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是她很爱很爱的人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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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是她很爱很爱的人哪
姜淑桐哭累了,搂着顾明城腰闭上了眼睛,好像睡着了。
顾明城把她抱到了床上,很温暖很舒适的床,和外面的凄风苦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床头暖黄暖黄的灯照着她的脸。
顾明城仔细看她,她瘦了好多好多,以前身上很丰腴的,刚才抱着她的时候,竟然有些咯手。
她的脸上挂着泪痕。
的确是命苦的人,小小年纪,承受了这么多。
顾明城心里也认定两个人之间没有未来了,她和自己在一起不会开心,不强求,随遇而安,关上灯就出了门。
姜淑桐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好久好久以来,姜淑桐就是昨天睡了个好觉,起来的时候都十点了。
昨天顾明城给她的是一身麻质的睡衣,穿在身上松松垮垮,以前她穿着很漂亮的。
下了一整夜的雨,第二天就是一个好天气,初夏的太阳照着一切,白色的纱帘在轻飘。
房间里很安静,顾明城向来没有请阿姨的习惯,会偶尔会用钟点工。
他的习惯,姜淑桐都知道。
姜淑桐披散着头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
光着脚在楼上转了一圈,正好有一个房间的门没关,姜淑桐知道,那是他的书房。
书房里的摆设和以前不怎么一样,风一吹进来,就把桌子上的纸吹的簌簌作响。
旁边厚重的笔筒里,插了好几根毛笔。
姜淑桐记得以前,他没有写毛笔字的习惯的。
情不自禁的,就走了进去。
桌上的纸,是他写过的毛笔字,姜淑桐只见过他的钢笔字写得很好,想不到毛笔字写得竟然也这么遒劲有力,姜淑桐不懂书法,不知道这是什么字,不过很好看。
墨迹刚干,应该是他早晨写的,陆游的《钗头凤》,这首词姜淑桐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其中的六个字:错错错,莫莫莫——
姜淑桐翻开了他写过的这张纸,拿了只毛笔,蘸了墨,开始在纸上写一个人的名字。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心里想的什么,落在笔下就是什么。
姜淑桐要写的是:“姜朵米”的名字。
刚刚写下“姜”,“朵”字的一撇还没有落笔,手就被一个人握住。
他的手很温热,姜淑桐的手冰凉,一旦碰触到他的手,便有一种很安全很安全的感觉。
本来“朵”的第一笔是往左走的,可是生生被那个人握着手改了走向,变成了一点,再一点,再一点。
姜淑桐便知道了,他要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房间里,姜淑桐穿一身雪白雪白的衣服,他穿一身正黑的衣服,姜淑桐小鸟依人,他高大霸气。
黑和白,显眼、好看,却是此生都融合不了的颜色。
最终,纸上呈现出来的是“淑桐”两个字!
后面两个字和前面一个“姜”字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姜淑桐心里想的“朵米”因为这个人,被强行改了走向,又想起朵米,情不自禁地哭起来,肩膀在耸动。
“姜”写的和和后面两个字差了很远很远。
毕竟是新手和熟手的区别。
顾明城带着她写的,自然遒劲,丰满有力,反观她自己写得,很幼稚。
顾明城的身子和她贴得很近,知道她的情绪,所以,拿着她的手又在后面写下了“姜朵米”三个字。
因为这三个字,孩子的音容笑貌全部浮现在了姜淑桐的面前,顿时泣不成声。
顾明城一句话没说。
姜淑桐放下笔,双手撑在写字台上,眼泪掉下来。
顾明城把笔放下,在后面站了一会儿,走出了书房。
姜淑桐看着窗帘吹起,时光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
顾明城大概也知道他们之间的结局,所以,对姜淑桐,她没有逾越一步,甚至话都没有说一句。
姜淑桐去房间里穿了拖鞋,下楼去了。
厨房的抽油烟机在响,姜淑桐看见,他正背着身子做饭。
这样的场景,姜淑桐不止见识过一次。
“要走的话,吃了饭!”顾明城说了一句。
姜淑桐紧抿了一下嘴唇,坐到了餐厅前面,最近总哭总哭,眼睛红肿,她拿起胳膊,放在嘴巴下面,万一眼泪掉下来,她的手一张,就能把眼睛挡住。
顾明城把饭菜端到桌上来的,挺简单的稀饭和菜,姜淑桐没说一句话,就吃起来。
吃完饭,她去以前盛衣服的衣橱,拿了一身衣服换下来,说了句“我走了!”
