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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成这样,我感觉自己的威胁值降低了不少,要是目光能再柔和一点的话,就算跟别人说我是好人,说不定也会有人相信吧?
问清楚老爸今晚不会出门以后,我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地出门跑步去了。
毫无目的地跑了200米以后,心想既然穿了青姿学园的校服,干脆顺便混进青姿学园里面,去看看艾米的近况好了,跟害我不轻的彭透斯也有话想说。
我到了青姿学园里的贵宾楼外面,正赶上彭透斯在拿着喷壶浇花,样子非常悠闲。
诶?你一个退休杀手,现任保镖,现在又当起园丁来啦!你差点把我害死你知不知道?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浇花?你对得起某个平行宇宙里面,已经被任阿姨打死的我的冤魂吗?
彭透斯指着青青绿绿的花圃介绍说:“这些向日葵要7、8月份才能开花,到时候你别忘了过来看哦!”
泥马种啥不好,居然种向日葵!菊花的半径都满足不了你了,非要种加强版的向日葵吗!真希望赶紧过来一群僵尸,把彭透斯笑着照顾的植物都吃掉啊!
“如果你是来找艾蜜儿小姐的,她现在不方便见人,美体师正在帮她做全身按摩呢。”彭透斯说着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再过半个小时的话……”
“不,我找她也没什么事,就是偶然顺路而已,她不方便我就走了。”我讪讪地道,“你别跟艾米说我来过啊!”
我抬腿要走,却看见004和005从贵宾楼里出来了,一边走一边很不服气地交流着什么,当然是用英语。
“怎么?”我笑道,“他们是在讨论怎样防御小芹的爆蛋一击吗?这可是一门历史悠久的中国武术……”
彭透斯摇了摇头,“他们害怕踢裆不假,但是他们现在讨论的是窃听器的事情……”
说到这里黑死神放低了音量。
“其实艾蜜儿小姐的雨靴里面放了微型窃听器,别的地方也有,004和005那天在门外是用窃听器监视屋内的情况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讯号受到了干扰……”
“干扰?你们的窃听器是便宜货?”我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我不是电子方面的专家,但是就那种情况说,似乎是你家里还存在一个频率相近的窃听器,所以才会干扰我们——你也被人监听了吗?”
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为什么我家还有另外的窃听器啊!我和我老爸又不是什么特殊人物,哪用得着设置高级窃听器来监听呢?难道是那个差点跟老爸拍“中华素人系列”的那个女人的老公?不对啊!那她老公办事效率也太高了!如果真有这么高的效率,干脆不要装窃听器,直接去抓奸不就好了!
如果不是为了窃听老爸,难道是为了窃听我吗?我有什么好窃听的?应该没有人有窃听我的动机啊?
不对!仔细想想的话,有一个人有这样的动机。
不就是小芹吗!她恨不得天天能听着我的声音睡觉吧!
如果是小芹装的窃听器,她又是什么时候,装在哪里了呢?
——还用问吗?她只来过我家一次,就是送海参焖笋鸡,用一个大饭煲装来的那次!
那个饭煲现在还放在我家厨房,没来得及还给她呢!
难道窃听器就装在饭煲里吗?给我送饭其实是包藏祸心,为的是探听我的日常隐私吗?
艾米睡在我家那次事先毫无预兆,纯粹是偶然事件,但是小芹却说自己有心灵感应,竟然在倾盆大雨之夜爬到大楼外面偷窥屋里的情景,她那么做,根本就像是事先知道艾米在我家一样。
把线索全联系在一起的话,小芹肯定是在我家放了窃听器啊!
柯南和金田一的漫画上是怎么说的?对了,真相只有一个,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窃听器就在那个大得不像话的饭煲里面啊!而且我听说远距离的窃听器是很费电池的,她用饭煲作载体,肯定还打算借着送饭的机会,名正言顺地把饭煲拿回去换电池啊!
小芹你太过分了!连我的日常隐私都要窃听,你为了把我追到手已经不择手段了啊!
应该怎么办?当面戳破小芹的诡计?让她跪着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干了?
不,估计效果不会很好。我应该将计就计,故意对着窃听器说一些会让她伤心的话,比如跟老爸说“小芹只是拿来当备胎而已,随便玩玩就会把她甩掉的”,这样一来她对我的好感度不就会大幅降低了吗?
