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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一章轻取
“一身之劲,练成一家,动静之机,在于阴阳,而总归于神聚!神聚则一气鼓汤,炼气归神!”一瞬间脑海里突然跳出几句拳经,随后王越人如狂风,几个起落便冲到两匹快马之前。
他双脚十趾抓地,足下起落,腿上的两条大筋伸缩,连通于腰胯,蓄劲在脊背,一动之间整个人就像是一头暴起的猛兽,往前一窜就是十几二十步,身上气势凛然,简直猛恶之极。罗伯特和布鲁斯首当其冲,眼见着王越似慢实快一下就出现在面前,那种反应在视觉上的矛盾感,令他们感到无比的难受,原本要蓄势待发的节奏顿时变得凌乱起来。
骑兵马战,最重要的就是蓄势,没有速度上的加持,再厉害的骑士也发挥不出应有的战力。好在他们两个都是曾经身经百战之辈,经验丰富,一觉不对,马上就本能的把手里的长矛骑枪,同时运起,戳向王越。
“咦,这是什么身法?这人的功夫厉害呀!”看到王越突然奔出的身法,站在人群最后面,一直没有说话的林秀秀突然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脱口而出。
她哥哥林玄武号称是国内燕青拳的第一高手,耳濡目染之下,她的眼光当然要比别人高的多,况且她也不是个“花瓶“,从小也练武,气度非凡。
“不知道这是从哪里找来这样的高手?不是说夏清菡带在身边的人几乎都死光了么?莫非她在这边还有什么其他的门路?”林秀秀心里不禁有些疑惑。
“这也没什么,夏家在国内是什么地位,找几个高手还不是简单的很。不过这一次,不管输赢,夏清菡恐怕都要失算了,埃德蒙这一家人虽然是有着伯爵称号的贵族,表面上也没什么,但私底下却是控制着整个北方地区近三成的赌场和酒店,出了名的不讲理。而且他们还是白银之手的成员之一……。”
她身边的宋超然也见了,却不怎么在意。在他们这种人眼里,什么武术高手,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势力都不过是一群只知道动拳头的“匹夫”而已,看他们交手就像是动物园里看猴子表演一样。不是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他当然没什么兴趣。
“不对,这个人的功夫里面有内家拳的味道,是个真正的高手。只可惜人自负了一点,不知道审时度势,埃德蒙的这两个骑士都是身经百战之士,又全副武装,挟奔马之势,这么下去只怕能活命就不错了。”
虽然大家都是唐人,但林秀秀和夏家这一次算得上是对手,她当然就不会站在王越的立场上,希望他能赢。
况且照目前这个形式,王越赤手空拳,也的确状况不太好。
与此同时,身子在刹那间猛然一顿,急行中说停就停,两把骑枪当胸一刺,左右穿插,距离他身体不足半尺时,力道就到了尽头,再想凭着马势运枪,往前冲刺却已经来不及了。王越突然双手一分,脚下跟进,一下就把这两柄骑枪的枪杆夹在了腋下。
随即手臂上缠,往前一松,崩拳发力,震动枪身,这枪一下就猛地抖弹了起来。
嗡!
