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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俗话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一说,就是表明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过,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学专家唐灿最近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说,中国的离婚率20多年来逐渐上升,中国的离婚水平目前已超过邻国日本和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
自上世纪60年代起,一股“性解放”的思潮冲击了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伦理道德和婚姻模式受到挑战,青年男女中流行不履行结婚手续、不举办婚礼仪式的“未婚同居”、“试婚夫妻”等五花八门的婚姻形式。在这种婚姻价值观的冲击下,“分居”、“离婚”的比率高企不下,以往被人难以启齿的夫妻“*”质量,如今已被婚姻当事人大大方方地拿出来,作为衡量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像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果中国夫妇曾经背诵着古老的誓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现如今他们认为,糟糕的食物烹饪或者不和谐的夫妻**,就足够终止一场婚姻。年轻夫妇很少在乎羞耻与否,他们关心得更多的是,婚姻是否有足够的钱以及夫妻*是否美满。如果一个人对上述事情不满意,和上辈相比,他(她)少有可能继续容忍这样婚姻的存在。“在申请离婚的时候,这些都被看作非常合理的理由”。高离婚率的重要成因之一,是人们在“性解放”、“反传统婚姻价值观”、“*无害”和“倡导离婚文明”的幌子下,把婚姻当作儿戏,闪电结婚,闪电离婚,把“专一”视为婚恋的死胡同,把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视作功利交易的平台。这种重功利,轻感情,朝秦暮楚,以行乐替代责任的婚姻价值观,必然导致高离婚率的产生。
2000年后,中国的离婚率以每年二百万对的速度递增。虽然离婚率不断攀升,但人们对离婚的心理反应已从悲戚发展到平和。当今的离婚当事人的离婚行为,较之以前的离婚者显得从容多了,即是被“休”者,也不再象以往的被“休”者那样悲悲戚戚、可怜兮兮。人们的离婚方式和离婚者的性别以及文化结构、年龄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协议”离婚的方式已被大多数人接受或推崇。“不成亲便成仇”的狭隘观念正逐渐被“不成亲可成友”的新型婚姻观所取代,许多夫妻分手后,相互之间反而变得尊重、客气、友好了起来,双方学会了相互的理解和宽容。
面对离婚率上升、性解放的失败、未婚同居者增多等社会恶果,用弘扬真爱婚姻、颂扬和睦家庭的传统文化道德引导人们,可以理解,离婚率上升等不良行为增加不是简单的道德原因,也未必一定就是坏事情。离婚与否应依照两人情感系数为标准。虽然离婚会增加诸多不稳定因素,影响孩子成长,如果人们认为感情真的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没有挽救余地了,倒不如真的散伙,好聚好散。现代人之所以对婚姻产生厌倦感,原因是很多的:譬如对婚姻家庭责任和义务的厌恶;对婚内生活的失望;长期共同生活导致的情感厌倦;因为经济收入、支出、住房、人际交往、家务劳作等各种繁杂琐碎的原因而引起的双方的不和;因为嫉妒而引起的情感纠纷;双方于文化教养、兴趣爱好、家庭出身、生活习惯、性格等各方面的差异;因为子女教育、抚养老人而产生的分歧;因为没有子嗣;因为*不能协调;两地分居导致感情淡漠;家庭暴力和婚内**等等。上述种种原因都可以使人对婚姻产生不满和厌倦的情绪,进而产生放弃婚姻和家庭的想法。社会要和谐发展,就必须解决离婚率不断上升的问题。但我们必须看到,内因才是决定性因素,关键还在于引导人们如何正确地看待婚姻,共同提高婚姻质量。
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到如今,离婚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同时它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离婚将对孩子有着怎样的影响”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而追求个人价值与为了孩子保全家庭之间的矛盾亦是长期以来争论的焦点。我个人认为,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个人的社会责任应放在第一位,这个责任包括让子女健康正常地成长的责任。
一个离异家庭的孩子从社会上获得的有可能是同情,也可能是歧视,孩子由此承受的压力和打击可想而知。如果他们能把苦难变成财富当然是最好不过,可问题是我们根本无法预知结果,其中的部分孩子会因经受不住打击而颓废,而沉沦。众所周知,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与青少年犯罪虽不属于因果关系,但也是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当然,离婚事件最终会成为孩子成熟或沉沦的哪一种动力,还是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负责任的父母、关爱的朋友或个人坚强的意志都能够帮他走出困境。
孩子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我们在面对婚姻、家庭和子女时,一味强调个人价值是不负责任的。在婚姻和家庭中,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应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角色期待,也就是说应担负起他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所以我认为,对于家有幼子的徘徊在离婚边缘的人们,最好的方法是“冷处理”,等到孩子成年之后再做离婚商议。这种做法的另一个好处是婚姻破裂... -->>
