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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脾气颇不佳的怒吼出声。
“真凶”他有点委屈的跨上摩托车,认命的载她上班。
“牛!牛、牛、牛、牛、牛!”她气愤的把皮包甩到椅子上,一**坐下,再把手上吊著的大包小包放到桌上。
隔壁座位的阿美瞥了她一眼。“哟!你男朋友又惹你生气啦?”
“阿美,他不是我男朋友!”才没那么识人不清!
拢了拢蓬松的头发,阿美不甚在意的耸耸肩“好、好、好!他不是你男朋友。”
阿美嘴巴上这样讲,其实心里想的又是另一套:全世界八成只有她这个大笨蛋,不知道那位总是送她来上班,还默默目送她搭电梯上楼的帅哥喜欢她吧!
“那他到底干了什么事?”
“阿美,你有看过这么可怕的人吗?”侯清歌带了点歇斯底里的口吻尖吼著“真不敢想像世界上竟然有这种脑袋的人!竟然什么事都要算得好好的,早点出门都不行,非要我赶八点半打卡不可!而且还不能催他,催他的话,他还会凶巴巴的送白眼给我咧!”
“清歌、清歌!”阿美看来有点头痛的扶著额际。“你别太激动,好不好?他毕竟是你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啊!”“对!”听到青梅竹马四字,侯清歌几乎流出泪来。“就是因为这四个字,让我再一次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狗眼!”
“呃?”
“我为什么要找一个个性温吞得要命、又有牛脾气的家伙当青梅竹马?!”
“因为他就住你家隔壁啊!”看侯清歌还没从悔恨中跳脱,阿美耸耸肩,继续自己昨天没打完的资料。
她们的工作不是很难,小助理嘛,帮帮忙不过来的秘书跑跑腿,人家交代的事项记得办妥、电话不要接错、打打不是很紧急的文书而已,加上她们两个相处得不错,常常能分工合作把事情解决,所以这个工作对她们而言并不是很吃重。
“是没错,但可怕的是,我们附近从小一起玩的小孩一大堆,却独独只有我跟他感情最好,而且我觉得友情发展的过程十分莫名其妙,突然间大家就觉得我们的感情最好。”
“真是可怕啊!”阿美咋舌。这分明就是有心人的设计嘛!怎么可能突然间就变成最要好的朋友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可能是我跟他特别有缘吧!”
天底下会这么想的笨蛋到底还是只有她一个啊!阿美暗忖。“可是,老实说,你对你那个青梅竹马的感觉怎么样?”
侯清歌叹口气“唉!说真的,要是他不是这么温吞、脾气这么怪的话,我觉得他应该算是个不错的丈夫人选。”
他对人很好、有耐性、温和,从小到大也没看他大声对她说过几次话,只除了他龟毛、不知变通又被动,而且还很不负责任缺点越数越多,侯清歌就越心烦意乱。
“耶!对了,你早餐吃了吗?”
阿美突然从天外飞来一句,狠狠击中她的脑袋。
“啊!还没!”侯清歌就好像被揍了一拳似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连忙把装早餐的纸袋胡乱拆开,邵虹扬仔细折好的纸袋口就这么给毁了。“幸好大头还没来,还能偷吃几口。”
侯清歌口中的大头就是秘书大哥,其实他对她们很好,只是她们两个就坐在副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口,再怎么说也都算是个“门面”要是被人看到她上班时间吃早餐,怎么说都不太得体。
阿美笑笑的摇摇头“你快吃吧!”
侯清歌苦笑着,把袋里的食物一样样的拿出来。原本认真工作的阿美闻到香味,也忍不住的盯著她手上的食物看。
“干嘛看我吃东西?”她也跟著回看阿美,但嘴上的动作可没停。
阿美看着她。“因为很香啊!好像很好吃耶”
“唔?会吗?”侯清歌不明所以的看了看手上的早餐“我每天都吃他做的早餐,所以没什么感觉耶!”