像是什么东西在空气中快速的震动,罗伯特和布鲁斯只觉得面前人影一闪,紧跟着就浑身接连一颤,拿着枪的右手瞬间一阵火热,如同手里握着一块赤红的焦炭,片刻后整条胳膊都被这股子突如其来的巨大力量震得高高抛起,带的身子在马背上都是一阵摇晃。
欧罗巴古代的骑兵用枪,几经演变,到后来几乎都成了一次性的用具,一跟苹果木上加装尖锥,只要一个冲锋过去,在杀死对手的同时骑枪大多会受力折断,接下来的厮杀靠的还是骑士剑和盾牌。不过老埃德蒙伯爵收藏的这两套十字军东征时期的全套武装,显然不是什么一般货色,平常也保养的好,骑枪的木杆都是用油几经浸泡晾晒的,所以枪身又坚又韧,经过特殊的防腐处理,被王越崩拳一崩,受力之下居然还能不断。
只是这么一来,也叫罗伯特,布鲁斯两个人大吃苦头,虎口一疼,手便一松,转眼就被王越夺了去。同一时间,身材更强壮一些的罗伯特率先恢复平衡,人在马上,反应也是极快,一声怒吼,竟是顺势拔出了腰间的十字剑,双手往下一劈顺势便是一斩,动作老辣熟练,力道贯入剑身,发出破开空气的凄厉响声。
王越知道这大剑沉重,居高临下倾力一击,足以把人分成两片,自己虽然夺过了对方的骑枪,但此时此刻之下,这枪有和没有也差不多,当下身子往下一伏,脚下转动如风,手中的两条骑枪顿时被他带的贴着地面风车般一转,竟是避实就虚,打起了罗伯特坐下马腿的主意。
咔嚓!罗伯特大剑凌空,人马合一,动作标准的就一如中世纪时最英勇善战的骑士,奈何王越此时已是先一步伏身下去了,把距离拉大,骑士剑也不是传说中的神兵利器,不能任意收缩放大,一剑走空之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王越手里的骑枪狠狠扫在马腿之上。
以王越的功夫,赤手发力时都能把碗口粗的木桩打成两截,何况是手里还有兵器,旋身一转,力道勃发,这一下扫过马腿,顿时好像刀切黄油一样,那马的两条前腿一下就飞了出去,血光迸溅,轰的一声扑倒在地上,头脚挣命,长嘶不已。
这一瞬间的交手,只是闪电般的功夫,下一刻慢了一线的布鲁斯也拔剑出来,随后赶到,眼见着罗伯特在奔驰之中,人马一体陡然摔翻出去,砸的地面上草坪破烂,尘土四溅,也不知道死活。便又看到王越在地上长身而起,身子一缩一裹,紧接着就从地上弹起几米高,鹰隼一样,一脚踢向了自己的脑袋。
王越的速度实在太快,以至于持剑在手的布鲁斯都来不及用剑,连忙在马背上一扭腰,运起力气,鼓起肌肉,把左手一抬护住了自己的脖颈一侧,和王越的鞭腿碰在一起。他的身上穿着锁子甲,无数细密的锁环串联在一起,遮住整个上半身,防御力虽然没有全身板甲好,却胜在灵活,在古代这样一件甲胄甚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抵御刀剑的劈砍和箭矢的刺杀。
可是面对王越这一***接之下,布鲁斯整个人都被踢得侧伏下去,幸亏脚下马镫给力,这才没有滚下马去。但即便如此,他的手臂此时也已是断了,能够抵御刀剑的锁子甲根本挡不住王越的腿劲儿。
呛啷!大剑落地,布鲁斯一翻身从马上跳在地上,半边身子几乎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双脚刚一落地,身子一晃就倒了下去。他的左手手臂自肘部往下,齐齐向后对折,白森森的挠骨和尺骨也错了出来,只是一转眼,鲜血就流了一地。