中国俗话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一说,就是表明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过,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学专家唐灿最近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说,中国的离婚率20多年来逐渐上升,中国的离婚水平目前已超过邻国日本和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
自上世纪60年代起,一股“性解放”的思潮冲击了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伦理道德和婚姻模式受到挑战,青年男女中流行不履行结婚手续、不举办婚礼仪式的“未婚同居”、“试婚夫妻”等五花八门的婚姻形式。在这种婚姻价值观的冲击下,“分居”、“离婚”的比率高企不下,以往被人难以启齿的夫妻“*”质量,如今已被婚姻当事人大大方方地拿出来,作为衡量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像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果中国夫妇曾经背诵着古老的誓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现如今他们认为,糟糕的食物烹饪或者不和谐的夫妻**,就足够终止一场婚姻。年轻夫妇很少在乎羞耻与否,他们关心得更多的是,婚姻是否有足够的钱以及夫妻*是否美满。如果一个人对上述事情不满意,和上辈相比,他(她)少有可能继续容忍这样婚姻的存在。“在申请离婚的时候,这些都被看作非常合理的理由”。高离婚率的重要成因之一,是人们在“性解放”、“反传统婚姻价值观”、“*无害”和“倡导离婚文明”的幌子下,把婚姻当作儿戏,闪电结婚,闪电离婚,把“专一”视为婚恋的死胡同,把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视作功利交易的平台。这种重功利,轻感情,朝秦暮楚,以行乐替代责任的婚姻价值观,必然导致高离婚率的产生。
2000年后,中国的离婚率以每年二百万对的速度递增。虽然离婚率不断攀升,但人们对离婚的心理反应已从悲戚发展到平和。当今的离婚当事人的离婚行为,较之以前的离婚者显得从容多了,即是被“休”者,也不再象以往的被“休”者那样悲悲戚戚、可怜兮兮。人们的离婚方式和离婚者的性别以及文化结构、年龄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协议”离婚的方式已被大多数人接受或推崇。“不成亲便成仇”的狭隘观念正逐渐被“不成亲可成友”的新型婚姻观所取代,许多夫妻分手后,相互之间反而变得尊重、客气、友好了起来,双方学会了相互的理解和宽容。
面对离婚率上升、性解放的失败、未婚同居者增多等社会恶果,用弘扬真爱婚姻、颂扬和睦家庭的传统文化道德引导人们,可以理解,离婚率上升等不良行为增加不是简单的道德原因,也未必一定就是坏事情。离婚与否应依照两人情感系数为标准。虽然离婚会增加诸多不稳定因素,影响孩子成长,如果人们认为感情真的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没有挽救余地了,倒不如真的散伙,好聚好散。现代人之所以对婚姻产生厌倦感,原因是很多的:譬如对婚姻家庭责任和义务的厌恶;对婚内生活的失望;长期共同生活导致的情感厌倦;因为经济收入、支出、住房、人际交往、家务劳作等各种繁杂琐碎的原因而引起的双方的不和;因为嫉妒而引起的情感纠纷;双方于文化教养、兴趣爱好、家庭出身、生活习惯、性格等各方面的差异;因为子女教育、抚养老人而产生的分歧;因为没有子嗣;因为*不能协调;两地分居导致感情淡漠;家庭暴力和婚内**等等。上述种种原因都可以使人对婚姻产生不满和厌倦的情绪,进而产生放弃婚姻和家庭的想法。社会要和谐发展,就必须解决离婚率不断上升的问题。但我们必须看到,内因才是决定性因素,关键还在于引导人们如何正确地看待婚姻,共同提高婚姻质量。
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到如今,离婚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同时它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离婚将对孩子有着怎样的影响”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而追求个人价值与为了孩子保全家庭之间的矛盾亦是长期以来争论的焦点。我个人认为,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个人的社会责任应放在第一位,这个责任包括让子女健康正常地成长的责任。
一个离异家庭的孩子从社会上获得的有可能是同情,也可能是歧视,孩子由此承受的压力和打击可想而知。如果他们能把苦难变成财富当然是最好不过,可问题是我们根本无法预知结果,其中的部分孩子会因经受不住打击而颓废,而沉沦。众所周知,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与青少年犯罪虽不属于因果关系,但也是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当然,离婚事件最终会成为孩子成熟或沉沦的哪一种动力,还是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负责任的父母、关爱的朋友或个人坚强的意志都能够帮他走出困境。
孩子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我们在面对婚姻、家庭和子女时,一味强调个人价值是不负责任的。在婚姻和家庭中,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应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角色期待,也就是说应担负起他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所以我认为,对于家有幼子的徘徊在离婚边缘的人们,最好的方法是“冷处理”,等到孩子成年之后再做离婚商议。这种做法的另一个好处是婚姻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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