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阿维爱酿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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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萨克斯·马尔福走进这家神秘的杂货店,随意地看着,昏暗的通道,毫无特色的墙壁,怎么看都不像一家商店。阿布拉萨克斯对比着自家华丽的店面,想着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这家店最近在巫师贵族间流传,号称无所不有,现在看来好像很普通也很破旧呢。阿布萨克斯有点失望地想,本来他还想买些有意思的东西回去哄哄梅克斯。最近梅克斯为了他与别的夫人*而与他冷战了呢,女人就是麻烦!
“客人,请问你相要些什么?”
正当阿布萨克斯想转身离开时,他突然听到了这句话,警觉的阿布萨克斯立马抽出魔杖,全身的魔力准备好,随时可以发出移形幻影,对这种保命的招式,他练得最熟。
瞬间,杂货店亮了起来,由黑夜转为了白昼,这种突然的亮光,很柔和,没让阿布萨克斯产生任何不适。
阿布萨克斯现在才看清了杂货店的内部,光秃秃的走廊变成了宽阔的大厅,黑黝黝的石壁被华丽的杏色花纹玉璧取代,东方的装饰风格,西式的家具桌椅,两者的配合融洽至极,给人华贵奢侈之感。
“客人不用这么紧张,如果冒犯到你,实在是小店的失职。”
虽说着抱歉的话,但是阿维却一点抱歉的脸色也没有,她只是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很随意地荡着脚。在现代家具中,阿维依旧是一身汉服,只露出白嫩的脚趾,不安分地动弹着。
阿维一边靠着,一边感叹,还是西式沙发舒服。东方的贵妃椅虽然贵重,霸气十足,也很适合装字母,但是太硬了,酸枝木什么的,她的小蛮腰可消受不了,还是软绵绵的更舒服。
“你就是杂货店的老板,普林斯小姐?”
阿布萨克斯看着那个纤细慵懒的身影,心中感叹道,真是个美人儿,精致的五官,凝脂般的肌肤,可真是让人心动的存在啊!
看着那头如绸缎般地柔顺的黑发,阿布萨克斯有些迷恋,想要伸手试试手感,但是很快便理智就阻止了他。听那些流言,似乎这位美人儿不是个简单的,他可不想美人儿没调戏成,反而将自身陷进去。
“你可以叫我Vea,或叫我老板。”
阿维随意地玩弄衣角,好似一点也不在意这笔生意似的,其实她只是在想着应该怎么做才能宰这个马尔福一把。从鸡蛋君的资历来看,这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但但也是个巫师贵族,贵族的*总是更多!
闻言,阿布萨克斯戏谑一笑,他当然不会用Boss这种称呼,他可是马尔福家的家主,身份尊贵,还没有谁能但得起他一声Boss。不过也许那个人可以,阿布萨克斯想起另一个拥有黑发的挺拔身影。
看着阿维,阿布萨克斯提出了试探,“我听说普林斯杂货店什么都卖,想知道有没有顶级的美容药剂?”
美容药剂,马尔福家有得是,大家族内总会养几个做魔药的。但是顶级的美容魔药,其难度不逊于顶级的疗伤魔药,可没有魔药大师肯浪费时间做这种‘没用’的药剂。
虽然巫师的寿命比麻瓜长很多,但是不代表巫师的衰老速度也慢于麻瓜。阿布萨克斯已经26岁了,他感觉到自己的肌肤正在慢慢衰老,眼角的细纹也比以前更加明显了,闪亮的铂金长发也没有那么光泽了。
“顶级美容魔药算什么?只能维持一个月的功效而已,还有恶心的味道。”
阿维带着不屑地说,她也曾经好奇得地尝过一点,那味道简直比下水沟的馊水还要让人恶心,熏得她三天没食欲,拼命练功,由用能量内而外地冲刷了一遍才好点。
“如果你愿意付出代价,我可以提供给你东方的长春丸,只要一粒,就能保持十年的青春,还对身体没有任何副作用。”
听到十年的青春,阿布萨克斯的眼睛瞬间就亮起来,想到自己十年后还是这么美貌,他就难以抑制地心动。阿布萨克斯·马尔福可谓是马尔福家族中的极品,历代的马尔福中估计没有比他更爱美的了,也许他儿子卢修斯·马尔福可以与之媲美,但那也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
虽然心动,但是贵族的教育使阿布拉萨克斯克制住了,他表面上不动声色,“需要多少钱才能买下十枚长春丸?”