没有让顾明城送的意思。
顾明城知... -->>
第158章是她很爱很爱的人哪
姜淑桐哭累了,搂着顾明城腰闭上了眼睛,好像睡着了。
顾明城把她抱到了床上,很温暖很舒适的床,和外面的凄风苦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床头暖黄暖黄的灯照着她的脸。
顾明城仔细看她,她瘦了好多好多,以前身上很丰腴的,刚才抱着她的时候,竟然有些咯手。
她的脸上挂着泪痕。
的确是命苦的人,小小年纪,承受了这么多。
顾明城心里也认定两个人之间没有未来了,她和自己在一起不会开心,不强求,随遇而安,关上灯就出了门。
姜淑桐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好久好久以来,姜淑桐就是昨天睡了个好觉,起来的时候都十点了。
昨天顾明城给她的是一身麻质的睡衣,穿在身上松松垮垮,以前她穿着很漂亮的。
下了一整夜的雨,第二天就是一个好天气,初夏的太阳照着一切,白色的纱帘在轻飘。
房间里很安静,顾明城向来没有请阿姨的习惯,会偶尔会用钟点工。
他的习惯,姜淑桐都知道。
姜淑桐披散着头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
光着脚在楼上转了一圈,正好有一个房间的门没关,姜淑桐知道,那是他的书房。
书房里的摆设和以前不怎么一样,风一吹进来,就把桌子上的纸吹的簌簌作响。
旁边厚重的笔筒里,插了好几根毛笔。
姜淑桐记得以前,他没有写毛笔字的习惯的。
情不自禁的,就走了进去。
桌上的纸,是他写过的毛笔字,姜淑桐只见过他的钢笔字写得很好,想不到毛笔字写得竟然也这么遒劲有力,姜淑桐不懂书法,不知道这是什么字,不过很好看。
墨迹刚干,应该是他早晨写的,陆游的《钗头凤》,这首词姜淑桐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其中的六个字:错错错,莫莫莫——
姜淑桐翻开了他写过的这张纸,拿了只毛笔,蘸了墨,开始在纸上写一个人的名字。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心里想的什么,落在笔下就是什么。
姜淑桐要写的是:“姜朵米”的名字。
刚刚写下“姜”,“朵”字的一撇还没有落笔,手就被一个人握住。
他的手很温热,姜淑桐的手冰凉,一旦碰触到他的手,便有一种很安全很安全的感觉。
本来“朵”的第一笔是往左走的,可是生生被那个人握着手改了走向,变成了一点,再一点,再一点。
姜淑桐便知道了,他要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房间里,姜淑桐穿一身雪白雪白的衣服,他穿一身正黑的衣服,姜淑桐小鸟依人,他高大霸气。
黑和白,显眼、好看,却是此生都融合不了的颜色。
最终,纸上呈现出来的是“淑桐”两个字!
后面两个字和前面一个“姜”字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姜淑桐心里想的“朵米”因为这个人,被强行改了走向,又想起朵米,情不自禁地哭起来,肩膀在耸动。
“姜”写的和和后面两个字差了很远很远。
毕竟是新手和熟手的区别。
顾明城带着她写的,自然遒劲,丰满有力,反观她自己写得,很幼稚。
顾明城的身子和她贴得很近,知道她的情绪,所以,拿着她的手又在后面写下了“姜朵米”三个字。
因为这三个字,孩子的音容笑貌全部浮现在了姜淑桐的面前,顿时泣不成声。
顾明城一句话没说。
姜淑桐放下笔,双手撑在写字台上,眼泪掉下来。
顾明城把笔放下,在后面站了一会儿,走出了书房。
姜淑桐看着窗帘吹起,时光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
顾明城大概也知道他们之间的结局,所以,对姜淑桐,她没有逾越一步,甚至话都没有说一句。
姜淑桐去房间里穿了拖鞋,下楼去了。
厨房的抽油烟机在响,姜淑桐看见,他正背着身子做饭。
这样的场景,姜淑桐不止见识过一次。
“要走的话,吃了饭!”顾明城说了一句。
姜淑桐紧抿了一下嘴唇,坐到了餐厅前面,最近总哭总哭,眼睛红肿,她拿起胳膊,放在嘴巴下面,万一眼泪掉下来,她的手一张,就能把眼睛挡住。
顾明城把饭菜端到桌上来的,挺简单的稀饭和菜,姜淑桐没说一句话,就吃起来。
吃完饭,她去以前盛衣服的衣橱,拿了一身衣服换下来,说了句“我走了!”
没有让顾明城送的意思。
顾明城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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