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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死后,他的目光落在天新界的尽头,变成了龙眼泉。后来,人们在这里建了一座龙眼庙来纪念龙!
这个传说一定是假的。世界上有龙,但看到龙眼泉让罗旭的心微微一沉。他琢磨着,这天新界就在这桂圆泉旁边。反正这个地方也是旅游目的地,每年都有很多人来旅游。结果天新界条件差,条件不好,就不去了!
看到这里,罗旭还想在网上查看他想去的医院,但不幸的是地图上没有。罗旭几乎不想在网吧浪费钱。他迅速填好表格,然后罗旭直接回宿舍了。他昨天想跟司马义飞借点钱,但是长大后没有跟任何人借钱。他真的开不了这个口。他不想从家里要,就以为去了天新界说,反正吃控制点,一个人没有什么负担!
罗旭回到宿舍收拾自己的东西。他得去车站买票,明天赶去楚华。只有到了楚华才会有人来接他。所以他想提前收拾一下这个东西。事实上,罗旭的东西并不多。只有几件相当便宜的衣服和一套床上用品。剩下的就是大学发的教材了。衣服等东西直接放在他用了四年的行李箱里,被褥放在后天床下的大尼龙袋里。
没花多少时间就打包好了所有的衣服。罗旭在床上坐了一会儿,他没有什么可玩的。这部手机是多年前买的便宜货,他只能接电话,但它没有蒋智娟和汤信道的苹果手机那么多功能。所以罗旭呆在下午,他中午没吃饭。他还有两袋方便面,晚上就一袋,明晚一袋。现在钱真的很紧。
下午四点,司马义飞回来了。当他看到罗旭收拾他的衣服时,他知道这个男孩决心要去那家分店。再劝他也没用。罗旭,这个男孩,通常似乎很少说话,非常沉默寡言。如果他决定了,谁也改变不了!
司马义飞在床上坐下,脱下衣服,穿上一条裤衩。外面太热了。他拿一本书当扇子,说:“罗旭,你都做好了吗?”
罗旭点点头说:“我给导游打了电话,所有的表格都准备好了。我后天就走!”
司马义飞叹了口气,放下书:“你去哪里支援?”
“楚华天新界!”罗旭不知道那个地方现在是什么样的环境。他只希望天新界的条件不要太差,不然以后他就遭殃了!
“周天?我要走了,那个地方的边缘有一片沙漠。如果你去那里,估计没有足够的水喝。我觉得你不应该去!”当司马义飞听说是楚华的时候,他想说服罗旭不要去。那个地方好苦!
“掌柜,别劝我了,让我去吧,反正两年,我也能吃苦,说不定以后真的能当医生!”罗旭的语气充满自信。他相信,手里有医疗救生艇,一定能实现医生的梦想!
“你为什么这么固执?你做梦去吧。想去就去吧。对了,有东西给你!”司马义飞从一边拿起他破旧的包,从里面拿出一小叠钱,递给罗旭。“我就知道你小子不会听我的,所以今天我叫了二三个孩子,我们都给了你两千块钱。你去那里一定很艰难。多拿钱买点吃的,别自己吃亏,别说不要这钱,就让我们跟你借,等你有了。
罗旭听了司马义飞的话,眼睛有点酸。他大学四年有四段美好的感情。虽然实习没有在一起,但是他接触的并没有少。现在他要养活自己了。掌柜想给自己一些钱,让自己在那边过得更好。这份好意如此沉重,以至于罗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说点感谢的话,但如果他知道司马义飞的脾气,肯定会翻脸的!
最后,罗旭收下了钱,装作轻松的样子:“那我就收下,以后还给你!”他说的很轻松,但是心里却充满了感动!
司马义飞笑了笑:“既然你小子选择了自己的路,那就自己混吧。别搞混了,找我们兄弟帮你。等我们有钱了,就不理你了!”说到这里,敖博站起来,从床边拿了一把琵琶,说:“我把这个给你。那地方可能没什么可玩的。你不是一直想学琵琶吗?刚去的时候没什么好学的,我学琵琶的书就还给你!”
“掌柜,我不能拿这个。这是嫂子送的生日礼物!”罗旭连忙拒绝!
“我学这把琵琶就是为了追你嫂子。现在我已经抓到了。我现在正忙着找工作。以后肯定工作忙,但是没时间玩。拿去听我说!”司马义飞说他把琵琶推到了罗旭手里!
司马义飞说得对。罗旭很想学琵琶,但是他从来没有买过琵琶,因为他没有钱。他想学琵琶是因为去年安和医院的新年晚会。
像安和这样大的医院每年元旦都会组织自己的内部聚会,各部门都会举办活动,像罗旭这样的实习生也可以报名。上帝给了罗旭又瘦又矮的一面和高度近视的眼睛,这让他看起来很丑,但上帝是公平的,这也给了罗旭一个好的声音。然而,只有司马义飞等人知道罗旭唱得好。他沉默寡言,低调,也是因为他的身高。
然而,罗旭真的被安和医院的新年晚会感动了。他想上台给蒋智娟唱首歌。他从来没有想过用一首歌来吸引蒋智娟的心。他只想给蒋智娟留下一点印象。别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这是当时自卑的罗旭唯一的愿望!