“那是因为你人在福中不知福。”阿美幽怨的瞪著她。这家伙难道不知道会亲手做菜给女人吃的男人不多吗?
“会吗?”侯清歌眨眨眼睛,灌了口鲜橙汁。“住在一起本来就是要互相照顾帮忙啊!像我偶尔也会帮他打打字,或是整理书房。”
“怎么看你们两个都很暧昧。”阿美下了结论,有一搭没一搭的工作著。
“暧昧?胡扯!我们两个只是很好的朋友而已啦!”情侣?她连想都没想过,更何况邵虹扬从来也没有表示过什么,他们两个怎么可能很暧昧?
阿美再三摇头,一副受不了她的样子。“唉!算了!算了!孺子不可教也。”
“我是说真的!”侯清歌再三强调,拿起鲜橙汁就咕噜咕噜的喝个精光。
“工作、工作。”
人家根本就不想理她。
侯清歌有点泄气的看着阿美。为什么没有人相信她跟虹扬没什么呢?难道男人跟女人之间真的无法有纯粹的友谊吗?
阿美才不理她,这个笨女人,人家男方都已经做得这么明显了,她还看不出来。
“阿美──”侯清歌可怜兮兮的巴著阿美的手臂。
阿美挑挑眉,看着手臂上巴著的“可怜虫”甩了甩手臂。
“阿美──”
可恶,竟然甩不掉这只虫!
“阿美──”侯清歌紧紧的抱住阿美的手臂,小嘴微噘,眉头紧皱。
“不要以为你这样我就会同情你。”阿美冷声说道,眼睛还挺不屑的睨著她。
听阿美这样说,就知道她内心在动摇了,侯清歌连忙再灌迷汤。
“阿美人最好了──”她不要她的同情,只要告诉她为什么觉得她跟邵虹扬很暧昧就好。
“咳!”阿美故作神秘的清清喉咙“我说他一定喜欢你。”
看那个男人每天接送清歌上下班、帮她做饭、收拾善后他不是她的佣人,就是爱上她了。唉!只可惜他的情感表达太内敛,要不然清歌不可能神经大条到连人家喜欢她都不知道。
唉──内敛型的男人,就是要心思敏锐如她的女人才能了解他深藏的爱意啊!阿美颇为同情的叹了口气。
“他喜欢我?”侯清歌指指自己,有点困难的咽咽口水。“阿美,你开玩笑的吧?虹扬怎么可能喜欢我?”
阿美一记狠厉的眼神扫向她,尖声嚷道:“你怀疑我的专业判断?”
“阿美女王,我我很相信你啊我是不相信我自己啦!”侯清歌很孬种的说出违背自己心意的话。
“哼哼!算你会说话。”
“嘿,阿美,为什么你觉得虹扬喜欢我?”
“看就知道了啊!”阿美一副过来人的样子,高傲的玩著指甲。
“怎么看?怎么看?”侯清歌好兴奋,简直比阿美告诉她邵虹扬喜欢她还要兴奋。
“你干嘛突然这么兴奋?”她冷冷的看着侯清歌。“你好像比较关心怎么看,而不是关心你的青梅竹马喜欢你的事?”
“呃,没有、没有你误会我了。”
“总之,你今晚找个男同事送你回家就对了。”
侯清歌呆住了“虹扬应该不会吃醋吧?”
光听这个就知道,阿美分明是想藉著让邵虹扬吃。醋来证明他喜欢她。
“会啦!”阿美眯了眯双眼“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都是这样的!”