打定主意,我浑身又充满了力量,甚至觉得自己成了宇宙的主宰。
这个时候我听见一声狗叫,奥巴马从植物中间蹿了出来,在我脚边亲热地蹭着,死皮赖脸地要吃的。
这只哈士奇虽然又呆又蠢,但好在性格温顺,就算不栓链子也不至于伤人。我好久没和汪星人在一起玩了,稍微有点心痒。
于是我问彭透斯,能不能让我把奥巴马牵出去溜一会。
彭透斯慎而又慎地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并且给我一根粗链子让我把狗拴好。
“这只狗很认路,艾蜜儿小姐很多次是靠它才找回家的,所以就算你和它失散了也不用太担心,说不定它会自己跑回来的——只要别让它咬到小朋友就好了,它不喜欢被别人摸,据我所知,除了艾蜜儿小姐以外,只有你摸它它才不生气。”
我把狗项圈拴在奥巴马的脖子上,它很顺从,而且似乎是知道有人要带它出去玩,所以摇着尾巴非常兴奋的样子。
“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把奥巴马还回来的!”
我挥手告别了彭透斯,牵着狗出了青姿学园的校门,因为见我是从贵宾楼里出来的,青姿学园那些打扮成飞虎队的保安没敢多事,倒是许多穿同样校服的学生远远地看着我,不知我是何方神圣。
我和奥巴马一人一狗总共六条腿,顺着汽车尾气较少的小路又跑了一会。
狗的体力真好,估计就算我跑累了,它也不会累。于是我慢慢地改成散步了,奥巴马则一脸呆相地在后面跟着。
不经意间走到了铺满彩色石砖的便民小广场,广场两边摆放了不少健身器材,都是老头老太太最喜欢的,也有人在和孙子孙女同乐。
这个广场离爱心宠物医院不远,我曾经和小丁一起来过几次,因为来这里的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我们给这个广场起了个别名叫“妇幼广场”。
今晚在明亮的路灯下面,遛狗的远远不止我一个。
白色的萨摩,褐色的腊肠,黄色的博美,灰色的京巴,一个个快乐无比,被主人牵着或者牵着主人,在广场上肆意绕圈,狗吠人笑不绝于耳。
但是所有的狗都不肯接近路灯下面的那个人,十分默契地和那个人保持着10米以上的距离,使得以路灯为圆心,半径10米以内成了狗的禁区,好像那个人是狗狗终结者,一旦踏入半径之内,就会被残忍地用猎枪杀害。
穿着二十八中的校服长裙,班长背靠路灯站着,形影相吊,在其乐融融的广场宠物大联欢中,她这个局外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连靠近一步都是不敢想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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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成这样,我感觉自己的威胁值降低了不少,要是目光能再柔和一点的话,就算跟别人说我是好人,说不定也会有人相信吧?
问清楚老爸今晚不会出门以后,我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地出门跑步去了。
毫无目的地跑了200米以后,心想既然穿了青姿学园的校服,干脆顺便混进青姿学园里面,去看看艾米的近况好了,跟害我不轻的彭透斯也有话想说。
我到了青姿学园里的贵宾楼外面,正赶上彭透斯在拿着喷壶浇花,样子非常悠闲。
诶?你一个退休杀手,现任保镖,现在又当起园丁来啦!你差点把我害死你知不知道?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浇花?你对得起某个平行宇宙里面,已经被任阿姨打死的我的冤魂吗?
彭透斯指着青青绿绿的花圃介绍说:“这些向日葵要7、8月份才能开花,到时候你别忘了过来看哦!”
泥马种啥不好,居然种向日葵!菊花的半径都满足不了你了,非要种加强版的向日葵吗!真希望赶紧过来一群僵尸,把彭透斯笑着照顾的植物都吃掉啊!
“如果你是来找艾蜜儿小姐的,她现在不方便见人,美体师正在帮她做全身按摩呢。”彭透斯说着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再过半个小时的话……”
“不,我找她也没什么事,就是偶然顺路而已,她不方便我就走了。”我讪讪地道,“你别跟艾米说我来过啊!”
我抬腿要走,却看见004和005从贵宾楼里出来了,一边走一边很不服气地交流着什么,当然是用英语。
“怎么?”我笑道,“他们是在讨论怎样防御小芹的爆蛋一击吗?这可是一门历史悠久的中国武术……”
彭透斯摇了摇头,“他们害怕踢裆不假,但是他们现在讨论的是窃听器的事情……”
说到这里黑死神放低了音量。
“其实艾蜜儿小姐的雨靴里面放了微型窃听器,别的地方也有,004和005那天在门外是用窃听器监视屋内的情况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讯号受到了干扰……”
“干扰?你们的窃听器是便宜货?”我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我不是电子方面的专家,但是就那种情况说,似乎是你家里还存在一个频率相近的窃听器,所以才会干扰我们——你也被人监听了吗?”
