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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懂了他们两人的言下之意,季云宪不由有些惊讶:“你俩最擅长的不都是拳法吗?为什么不约而同都选择白打呢?”
锋刃具体擅长什么,其实早些时候是没人知道的。毕竟他在十八层楼中是真的使出过很多不同的功法,甚至在好几层楼之中,不少人猜测他其实是有实力同样问鼎楼主的,是他自己放弃了而已,而白打说穿了并不是指某一种手上功夫,至少就十八层楼众人见过的而言,锋刃无论哪一种手上功夫都极为精准,实在难以看出他最厉害的是什么。
让人终于知道他最擅拳法的,反倒是月前他与聂争在地下拳场那一战。
更早以前,虽说十八层楼与地下拳场都有个厉害角色叫锋刃,这个锋刃还都戴着面具,但其一十八层楼与地下拳场无论境界、武者、观众差距都太大,其二在十八层楼的锋刃声名鹊起之时,地下拳场的那个锋刃基本已经成了没影子的传奇,是以几乎没有人将这两个锋刃联系在一起过。而令地下拳场的锋刃突破区域走到大众包括十八层楼众人面前的,正好就是他与聂争的那一战。
聂争以最强黑马的姿态从地下拳场杀出来,短短时间内火遍崇明市,又或者说整个关注武术的大圈子,以至于那些跟他交过手的对手、尤其实力与他相当的对手一时间都给扒出来。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放在这还真就有了那么点滋味。
而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当更多的人在讨论聂争的来历、长相、身手,关注他能不能将整个三十二武馆挑战一遍、短时间内他火成这样到底是营销炒作还是真有实力、他到底还能走多远的时候,有一小部分人最为重视的却是他在挑战三十二武馆之前与锋刃的那一战。
好在由于林玦当时的营销策略与地下拳场不谋而合,以至于那场比武各种360度无死角的高清影片很容易就能找到,而在那些影片之中,乍看这是一场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比拼,双方似乎真的就遵循地下拳场一贯的打法,纯拼力量而已。但真正好好研习过那些影片的人,都能看出两人那看似笨拙的拳风之中究竟隐含了多少累积,才能达到那等大巧若拙的境地。而那两人双拳之中包含的力量,大约也只有对方才恰恰能够承受得住。
知情之人一时也不知该说这是巧合又或者是天大的机缘了。
世武开赛的前夕,突然出现的拳术上的天才,不是一个,是两个,而这两人还恰好相遇了,打出了一场寻常人根本看不出那究竟是有多可怖的拳赛,也不知这样的两个人会给整个武术界带来怎样巨大的新变数。
作为那场比武的事后观众之一,季云宪自自然然就知道这两人最擅拳了,是以有此一问。
被问及的两人却双双面露复杂神色。
“我其实都可以。”锋刃耸耸肩道,“我们家……咳,我是说我从小就是看各种武术典籍长大,最初启蒙是练拳,但练到一定程度以后,手上功夫自自然然的,全都跟着通畅起来。”
究其原因,这大约是脑海之中的境界要比手中的境界更高一层,以至于他自然而然就练就了能将任意手上的功夫当成拳术来使,同时也能够将一双拳头任意变换为掌、为指,总之怎么好用怎么用。之所以最常用的是拳法,尤其跟聂争打的那一场从头到尾他都只出拳,则是因为——
“打拳相对来说还是更痛快。”锋刃总结道,“难得遇到聂争这样的对手,我想痛快淋漓的跟他打一场。”
他每说一句,聂争便跟着点一次头,显见心理活动、成长过程乃至于最常打拳的动机都与他相差无几。这瞧得旁边几人分外不是滋味,齐幼喃喃道:“要不是今天听师姐说,我甚至都分辨不出来争哥和锋刃那场比赛比我以为的更厉害……哎。”
他其实从第一次与聂争交手,就已经知道双方差距甚远,但一次次的,每一次居然都能让他更深认识到,两人的差距居然比他以为的还要远。这差距放在两个年龄相仿、本该是对手的人身上,其中弱势的那一方即便心胸再豁达,难免也要有几分失落。
只是这失落对于自从十年前被冯杉带回长宁、就一直顺风顺水专注练武的齐幼来说,是迟早都要经历的心路历程,是以冯杉和季云宪哪怕看在眼里,也并没有想要安慰他的意思。
“说实话,我以前其实没什么兴趣跟锋刃打。”季云宪双目在聂争和锋刃之间打了个转,忽然道,“当然我不是怕输给他,输给他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而是他这个人,他……”想了好一会儿应该要怎么表达自己的意思,季云宪忽地一拍大腿,“我知道了!我是很热爱武术的,但是以前我从锋刃身上只看到他对比武这件事敷衍和不耐烦的地方,有时候我想想那些败在他手底下的对手,还挺可怜他们的,我可不想也去当个让自己可怜的人。”
毕竟能进十八层楼的武者,能在任何一层楼中打到挑战楼主之位这程度的武者,不说百分之百,可十中八九,谁又不是心怀着对武术的热爱与想要攀登更高峰的心呢?明明怀着这样的热切,却要轻易败给一个过分天才、以至于不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的人,这可真是怎么想怎么糟心。
聂争有点疑惑。因为他不管怎么想,是当初那个差点活生生打死他的锋刃也好,是后来时不时微信上跟他争论某一招该怎么应对争论一整天的人也好,他都没法把这人与“敷衍”、“不耐烦”几个字联系在一起。但锋刃如果在与他交手之前真的维持这状态,倒正好能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体力不支这种按理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的状态。
所以他为什么会这么矛盾呢?