“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都是金牛座的吗?”侯清歌不解的偏偏头。
“哼!只要是男人都一样啦!包何况就算他不吃醋,我也还有其他的办法。”
“喔”侯清歌傻愣愣的点头。
想到今晚将有好戏上场,真是教人兴奋啊阿美遥望远方,暗暗窃笑。
哼!哈哈──哈哈──
”她脾气颇不佳的怒吼出声。
“真凶”他有点委屈的跨上摩托车,认命的载她上班。
“牛!牛、牛、牛、牛、牛!”她气愤的把皮包甩到椅子上,一**坐下,再把手上吊著的大包小包放到桌上。
隔壁座位的阿美瞥了她一眼。“哟!你男朋友又惹你生气啦?”
“阿美,他不是我男朋友!”才没那么识人不清!
拢了拢蓬松的头发,阿美不甚在意的耸耸肩“好、好、好!他不是你男朋友。”
阿美嘴巴上这样讲,其实心里想的又是另一套:全世界八成只有她这个大笨蛋,不知道那位总是送她来上班,还默默目送她搭电梯上楼的帅哥喜欢她吧!
“那他到底干了什么事?”
“阿美,你有看过这么可怕的人吗?”侯清歌带了点歇斯底里的口吻尖吼著“真不敢想像世界上竟然有这种脑袋的人!竟然什么事都要算得好好的,早点出门都不行,非要我赶八点半打卡不可!而且还不能催他,催他的话,他还会凶巴巴的送白眼给我咧!”
“清歌、清歌!”阿美看来有点头痛的扶著额际。“你别太激动,好不好?他毕竟是你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啊!”“对!”听到青梅竹马四字,侯清歌几乎流出泪来。“就是因为这四个字,让我再一次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狗眼!”
“呃?”
“我为什么要找一个个性温吞得要命、又有牛脾气的家伙当青梅竹马?!”
“因为他就住你家隔壁啊!”看侯清歌还没从悔恨中跳脱,阿美耸耸肩,继续自己昨天没打完的资料。
她们的工作不是很难,小助理嘛,帮帮忙不过来的秘书跑跑腿,人家交代的事项记得办妥、电话不要接错、打打不是很紧急的文书而已,加上她们两个相处得不错,常常能分工合作把事情解决,所以这个工作对她们而言并不是很吃重。
“是没错,但可怕的是,我们附近从小一起玩的小孩一大堆,却独独只有我跟他感情最好,而且我觉得友情发展的过程十分莫名其妙,突然间大家就觉得我们的感情最好。”
“真是可怕啊!”阿美咋舌。这分明就是有心人的设计嘛!怎么可能突然间就变成最要好的朋友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可能是我跟他特别有缘吧!”
天底下会这么想的笨蛋到底还是只有她一个啊!阿美暗忖。“可是,老实说,你对你那个青梅竹马的感觉怎么样?”
侯清歌叹口气“唉!说真的,要是他不是这么温吞、脾气这么怪的话,我觉得他应该算是个不错的丈夫人选。”
他对人很好、有耐性、温和,从小到大也没看他大声对她说过几次话,只除了他龟毛、不知变通又被动,而且还很不负责任缺点越数越多,侯清歌就越心烦意乱。
“耶!对了,你早餐吃了吗?”
阿美突然从天外飞来一句,狠狠击中她的脑袋。
“啊!还没!”侯清歌就好像被揍了一拳似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连忙把装早餐的纸袋胡乱拆开,邵虹扬仔细折好的纸袋口就这么给毁了。“幸好大头还没来,还能偷吃几口。”
侯清歌口中的大头就是秘书大哥,其实他对她们很好,只是她们两个就坐在副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口,再怎么说也都算是个“门面”要是被人看到她上班时间吃早餐,怎么说都不太得体。
阿美笑笑的摇摇头“你快吃吧!”
侯清歌苦笑着,把袋里的食物一样样的拿出来。原本认真工作的阿美闻到香味,也忍不住的盯著她手上的食物看。
“干嘛看我吃东西?”她也跟著回看阿美,但嘴上的动作可没停。
阿美看着她。“因为很香啊!好像很好吃耶”
“唔?会吗?”侯清歌不明所以的看了看手上的早餐“我每天都吃他做的早餐,所以没什么感觉耶!”
