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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太后本来有满腹的话问,一时也懒得再说了。
她示意高昶平身,道:“过两个月,刘姚之要率军往河北去平陈景之乱,现在大军待命,就差个统帅,我看不如给你去当罢,有了功劳,回来哀家也才好封你个出身。”
元明姝一听这话头顿时就嗡一下大了。
亲娘,别开玩笑好么!
扯到蛋了啊!
高昶在下面也头嗡一下大了。
☆、虚假
梁太后要让高昶娶元明姝,当然先得想办法给他提升资历,封官进位。可是要给高昶提升资历那法子多的是,干嘛要让他跟刘姚之去河北?元明姝心说,刘姚之这仗输定了呢!按原著里,刘姚之这回要死在河北。
刘姚之死在了河北,陈景之乱从河北扩散到河南,魏朝廷没办法了,又让并州刺史高桓去平叛,高氏家族就是在平定陈景之乱的过程中崛起,而后入主洛阳,掌控了朝廷。
这个仗是打不完的。
高桓平了十多年的叛都没平下来,打败了陈景,叛乱还是愈演愈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但没把叛军平下来,最后还把自己平成了叛军头子了。
一切是很显然的,魏帝国腐朽的无药可救,当然打输了是输,打嬴了还是输。
河北的叛乱,本身就是帝国内部累积多年的政治问题引发的,乃是立朝时就埋下的祸根,累积多代已成毒瘤。
政治的问题本来就该通过政治手段解决,靠打仗是解决不了的,反而只会激化矛盾。
叛军越打越多,天下越打越乱,不但没平了叛,还打出了帝国上下大大小小遍地开花的军事割据力量。
高氏这样的军政势力就趁势而起,成为魏朝廷的实力派,越来越强大,渐渐掌握朝廷,瓜分魏帝国,元氏彻底完蛋。
这是个残酷的事实,元明姝必须承认并且面对。
元明姝坐在池子边观鱼,高昶来了。
元明姝转头面对他:“太后要你娶我,跟着刘姚之出去打个胜仗,回来就给你封官,然后就可以做我的驸马了。”
说完这句话她眼睛注视高昶,等他一个回答。
高昶单膝跪下,给她行了个端端正正的军人之礼。
“你要走了,没有话对我说吗?”元明姝顿了顿,又道。
高昶没说话,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都多余,他也就不说了,园子里开了一园子红艳艳的秋海棠,他挺直腰背站起身来,到园圃中采摘了一朵鲜艳欲滴的秋海棠。
元明姝看出了他的意思,微微笑了笑,点头示意答应。
高昶走上前来,将那花朵簪在元明姝的鬓边。
她肌肤雪白,眉目漆黑,嘴唇鲜红,衬着颜色浓烈的秋海棠,整个发肤五官都鲜艳夺目,魅惑无端。
“第一要活着,第二要打个胜仗回来娶我,刘姚之这人还不错,不难相处,同他打好关系,要是碰到了麻烦,写信告诉我。”元明姝扶了他肩膀:“不要让我等太久。”
高昶点头,这回出了声:“好。”
河北战事危急,刘姚之大军出发的匆忙。
西阳门外,梁太后携皇帝元灏为诸将士捧酒践行。
高昶戎装甲胄,骑在马上,羽冠下那张脸还是俊美,秀目长眉,唇如涂朱,色如春花。他望着隆冬日下整齐排列的军阵,胸怀激荡,如潮水般一波一波冲击着他的心房。
他热血沸腾之余还有些迷茫。他想起自己在囚牢中吃着狗一样的食物,像条狗一样的活着,挨打受骂,没日没夜的干活,到处都是耗子、虱子,还有跟他一样的肮脏丑陋,臭气熏天的畜生。他想起自己在满中原的乞讨流浪,受尽了无数白眼欺负,他一度以为自己丑陋,天生的讨人嫌。
他曾经把自己洗干净,学着温和有礼的说话做事,努力让自己去讨人喜欢,但是还是没有用,换来的只是嘲弄。
就在一年以前,他还是个奔袭狼顾的亡命之徒。
谁会相信,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只发生在一年之间。
他没有变,而周围所有人都变了,这个世界倒过来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姿容俊美招人爱慕,性情极好很有人缘,但凡见过的人,不论高贵还是低贱几乎都会喜欢他,他在军中才呆了几个月,就有了无数的朋友和拥簇。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能有朋友。
这个世界如此虚假,又如此真实。
他无比能理解梁太后的感慨,当年在村子里洗衣浣纱,谁会料到有朝一日能成为这魏帝国的主宰者,高高在上的皇太后,享尽尊荣富贵?当年在并州吃着狗食,他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能到洛阳,锦衣绣马,万众瞩目。
一切只是因为她。
高昶看到她了。
她一如既往的,端庄美丽,雍容高贵,好像一朵灼灼盛放的牡丹。高昶目视着她,倾髻盛妆,大袖披帛,从城门内出来,携着一抹鲜艳明媚的亮色,进入他的心防。
元明姝从军士所捧盘中取了一盏酒给他,笑道:“露重寒山远,愿君早归国。来日在此门中,朝廷要为你们彰功。”
高昶接过酒喝了,注意到她鬓边的秋海棠:“好。”
元明姝道:“不要忘了读书。”
高昶一直学习很刻苦,听此言道:“好。”
元明姝回了城门上,目送军队远去。梁太后突然问元灏道:“皇上,你觉得姝儿这个驸马怎么样?”
