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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九章心惊肉跳
不过,就在这七个人躲在房间里密谋算计,想要通过绑架苏雨晴来引出王越的时候,同样,远在数千公里外的海地大草原上,也正有几个人开着车慢慢深入到了草原的深处。
那是一辆越野性能极好的吉普车,后面还跟着一辆密封的卡车,十几个人荷枪实弹的站在卡车外围固定的铁栅栏上,人人枪口向外,充满了警惕的神色。
“荷恩,现在离部落还有多远?我们已经在这片该死的大草原上一连跑了三天了,眼前却仍旧都是这些该死的沙砾和荒草,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过。”
前面的吉普车上,已经撤去了遮雨的雨篷,三个人坐在车上,一个面无表情身体壮硕的司机,一个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一身冒险者打扮,身上挂着子弹链,面色黧黑,却生了一口雪白牙齿的黑人。而说话的那个人,则是坐在后排座上一个面貌英俊,留了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一身笔挺的西服,脚上的皮鞋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下仍旧是一尘不染,白色的镶着金边的衬衣领口,一丝不苟的打着一条金色的领带,再加上手指上戴着的那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戒指,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必然是出身极好,非富即贵。
不过,在这个时候,这个年轻人的心情似乎已经是糟透了,不但说话时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极度不耐烦的感觉,而且在他无聊时举目四望的眼中,也发现了四周的草原上,越来越裸露的植被,以及零星间暴露在空气中的动物骨骼。
这里释然已经是海地大草原的深处,人迹罕至,但却是不折不扣动物的天堂,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规矩在这里被上演的淋漓尽致。
“天啊,我怎么就这么傻,为什么会答应那个老家伙替他来这里?海地大草原,这里可不是我的地盘。噢,该死的!你们看啊,那里还有秃鹫和鬣狗,这些该死的食腐动物,离着这么远我都能闻到它们身上的臭味了。”
就在这时,吉普车越过了一片高坡,居高临下举目望去,就看到不远处的天空上面正有几只秃头的大鸟在来回盘旋着,同时地面上十几只花斑鬣狗正嘶吼着围着一头不知道已经死去了多长时间的野牛尸体,大口大口的撕咬着。虽然离着还很远,但空气中却始终充斥着一种腐烂和血腥的味道,令人作呕。
“麦克先生,过了这个坡,再往前差不多有十八公里就是鬣狗部落的领地了。你看到这些鬣狗可都是他们的部落巫师养的宠物呢!”说话的荷恩,就是坐在前面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黑人。
“噢,我的天啊!野蛮人就是野蛮人,连养个宠物都这么另类。不过,荷恩,我记得你也是从这个部落走出去的吧?”名叫麦克的年轻人皱着眉头,收回自己的目光,然后把身子重重的靠在椅背上,脸上的神情有些懊恼还有些无精打采。
“不,先生。我现在只是一个仆人,既然部落已经把我卖给了,那我就再也不是部落的人了。所以,我现在只属于伯爵大人。”
荷恩的腰杆挺得笔直,说起话来也是一板一眼。
“哎,你还真是个没有意思的家伙啊。”
麦克的嘴里嘟囔了几句,就再也没有心思和自己的这个手下说话了。
他出身显赫,家族也是从国王时代一直延续下来的老牌贵族,即便是现在,天下太平已久,新旧势力不断交替,但在他父亲的头上也仍旧是有一顶世袭伯爵的帽子在。而按照家族的习惯,他们这一家每过几年也都会在海地大草原上的几个部落,挑选出一些战士,作为自家家族的私兵。
尤其是这些年,海地大草原上发现了不少的矿藏和石油,为了资源,也有很多大贵族都把目光盯到了这里,甚至为此不惜发动战争。但可惜的是,草原上的这些部落战士,天生力大,年少时就可以徒手猎杀雄狮,一到成年,只要稍微经过一些正规的训练,马上就能变成一群精通实战和杀戮的可怕战士。
所以,尽管在战争初期,贵族们挑起的战火很容易的就逼走了几个建立在矿藏上面的大小部落,但很快的,在这些部落成立了所谓的“部落联盟”后,整个大草原的土著战士们就联合在一起,驱逐了左右居心不良的外来人。
而这其中自然就也包括了隆美尔!几场大战,不但让他损兵折将,而且一直到现在他都始终面临着来自于部落巫师们的巨大威胁。要不然他也不会花了那么大力气,不得不从南方空降到北方,还打起了北方格斗界的主意。
“麦克先生,我们的目的地马上就要到了。”
说话的司机,手长脚长,面色冷厉,虽然开着车,但从他健硕高大的身体和一双手上厚厚的黄色硬皮以及腰间凸出,露出的黑色枪套上看,很显然他在这里还充当着一位保镖的角色。
“不要去部落里面,直接去河边的神庙,这个部落的巫师应该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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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九章心惊肉跳
