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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梦缠身,田星一脚蹬开盖在身上的薄被,发了一身虚汗。他在黑暗中睁开眼来,现实却比梦境还惨,硬板床硌得他骨头酸痛不已,像才经历过一场散打,浑身虚弱无力。
时敛森还没回来,转而,他不仁道地想,不会是将他扔在荒山野岭中,自己倒开车跑路了吧?
基于此,他起身,撩开用床单做的窗帘,窗外黑漆漆一片,只有星子与月光闪烁皎洁,以及他们那辆停在路旁显眼却格格不入的黑色SUV。
半夜里能听到稻田里的蛙叫和树梢上的蝉鸣,正是这时,他看见了从远处归来的时敛森,骑着一辆28寸的大自行车,满身风雨的模样,纵使如此,依然不减男神风范。他透过屋内昏黄的灯光,只能大致看清时敛森的轮廓身影,但他知道,与去时相比,归来的时敛森仿佛脱胎换骨了一样。
身体透支到极点,内心却丰盈充沛,时敛森进屋后第一件事还是喝水。
田星看见来人时,惊呆的程度不亚于方才的林鹿,他从未见过这样毫无形象可言的时敛森,衣服湿得能拧出水来,裤腿上溅满了泥渍,鞋子那是完全不堪入目了。
“别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帮我去翻套衣服出来。”说完,时敛森搁下水杯,转身想进浴室洗澡。
可是,不足十平米的房子,压根没有浴室一说。不夸张的说,在这里,吃喝拉撒睡这五件人生头等大事,全得在这间没有任何隔断的屋里完成。
时敛森难得这么能忍,默不作声到桌上拿了个脸盆,放到水龙头下灌满一大盆。
田星从行李箱翻出了一套整洁的衣物,放在带些潮气的床上便退了出去,退出前看了一眼背对着他擦拭身体的时敛森,他觉得这场面任谁见了都不会相信是真的。
因为,他情愿相信自己是在梦里,也不愿相信时敛森会有一日活得这么穷困潦倒,但却心甘情愿。
时敛森倒是随遇而安,对于这般简陋的条件也只是逆来顺受,随便弄干净自己之后,觉得浑身舒爽就成了。
不一会儿,他看见田星抱着两桶泡面重新进来,还真是机灵,他早就饿得两眼昏花了。
两个大男人面对面坐在长凳上呼啦呼啦吃得过瘾,说他们是饿狼一点都不为过,平日里娇矜又尊贵的时敛森,竟把泡面汤和渣渣都吃得一干二净。
田星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恨不得将脸埋到泡面桶里,最好绕着圈朝四面都舔一遍。
“老板,我明天必须要回沙川市了。”田星双手依然捧着泡面桶,眼神楚楚可怜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无辜地问他:“你走回去啊?”意思再明确不过,我都还能扛住,你怎么就这么吃不起苦呢?
“我真的一刻都不想呆在这里了!”只怪田星是男儿身,不然真能哇得一声哭出来,他心里不服气地想,也就老板你了,这年头还能有情饮水饱。
时敛森望着他,良久才说:“就当是体验乡村生活吧。”说时,他满脸的无奈,心里更是心疼林鹿,心疼她出生在这样经济衰弱的地方。
在白天,这样的感受还相对好一些,直到深夜,时敛森骑车穿梭在没有路灯,一路全是坑的泥地间,他对林鹿的心疼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谈话也只能这样了,谁让老板死心塌地吊在林鹿这颗树上了呢,归家路漫漫,田星泪汪汪。
田星开了两间房,看这样子,时敛森已然是摆出了鸠占鹊巢的架势,他离开前重申立场:“老板,天一亮,我马上要离开这里。”
时敛森看在他陪自己奔波劳累了这么多天的份上,想着也怪难为他的,于是摆了摆手,勉强答应下来。
田星走后,时敛森将床单铺平,不情不愿躺了上去。
太苦了,时敛森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感慨,久久无法入眠。
从来,一个人的出生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时敛森坚定不移地想,从今往后,他要为林鹿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赋予她生命重生的时刻。
后半夜,时敛森身上起了红疹,又痛又痒,他抓几下,红包和肿块就蔓延开来。他这才后知后觉,自己骑过的一路,四处全是杂草和庄稼,不断的有蚊虫往他身上扑,他都来不及赶,当时也不过是有些微微的发痒,现在却东窗事发。
他盘腿坐起来,忍着不去用手抓,可实在太难挨了。一晚上下来,除了脸上,整个身子全部红肿一片。