但他还是不敢站在舞台上。罗旭真的没有勇气。他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即使鼓足勇气,他也会被汤信道嘲笑,所以最后,罗旭躲在安和医院会议室门口,成为晚会的看客!
在那次聚会上,蒋智娟演奏了一首钢琴曲——马克西姆的《出埃及记》。罗旭昌这么大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过钢琴。由于成长环境的限制,他不知道那首钢琴曲是什么,但他记得当时他在罗旭知道的唯一一首钢琴曲!
那一天,蒋智娟的美丽仿佛是地平线上最明亮的晨星。所有的星星都被蒋智娟的光彩掩盖了。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的美丽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罗旭和在场的所有人一样,被蒋智娟的美貌迷惑,直到蒋智娟开始演奏,他们才醒悟。
罗旭不懂钢琴,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演奏好,但他能听出安子楠弹得相当好,因为音乐让罗旭像其他人一样深深陶醉,她久久不能自拔。玩了一会,现场还是一片寂静,过了半天掌声的浪潮才响起。但是这个时候,那个精灵般的美女已经离开了,只留下了她刚刚弹的那架乳白色的钢琴!
蒋智娟表演结束后,汤信道接着上场。汤信道当时演奏了一首歌。当时,罗旭记得很清楚。当蒋智娟从后台出来时,他微微停下来,看着汤信道。出于这个原因,汤信道努力演唱。我不得不说汤信道琵琶弹得很好,唱歌也很好听。另外,他帅气的外表让当时很多女生着迷!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罗旭第一次羡慕汤信道。他幻想如果他在那个舞台上弹琵琶唱歌,蒋智娟会稍微停下来看看自己。有了这一瞥,她就不会那么快忘记自己了。
可惜这一切都是幻想。罗旭只是一个旁观者。他没有勇气上台,也没有勇气对蒋智娟说一句话。也就是说,那天罗旭非常想学琵琶,因为他也想有一天像汤信道一样站在舞台上,为他日夜思念的女孩唱一首歌,即使她根本听不见。
ps,第一章,后面还有的!放心!
龙死后,他的目光落在天新界的尽头,变成了龙眼泉。后来,人们在这里建了一座龙眼庙来纪念龙!
这个传说一定是假的。世界上有龙,但看到龙眼泉让罗旭的心微微一沉。他琢磨着,这天新界就在这桂圆泉旁边。反正这个地方也是旅游目的地,每年都有很多人来旅游。结果天新界条件差,条件不好,就不去了!
看到这里,罗旭还想在网上查看他想去的医院,但不幸的是地图上没有。罗旭几乎不想在网吧浪费钱。他迅速填好表格,然后罗旭直接回宿舍了。他昨天想跟司马义飞借点钱,但是长大后没有跟任何人借钱。他真的开不了这个口。他不想从家里要,就以为去了天新界说,反正吃控制点,一个人没有什么负担!
罗旭回到宿舍收拾自己的东西。他得去车站买票,明天赶去楚华。只有到了楚华才会有人来接他。所以他想提前收拾一下这个东西。事实上,罗旭的东西并不多。只有几件相当便宜的衣服和一套床上用品。剩下的就是大学发的教材了。衣服等东西直接放在他用了四年的行李箱里,被褥放在后天床下的大尼龙袋里。
没花多少时间就打包好了所有的衣服。罗旭在床上坐了一会儿,他没有什么可玩的。这部手机是多年前买的便宜货,他只能接电话,但它没有蒋智娟和汤信道的苹果手机那么多功能。所以罗旭呆在下午,他中午没吃饭。他还有两袋方便面,晚上就一袋,明晚一袋。现在钱真的很紧。
下午四点,司马义飞回来了。当他看到罗旭收拾他的衣服时,他知道这个男孩决心要去那家分店。再劝他也没用。罗旭,这个男孩,通常似乎很少说话,非常沉默寡言。如果他决定了,谁也改变不了!
司马义飞在床上坐下,脱下衣服,穿上一条裤衩。外面太热了。他拿一本书当扇子,说:“罗旭,你都做好了吗?”
罗旭点点头说:“我给导游打了电话,所有的表格都准备好了。我后天就走!”
司马义飞叹了口气,放下书:“你去哪里支援?”
“楚华天新界!”罗旭不知道那个地方现在是什么样的环境。他只希望天新界的条件不要太差,不然以后他就遭殃了!