锋刃听出季云宪话里未竟之意,也看出聂争疑虑,端起桌上的自助茶水喝了一口,忽然笑开:“那也没办法,我天天希望有人能打败我教训我一下,但就是没人,我也挺烦的。”
这话听得一桌自幼习武的人齐齐沉下脸去,涵养最好的冯杉语气里都不由带出两分嘲弄:“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锋刃先生这话说的未免就自大了点吧?”
“自大吗?”锋刃重复一遍,有些懒洋洋道,“我就是有的时候会想,从我很小的时候,就放弃所有别人家的孩子应该有的兴趣爱好,或者说,根本也没来得及培养什么兴趣爱好,总之就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练武当中,没时间看课外书,没时间打游戏,没时间踢球,没时间欺负小女生,就这样十几个寒暑分秒不敢懈怠的过来,甚至还……要说天才我大约也够得上那个标准,学什么领悟什么都快,但再天才也得勤学苦练才行啊。小时候总以为长大了,取得成就就好了,结果呢,等到有了一点点成就以后,就有人要求你保持在那个程度,甚至要更好,整得一把年纪了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一次……练武到底有意思吗?我也不知道啊,我在找,一时觉得还行,一时又觉得不值当我以前付出那么多。”... -->>
听懂了他们两人的言下之意,季云宪不由有些惊讶:“你俩最擅长的不都是拳法吗?为什么不约而同都选择白打呢?”
锋刃具体擅长什么,其实早些时候是没人知道的。毕竟他在十八层楼中是真的使出过很多不同的功法,甚至在好几层楼之中,不少人猜测他其实是有实力同样问鼎楼主的,是他自己放弃了而已,而白打说穿了并不是指某一种手上功夫,至少就十八层楼众人见过的而言,锋刃无论哪一种手上功夫都极为精准,实在难以看出他最厉害的是什么。
让人终于知道他最擅拳法的,反倒是月前他与聂争在地下拳场那一战。
更早以前,虽说十八层楼与地下拳场都有个厉害角色叫锋刃,这个锋刃还都戴着面具,但其一十八层楼与地下拳场无论境界、武者、观众差距都太大,其二在十八层楼的锋刃声名鹊起之时,地下拳场的那个锋刃基本已经成了没影子的传奇,是以几乎没有人将这两个锋刃联系在一起过。而令地下拳场的锋刃突破区域走到大众包括十八层楼众人面前的,正好就是他与聂争的那一战。
聂争以最强黑马的姿态从地下拳场杀出来,短短时间内火遍崇明市,又或者说整个关注武术的大圈子,以至于那些跟他交过手的对手、尤其实力与他相当的对手一时间都给扒出来。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放在这还真就有了那么点滋味。
而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当更多的人在讨论聂争的来历、长相、身手,关注他能不能将整个三十二武馆挑战一遍、短时间内他火成这样到底是营销炒作还是真有实力、他到底还能走多远的时候,有一小部分人最为重视的却是他在挑战三十二武馆之前与锋刃的那一战。
好在由于林玦当时的营销策略与地下拳场不谋而合,以至于那场比武各种360度无死角的高清影片很容易就能找到,而在那些影片之中,乍看这是一场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比拼,双方似乎真的就遵循地下拳场一贯的打法,纯拼力量而已。但真正好好研习过那些影片的人,都能看出两人那看似笨拙的拳风之中究竟隐含了多少累积,才能达到那等大巧若拙的境地。而那两人双拳之中包含的力量,大约也只有对方才恰恰能够承受得住。
知情之人一时也不知该说这是巧合又或者是天大的机缘了。
世武开赛的前夕,突然出现的拳术上的天才,不是一个,是两个,而这两人还恰好相遇了,打出了一场寻常人根本看不出那究竟是有多可怖的拳赛,也不知这样的两个人会给整个武术界带来怎样巨大的新变数。
作为那场比武的事后观众之一,季云宪自自然然就知道这两人最擅拳了,是以有此一问。
被问及的两人却双双面露复杂神色。
“我其实都可以。”锋刃耸耸肩道,“我们家……咳,我是说我从小就是看各种武术典籍长大,最初启蒙是练拳,但练到一定程度以后,手上功夫自自然然的,全都跟着通畅起来。”
