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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奕论的前提就是符号合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人是理性人”。即每个人都追求对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趋利避害的假设。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婚姻关系可视作一种典型博弈,夫妻双方时时刻刻都在通过相互博弈,教会对方应该如何和自己打交道或者说如何爱自己,也让对方知道自己会如何爱对方,由此反复,达到自己最大程度地享受爱情的目的。
调查显示,男性和女性对待爱情的享受程度不同,由于大部分男性婚前婚后的爱情表现不尽一致,所以女性会疑惑自己嫁的是否另外一个人,男性反过来又嫌女性狐疑和有控制欲,在财权的问题上尤其如此。
财产是维持一个家庭的物质基础。很多女性婚前都理所当然认为“丈夫的钱是我的,我的钱还是我的”,这恐怕是爱情浪漫主义。结婚后,在多数双薪家庭中,夫妻俩收入的不同客观上就会引起家庭内部权力重心的转移,丈夫可能成了家里的经济支柱,在财务支出等问题上享有较多的决定权。这时丈夫除了负担家庭主要支出,更多的财力会花费在应酬、接济亲友、投资等外向扩张性的事情上。如果妻子管得过死,丈夫心理上接受不了,久而久之就有了应激措施,比如私自存留专供个人支配的“私房钱”,这是不利于家庭的长治久安的。
因此,一个现代家庭的管理也和企业一样应主张“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不妨实行当前部分人群中正流行的“夫妻一体,财务独立”的理财方式:夫妻双方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在组建家庭之初即在银行开设各自的独立账户,保有自己的支配空间,需要申请贷款时便可将信用记录提供给银行参考。一旦因其中一方的离开而发生问题,比如离婚或分居,俩人的钱因为分开保管,账务会很清楚。如果夫妻有特殊的财务负担,如赡养费或父母生活费等,独立账户也较为方便。当然独立账户的建立必须是公开的,这样夫妻之间才有信任感。
在家庭支出上,夫妻双方每月从自己收入中提出约定数额的钱,建立家庭共同基金,以支付日常生活开销和各项偶发性费用,双方还可约定一定金额以上的支出须经双方讨论后再决定,这么做可以彼此控制不良的消费习惯,并随时调整理财策略。除了爱情宣言,婚姻还是一份权益契约。家庭财权问题已摆在餐桌上,不再是欲说还羞的爱情神话。家庭纠纷的产生,七成是因家庭财权分配问题引起的,其余才是家务和兴趣爱好等。没有人考证这个数据是否准确,只说这是生活经验。
有不少冲出“围城”的离婚男女,后悔于自己当初的*,又办理了复婚手续。鉴于这些男女的“折腾”经历,时下的一些男女在感情出现危机时,不再选择快刀斩乱麻的离婚了事,而是经历一段“试离婚”的日子,等双方都冷静下来,如果发现彼此心中还是相互在乎的,便会重归于好。“试离婚”其实也是中国式离婚的一种。它看似夫妻双方暂时妥协,将矛盾放到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下去解决,以期给危机婚姻一个冷静的过程。等矛盾冷却后,两个人都想清楚了,发现原来的那些琐碎小事根本不能构成离婚的理由。但在实际运作中,难保不出现更“中意”的伙伴,或者习惯于一个人的生活而使婚姻之舟彻底抛锚。这种情况或许适用于那种感情出现裂缝的家庭,但绝对不适用于恩爱的夫妻!博弈论是冷冰冰的理论,在数学证明上无懈可击,但人有理性的一面也必然有感性的一面。而且在主持家庭的问题上感性很多时候应该占很大比重!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没有你对对方的无私付出就没有家庭的维系可以看出,博弈是一种策略思考。透过策略的推估,寻求自己的最大胜算或利益,从而在竞争中求生存。策略是一种方法,但主导方法的却是价值观——社会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策略是暂时的,但价值却是永恒的。策略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理论,可以形成不同学派,但在价值观上,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文化,一个文明,一个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新方式。而“闪婚”与传统婚姻观有较显著的区别。“闪婚”也讲情感,但这种情感是一见钟情式的情感,是感性认识基础上的情感,更多考虑的是眼前的两情相悦或利益动机,如有些男士只要女方花容月貌就可与之结成连理,有些女士只要男方在机关单位任职或是公司老总,便以身相许,这就容易忽视或漠视婚后一系列可能出现的问题,所以双方感情基础比较脆弱。由于“闪婚”是先结婚后恋爱,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高离婚率。据《新民周刊》报道:中国的离婚率正以相当高的速度迅猛增长。2004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比前一年增长21.2%,2003年全国办理离婚登记*.1万对,比2002年增加15.4万对。而在上世纪90年代,1990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为80万对,到1999年这一数字就上涨到120.1万对,增幅达50%。《这其中不乏“闪婚族”。这就充分证明“闪婚”现象带来的高离婚率。如此高的离婚率并不是走向“红地毯”的人不知道,而且从报道显示,“闪婚”的双方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者;“闪婚”也并不是年青人的专利,中年人也有一定的比例。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倾向,一些知识女性在夫妻离异分割财产时,耻于言利,不屑于与男方锱铢必较,以此表现自己的清高和对厌倦的男性人格的轻蔑。这同样是不足取的。夫妻离异的权利诉求和财产分割,是法律赋予当事... -->>