来自身体的痛苦折磨,这可谓是出生至今未曾体味过的,此刻的他五脏六腑都翻搅着,整整一夜,他不得安生。
林鹿在天亮之前赶来,找到他,可见到眼前严重过敏的时敛森,连盛放着早餐的保温桶都不管不顾被扔在了地上,她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撕心裂肺痛哭了起来。
时敛森只穿一条白色的平角内裤,过敏的肿块密密麻麻爬遍了全身,他难受得将身子抓出条条血痕,看着特别触目惊心。
“哭什么,就是被虫咬了而已。”时敛森第一次看见林鹿哭,他被她抱在站在原地慌了手脚,越是饱受折磨,却越是形容得轻描淡写。
他宁愿自己痛,也不愿看见她流泪。
皮肤过敏,不过是受些皮肉之苦;害她难过,他的心会被蹂躏得血肉模糊。
林鹿哭了一小会儿,顾不得任性,连忙让时敛森穿好衣服,带他去镇上的卫生院。
时敛森根本就对这里的医疗条件不抱希望,但也不想让林鹿担心,听话地穿上衣服,在林鹿的指引下,驱车来到被称之为卫生院的简陋小房子里。
只有更差,没有最差,这地方甚至比时敛森想像的还要差上一大截。
他们挂了号,当地的赤脚医生看了一眼时敛森的过敏现象,操着一口带着方言的普通话,懒洋洋地问:“外地人吧?”意料之中的口吻。
时敛森看不惯他的态度,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林鹿替他回答:“是啊,医生,麻烦你看看是怎么回事,他浑身又红又肿。”说时,她又情不自禁在眼眶里蓄满了泪,太心疼这样的他了,他不该是这样的啊。
医生依旧一副温吞的模样:“不要紧,城里长大的都细皮嫩肉,禁不住虫咬。”看来,他不止遇到过时敛森这一个例子。
林鹿稍稍放下心来,一个劲催促:“医生,你赶紧开点药吧,他这样子真的很难过,我怕他要撑不下去。”
时敛森掐了一把她的虎穴,林鹿这才知自己言之过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时日不多。
医生帮他开了一瓶炉甘水洗剂和一盒西药,... -->>
恶梦缠身,田星一脚蹬开盖在身上的薄被,发了一身虚汗。他在黑暗中睁开眼来,现实却比梦境还惨,硬板床硌得他骨头酸痛不已,像才经历过一场散打,浑身虚弱无力。
时敛森还没回来,转而,他不仁道地想,不会是将他扔在荒山野岭中,自己倒开车跑路了吧?
基于此,他起身,撩开用床单做的窗帘,窗外黑漆漆一片,只有星子与月光闪烁皎洁,以及他们那辆停在路旁显眼却格格不入的黑色SUV。
半夜里能听到稻田里的蛙叫和树梢上的蝉鸣,正是这时,他看见了从远处归来的时敛森,骑着一辆28寸的大自行车,满身风雨的模样,纵使如此,依然不减男神风范。他透过屋内昏黄的灯光,只能大致看清时敛森的轮廓身影,但他知道,与去时相比,归来的时敛森仿佛脱胎换骨了一样。
身体透支到极点,内心却丰盈充沛,时敛森进屋后第一件事还是喝水。
田星看见来人时,惊呆的程度不亚于方才的林鹿,他从未见过这样毫无形象可言的时敛森,衣服湿得能拧出水来,裤腿上溅满了泥渍,鞋子那是完全不堪入目了。
“别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帮我去翻套衣服出来。”说完,时敛森搁下水杯,转身想进浴室洗澡。
可是,不足十平米的房子,压根没有浴室一说。不夸张的说,在这里,吃喝拉撒睡这五件人生头等大事,全得在这间没有任何隔断的屋里完成。
时敛森难得这么能忍,默不作声到桌上拿了个脸盆,放到水龙头下灌满一大盆。
田星从行李箱翻出了一套整洁的衣物,放在带些潮气的床上便退了出去,退出前看了一眼背对着他擦拭身体的时敛森,他觉得这场面任谁见了都不会相信是真的。
因为,他情愿相信自己是在梦里,也不愿相信时敛森会有一日活得这么穷困潦倒,但却心甘情愿。
时敛森倒是随遇而安,对于这般简陋的条件也只是逆来顺受,随便弄干净自己之后,觉得浑身舒爽就成了。
不一会儿,他看见田星抱着两桶泡面重新进来,还真是机灵,他早就饿得两眼昏花了。
两个大男人面对面坐在长凳上呼啦呼啦吃得过瘾,说他们是饿狼一点都不为过,平日里娇矜又尊贵的时敛森,竟把泡面汤和渣渣都吃得一干二净。
田星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恨不得将脸埋到泡面桶里,最好绕着圈朝四面都舔一遍。
“老板,我明天必须要回沙川市了。”田星双手依然捧着泡面桶,眼神楚楚可怜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无辜地问他:“你走回去啊?”意思再明确不过,我都还能扛住,你怎么就这么吃不起苦呢?