十枚长春丸,可以保住青春容貌100年,死的时候也是美美的,那他这一声就算是无憾了。
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这是马尔福家的一个信条,现在阿布萨克斯就怕这个神秘的店主不要钱,而要些难以预料的东西。如果是危害到马尔福家族的事情,杀了阿布拉萨克斯也不会答应的。
“不需要紧张,只是想要一点龙血而已,不是很难吧?”
阿维看着阿布萨克斯紧张的神色,有些好笑,这个男人贪心地想要十枚长春丸,却不愿付出钱以外的东西,是个很谨慎的人,也许会是个好买家呢。
“龙血?”阿布萨克斯一愣,不是因为龙血昂贵,而是它的易得。对普通巫师来说,龙血当然是昂贵的,但是对拥有一个龙场的马尔福来说,龙血也只是一种血液而已,没什么特别。
龙血的作用很多,霍格沃茨的变形学教授邓布利多就曾发现了龙血的十二种用途,大多是做清洁剂、加快某种魔药的熬制速度等普通作用。
龙血最著名的作用,就是用它沐浴可以成为不死之身,但是这种功效只是处于传说中,近几百年来根本就没有成功的例子。所以,阿布拉萨克斯疑惑了,但是这又如何,他只要知道能用龙血换到神奇的东方魔药就好了。
“是的,龙血,一枚长春丸,换十吨龙血。你可以分期付款,每年一吨,如何?”
阿维提出了自己的条件,长春丸对她来说不是稀罕的东西,但在她手上,从没有贱卖的东西,就看这马尔福愿不愿意为了青春而付出这笔钱了。
“十吨龙血?”阿布萨克斯惊到了,要这么多龙血,建一个血湖都够了,难道真的是为了得到不死之身?!
他仔细算了算这笔账,发现自己家产的龙血只够买一颗长春丸,市面上流通的龙血加起来也不够半颗的量。这笔钱加起来,最起码有100万金加隆,是马尔福家一年的利润!到底要不要买,阿布萨克斯在心里掂量着。
“怎么,客人拿不定主意了?如果你愿意七天之内就提供一吨龙血,我可以再附赠一瓶解毒药剂,各种剧毒和诅咒,都... -->>
阿布萨克斯·马尔福走进这家神秘的杂货店,随意地看着,昏暗的通道,毫无特色的墙壁,怎么看都不像一家商店。阿布拉萨克斯对比着自家华丽的店面,想着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这家店最近在巫师贵族间流传,号称无所不有,现在看来好像很普通也很破旧呢。阿布萨克斯有点失望地想,本来他还想买些有意思的东西回去哄哄梅克斯。最近梅克斯为了他与别的夫人*而与他冷战了呢,女人就是麻烦!
“客人,请问你相要些什么?”
正当阿布萨克斯想转身离开时,他突然听到了这句话,警觉的阿布萨克斯立马抽出魔杖,全身的魔力准备好,随时可以发出移形幻影,对这种保命的招式,他练得最熟。
瞬间,杂货店亮了起来,由黑夜转为了白昼,这种突然的亮光,很柔和,没让阿布萨克斯产生任何不适。
阿布萨克斯现在才看清了杂货店的内部,光秃秃的走廊变成了宽阔的大厅,黑黝黝的石壁被华丽的杏色花纹玉璧取代,东方的装饰风格,西式的家具桌椅,两者的配合融洽至极,给人华贵奢侈之感。
“客人不用这么紧张,如果冒犯到你,实在是小店的失职。”
虽说着抱歉的话,但是阿维却一点抱歉的脸色也没有,她只是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很随意地荡着脚。在现代家具中,阿维依旧是一身汉服,只露出白嫩的脚趾,不安分地动弹着。
阿维一边靠着,一边感叹,还是西式沙发舒服。东方的贵妃椅虽然贵重,霸气十足,也很适合装字母,但是太硬了,酸枝木什么的,她的小蛮腰可消受不了,还是软绵绵的更舒服。
“你就是杂货店的老板,普林斯小姐?”
阿布萨克斯看着那个纤细慵懒的身影,心中感叹道,真是个美人儿,精致的五官,凝脂般的肌肤,可真是让人心动的存在啊!