“那是因为你人在福中不知福。”阿美幽怨的瞪著她。这家伙难道不知道会亲手做菜给女人吃的男人不多吗?
“会吗?”侯清歌眨眨眼睛,灌了口鲜橙汁。“住在一起本来就是要互相照顾帮忙啊!像我偶尔也会帮他打打字,或是整理书房。”
“怎么看你们两个都很暧昧。”阿美下了结论,有一搭没一搭的工作著。
“暧昧?胡扯!我们两个只是很好的朋友而已啦!”情侣?她连想都没想过,更何况邵虹扬从来也没有表示过什么,他们两个怎么可能很暧昧?
阿美再三摇头,一副受不了她的样子。“唉!算了!算了!孺子不可教也。”
“我是说真的!”侯清歌再三强调,拿起鲜橙汁就咕噜咕噜的喝个精光。
“工作、工作。”
人家根本就不想理她。
侯清歌有点泄气的看着阿美。为什么没有人相信她跟虹扬没什么呢?难道男人跟女人之间真的无法有纯粹的友谊吗?
阿美才不理她,这个笨女人,人家男方都已经做得这么明显了,她还看不出来。
“阿美──”侯清歌可怜兮兮的巴著阿美的手臂。
阿美挑挑眉,看着手臂上巴著的“可怜虫”甩了甩手臂。
“阿美──”
可恶,竟然甩不掉这只虫!
“阿美──”侯清歌紧紧的抱住阿美的手臂,小嘴微噘,眉头紧皱。
“不要以为你这样我就会同情你。”阿美冷声说道,眼睛还挺不屑的睨著她。
听阿美这样说,就知道她内心在动摇了,侯清歌连忙再灌迷汤。
“阿美人最好了──”她不要她的同情,只要告诉她为什么觉得她跟邵虹扬很暧昧就好。
“咳!”阿美故作神秘的清清喉咙“我说他一定喜欢你。”
看那个男人每天接送清歌上下班、帮她做饭、收拾善后他不是她的佣人,就是爱上她了。唉!只可惜他的情感表达太内敛,要不然清歌不可能神经大条到连人家喜欢她都不知道。
唉──内敛型的男人,就是要心思敏锐如她的女人才能了解他深藏的爱意啊!阿美颇为同情的叹了口气。
“他喜欢我?”侯清歌指指自己,有点困难的咽咽口水。“阿美,你开玩笑的吧?虹扬怎么可能喜欢我?”
阿美一记狠厉的眼神扫向她,尖声嚷道:“你怀疑我的专业判断?”
“阿美女王,我我很相信你啊我是不相信我自己啦!”侯清歌很孬种的说出违背自己心意的话。
“哼哼!算你会说话。”
“嘿,阿美,为什么你觉得虹扬喜欢我?”
“看就知道了啊!”阿美一副过来人的样子,高傲的玩著指甲。
“怎么看?怎么看?”侯清歌好兴奋,简直比阿美告诉她邵虹扬喜欢她还要兴奋。
“你干嘛突然这么兴奋?”她冷冷的看着侯清歌。“你好像比较关心怎么看,而不是关心你的青梅竹马喜欢你的事?”
“呃,没有、没有你误会我了。”
“总之,你今晚找个男同事送你回家就对了。”
侯清歌呆住了“虹扬应该不会吃醋吧?”
光听这个就知道,阿美分明是想藉著让邵虹扬吃。醋来证明他喜欢她。
“会啦!”阿美眯了眯双眼“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都是这样的!”
“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都是金牛座的吗?”侯清歌不解的偏偏头。
“哼!只要是男人都一样啦!包何况就算他不吃醋,我也还有其他的办法。”
“喔”侯清歌傻愣愣的点头。
想到今晚将有好戏上场,真是教人兴奋啊阿美遥望远方,暗暗窃笑。
哼!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