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为什么我家还有另外的窃听器啊!我和我老爸又不是什么特殊人物,哪用得着设置高级窃听器来监听呢?难道是那个差点跟老爸拍“中华素人系列”的那个女人的老公?不对啊!那她老公办事效率也太高了!如果真有这么高的效率,干脆不要装窃听器,直接去抓奸不就好了!
如果不是为了窃听老爸,难道是为了窃听我吗?我有什么好窃听的?应该没有人有窃听我的动机啊?
不对!仔细想想的话,有一个人有这样的动机。
不就是小芹吗!她恨不得天天能听着我的声音睡觉吧!
如果是小芹装的窃听器,她又是什么时候,装在哪里了呢?
——还用问吗?她只来过我家一次,就是送海参焖笋鸡,用一个大饭煲装来的那次!
那个饭煲现在还放在我家厨房,没来得及还给她呢!
难道窃听器就装在饭煲里吗?给我送饭其实是包藏祸心,为的是探听我的日常隐私吗?
艾米睡在我家那次事先毫无预兆,纯粹是偶然事件,但是小芹却说自己有心灵感应,竟然在倾盆大雨之夜爬到大楼外面偷窥屋里的情景,她那么做,根本就像是事先知道艾米在我家一样。
把线索全联系在一起的话,小芹肯定是在我家放了窃听器啊!
柯南和金田一的漫画上是怎么说的?对了,真相只有一个,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窃听器就在那个大得不像话的饭煲里面啊!而且我听说远距离的窃听器是很费电池的,她用饭煲作载体,肯定还打算借着送饭的机会,名正言顺地把饭煲拿回去换电池啊!
小芹你太过分了!连我的日常隐私都要窃听,你为了把我追到手已经不择手段了啊!
应该怎么办?当面戳破小芹的诡计?让她跪着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干了?
不,估计效果不会很好。我应该将计就计,故意对着窃听器说一些会让她伤心的话,比如跟老爸说“小芹只是拿来当备胎而已,随便玩玩就会把她甩掉的”,这样一来她对我的好感度不就会大幅降低了吗?
打定主意,我浑身又充满了力量,甚至觉得自己成了宇宙的主宰。
这个时候我听见一声狗叫,奥巴马从植物中间蹿了出来,在我脚边亲热地蹭着,死皮赖脸地要吃的。
这只哈士奇虽然又呆又蠢,但好在性格温顺,就算不栓链子也不至于伤人。我好久没和汪星人在一起玩了,稍微有点心痒。
于是我问彭透斯,能不能让我把奥巴马牵出去溜一会。
彭透斯慎而又慎地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并且给我一根粗链子让我把狗拴好。
“这只狗很认路,艾蜜儿小姐很多次是靠它才找回家的,所以就算你和它失散了也不用太担心,说不定它会自己跑回来的——只要别让它咬到小朋友就好了,它不喜欢被别人摸,据我所知,除了艾蜜儿小姐以外,只有你摸它它才不生气。”
我把狗项圈拴在奥巴马的脖子上,它很顺从,而且似乎是知道有人要带它出去玩,所以摇着尾巴非常兴奋的样子。
“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把奥巴马还回来的!”
我挥手告别了彭透斯,牵着狗出了青姿学园的校门,因为见我是从贵宾楼里出来的,青姿学园那些打扮成飞虎队的保安没敢多事,倒是许多穿同样校服的学生远远地看着我,不知我是何方神圣。
我和奥巴马一人一狗总共六条腿,顺着汽车尾气较少的小路又跑了一会。
狗的体力真好,估计就算我跑累了,它也不会累。于是我慢慢地改成散步了,奥巴马则一脸呆相地在后面跟着。
不经意间走到了铺满彩色石砖的便民小广场,广场两边摆放了不少健身器材,都是老头老太太最喜欢的,也有人在和孙子孙女同乐。
这个广场离爱心宠物医院不远,我曾经和小丁一起来过几次,因为来这里的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我们给这个广场起了个别名叫“妇幼广场”。
今晚在明亮的路灯下面,遛狗的远远不止我一个。
白色的萨摩,褐色的腊肠,黄色的博美,灰色的京巴,一个个快乐无比,被主人牵着或者牵着主人,在广场上肆意绕圈,狗吠人笑不绝于耳。
但是所有的狗都不肯接近路灯下面的那个人,十分默契地和那个人保持着10米以上的距离,使得以路灯为圆心,半径10米以内成了狗的禁区,好像那个人是狗狗终结者,一旦踏入半径之内,就会被残忍地用猎枪杀害。
穿着二十八中的校服长裙,班长背靠路灯站着,形影相吊,在其乐融融的广场宠物大联欢中,她这个局外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连靠近一步都是不敢想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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