看着那头如绸缎般地柔顺的黑发,阿布萨克斯有些迷恋,想要伸手试试手感,但是很快便理智就阻止了他。听那些流言,似乎这位美人儿不是个简单的,他可不想美人儿没调戏成,反而将自身陷进去。
“你可以叫我Vea,或叫我老板。”
阿维随意地玩弄衣角,好似一点也不在意这笔生意似的,其实她只是在想着应该怎么做才能宰这个马尔福一把。从鸡蛋君的资历来看,这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但但也是个巫师贵族,贵族的*总是更多!
闻言,阿布萨克斯戏谑一笑,他当然不会用Boss这种称呼,他可是马尔福家的家主,身份尊贵,还没有谁能但得起他一声Boss。不过也许那个人可以,阿布萨克斯想起另一个拥有黑发的挺拔身影。
看着阿维,阿布萨克斯提出了试探,“我听说普林斯杂货店什么都卖,想知道有没有顶级的美容药剂?”
美容药剂,马尔福家有得是,大家族内总会养几个做魔药的。但是顶级的美容魔药,其难度不逊于顶级的疗伤魔药,可没有魔药大师肯浪费时间做这种‘没用’的药剂。
虽然巫师的寿命比麻瓜长很多,但是不代表巫师的衰老速度也慢于麻瓜。阿布萨克斯已经26岁了,他感觉到自己的肌肤正在慢慢衰老,眼角的细纹也比以前更加明显了,闪亮的铂金长发也没有那么光泽了。
“顶级美容魔药算什么?只能维持一个月的功效而已,还有恶心的味道。”
阿维带着不屑地说,她也曾经好奇得地尝过一点,那味道简直比下水沟的馊水还要让人恶心,熏得她三天没食欲,拼命练功,由用能量内而外地冲刷了一遍才好点。
“如果你愿意付出代价,我可以提供给你东方的长春丸,只要一粒,就能保持十年的青春,还对身体没有任何副作用。”
听到十年的青春,阿布萨克斯的眼睛瞬间就亮起来,想到自己十年后还是这么美貌,他就难以抑制地心动。阿布萨克斯·马尔福可谓是马尔福家族中的极品,历代的马尔福中估计没有比他更爱美的了,也许他儿子卢修斯·马尔福可以与之媲美,但那也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
虽然心动,但是贵族的教育使阿布拉萨克斯克制住了,他表面上不动声色,“需要多少钱才能买下十枚长春丸?”
十枚长春丸,可以保住青春容貌100年,死的时候也是美美的,那他这一声就算是无憾了。
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这是马尔福家的一个信条,现在阿布萨克斯就怕这个神秘的店主不要钱,而要些难以预料的东西。如果是危害到马尔福家族的事情,杀了阿布拉萨克斯也不会答应的。
“不需要紧张,只是想要一点龙血而已,不是很难吧?”
阿维看着阿布萨克斯紧张的神色,有些好笑,这个男人贪心地想要十枚长春丸,却不愿付出钱以外的东西,是个很谨慎的人,也许会是个好买家呢。
“龙血?”阿布萨克斯一愣,不是因为龙血昂贵,而是它的易得。对普通巫师来说,龙血当然是昂贵的,但是对拥有一个龙场的马尔福来说,龙血也只是一种血液而已,没什么特别。
龙血的作用很多,霍格沃茨的变形学教授邓布利多就曾发现了龙血的十二种用途,大多是做清洁剂、加快某种魔药的熬制速度等普通作用。
龙血最著名的作用,就是用它沐浴可以成为不死之身,但是这种功效只是处于传说中,近几百年来根本就没有成功的例子。所以,阿布拉萨克斯疑惑了,但是这又如何,他只要知道能用龙血换到神奇的东方魔药就好了。
“是的,龙血,一枚长春丸,换十吨龙血。你可以分期付款,每年一吨,如何?”
阿维提出了自己的条件,长春丸对她来说不是稀罕的东西,但在她手上,从没有贱卖的东西,就看这马尔福愿不愿意为了青春而付出这笔钱了。
“十吨龙血?”阿布萨克斯惊到了,要这么多龙血,建一个血湖都够了,难道真的是为了得到不死之身?!
他仔细算了算这笔账,发现自己家产的龙血只够买一颗长春丸,市面上流通的龙血加起来也不够半颗的量。这笔钱加起来,最起码有100万金加隆,是马尔福家一年的利润!到底要不要买,阿布萨克斯在心里掂量着。
“怎么,客人拿不定主意了?如果你愿意七天之内就提供一吨龙血,我可以再附赠一瓶解毒药剂,各种剧毒和诅咒,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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