元灏其实早知道这人了,元明姝一心要嫁的人,他怎么能不知道。他对元明姝识人的眼光一向是很赞赏的,这些年给他举荐过不少人,没一个是庸才,甚至许多成了他的心腹。她能看上的男人,自然也个个都是万一挑一的人物。
梁太后大概还不知道,他是私底下见过高昶的。
这个人,如果非得用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两个字:舒服。
人长的舒服,模样好,这是其一。其二是说话舒服,也不是说他说话特别怎么样,就是单纯的温和,镇定,认真,可靠,有条不紊,不忙不乱,不疾不徐,不多话也不冷淡,不殷勤也不怠慢,就是普普通通的让人心生好感。
这乃是一种有意识的为人修养,体现着良好的家世教养,还有自重自信的风度,一个人要做到这样并不难。但是元灏打听了他的来历,知道了他的出身,再看他这样的表现,就觉得很不一般了,不但不一般,简直不可思议。
元灏道:“朕看他,徒有其表罢了,母后把讨伐陈景的大事交给这么个小子是不是太草率了?”
梁太后笑道:“哀家看他很不错,挺讨人喜欢。”
元明姝干笑:“他就是跟着刘姚之出去转一转,哪能真让他打仗,皇兄你也太高看他了。”
但凡梁太后跟元灏共同在场的场面,元明姝就要忍受这对亲母子彼此装腔作势,并且随时准备好使出她的乾坤大挪移神功,和稀泥啊和稀泥,唯恐哪天一个不慎,这母子两真闹崩了,元灏小年轻一冲... -->>
梁太后本来有满腹的话问,一时也懒得再说了。
她示意高昶平身,道:“过两个月,刘姚之要率军往河北去平陈景之乱,现在大军待命,就差个统帅,我看不如给你去当罢,有了功劳,回来哀家也才好封你个出身。”
元明姝一听这话头顿时就嗡一下大了。
亲娘,别开玩笑好么!
扯到蛋了啊!
高昶在下面也头嗡一下大了。
☆、虚假
梁太后要让高昶娶元明姝,当然先得想办法给他提升资历,封官进位。可是要给高昶提升资历那法子多的是,干嘛要让他跟刘姚之去河北?元明姝心说,刘姚之这仗输定了呢!按原著里,刘姚之这回要死在河北。
刘姚之死在了河北,陈景之乱从河北扩散到河南,魏朝廷没办法了,又让并州刺史高桓去平叛,高氏家族就是在平定陈景之乱的过程中崛起,而后入主洛阳,掌控了朝廷。
这个仗是打不完的。
高桓平了十多年的叛都没平下来,打败了陈景,叛乱还是愈演愈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但没把叛军平下来,最后还把自己平成了叛军头子了。
一切是很显然的,魏帝国腐朽的无药可救,当然打输了是输,打嬴了还是输。
河北的叛乱,本身就是帝国内部累积多年的政治问题引发的,乃是立朝时就埋下的祸根,累积多代已成毒瘤。
政治的问题本来就该通过政治手段解决,靠打仗是解决不了的,反而只会激化矛盾。
叛军越打越多,天下越打越乱,不但没平了叛,还打出了帝国上下大大小小遍地开花的军事割据力量。
高氏这样的军政势力就趁势而起,成为魏朝廷的实力派,越来越强大,渐渐掌握朝廷,瓜分魏帝国,元氏彻底完蛋。
这是个残酷的事实,元明姝必须承认并且面对。
元明姝坐在池子边观鱼,高昶来了。
元明姝转头面对他:“太后要你娶我,跟着刘姚之出去打个胜仗,回来就给你封官,然后就可以做我的驸马了。”
说完这句话她眼睛注视高昶,等他一个回答。
高昶单膝跪下,给她行了个端端正正的军人之礼。
“你要走了,没有话对我说吗?”元明姝顿了顿,又道。
高昶没说话,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都多余,他也就不说了,园子里开了一园子红艳艳的秋海棠,他挺直腰背站起身来,到园圃中采摘了一朵鲜艳欲滴的秋海棠。
元明姝看出了他的意思,微微笑了笑,点头示意答应。
高昶走上前来,将那花朵簪在元明姝的鬓边。
她肌肤雪白,眉目漆黑,嘴唇鲜红,衬着颜色浓烈的秋海棠,整个发肤五官都鲜艳夺目,魅惑无端。
“第一要活着,第二要打个胜仗回来娶我,刘姚之这人还不错,不难相处,同他打好关系,要是碰到了麻烦,写信告诉我。”元明姝扶了他肩膀:“不要让我等太久。”