不过,就在这七个人躲在房间里密谋算计,想要通过绑架苏雨晴来引出王越的时候,同样,远在数千公里外的海地大草原上,也正有几个人开着车慢慢深入到了草原的深处。
那是一辆越野性能极好的吉普车,后面还跟着一辆密封的卡车,十几个人荷枪实弹的站在卡车外围固定的铁栅栏上,人人枪口向外,充满了警惕的神色。
“荷恩,现在离部落还有多远?我们已经在这片该死的大草原上一连跑了三天了,眼前却仍旧都是这些该死的沙砾和荒草,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过。”
前面的吉普车上,已经撤去了遮雨的雨篷,三个人坐在车上,一个面无表情身体壮硕的司机,一个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一身冒险者打扮,身上挂着子弹链,面色黧黑,却生了一口雪白牙齿的黑人。而说话的那个人,则是坐在后排座上一个面貌英俊,留了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一身笔挺的西服,脚上的皮鞋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下仍旧是一尘不染,白色的镶着金边的衬衣领口,一丝不苟的打着一条金色的领带,再加上手指上戴着的那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戒指,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必然是出身极好,非富即贵。
不过,在这个时候,这个年轻人的心情似乎已经是糟透了,不但说话时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极度不耐烦的感觉,而且在他无聊时举目四望的眼中,也发现了四周的草原上,越来越裸露的植被,以及零星间暴露在空气中的动物骨骼。
这里释然已经是海地大草原的深处,人迹罕至,但却是不折不扣动物的天堂,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规矩在这里被上演的淋漓尽致。
“天啊,我怎么就这么傻,为什么会答应那个老家伙替他来这里?海地大草原,这里可不是我的地盘。噢,该死的!你们看啊,那里还有秃鹫和鬣狗,这些该死的食腐动物,离着这么远我都能闻到它们身上的臭味了。”
就在这时,吉普车越过了一片高坡,居高临下举目望去,就看到不远处的天空上面正有几只秃头的大鸟在来回盘旋着,同时地面上十几只花斑鬣狗正嘶吼着围着一头不知道已经死去了多长时间的野牛尸体,大口大口的撕咬着。虽然离着还很远,但空气中却始终充斥着一种腐烂和血腥的味道,令人作呕。
“麦克先生,过了这个坡,再往前差不多有十八公里就是鬣狗部落的领地了。你看到这些鬣狗可都是他们的部落巫师养的宠物呢!”说话的荷恩,就是坐在前面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黑人。
“噢,我的天啊!野蛮人就是野蛮人,连养个宠物都这么另类。不过,荷恩,我记得你也是从这个部落走出去的吧?”名叫麦克的年轻人皱着眉头,收回自己的目光,然后把身子重重的靠在椅背上,脸上的神情有些懊恼还有些无精打采。
“不,先生。我现在只是一个仆人,既然部落已经把我卖给了,那我就再也不是部落的人了。所以,我现在只属于伯爵大人。”
荷恩的腰杆挺得笔直,说起话来也是一板一眼。
“哎,你还真是个没有意思的家伙啊。”
麦克的嘴里嘟囔了几句,就再也没有心思和自己的这个手下说话了。
他出身显赫,家族也是从国王时代一直延续下来的老牌贵族,即便是现在,天下太平已久,新旧势力不断交替,但在他父亲的头上也仍旧是有一顶世袭伯爵的帽子在。而按照家族的习惯,他们这一家每过几年也都会在海地大草原上的几个部落,挑选出一些战士,作为自家家族的私兵。
尤其是这些年,海地大草原上发现了不少的矿藏和石油,为了资源,也有很多大贵族都把目光盯到了这里,甚至为此不惜发动战争。但可惜的是,草原上的这些部落战士,天生力大,年少时就可以徒手猎杀雄狮,一到成年,只要稍微经过一些正规的训练,马上就能变成一群精通实战和杀戮的可怕战士。
所以,尽管在战争初期,贵族们挑起的战火很容易的就逼走了几个建立在矿藏上面的大小部落,但很快的,在这些部落成立了所谓的“部落联盟”后,整个大草原的土著战士们就联合在一起,驱逐了左右居心不良的外来人。
而这其中自然就也包括了隆美尔!几场大战,不但让他损兵折将,而且一直到现在他都始终面临着来自于部落巫师们的巨大威胁。要不然他也不会花了那么大力气,不得不从南方空降到北方,还打起了北方格斗界的主意。
“麦克先生,我们的目的地马上就要到了。”
说话的司机,手长脚长,面色冷厉,虽然开着车,但从他健硕高大的身体和一双手上厚厚的黄色硬皮以及腰间凸出,露出的黑色枪套上看,很显然他在这里还充当着一位保镖的角色。
“不要去部落里面,直接去河边的神庙,这个部落的巫师应该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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