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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神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了,乐至召来毕方鸟,直接飞回了凤虚道人的府邸。
皓月当空,星光点点,乐至推开院子的门,便见院子中站着两个人。
一男一女,男子正对着乐至,借着月光,俊颜一览无余。
乐至彻底愣住了,毕景怎么会在这里?
那女子也转了过来,眉目脱尘,竟是九凤姑娘。
毕景与九凤……
乐至呆了一下,心中有点难受。
乐至回过神来,只当没有看到,而是往自己的小院子里去。
毕景说见了自己便要杀自己,这美人当前,他还是要收敛些的吧。
乐至自我安慰地想着,脚下生风。
若是以往,毕景杀了自己,乐至也毫无怨言,只是如今,他想要修成仙,所以不想死了。
“你去了哪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冷冷的声音,似乎带着怒气。
乐至脚步顿了一下,心猛地一跳,正好奇毕景怎么问起自己。这一句话问得没头没脑,妖主大人美色当前,问的怕是九凤吧。
乐至继续往前走。
“混蛋!”一声怒骂。
乐至的记忆中,毕景虽然性子冷,但是对于宠爱的人却是十分温柔的,毕景脾性越来越坏了。
乐至加快了脚步。
“竟然这般大胆了,我问他话居然不理我。”毕景怒气冲冲道。
九凤面容淡淡:“可能他没听到。”
“他是聋子?”毕景脸上的表情更黑了。
“有道理。”九凤点头附和。
“……”
乐至回了自己院子,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脸上也露出一抹苦笑。
果然是孽缘,不管在哪里,都能遇见那人。
乐至平复了心思,便入了七色石,丹药的香味又浓郁了一些。他便呆在这七色石中修炼,一晃便是几天过去。
出了七色石,乐至先去那酒肆中,打算在这酒肆中坐半日,下午便去沈漫洞府之中看看是否能碰见秦苏。
说来也巧,居然在这酒肆之中遇见了沈漫。
沈漫在他身边坐下,一双黑眸中闪着亮光,看着乐至。
“这几日秦苏都未去我那洞府。”沈漫道,“过两日应该会来了。”
乐至点头:“多谢。”
“记得我们一起入婆娑峰之前的那一次一起喝酒吗?”沈漫问道。
有些事,乐至记得很清楚,有些事,乐至的记忆并不好。
乐至绞尽脑汁,也没有想起那一次喝酒。
沈漫取来了两个碗,倒满了酒,将一个碗放到了乐至的面前。
乐至往日里只沉醉在这酒香之中,他贪恋这酒香,怕喝了酒便破了那股香,所以一直未曾喝过。但是如今这酒摆在他面前,乐至便有些馋了,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乐至端着碗,喝了一口,便忍不住,一碗都喝了下去,喝完之后,还伸出舌头,舔了舔那碗。
一碗下肚,乐至的脸便红了,目光发直地看着面前,没了焦点。
一如既往的傻。
沈漫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乐至发直的目光落在了沈漫身上。
看着那张泛着红光的脸,沈漫的手缓缓下移。
沈漫的手突然被另一只手抓住了。
沈漫脸上闪过一抹戾气,猛地抬起头。
只是那人脸上的戾气比沈漫脸上的还重。
正在发呆的乐至也感觉到了冷意,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37、第叁柒章分外眼红
毕景依稀记得第一次见那人,少年红衣,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毕景以为自己真的爱那人,到头来不过一场笑话。
他向来自诩风流,却被一人足足欺了两百年,实在可笑。
毕景以为自己喜欢乐术,总透着一股空幻之感,当发现乐术不过是乐至披着一层皮的时候,毕景终于确定,那确实是一场幻觉。
毕景从来不觉得自己会爱上什么人。
即使有,那个人也绝对不是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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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神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了,乐至召来毕方鸟,直接飞回了凤虚道人的府邸。
皓月当空,星光点点,乐至推开院子的门,便见院子中站着两个人。
一男一女,男子正对着乐至,借着月光,俊颜一览无余。
乐至彻底愣住了,毕景怎么会在这里?
那女子也转了过来,眉目脱尘,竟是九凤姑娘。
毕景与九凤……
乐至呆了一下,心中有点难受。
乐至回过神来,只当没有看到,而是往自己的小院子里去。
毕景说见了自己便要杀自己,这美人当前,他还是要收敛些的吧。
乐至自我安慰地想着,脚下生风。
若是以往,毕景杀了自己,乐至也毫无怨言,只是如今,他想要修成仙,所以不想死了。
“你去了哪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冷冷的声音,似乎带着怒气。
乐至脚步顿了一下,心猛地一跳,正好奇毕景怎么问起自己。这一句话问得没头没脑,妖主大人美色当前,问的怕是九凤吧。
乐至继续往前走。
“混蛋!”一声怒骂。
乐至的记忆中,毕景虽然性子冷,但是对于宠爱的人却是十分温柔的,毕景脾性越来越坏了。
乐至加快了脚步。
“竟然这般大胆了,我问他话居然不理我。”毕景怒气冲冲道。
九凤面容淡淡:“可能他没听到。”
“他是聋子?”毕景脸上的表情更黑了。
“有道理。”九凤点头附和。
“……”
乐至回了自己院子,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脸上也露出一抹苦笑。
果然是孽缘,不管在哪里,都能遇见那人。
乐至平复了心思,便入了七色石,丹药的香味又浓郁了一些。他便呆在这七色石中修炼,一晃便是几天过去。
出了七色石,乐至先去那酒肆中,打算在这酒肆中坐半日,下午便去沈漫洞府之中看看是否能碰见秦苏。
说来也巧,居然在这酒肆之中遇见了沈漫。
沈漫在他身边坐下,一双黑眸中闪着亮光,看着乐至。
“这几日秦苏都未去我那洞府。”沈漫道,“过两日应该会来了。”
乐至点头:“多谢。”
“记得我们一起入婆娑峰之前的那一次一起喝酒吗?”沈漫问道。
有些事,乐至记得很清楚,有些事,乐至的记忆并不好。
乐至绞尽脑汁,也没有想起那一次喝酒。
沈漫取来了两个碗,倒满了酒,将一个碗放到了乐至的面前。
乐至往日里只沉醉在这酒香之中,他贪恋这酒香,怕喝了酒便破了那股香,所以一直未曾喝过。但是如今这酒摆在他面前,乐至便有些馋了,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乐至端着碗,喝了一口,便忍不住,一碗都喝了下去,喝完之后,还伸出舌头,舔了舔那碗。
一碗下肚,乐至的脸便红了,目光发直地看着面前,没了焦点。
一如既往的傻。
沈漫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乐至发直的目光落在了沈漫身上。
看着那张泛着红光的脸,沈漫的手缓缓下移。
沈漫的手突然被另一只手抓住了。
沈漫脸上闪过一抹戾气,猛地抬起头。
只是那人脸上的戾气比沈漫脸上的还重。
正在发呆的乐至也感觉到了冷意,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37、第叁柒章分外眼红
毕景依稀记得第一次见那人,少年红衣,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毕景以为自己真的爱那人,到头来不过一场笑话。
他向来自诩风流,却被一人足足欺了两百年,实在可笑。
毕景以为自己喜欢乐术,总透着一股空幻之感,当发现乐术不过是乐至披着一层皮的时候,毕景终于确定,那确实是一场幻觉。
毕景从来不觉得自己会爱上什么人。
即使有,那个人也绝对不是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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