他的体力虽好,但怎比得上王越千锤百炼的拳法武功,就算不用上内家真劲,单只是他的皮肉筋骨,王越的爆发力也远在常人的二十几倍之上。何况马战这东西,早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就算有些技巧还有流传,但他们毕竟不是真正的骑士,看着凶猛,其实却是花架子一堆,真要打起来还不如徒步搏杀,也许还能在王越手底下多挡几招。
同样的,另一边的罗伯特却比布鲁斯更惨。一下交手,还没有真个碰到,就被王越打断马腿,连人带马都跌了出去,这一下重击不但是马摔得浑身不知道断了多少骨头,就是罗伯特自己也被马身压住一边的大腿,腰胯之下的骨头几近粉碎,眼睛前面金... -->>
第六百一十一章轻取
“一身之劲,练成一家,动静之机,在于阴阳,而总归于神聚!神聚则一气鼓汤,炼气归神!”一瞬间脑海里突然跳出几句拳经,随后王越人如狂风,几个起落便冲到两匹快马之前。
他双脚十趾抓地,足下起落,腿上的两条大筋伸缩,连通于腰胯,蓄劲在脊背,一动之间整个人就像是一头暴起的猛兽,往前一窜就是十几二十步,身上气势凛然,简直猛恶之极。罗伯特和布鲁斯首当其冲,眼见着王越似慢实快一下就出现在面前,那种反应在视觉上的矛盾感,令他们感到无比的难受,原本要蓄势待发的节奏顿时变得凌乱起来。
骑兵马战,最重要的就是蓄势,没有速度上的加持,再厉害的骑士也发挥不出应有的战力。好在他们两个都是曾经身经百战之辈,经验丰富,一觉不对,马上就本能的把手里的长矛骑枪,同时运起,戳向王越。
“咦,这是什么身法?这人的功夫厉害呀!”看到王越突然奔出的身法,站在人群最后面,一直没有说话的林秀秀突然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脱口而出。
她哥哥林玄武号称是国内燕青拳的第一高手,耳濡目染之下,她的眼光当然要比别人高的多,况且她也不是个“花瓶“,从小也练武,气度非凡。
“不知道这是从哪里找来这样的高手?不是说夏清菡带在身边的人几乎都死光了么?莫非她在这边还有什么其他的门路?”林秀秀心里不禁有些疑惑。
“这也没什么,夏家在国内是什么地位,找几个高手还不是简单的很。不过这一次,不管输赢,夏清菡恐怕都要失算了,埃德蒙这一家人虽然是有着伯爵称号的贵族,表面上也没什么,但私底下却是控制着整个北方地区近三成的赌场和酒店,出了名的不讲理。而且他们还是白银之手的成员之一……。”
她身边的宋超然也见了,却不怎么在意。在他们这种人眼里,什么武术高手,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势力都不过是一群只知道动拳头的“匹夫”而已,看他们交手就像是动物园里看猴子表演一样。不是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他当然没什么兴趣。
“不对,这个人的功夫里面有内家拳的味道,是个真正的高手。只可惜人自负了一点,不知道审时度势,埃德蒙的这两个骑士都是身经百战之士,又全副武装,挟奔马之势,这么下去只怕能活命就不错了。”
虽然大家都是唐人,但林秀秀和夏家这一次算得上是对手,她当然就不会站在王越的立场上,希望他能赢。
况且照目前这个形式,王越赤手空拳,也的确状况不太好。
与此同时,身子在刹那间猛然一顿,急行中说停就停,两把骑枪当胸一刺,左右穿插,距离他身体不足半尺时,力道就到了尽头,再想凭着马势运枪,往前冲刺却已经来不及了。王越突然双手一分,脚下跟进,一下就把这两柄骑枪的枪杆夹在了腋下。
随即手臂上缠,往前一松,崩拳发力,震动枪身,这枪一下就猛地抖弹了起来。
嗡!
