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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被她气的面红耳赤,咬牙切齿道:“你!”
“你什么你,是因为恼羞成怒后无言以对,还是承认自己是个败类了?”褚云挑了挑眉,抱着胳膊不屑一顾地看着她。
“云儿,口脂我们不要了好不好?”尉迟蕤向来不喜欢见到太多生人,更何况又是第一次遇到如此专横不讲理之人,她只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为何不要?我们又不理亏。”褚云走上前,振振有词地说道:“老板,做生意当以诚信为先,既然你先答应了我们,也不会为了这一笔生意,坏了自己的声誉,和气才能生财,您说对与不对?”
“这位姑娘姑娘言之有理,要不,然您再看看其他货。”老板听了她的一番话,若将口脂卖给她面子上是挂不住的,毕竟言而有信才是生财之道。
那女子恶狠狠地看了褚云一眼,思索了半晌,上前问道:“老板,可否借一步说话?”
女子不知在老板耳边说了什么,他的脸上露出了震惊之色,手脚也有些慌乱无措,镇定了心神后,又走上前点头哈腰地赔罪道:“真是抱歉,这口脂不能卖给你们了。”
“为什么,您方才不是说好要卖给我们的吗?怎么能出尔反尔呢?”褚云不知那女子为何三言两语就能让老板反悔。
看着褚云面带愠色,老板只好在一旁劝说道:“这姑娘我们得罪不起!”
“莫非她是什么皇亲国戚?就算是皇亲国戚,也不能用身份向一个寻常百姓示威吧?”在褚云的认知里,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应该人人平等。
沉默良久的尉迟蕤,小心翼翼地拉了拉她的袖子,说道:“云儿我看还是算了吧,我也有些不舒服,我们还是回去吧。”
因为尉迟蕤的缘故,褚云也并未坚持下去。是夜,明月高挂,男子神情惬意正坐在望月□□饮,他的墨发散乱在桌案上,微眯着凤眸打量着眼前这个纤瘦的人儿。
极为舒适的晚风打在了褚云的身上,她如姣花照水般的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难得公子今日在此饮酒,可真是好兴致。”
“嘘~”明崇隐拉过褚云,手指放在了她如樱桃一般的红唇上,他此刻的笑容极美却带着一抹化不开的忧伤,目视着西南方向,问道:“你可知那里是什么地方吗?”
褚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惊奇地问道:“那里,不是十里堰吗?”
“不,那里是我的家乡。”他的凤眸中露出转瞬即逝的悲凉,那是他的家乡,或许也是他到不了的地方。
望着他璀璨的双眸和笑容中的忧伤,褚云又不由地问道:“公子的家乡在何处?”
“太久了,久的我都记不清了。十三岁那年,我跟随一个云游的方士,修学了幻术,自那时起我就再未回过家。”明崇隐说的极为简单,又好像故意在回避着什么,那种内心的伤痛不可触及,所以褚云也不会追问。
“你我的身世还真是相似。”可是回想起自己的经历,褚云又不由低下了头感慨道,她拿起了桌上的酒殇,大大咧咧地说道:“来,咱们今日喝个痛快。”
清冷的月光照进了望月台,男子看着安然入睡的女子,完美无瑕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深邃的笑容。
就在第二日清晨,整个府上便流传着左格在刑部被杀害的消息,杀人者神不知鬼不觉地闯入了大牢,从守卫眼皮子底下劫走了犯人,直到天快亮时,才在河边找到了两具尸体,如此高深莫测的杀人手法,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你们听说没,昨日左格和左青云在牢中凭空消失了。”小丫鬟边说着,边打了一个冷颤。
一个年轻的男子在一旁嘀咕着:“好端端的人怎会凭空消失呢?”
“我听说建康城中有一种幻术,说是能偷天换日,指手为雨。”小丫鬟曾经也听说幻术能“履火蹈刃,种瓜移井”,虽是道听途说,但也让人十分期待。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住在咱们府上的明公子。”年轻的仆人也曾听说过明崇隐的幻术,建康城的方士虽多,但比起他却只是会些皮毛,不足挂齿。
“别胡说,明公子容颜秀丽、举止优雅,又怎会杀人?”小丫鬟气鼓鼓地看着她,心想如此俊美,风度翩翩之人,又怎会跑到牢里面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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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被她气的面红耳赤,咬牙切齿道:“你!”
