婚论嫁,生儿育女,男欢女爱就不是修行吗?”
五老太爷眼睛转了转,没有说话。
这话……好像之前是我爷爷说过的。
我听了,也不说话,低头卷好了宣纸,把纸笔还给他们。大和尚拿了一个开过光的小佛像给我,让我放在包包里,保平安的。
吃过茶,五太爷要去上香。
我们陪他过去。
在大殿,供奉着佛祖释迦摩尼,燃灯古佛与弥勒。
他很安静的上了香,回过神,递给我三柱细细的檀香,我也跪在垫子上,安静的拜了三拜,将香插到外面的香炉,最后,五老太爷居然还为我请了一朵蜡烛莲花,点燃,供奉在香炉旁的烛台上。
勋世奉只在一旁看着,在这里他是异教徒,五老太爷并不勉强他改宗叛教。
中午,我们在寺庙中吃了素斋,烧豆腐,蘑菇,还有清汤与米饭。勋世奉照例,一口未动,我怕在这里浪费食物他会遭天打雷劈,就把放在他面前的素斋也一起吃光。回去的时候,主持大和尚还送给我一盒子观音酥,让我在回去的车上垫饥。
我(……!)
其实我想说,我没有那么能吃,我为了保持身材,还是很努力的!不过,嗯,这个观音酥真好吃,普陀山都没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于是,回去的车程中,我时常叼出来一块,慢慢吃着。
等我想起来,身边还有一个从早上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有吃的男人的时候,这一盒子观音酥,我已经吃掉了三分之一。
勋世奉看着车窗外面。
我扯了一下他的袖子,他转头看着我,我指了指点心,问他吃不吃?
他摇头。
中途,在我们经过一个超市的时候,我让司机停车,然后问保镖要了二百元现钞,到超市买了一块牛肉,还有洋葱,胡萝卜,青豆,土豆,牛奶,进口的新西兰黄油,黑胡椒粉,海盐。
我们回到随园,我借用他们的厨房,给勋世奉做了一顿煎牛排,牛奶土豆泥,这似乎是他这一天中吃的第一顿饭。
吃过饭,他的脸色好像好一些了,不那么苍白冰冷的吓人。
其实,男人就和小孩子一样。
饿了就会心情不好。有的时候,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他也会乱发脾气,要是真的计较起来,会气死活人的。
他说需要好好谈一谈。
我等他吃饱了,就在红木小院当中的椅子上坐好,我给他倒了一杯咖啡,并且,为了沟通,我专门找了一个本,还有钢笔。
勋世奉看着我,“为什么要避开我。”
我拿起钢笔就要写字,他忽然说,“为什么不用毛笔写?”
我看了看他,拿着笔用英文写到:毛笔写英文很费力,毛笔只能写中文。
他,“你换毛笔,我试着看。”
五老太爷离休之后,在家里很喜欢练大字,并且大堂哥做领导的,毛笔字写的很异常出彩,这个随园到处可见文房四宝。
于是,我从书房搬出来。
自己滴水研墨。
拿了一根细狼毫,在宣纸上用小楷写:我去国际医院,没有拿到药。我想,我们需要时间冷静一下。
他看着我,“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摇头。
我谨慎的想了想,我喜欢你,想要与你在一起,可是,我们之间远远没有达到结婚生子这么严肃的地步。所以,我想要想一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看清楚我写的是什么,勋世奉好看的蓝眼睛眯了一下。
他点头,“好,我明白了。我给你时间。你需要多久?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我,……
我写到,我不知道。
“既然你也不知道时间,那么就算一个月好了。”勋世奉卷起来我的宣纸,也收走我的记事本,他说,“我当初收购华尔街邮报,从做出决定到收购成功,一共用了17天。对我来说,一个月可以决定一家价值数百亿的公司的生死存亡。Alice,你毕竟不是愚蠢的女人,你不需要再多的时间,你说,对吗?”
我手中没有宣纸,也没有记事本。
听他这样说,我只能微微苦笑的坐在这里。
一个月。
30天后就要做出决定,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好母亲了吗?
诶。
我叹口气。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他终于开始做安全措施。
虽然,晚上的时候他做的异常过分。
他的动作猛烈到几乎要摇碎了我们身下这张古董千工床。
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些小意外,他使用保\险\套的手法很熟练,我曾经一度悄悄以为,他从来不会用那个玩意(……!)。
清晨,我冲澡,被他透支一般恣意妄为的地方有些发红,可只要冲冲水就好,不用再承受把静液从身体中用泡沫揉出来那种辣辣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