高昶点头,这回出了声:“好。”
河北战事危急,刘姚之大军出发的匆忙。
西阳门外,梁太后携皇帝元灏为诸将士捧酒践行。
高昶戎装甲胄,骑在马上,羽冠下那张脸还是俊美,秀目长眉,唇如涂朱,色如春花。他望着隆冬日下整齐排列的军阵,胸怀激荡,如潮水般一波一波冲击着他的心房。
他热血沸腾之余还有些迷茫。他想起自己在囚牢中吃着狗一样的食物,像条狗一样的活着,挨打受骂,没日没夜的干活,到处都是耗子、虱子,还有跟他一样的肮脏丑陋,臭气熏天的畜生。他想起自己在满中原的乞讨流浪,受尽了无数白眼欺负,他一度以为自己丑陋,天生的讨人嫌。
他曾经把自己洗干净,学着温和有礼的说话做事,努力让自己去讨人喜欢,但是还是没有用,换来的只是嘲弄。
就在一年以前,他还是个奔袭狼顾的亡命之徒。
谁会相信,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只发生在一年之间。
他没有变,而周围所有人都变了,这个世界倒过来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姿容俊美招人爱慕,性情极好很有人缘,但凡见过的人,不论高贵还是低贱几乎都会喜欢他,他在军中才呆了几个月,就有了无数的朋友和拥簇。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能有朋友。
这个世界如此虚假,又如此真实。
他无比能理解梁太后的感慨,当年在村子里洗衣浣纱,谁会料到有朝一日能成为这魏帝国的主宰者,高高在上的皇太后,享尽尊荣富贵?当年在并州吃着狗食,他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能到洛阳,锦衣绣马,万众瞩目。
一切只是因为她。
高昶看到她了。
她一如既往的,端庄美丽,雍容高贵,好像一朵灼灼盛放的牡丹。高昶目视着她,倾髻盛妆,大袖披帛,从城门内出来,携着一抹鲜艳明媚的亮色,进入他的心防。
元明姝从军士所捧盘中取了一盏酒给他,笑道:“露重寒山远,愿君早归国。来日在此门中,朝廷要为你们彰功。”
高昶接过酒喝了,注意到她鬓边的秋海棠:“好。”
元明姝道:“不要忘了读书。”
高昶一直学习很刻苦,听此言道:“好。”
元明姝回了城门上,目送军队远去。梁太后突然问元灏道:“皇上,你觉得姝儿这个驸马怎么样?”
元灏其实早知道这人了,元明姝一心要嫁的人,他怎么能不知道。他对元明姝识人的眼光一向是很赞赏的,这些年给他举荐过不少人,没一个是庸才,甚至许多成了他的心腹。她能看上的男人,自然也个个都是万一挑一的人物。
梁太后大概还不知道,他是私底下见过高昶的。
这个人,如果非得用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两个字:舒服。
人长的舒服,模样好,这是其一。其二是说话舒服,也不是说他说话特别怎么样,就是单纯的温和,镇定,认真,可靠,有条不紊,不忙不乱,不疾不徐,不多话也不冷淡,不殷勤也不怠慢,就是普普通通的让人心生好感。
这乃是一种有意识的为人修养,体现着良好的家世教养,还有自重自信的风度,一个人要做到这样并不难。但是元灏打听了他的来历,知道了他的出身,再看他这样的表现,就觉得很不一般了,不但不一般,简直不可思议。
元灏道:“朕看他,徒有其表罢了,母后把讨伐陈景的大事交给这么个小子是不是太草率了?”
梁太后笑道:“哀家看他很不错,挺讨人喜欢。”
元明姝干笑:“他就是跟着刘姚之出去转一转,哪能真让他打仗,皇兄你也太高看他了。”
但凡梁太后跟元灏共同在场的场面,元明姝就要忍受这对亲母子彼此装腔作势,并且随时准备好使出她的乾坤大挪移神功,和稀泥啊和稀泥,唯恐哪天一个不慎,这母子两真闹崩了,元灏小年轻一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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