“我真的一刻都不想呆在这里了!”只怪田星是男儿身,不然真能哇得一声哭出来,他心里不服气地想,也就老板你了,这年头还能有情饮水饱。
时敛森望着他,良久才说:“就当是体验乡村生活吧。”说时,他满脸的无奈,心里更是心疼林鹿,心疼她出生在这样经济衰弱的地方。
在白天,这样的感受还相对好一些,直到深夜,时敛森骑车穿梭在没有路灯,一路全是坑的泥地间,他对林鹿的心疼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谈话也只能这样了,谁让老板死心塌地吊在林鹿这颗树上了呢,归家路漫漫,田星泪汪汪。
田星开了两间房,看这样子,时敛森已然是摆出了鸠占鹊巢的架势,他离开前重申立场:“老板,天一亮,我马上要离开这里。”
时敛森看在他陪自己奔波劳累了这么多天的份上,想着也怪难为他的,于是摆了摆手,勉强答应下来。
田星走后,时敛森将床单铺平,不情不愿躺了上去。
太苦了,时敛森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感慨,久久无法入眠。
从来,一个人的出生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时敛森坚定不移地想,从今往后,他要为林鹿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赋予她生命重生的时刻。
后半夜,时敛森身上起了红疹,又痛又痒,他抓几下,红包和肿块就蔓延开来。他这才后知后觉,自己骑过的一路,四处全是杂草和庄稼,不断的有蚊虫往他身上扑,他都来不及赶,当时也不过是有些微微的发痒,现在却东窗事发。
他盘腿坐起来,忍着不去用手抓,可实在太难挨了。一晚上下来,除了脸上,整个身子全部红肿一片。
来自身体的痛苦折磨,这可谓是出生至今未曾体味过的,此刻的他五脏六腑都翻搅着,整整一夜,他不得安生。
林鹿在天亮之前赶来,找到他,可见到眼前严重过敏的时敛森,连盛放着早餐的保温桶都不管不顾被扔在了地上,她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撕心裂肺痛哭了起来。
时敛森只穿一条白色的平角内裤,过敏的肿块密密麻麻爬遍了全身,他难受得将身子抓出条条血痕,看着特别触目惊心。
“哭什么,就是被虫咬了而已。”时敛森第一次看见林鹿哭,他被她抱在站在原地慌了手脚,越是饱受折磨,却越是形容得轻描淡写。
他宁愿自己痛,也不愿看见她流泪。
皮肤过敏,不过是受些皮肉之苦;害她难过,他的心会被蹂躏得血肉模糊。
林鹿哭了一小会儿,顾不得任性,连忙让时敛森穿好衣服,带他去镇上的卫生院。
时敛森根本就对这里的医疗条件不抱希望,但也不想让林鹿担心,听话地穿上衣服,在林鹿的指引下,驱车来到被称之为卫生院的简陋小房子里。
只有更差,没有最差,这地方甚至比时敛森想像的还要差上一大截。
他们挂了号,当地的赤脚医生看了一眼时敛森的过敏现象,操着一口带着方言的普通话,懒洋洋地问:“外地人吧?”意料之中的口吻。
时敛森看不惯他的态度,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林鹿替他回答:“是啊,医生,麻烦你看看是怎么回事,他浑身又红又肿。”说时,她又情不自禁在眼眶里蓄满了泪,太心疼这样的他了,他不该是这样的啊。
医生依旧一副温吞的模样:“不要紧,城里长大的都细皮嫩肉,禁不住虫咬。”看来,他不止遇到过时敛森这一个例子。
林鹿稍稍放下心来,一个劲催促:“医生,你赶紧开点药吧,他这样子真的很难过,我怕他要撑不下去。”
时敛森掐了一把她的虎穴,林鹿这才知自己言之过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时日不多。
医生帮他开了一瓶炉甘水洗剂和一盒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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