究其原因,这大约是脑海之中的境界要比手中的境界更高一层,以至于他自然而然就练就了能将任意手上的功夫当成拳术来使,同时也能够将一双拳头任意变换为掌、为指,总之怎么好用怎么用。之所以最常用的是拳法,尤其跟聂争打的那一场从头到尾他都只出拳,则是因为——
“打拳相对来说还是更痛快。”锋刃总结道,“难得遇到聂争这样的对手,我想痛快淋漓的跟他打一场。”
他每说一句,聂争便跟着点一次头,显见心理活动、成长过程乃至于最常打拳的动机都与他相差无几。这瞧得旁边几人分外不是滋味,齐幼喃喃道:“要不是今天听师姐说,我甚至都分辨不出来争哥和锋刃那场比赛比我以为的更厉害……哎。”
他其实从第一次与聂争交手,就已经知道双方差距甚远,但一次次的,每一次居然都能让他更深认识到,两人的差距居然比他以为的还要远。这差距放在两个年龄相仿、本该是对手的人身上,其中弱势的那一方即便心胸再豁达,难免也要有几分失落。
只是这失落对于自从十年前被冯杉带回长宁、就一直顺风顺水专注练武的齐幼来说,是迟早都要经历的心路历程,是以冯杉和季云宪哪怕看在眼里,也并没有想要安慰他的意思。
“说实话,我以前其实没什么兴趣跟锋刃打。”季云宪双目在聂争和锋刃之间打了个转,忽然道,“当然我不是怕输给他,输给他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而是他这个人,他……”想了好一会儿应该要怎么表达自己的意思,季云宪忽地一拍大腿,“我知道了!我是很热爱武术的,但是以前我从锋刃身上只看到他对比武这件事敷衍和不耐烦的地方,有时候我想想那些败在他手底下的对手,还挺可怜他们的,我可不想也去当个让自己可怜的人。”
毕竟能进十八层楼的武者,能在任何一层楼中打到挑战楼主之位这程度的武者,不说百分之百,可十中八九,谁又不是心怀着对武术的热爱与想要攀登更高峰的心呢?明明怀着这样的热切,却要轻易败给一个过分天才、以至于不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的人,这可真是怎么想怎么糟心。
聂争有点疑惑。因为他不管怎么想,是当初那个差点活生生打死他的锋刃也好,是后来时不时微信上跟他争论某一招该怎么应对争论一整天的人也好,他都没法把这人与“敷衍”、“不耐烦”几个字联系在一起。但锋刃如果在与他交手之前真的维持这状态,倒正好能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体力不支这种按理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的状态。
所以他为什么会这么矛盾呢?
锋刃听出季云宪话里未竟之意,也看出聂争疑虑,端起桌上的自助茶水喝了一口,忽然笑开:“那也没办法,我天天希望有人能打败我教训我一下,但就是没人,我也挺烦的。”
这话听得一桌自幼习武的人齐齐沉下脸去,涵养最好的冯杉语气里都不由带出两分嘲弄:“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锋刃先生这话说的未免就自大了点吧?”
“自大吗?”锋刃重复一遍,有些懒洋洋道,“我就是有的时候会想,从我很小的时候,就放弃所有别人家的孩子应该有的兴趣爱好,或者说,根本也没来得及培养什么兴趣爱好,总之就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练武当中,没时间看课外书,没时间打游戏,没时间踢球,没时间欺负小女生,就这样十几个寒暑分秒不敢懈怠的过来,甚至还……要说天才我大约也够得上那个标准,学什么领悟什么都快,但再天才也得勤学苦练才行啊。小时候总以为长大了,取得成就就好了,结果呢,等到有了一点点成就以后,就有人要求你保持在那个程度,甚至要更好,整得一把年纪了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一次……练武到底有意思吗?我也不知道啊,我在找,一时觉得还行,一时又觉得不值当我以前付出那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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