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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丁香花一团团、一簇簇盛开,浓郁的丁香花味飘满校园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了一个新同学。读到这儿,你千万别以为这又是一个少男少女开始恋爱的俗套。的确,我的恋爱离不开这位新同学,但我恋的却不是她,因为她是一位女同学。
这位名叫哈斯的新同学引起了我这个学习尖子的好奇心。也许是静极生动吧,平日只顾埋头学习的我,产生了强烈的了解她的欲望。
她有点与众不同。
首先,她讲普通话。这在一张口满嘴方言的同学当中,有点鹤立鸡群。据说,她有着坎坷而离奇的经历——原本生在北京,父亲因犯了什么错误而被贬出京,后又莫名地失去了父亲,不知是去世还是和她母亲离异,只留下她们母女辗转来到我们这个小镇。
其次,她梳着烫发头。在我们高二这个班里,女生几乎都是直直的、刷得很短的头发,她那一头卷曲的头发,甩动着我们难以咂摸的味道,我们只能傻傻地欣赏,甚至都无法品头论足。
最后,她偏好文体。我们这一群毛头小伙、或丫头片子,心里只存着一件事——考大学。她不同,她成绩基本上一塌糊涂,但却醉心于体育和唱歌。
基于她身上这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特质,我难以抗拒地走近了她,揭开了以下故事的序幕。
我跟着她去打篮球。此前,我连篮球长的啥样都不甚明了。我跟着她去学唱歌,发现自己那忧郁善感的气质还颇适合做歌星,同时也难过地发现,恐怕今生,她难圆她的明星梦了。因为她的嗓音像一种东西被撕裂的声音,是什么东西呢?对,是纸张,那种劣质的纸张。
跟着她,我虽然没有在音乐和体育方面发展出任何特长,但却认识了不少她在这方面的哥们儿、姐们儿。
我常常和她站在操场边上,看着篮球场上那几个腾挪跳跃的身影,听她说:“瞧见没?那个个头最高、长得最帅、跑得最快、投篮最准的那个,叫施然,我的师哥。”我正吃力地望着她所说的那个帅哥,听到她补充说:“篮球队里有个女孩很喜欢他,一直在追他。”
我想象着他们男生女生在一起跑步、打篮球,还可以自由恋爱的情景,心里羡慕极了,只恨自己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莫名地迷上了篮球。其实我压根不是打篮球的料,因为我生性不爱动,但我仍然非常执著地要学篮球。学篮球得有老师教啊。我想起了哈斯说过的那位率哥、篮球健将施然。
施然是我们的校友,学校毕业后在一所小学当体育教师。
那个下午丁香花开得正旺。我们这个小镇没有别的特色,惟一的特点是无论街道还是院落,都种满了丁香树,学校就更不用说了。每到春季,满眼深深浅浅的粉红、扑鼻是湿甜的香味。
我走到施然宿舍的小院门口,看到他正坐在丁香树的阴影里,埋头修理一把破吉他。他修理得很专心,竟没发现我走到他跟前。我看到他中长的头发,梳理得有型有款,洗发水的香味混合着丁香花的味道飘进了我的鼻子。他的手指修长,也许,与打篮球比起来,拨弄吉他更适合他。我正看着他胡思乱想,施然如嗅到了异味的猎狗一样警觉地抬起了头。他惊讶地瞪大了眼,接着无声地将视线转向一边,似乎在一点一点接受这个不期而至的事实。
我说明了来意。他当然少不了一番谦虚。最后,他竟答应了,回屋取了一个篮球,教我怎样运球。他示范了一遍动作,然后把球递向我。我伸出手去接,同时仰脸看着他:我看到红彤彤的太阳给他的头发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的皮肤白皙,神情安静而美好;他的眼睛澄澈,像深不见底的潭水我望着他,竟忘了去接他递过来的篮球;他也望着我两个人四目相对,无语而立,耳边听得到丁香花争先恐后开放、香味丝丝缕缕向外冒的声音我首先回过神,将目光离开他的眼,视线下移,我看到他的领口开处,裸露着一小寸皮肤,那年轻健康的、充满弹性的肌肤,竟令我红了脸。这时,我看到他也收回了目光,颊上飞起两片红晕。
之后,我们说了很多话,但谁也没有再提到过篮球。不知不觉中已日薄西山,他恋恋不舍地送我出来。不知你是否见过一个浑身贮满深情的男孩,目送着他的心上人远走的情景?那时,他已不再是一个具象的人,而是一首缠绵悱恻的梁祝,回旋萦绕;是宋词里浓缩了的不舍与相思,难解难消;是一场夺魂慑魄的舞蹈,无声地呼号... -->>