博奕论的前提就是符号合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人是理性人”。即每个人都追求对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趋利避害的假设。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婚姻关系可视作一种典型博弈,夫妻双方时时刻刻都在通过相互博弈,教会对方应该如何和自己打交道或者说如何爱自己,也让对方知道自己会如何爱对方,由此反复,达到自己最大程度地享受爱情的目的。
调查显示,男性和女性对待爱情的享受程度不同,由于大部分男性婚前婚后的爱情表现不尽一致,所以女性会疑惑自己嫁的是否另外一个人,男性反过来又嫌女性狐疑和有控制欲,在财权的问题上尤其如此。
财产是维持一个家庭的物质基础。很多女性婚前都理所当然认为“丈夫的钱是我的,我的钱还是我的”,这恐怕是爱情浪漫主义。结婚后,在多数双薪家庭中,夫妻俩收入的不同客观上就会引起家庭内部权力重心的转移,丈夫可能成了家里的经济支柱,在财务支出等问题上享有较多的决定权。这时丈夫除了负担家庭主要支出,更多的财力会花费在应酬、接济亲友、投资等外向扩张性的事情上。如果妻子管得过死,丈夫心理上接受不了,久而久之就有了应激措施,比如私自存留专供个人支配的“私房钱”,这是不利于家庭的长治久安的。
因此,一个现代家庭的管理也和企业一样应主张“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不妨实行当前部分人群中正流行的“夫妻一体,财务独立”的理财方式:夫妻双方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在组建家庭之初即在银行开设各自的独立账户,保有自己的支配空间,需要申请贷款时便可将信用记录提供给银行参考。一旦因其中一方的离开而发生问题,比如离婚或分居,俩人的钱因为分开保管,账务会很清楚。如果夫妻有特殊的财务负担,如赡养费或父母生活费等,独立账户也较为方便。当然独立账户的建立必须是公开的,这样夫妻之间才有信任感。
在家庭支出上,夫妻双方每月从自己收入中提出约定数额的钱,建立家庭共同基金,以支付日常生活开销和各项偶发性费用,双方还可约定一定金额以上的支出须经双方讨论后再决定,这么做可以彼此控制不良的消费习惯,并随时调整理财策略。除了爱情宣言,婚姻还是一份权益契约。家庭财权问题已摆在餐桌上,不再是欲说还羞的爱情神话。家庭纠纷的产生,七成是因家庭财权分配问题引起的,其余才是家务和兴趣爱好等。没有人考证这个数据是否准确,只说这是生活经验。
有不少冲出“围城”的离婚男女,后悔于自己当初的*,又办理了复婚手续。鉴于这些男女的“折腾”经历,时下的一些男女在感情出现危机时,不再选择快刀斩乱麻的离婚了事,而是经历一段“试离婚”的日子,等双方都冷静下来,如果发现彼此心中还是相互在乎的,便会重归于好。“试离婚”其实也是中国式离婚的一种。它看似夫妻双方暂时妥协,将矛盾放到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下去解决,以期给危机婚姻一个冷静的过程。等矛盾冷却后,两个人都想清楚了,发现原来的那些琐碎小事根本不能构成离婚的理由。但在实际运作中,难保不出现更“中意”的伙伴,或者习惯于一个人的生活而使婚姻之舟彻底抛锚。这种情况或许适用于那种感情出现裂缝的家庭,但绝对不适用于恩爱的夫妻!博弈论是冷冰冰的理论,在数学证明上无懈可击,但人有理性的一面也必然有感性的一面。而且在主持家庭的问题上感性很多时候应该占很大比重!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没有你对对方的无私付出就没有家庭的维系可以看出,博弈是一种策略思考。透过策略的推估,寻求自己的最大胜算或利益,从而在竞争中求生存。策略是一种方法,但主导方法的却是价值观——社会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策略是暂时的,但价值却是永恒的。策略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理论,可以形成不同学派,但在价值观上,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文化,一个文明,一个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新方式。而“闪婚”与传统婚姻观有较显著的区别。“闪婚”也讲情感,但这种情感是一见钟情式的情感,是感性认识基础上的情感,更多考虑的是眼前的两情相悦或利益动机,如有些男士只要女方花容月貌就可与之结成连理,有些女士只要男方在机关单位任职或是公司老总,便以身相许,这就容易忽视或漠视婚后一系列可能出现的问题,所以双方感情基础比较脆弱。由于“闪婚”是先结婚后恋爱,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高离婚率。据《新民周刊》报道:中国的离婚率正以相当高的速度迅猛增长。2004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比前一年增长21.2%,2003年全国办理离婚登记*.1万对,比2002年增加15.4万对。而在上世纪90年代,1990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为80万对,到1999年这一数字就上涨到120.1万对,增幅达50%。《这其中不乏“闪婚族”。这就充分证明“闪婚”现象带来的高离婚率。如此高的离婚率并不是走向“红地毯”的人不知道,而且从报道显示,“闪婚”的双方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者;“闪婚”也并不是年青人的专利,中年人也有一定的比例。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倾向,一些知识女性在夫妻离异分割财产时,耻于言利,不屑于与男方锱铢必较,以此表现自己的清高和对厌倦的男性人格的轻蔑。这同样是不足取的。夫妻离异的权利诉求和财产分割,是法律赋予当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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