像是什么东西在空气中快速的震动,罗伯特和布鲁斯只觉得面前人影一闪,紧跟着就浑身接连一颤,拿着枪的右手瞬间一阵火热,如同手里握着一块赤红的焦炭,片刻后整条胳膊都被这股子突如其来的巨大力量震得高高抛起,带的身子在马背上都是一阵摇晃。
欧罗巴古代的骑兵用枪,几经演变,到后来几乎都成了一次性的用具,一跟苹果木上加装尖锥,只要一个冲锋过去,在杀死对手的同时骑枪大多会受力折断,接下来的厮杀靠的还是骑士剑和盾牌。不过老埃德蒙伯爵收藏的这两套十字军东征时期的全套武装,显然不是什么一般货色,平常也保养的好,骑枪的木杆都是用油几经浸泡晾晒的,所以枪身又坚又韧,经过特殊的防腐处理,被王越崩拳一崩,受力之下居然还能不断。
只是这么一来,也叫罗伯特,布鲁斯两个人大吃苦头,虎口一疼,手便一松,转眼就被王越夺了去。同一时间,身材更强壮一些的罗伯特率先恢复平衡,人在马上,反应也是极快,一声怒吼,竟是顺势拔出了腰间的十字剑,双手往下一劈顺势便是一斩,动作老辣熟练,力道贯入剑身,发出破开空气的凄厉响声。
王越知道这大剑沉重,居高临下倾力一击,足以把人分成两片,自己虽然夺过了对方的骑枪,但此时此刻之下,这枪有和没有也差不多,当下身子往下一伏,脚下转动如风,手中的两条骑枪顿时被他带的贴着地面风车般一转,竟是避实就虚,打起了罗伯特坐下马腿的主意。
咔嚓!罗伯特大剑凌空,人马合一,动作标准的就一如中世纪时最英勇善战的骑士,奈何王越此时已是先一步伏身下去了,把距离拉大,骑士剑也不是传说中的神兵利器,不能任意收缩放大,一剑走空之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王越手里的骑枪狠狠扫在马腿之上。
以王越的功夫,赤手发力时都能把碗口粗的木桩打成两截,何况是手里还有兵器,旋身一转,力道勃发,这一下扫过马腿,顿时好像刀切黄油一样,那马的两条前腿一下就飞了出去,血光迸溅,轰的一声扑倒在地上,头脚挣命,长嘶不已。
这一瞬间的交手,只是闪电般的功夫,下一刻慢了一线的布鲁斯也拔剑出来,随后赶到,眼见着罗伯特在奔驰之中,人马一体陡然摔翻出去,砸的地面上草坪破烂,尘土四溅,也不知道死活。便又看到王越在地上长身而起,身子一缩一裹,紧接着就从地上弹起几米高,鹰隼一样,一脚踢向了自己的脑袋。
王越的速度实在太快,以至于持剑在手的布鲁斯都来不及用剑,连忙在马背上一扭腰,运起力气,鼓起肌肉,把左手一抬护住了自己的脖颈一侧,和王越的鞭腿碰在一起。他的身上穿着锁子甲,无数细密的锁环串联在一起,遮住整个上半身,防御力虽然没有全身板甲好,却胜在灵活,在古代这样一件甲胄甚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抵御刀剑的劈砍和箭矢的刺杀。
可是面对王越这一***接之下,布鲁斯整个人都被踢得侧伏下去,幸亏脚下马镫给力,这才没有滚下马去。但即便如此,他的手臂此时也已是断了,能够抵御刀剑的锁子甲根本挡不住王越的腿劲儿。
呛啷!大剑落地,布鲁斯一翻身从马上跳在地上,半边身子几乎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双脚刚一落地,身子一晃就倒了下去。他的左手手臂自肘部往下,齐齐向后对折,白森森的挠骨和尺骨也错了出来,只是一转眼,鲜血就流了一地。
他的体力虽好,但怎比得上王越千锤百炼的拳法武功,就算不用上内家真劲,单只是他的皮肉筋骨,王越的爆发力也远在常人的二十几倍之上。何况马战这东西,早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就算有些技巧还有流传,但他们毕竟不是真正的骑士,看着凶猛,其实却是花架子一堆,真要打起来还不如徒步搏杀,也许还能在王越手底下多挡几招。
同样的,另一边的罗伯特却比布鲁斯更惨。一下交手,还没有真个碰到,就被王越打断马腿,连人带马都跌了出去,这一下重击不但是马摔得浑身不知道断了多少骨头,就是罗伯特自己也被马身压住一边的大腿,腰胯之下的骨头几近粉碎,眼睛前面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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