“周天?我要走了,那个地方的边缘有一片沙漠。如果你去那里,估计没有足够的水喝。我觉得你不应该去!”当司马义飞听说是楚华的时候,他想说服罗旭不要去。那个地方好苦!
“掌柜,别劝我了,让我去吧,反正两年,我也能吃苦,说不定以后真的能当医生!”罗旭的语气充满自信。他相信,手里有医疗救生艇,一定能实现医生的梦想!
“你为什么这么固执?你做梦去吧。想去就去吧。对了,有东西给你!”司马义飞从一边拿起他破旧的包,从里面拿出一小叠钱,递给罗旭。“我就知道你小子不会听我的,所以今天我叫了二三个孩子,我们都给了你两千块钱。你去那里一定很艰难。多拿钱买点吃的,别自己吃亏,别说不要这钱,就让我们跟你借,等你有了。
罗旭听了司马义飞的话,眼睛有点酸。他大学四年有四段美好的感情。虽然实习没有在一起,但是他接触的并没有少。现在他要养活自己了。掌柜想给自己一些钱,让自己在那边过得更好。这份好意如此沉重,以至于罗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说点感谢的话,但如果他知道司马义飞的脾气,肯定会翻脸的!
最后,罗旭收下了钱,装作轻松的样子:“那我就收下,以后还给你!”他说的很轻松,但是心里却充满了感动!
司马义飞笑了笑:“既然你小子选择了自己的路,那就自己混吧。别搞混了,找我们兄弟帮你。等我们有钱了,就不理你了!”说到这里,敖博站起来,从床边拿了一把琵琶,说:“我把这个给你。那地方可能没什么可玩的。你不是一直想学琵琶吗?刚去的时候没什么好学的,我学琵琶的书就还给你!”
“掌柜,我不能拿这个。这是嫂子送的生日礼物!”罗旭连忙拒绝!
“我学这把琵琶就是为了追你嫂子。现在我已经抓到了。我现在正忙着找工作。以后肯定工作忙,但是没时间玩。拿去听我说!”司马义飞说他把琵琶推到了罗旭手里!
司马义飞说得对。罗旭很想学琵琶,但是他从来没有买过琵琶,因为他没有钱。他想学琵琶是因为去年安和医院的新年晚会。
像安和这样大的医院每年元旦都会组织自己的内部聚会,各部门都会举办活动,像罗旭这样的实习生也可以报名。上帝给了罗旭又瘦又矮的一面和高度近视的眼睛,这让他看起来很丑,但上帝是公平的,这也给了罗旭一个好的声音。然而,只有司马义飞等人知道罗旭唱得好。他沉默寡言,低调,也是因为他的身高。
然而,罗旭真的被安和医院的新年晚会感动了。他想上台给蒋智娟唱首歌。他从来没有想过用一首歌来吸引蒋智娟的心。他只想给蒋智娟留下一点印象。别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这是当时自卑的罗旭唯一的愿望!
但他还是不敢站在舞台上。罗旭真的没有勇气。他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即使鼓足勇气,他也会被汤信道嘲笑,所以最后,罗旭躲在安和医院会议室门口,成为晚会的看客!
在那次聚会上,蒋智娟演奏了一首钢琴曲——马克西姆的《出埃及记》。罗旭昌这么大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过钢琴。由于成长环境的限制,他不知道那首钢琴曲是什么,但他记得当时他在罗旭知道的唯一一首钢琴曲!
那一天,蒋智娟的美丽仿佛是地平线上最明亮的晨星。所有的星星都被蒋智娟的光彩掩盖了。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的美丽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罗旭和在场的所有人一样,被蒋智娟的美貌迷惑,直到蒋智娟开始演奏,他们才醒悟。
罗旭不懂钢琴,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演奏好,但他能听出安子楠弹得相当好,因为音乐让罗旭像其他人一样深深陶醉,她久久不能自拔。玩了一会,现场还是一片寂静,过了半天掌声的浪潮才响起。但是这个时候,那个精灵般的美女已经离开了,只留下了她刚刚弹的那架乳白色的钢琴!
蒋智娟表演结束后,汤信道接着上场。汤信道当时演奏了一首歌。当时,罗旭记得很清楚。当蒋智娟从后台出来时,他微微停下来,看着汤信道。出于这个原因,汤信道努力演唱。我不得不说汤信道琵琶弹得很好,唱歌也很好听。另外,他帅气的外表让当时很多女生着迷!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罗旭第一次羡慕汤信道。他幻想如果他在那个舞台上弹琵琶唱歌,蒋智娟会稍微停下来看看自己。有了这一瞥,她就不会那么快忘记自己了。
可惜这一切都是幻想。罗旭只是一个旁观者。他没有勇气上台,也没有勇气对蒋智娟说一句话。也就是说,那天罗旭非常想学琵琶,因为他也想有一天像汤信道一样站在舞台上,为他日夜思念的女孩唱一首歌,即使她根本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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