“你什么你,是因为恼羞成怒后无言以对,还是承认自己是个败类了?”褚云挑了挑眉,抱着胳膊不屑一顾地看着她。
“云儿,口脂我们不要了好不好?”尉迟蕤向来不喜欢见到太多生人,更何况又是第一次遇到如此专横不讲理之人,她只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为何不要?我们又不理亏。”褚云走上前,振振有词地说道:“老板,做生意当以诚信为先,既然你先答应了我们,也不会为了这一笔生意,坏了自己的声誉,和气才能生财,您说对与不对?”
“这位姑娘姑娘言之有理,要不,然您再看看其他货。”老板听了她的一番话,若将口脂卖给她面子上是挂不住的,毕竟言而有信才是生财之道。
那女子恶狠狠地看了褚云一眼,思索了半晌,上前问道:“老板,可否借一步说话?”
女子不知在老板耳边说了什么,他的脸上露出了震惊之色,手脚也有些慌乱无措,镇定了心神后,又走上前点头哈腰地赔罪道:“真是抱歉,这口脂不能卖给你们了。”
“为什么,您方才不是说好要卖给我们的吗?怎么能出尔反尔呢?”褚云不知那女子为何三言两语就能让老板反悔。
看着褚云面带愠色,老板只好在一旁劝说道:“这姑娘我们得罪不起!”
“莫非她是什么皇亲国戚?就算是皇亲国戚,也不能用身份向一个寻常百姓示威吧?”在褚云的认知里,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应该人人平等。
沉默良久的尉迟蕤,小心翼翼地拉了拉她的袖子,说道:“云儿我看还是算了吧,我也有些不舒服,我们还是回去吧。”
因为尉迟蕤的缘故,褚云也并未坚持下去。是夜,明月高挂,男子神情惬意正坐在望月□□饮,他的墨发散乱在桌案上,微眯着凤眸打量着眼前这个纤瘦的人儿。
极为舒适的晚风打在了褚云的身上,她如姣花照水般的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难得公子今日在此饮酒,可真是好兴致。”
“嘘~”明崇隐拉过褚云,手指放在了她如樱桃一般的红唇上,他此刻的笑容极美却带着一抹化不开的忧伤,目视着西南方向,问道:“你可知那里是什么地方吗?”
褚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惊奇地问道:“那里,不是十里堰吗?”
“不,那里是我的家乡。”他的凤眸中露出转瞬即逝的悲凉,那是他的家乡,或许也是他到不了的地方。
望着他璀璨的双眸和笑容中的忧伤,褚云又不由地问道:“公子的家乡在何处?”
“太久了,久的我都记不清了。十三岁那年,我跟随一个云游的方士,修学了幻术,自那时起我就再未回过家。”明崇隐说的极为简单,又好像故意在回避着什么,那种内心的伤痛不可触及,所以褚云也不会追问。
“你我的身世还真是相似。”可是回想起自己的经历,褚云又不由低下了头感慨道,她拿起了桌上的酒殇,大大咧咧地说道:“来,咱们今日喝个痛快。”
清冷的月光照进了望月台,男子看着安然入睡的女子,完美无瑕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深邃的笑容。
就在第二日清晨,整个府上便流传着左格在刑部被杀害的消息,杀人者神不知鬼不觉地闯入了大牢,从守卫眼皮子底下劫走了犯人,直到天快亮时,才在河边找到了两具尸体,如此高深莫测的杀人手法,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你们听说没,昨日左格和左青云在牢中凭空消失了。”小丫鬟边说着,边打了一个冷颤。
一个年轻的男子在一旁嘀咕着:“好端端的人怎会凭空消失呢?”
“我听说建康城中有一种幻术,说是能偷天换日,指手为雨。”小丫鬟曾经也听说幻术能“履火蹈刃,种瓜移井”,虽是道听途说,但也让人十分期待。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住在咱们府上的明公子。”年轻的仆人也曾听说过明崇隐的幻术,建康城的方士虽多,但比起他却只是会些皮毛,不足挂齿。
“别胡说,明公子容颜秀丽、举止优雅,又怎会杀人?”小丫鬟气鼓鼓地看着她,心想如此俊美,风度翩翩之人,又怎会跑到牢里面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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