当丁香花一团团、一簇簇盛开,浓郁的丁香花味飘满校园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了一个新同学。读到这儿,你千万别以为这又是一个少男少女开始恋爱的俗套。的确,我的恋爱离不开这位新同学,但我恋的却不是她,因为她是一位女同学。
这位名叫哈斯的新同学引起了我这个学习尖子的好奇心。也许是静极生动吧,平日只顾埋头学习的我,产生了强烈的了解她的欲望。
她有点与众不同。
首先,她讲普通话。这在一张口满嘴方言的同学当中,有点鹤立鸡群。据说,她有着坎坷而离奇的经历——原本生在北京,父亲因犯了什么错误而被贬出京,后又莫名地失去了父亲,不知是去世还是和她母亲离异,只留下她们母女辗转来到我们这个小镇。
其次,她梳着烫发头。在我们高二这个班里,女生几乎都是直直的、刷得很短的头发,她那一头卷曲的头发,甩动着我们难以咂摸的味道,我们只能傻傻地欣赏,甚至都无法品头论足。
最后,她偏好文体。我们这一群毛头小伙、或丫头片子,心里只存着一件事——考大学。她不同,她成绩基本上一塌糊涂,但却醉心于体育和唱歌。
基于她身上这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特质,我难以抗拒地走近了她,揭开了以下故事的序幕。
我跟着她去打篮球。此前,我连篮球长的啥样都不甚明了。我跟着她去学唱歌,发现自己那忧郁善感的气质还颇适合做歌星,同时也难过地发现,恐怕今生,她难圆她的明星梦了。因为她的嗓音像一种东西被撕裂的声音,是什么东西呢?对,是纸张,那种劣质的纸张。
跟着她,我虽然没有在音乐和体育方面发展出任何特长,但却认识了不少她在这方面的哥们儿、姐们儿。
我常常和她站在操场边上,看着篮球场上那几个腾挪跳跃的身影,听她说:“瞧见没?那个个头最高、长得最帅、跑得最快、投篮最准的那个,叫施然,我的师哥。”我正吃力地望着她所说的那个帅哥,听到她补充说:“篮球队里有个女孩很喜欢他,一直在追他。”
我想象着他们男生女生在一起跑步、打篮球,还可以自由恋爱的情景,心里羡慕极了,只恨自己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莫名地迷上了篮球。其实我压根不是打篮球的料,因为我生性不爱动,但我仍然非常执著地要学篮球。学篮球得有老师教啊。我想起了哈斯说过的那位率哥、篮球健将施然。
施然是我们的校友,学校毕业后在一所小学当体育教师。
那个下午丁香花开得正旺。我们这个小镇没有别的特色,惟一的特点是无论街道还是院落,都种满了丁香树,学校就更不用说了。每到春季,满眼深深浅浅的粉红、扑鼻是湿甜的香味。
我走到施然宿舍的小院门口,看到他正坐在丁香树的阴影里,埋头修理一把破吉他。他修理得很专心,竟没发现我走到他跟前。我看到他中长的头发,梳理得有型有款,洗发水的香味混合着丁香花的味道飘进了我的鼻子。他的手指修长,也许,与打篮球比起来,拨弄吉他更适合他。我正看着他胡思乱想,施然如嗅到了异味的猎狗一样警觉地抬起了头。他惊讶地瞪大了眼,接着无声地将视线转向一边,似乎在一点一点接受这个不期而至的事实。
我说明了来意。他当然少不了一番谦虚。最后,他竟答应了,回屋取了一个篮球,教我怎样运球。他示范了一遍动作,然后把球递向我。我伸出手去接,同时仰脸看着他:我看到红彤彤的太阳给他的头发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的皮肤白皙,神情安静而美好;他的眼睛澄澈,像深不见底的潭水我望着他,竟忘了去接他递过来的篮球;他也望着我两个人四目相对,无语而立,耳边听得到丁香花争先恐后开放、香味丝丝缕缕向外冒的声音我首先回过神,将目光离开他的眼,视线下移,我看到他的领口开处,裸露着一小寸皮肤,那年轻健康的、充满弹性的肌肤,竟令我红了脸。这时,我看到他也收回了目光,颊上飞起两片红晕。
之后,我们说了很多话,但谁也没有再提到过篮球。不知不觉中已日薄西山,他恋恋不舍地送我出来。不知你是否见过一个浑身贮满深情的男孩,目送着他的心上人远走的情景?那时,他已不再是一个具象的人,而是一首缠绵悱恻的梁祝,回旋萦绕;是宋词里浓缩了的不舍与相思,难解难消;是一场夺魂慑魄的舞蹈,无声地呼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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